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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剑气:刺客的传奇异化(2)

楚王杀眉间尺父亲的原因是“大王向来好猜疑,又极残忍的。这回我给他炼成了世间无二的剑,他一定要杀害我,免得我再去给别人炼剑,来和他匹敌,或者超过他”。

这一原因与《列异传》所载“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而成……乃以雌剑献君,藏起雄者……及至君觉,杀干将”有相当大的不同,根据《列异传》的记载,楚王杀干将的原因显然是楚王发现了干将的“欺君之举”,而《铸剑》分析的原因则是“楚王不仁”。

可以说,作家在复仇原因上对古老文本的刻意改动是饱蕴深意的,因为这一改动完全将楚王杀干将的“正当性”荡涤干净。

这里明显地存在着对“度”的破坏。从《铸剑》的文本上分析,楚王杀掉对他有功的人,就是一次霸道的集中展示,或者是王权与民道的一次正面冲突,这种冲突,首先是破坏了“君臣之礼”,并使得和谐的秩序受到了直接的威胁,从而构成了对秩序的“度”的破坏。

《铸剑》是一部寓意深广的小说,“眉宴合一”而且“三位一体”:性格迥异的“眉间尺”和“宴之敖者”分别是鲁迅天性中优柔善良的“原初自我”和饱经忧患后刚毅强悍的“社会自我”的化身。《铸剑》这篇小说把“复仇”写得淋漓尽致、震撼人心。

在这个复仇故事中,明显的复仇者是眉间尺母子,复仇对象是暴虐的楚王——鲁迅自命来自于古越之地的复仇文化社群,所以在小说里往往对楚文化有种音乐而深刻的敌意,这是题外话,不提了。

同样不可或缺的,还有一个“地狱来客”一般的“宴之敖者”。他究竟是何许人?中国古小说中常有为伸张正义而不计个人生死的义士。《搜神记》、《列异传》中的原型就是这样。

可故事“新编”以后,黑色人对这称呼反感得几乎不近情理:“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而“同情于孤儿寡母”云云,更引出这样的议论:“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为你报仇!”

如此看来,与其称呼他为“义士”,还不如借用西方神话中的称谓“复仇天使”来得贴切些。中国古小说改就的故事中出现这样洋味十足的形象,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回到小说开头,眉间尺杀鼠的那段描写中,一个优柔善良的少年跃然纸上,别处还有肖像描写: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

这样阴柔、秀美得近乎女性的气质、性情是报不了仇的。

眉间尺第一次行刺失败,反被市井小人欺侮、嘲弄在情理之中。因此,眉间尺发誓“改过”。

可小说的后半部分丝毫没有涉及“改过”的任何情形和结果,却有这样一段情节:眉间尺夜晚逃至杉树林边,“后面远处有银白的条纹,是月亮已在那边出现;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目光”。完全不是人世间的景象。

而当眉间尺意识到自己已无法复仇,毅然自刎以死相托之后,那黑色人“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引来一群同样有着“磷火似的眼光”的饿狼,顿时吃掉了眉间尺的尸体。

非人间的景致,非常态的言行,表现的其实不过是眉间尺的“改过”:他由一个性情优柔的少年,在复仇热望的推动下,在周遭“饿狼环伺”的环境逼迫下,愤而变成了狼一般冷心冷面的“复仇天使”。

自刎,代表与旧我的彻底决裂,葬身狼腹,暗示着在恶劣处境中一味善良的必然结局,而那冷冷地尖利的笑,是成熟之后对幼稚从前的哂笑,对仇人憎恨的变嗓,所谓怒极反笑则已。

这种以外在情节演绎内心剧变的写法久已有之。莎剧《麦克白》中,麦克白自前线凯旋,有三个女巫在马前现形,预言他将成为君主;后又多次在他内心矛盾重重、善恶交织之际出现,引诱着他一步步向弑君、杀大臣、施暴政的罪恶深渊走去,终至不能自拔。其实,三女巫就是麦克白自己内心恶性膨胀的贪欲、野心的化身。

莎翁因剧本不便刻画人物心理,而鲁迅是由于第三人称叙述视角所限,两位大师采用了相似的艺术手法。眉间尺的“改过”可用式子表示如下:

“眉间尺+复仇→宴之敖者”。

这一内在过程用象征的笔法来写,一场心灵深处的激变顿时浑化为有声有色的壮剧,不仅保留了原有的神异色彩,而且在浓烈的感情氛围中充满了阴暗的色调,稍稍奇耸的美,正与小说的整体格调相符。

一言以蔽之,眉间尺为报父仇而被迫改变了原有的优柔性情,变成了穿戴着中国古代衣冠的复仇天使——宴之敖者。二者其实是复仇者成熟前后的两个阶段。这是小说前后两部分主人公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那么,鲁迅为何偏偏把凝聚着自己心头创伤的笔名——“宴之敖者”(系“被家里的日本女人放逐出来的人”之意)用在那黑色人身上呢?这恐怕也是鲁迅“故事新编”的用意所在。

跳出小说本身,很容易就会发现:鲁迅与小说中的复仇者极为相似,同样是父亲早丧,孤儿寡母;同样在被逼无奈的境况下改变了先前优柔、善良的性格与黑暗势力相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甚至同样瘦硬的骨头,黑色的面容……

站在这一角度再看宴之敖者对眉间尺说的一段话,便另有一番况味了:“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我是怎样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要报仇,还为周围逼迫他的无物之阵。那些“与子同仇”的话,不就是个简短的自供状吗?倘不是心灵独语,对一个孩子谈自己魂灵上的伤痕和对自己现状的憎恶,不是太矫情了吗?所谓的“汶汶乡”,很早就有研究者指出是在暗指鲁迅故乡——绍兴。

《铸剑》实际上是鲁迅从善良无虑的儿时到忧患重重的成年,在与黑暗势力的殊死搏斗中“性情大变”,成为“这样的战士”这一心理历程的艺术化记载。这转变异常艰难痛苦,即使成功也抹不去其中的无奈和辛酸:“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被逼得忍无可忍,以致违背己愿不惜扭曲自己,以求得复仇的快意,随后是心灵支柱的崩毁。这与《孤独者》惊人的相似,只是一个悲壮慷慨,一个沉郁感伤而已。一再书写类似的复仇故事,只能是内心同样的复仇渴望不可遏制之故。

青、黑二色的相对相辅:小说中色彩的选用非常特别。首先,青衣、青剑、纯青色是复仇者一以贯之的服饰。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宴之敖者装头的是圆圆的青包裹。

这种色调的反复运用绝非偶然。纯青而近透明的雄剑与眉间尺几乎不分彼此。而青色在我国历代都是下层平民的服色。从这个意义上讲,青色在小说中,是作为单纯而执著,纯洁而平民化的象征出现的。

而“黑色的人”、黑须黑眼睛、灰黑色的城墙和雉堞等词句在文中的多次出现,则造成阴暗沉郁却引而不发的氛围,直到小说的高潮部分,始终让人透不过气来,只能在茫茫中等待一个非同寻常却又无法预知的事情的来临。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黑色代表沉郁悲痛、庄重冷峻;“月光如水照缁衣”,黑又是丧服的颜色,透着死亡与悲哀,可表现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是夜的颜色,与白天(指统治者)针锋相对。故而黑色不仅有蓄势之功,还是复仇者最偏爱的颜色。宴之敖者黑须黑眼睛,几乎黑得一塌糊涂,就是这个道理。

“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工夫吗?

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它暗示着复仇对象决不只是一个暴虐的君主,那不过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而已。

当时的鲁迅,决不像写《灭亡》时候的青年巴金那样激情满怀而思想单纯,以为靠个人恐怖主义,使二三子“恶贯满盈”就可改变现状。《铸剑》是对复仇这种不畏强暴、不避艰险的精神本身的礼赞。

王立在比较古代、现代文学中的复仇主题时曾说:“现代文学复仇主题的思想含量与寓意的深广则大为不同。就复仇对象说,与整个现代文学反帝反封的目标任务相适应,与黑暗社会现实和急剧变化的时代政治风潮相联系。复仇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具体事件本身,个别恶人及伦理实现,而是整个封建社会、内外反动势力乃至传统文化的弊端。”这话用到《铸剑》上是非常恰当的。

王死之后,街市依旧太平,复仇者的满腔热血,换来的不过是“中间夹着许多祭桌的男男女女”对“大出丧”的瞻仰,几个义民咽泪的忠愤,王后妃子、太监大臣们的悲戚表演。

鲁迅从感情上无疑是倾心于复仇的:在他看来,复仇者尽管失败,但其生命的自我牺牲要比苟活者的偷生有价值的多。但即使如此,鲁迅仍然以他犀利的怀疑的眼光,将复仇面对无物之阵必然的失败、无效、无意义揭示给我们看:任何时候他都要正视真理、决不自欺欺人——复仇者的悲歌,改变不了国朝罔替,孽龙在上的事实。

3.杀手的童话——电影中的浪漫与残酷

逃避死亡的人,就是追逐死亡。这么引人注目,肯定是非常自信的人。——《全职杀手》

市民文化发展到近代,逐渐从说书和地方戏转到电视和电影,于是有了商业片和肥皂剧的出现,在当代的很多商业片中,又有中国的武侠片和国际上的杀手片。

与前朝刺客小说中刺客千篇一律的复仇者形象不同的是,当代商业片中能飞来飞去的刺客往往人格有缺陷,酒色不忌而快意恩仇,而西方电影中的刺客——杀手往往衣冠楚楚,言语睿智,拈花惹草,而手里的钱永远用不完。

下面通过几部近年来比较知名的此类电影,看一看当代民众对刺客形象的理解与需求。

《英雄》

《英雄》是张艺谋最成功的一部商业片,虽然影片在剧情设置、主旨思想上有缺陷,而引发了巨大的批评声浪,但影片中包含的数量巨大的电脑特技、千军万马的征战场面和多处出现的名胜风景,以及多年不遇的巨星密度,令花钱的观众觉得若有所得,从而获得了票房成功。

《英雄》的剧情是:在战国末期六国征战,秦国最强,秦始皇也就成了各国的敌人。无名(李连杰)、残剑(梁朝伟)、飞雪(张曼玉)、如月(章子怡)、长空(甄子丹)都要刺杀秦王。残剑在知道了秦王一统天下的大志后,为了天下苍生的安宁,放弃了刺杀秦王的机会。

在长空、飞雪、残剑的帮助下,来自秦国的无名获得了离秦始皇只有十步之遥的机会——无名最厉害的剑术是“十步一杀”。在为秦始皇讲述了他是如何杀死三位大侠的故事后,无名拔剑刺向秦王……

在影片中陈道明饰演的秦始皇是迄今为止最另类的一个秦始皇。

他变得很有人情味儿,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故事中才让想要杀他而后快的刺客放弃刺杀计划,黯然归隐。

当得知残剑放弃刺杀他的机会后,这位“另类”的秦始皇顿起惺惺相惜之意,说:“想不到最了解我的人是我通缉的头号要犯,而不是满朝文武。”

《英雄》试图表现这样一种境界:牺牲个人,成就大业。而积极地献出自己的人被称为“英雄”。

篇尾字幕称秦始皇“统一四海,护国护民”,张艺谋为什么要加上一句如此突兀和牵强的评价?因为“护国护民”这四个字是刺客们甘愿自我牺牲、甘愿放弃复仇目标和刺秦使命的理由,张艺谋的故事以此为基础。

“刺客只能刺天下负心人,不能刺天下归心人。”《英雄》骨子里仍不脱刺客文学的传统模式。

对观众而言,《英雄》中所展现的战国历史,不论是人物、习俗,还是发生的故事,在国内观众对自己文化的记忆里都是陌生而新鲜的,他们从而感叹“原来秦国如此的文治武功,中国的文明曾经如此强悍”。由于文化的压抑被影片唤起而感受兴奋则是国内观众观看《英雄》的一种体验。《英雄》对于国外观众来说是一种现实,而对于国内观众更多的是一种理想。

《刺秦》

《刺秦》原名《荆轲刺秦王》,是陈凯歌集中国、日本、美国及法国电影人拍摄而成的史诗式电影,单是构思就花了8年时间,耗资数千万港元制作。幕前动用的大量人力和豪华的宫廷背景,都是为了拍摄这一出以中国一代皇帝秦始皇为主角,以荆轲暗杀秦始皇未遂一事为主要内容的电影。

《刺秦》的拍摄在《英雄》之前,是一部全面反映陈凯歌对相关历史人物及事件看法的集大成者的作品。

饰演暗杀者荆轲的是张丰毅,美女赵姬由巩俐饰演。

1999年,陈凯歌执导的电影《荆轲刺秦王》在戛纳国际电影节获得了金棕榈奖的提名,并获得了技术大奖。

《刺秦》反映的是一个时代下人物的集体命运,而并非一个人的命运,因此片中人物众多,而且每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在选角上,陈凯歌也颇费了一番苦心。

在陈凯歌的脑海里,荆轲最早的目标人选是葛优,但葛优的喜剧感太强,到真正进入选角阶段时,这个角色又圈定了姜文。制片人焦雄平找姜文谈过几次,姜文都对剧本不满意,并提出了很多想法。他认为,如果他不能理解荆轲这个人物,他就无法去演。在《刺秦》一片的早期报道中,我们还能看到姜文扮成的荆轲跟陈凯歌讨论的照片,但是姜文没能找到他想要的荆轲的感觉,这个角色换成了曾经跟陈凯歌合作过《霸王别姬》的张丰毅。

扮演赵姬的巩俐曾经与陈凯歌合作过《霸王别姬》和《风月》,这次她一反过去的接片方式,也对剧本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面对赵姬这样一个虚构的角色,她最关心的是是否合理,是否感人,在经过一番讨论后,编剧为她修改了前三十场戏,巩俐这才答应出演赵姬这个角色。

《刺秦》的配角阵容在当时堪称超豪华。出于吸引观众的考虑,笑星赵本山和潘长江在片中担任了小角色,但是效果不尽如人意,后来成为舆论批评《刺秦》的热点之一。

王志文扮演的嫪毐一直被秦王怀疑是阴谋家,其实他渴望的是普通人的情感,可是这种情感在政治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王志文看完剧本后陈凯歌问他对角色有什么看法,王志文只说了一句,这个人是个爱情烈士。

在众多配角中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就是陈凯歌扮演的吕不韦。吕不韦最初的人选是著名演员焦晃,后来陈凯歌亲自出马扮演这个角色,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为了向父亲致敬。

他说:“吕不韦和嬴政的关系和我父亲与我当时的情况几乎是一致的。”他说的这个“当时”,是指“文革”时期,他的父亲,著名导演陈怀凯遭到批斗,陈凯歌也被迫加入了批斗自己父亲的行列。在美国发行的DVD版《荆轲刺秦王》的导演解说词上,陈凯歌为自己在“文革”时对父亲的公开背叛作了忏悔。他说:“那次彻底毁灭了我们的关系,他没有原谅我。”陈凯歌还回忆说,在片场准备角色时,他静默伫立长达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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