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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杂思与大快朵颐

黄昏的风微暖,远方天际的云被烧得一片火红,城市的高楼耸立,建筑间道路上的人流与车流依旧来往不息,人们在忙忙碌碌中老去死去,却不知生来为何?生命在寒冷的年华中虚度,天穹红云笼罩下的城市宛如末日废墟,27层的高度,在卧室突出的窗户间的平台上往下看去,车子和人像蚂蚁一样徒劳跋涉,世界之大又怎可行尽。井底之蛙难见苍穹之阔,夏虫难见冬雪之冰冷,不是不够努力,以娃之力何以出井?以虫之寿何以度秋?李云初总觉得这世上很多东西都是不能强求的,命运像操纵人偶的人,被丝线操纵的人只能上演一出出被安排好的戏。李云初坐在一米见方的平台上望着楼下的景象,火烧云映得他整个人是红色的,他每天都会在这里坐一会儿,一年365天只要没特别的事情就会,夏季风冬季风大的时候有几次也险些被吹落下去,但他却乐此不疲,事后甚至会想,就这么死了,也不错呢。这种想法一闪而过之后,心里会很惊奇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但随后又会自嘲地笑笑,还有很多东西没玩够呢,怎么可以死,我这种人,即使死了,也受不了议论纷纷和怪异的目光。

妈妈叫他吃饭的声音透过连着客厅的阳台的窗口隐隐传来,他大声应了一声,小心地顺着自己房间的窗户爬回房间。餐桌上妈妈一直在为李云初夹菜,只字不提昨晚李云初宿醉的事情,爸爸被派去邻市交流学习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平时上班也是朝九晚六,即使回到家里,晚上也会处理未完的工作,没有时间关心他的事情。而妈妈是个温柔的人,从不会因为什么责怪自己,不会对自己的事情追根究底,妈妈常常说只要他开心,不需要如何优秀,不要去做坏事,做个普普通通的人就好。李云初没让妈妈失望,一直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

李云初抬起头问李妈妈:“妈妈,别人家的家长都喜欢自己的孩子特别优秀,将来能有所作为,为什么你一直让我做个普通人呢?“李妈妈淡淡笑了笑:”阿初啊,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真的有那么好吗,人能力越大啊,就要承担越多的责任,日复一日,那样会很累的。那些优秀的人或许很风光,会拥有很多普通人羡慕的东西,但是他们也会失去一些他们不曾注意到的更宝贵的东西。所以啊,做个普通人有什么不好呢。普通人有普通人的快乐,妈妈只希望你平安喜乐就好了。“李云初低下头,一口一口扒拉着饭,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不出所料,晚上的八点钟左右,客厅的电话响起,李妈妈收拾完家务,将手擦干净来到客厅,拿起了电话。李云初蹑手蹑脚来到房间门口,贴在墙壁上竖起耳朵偷听。妈妈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是,王老师您好,我是云初的妈妈……,啊?什么?不会吧,云初一直是个很乖的孩子,这里面可能有什么误会……,是是是,……对,好的,……不好意思王老师,给您添麻烦了,……好的,我会好好跟他交流的,我保证他下次不会了,实在是不好意思,麻烦您操心了……,谢谢,好的,再见。”接着是挂电话的声音传来,李云初听到妈妈叹息的声音,心下一黯,悄悄退回了房间,坐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发呆。不用猜都知道是活阎王的电话,还没人能从活阎王手底下逃掉过,既然留了家里的电话,岂有放过他的道理。

李云初等了一会儿,没有等来妈妈的敲门,李云初干脆不去想了,他拿起外套出了房间,妈妈没有在客厅,他推开家门下楼。李云初家小区附近的民居区是前几年才开发的二层小洋房区,每座民居自成院落,沿着马路两侧落成,有树木枝叶从民居灰白色的围墙探出,整个居民区充满了浓浓的闲适气息,李云初没事的时候经常会来这里走走。晚上的温度更冷了些,路灯不知怎么没有亮,有暖暖灯光透过房子的窗户射出,倒也看得清道路。走在铺满落叶的小道上,干枯的秋叶被踩碎,声音“咔嚓”响,透过鞋子传来微妙的感觉,李云初童心大起,来回踩啊踩啊,仿佛找到了乐趣。

居民区附近是一座叫红枫的公园,顾名思义,公园里种了大批大批的枫树,每到秋天,变成红色的枫叶随风摆动,如翻动的血浪。公园东边有一颗奇树,那是一颗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枫树,树枝盘根错节如虬龙,拔起的树身参天,躯干有三人合抱粗细,茂盛的枝干如华盖覆盖了二十米见方的阴影。此时,一根隐藏在婆娑阴影里的强壮枝干上,有两个一站一坐的人影,那是一对男女。女人一袭红衣在深夜里更加殷红像血,雪白肌肤在微弱月光下更显惨白,红色宫装下摆和缠绕双臂的红绫随风飘动,宛如飞天的仙子。她静静坐在树枝上,像孩子一样摆动双脚,漠然看着远方正在踩树叶玩的李云初。站着的身影是个伟岸的男人,一身纯黑色笔挺的中山装,金色的扣子被黑色衬得愈发闪耀,185公分左右的身高,脸庞如刀削斧劈,眼中流光闪动,如墨剑眉斜飞,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透出一股中正严谨的气息,只是额前垂落的一缕碎发为他平添了一股潇洒的气质。

男子淡淡笑道:“就是他?不像吧,哪里都不像,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女子:”苍君骨,虽然我也不愿意相信,但我们找了一千年了,即便只有一丝可能,也不能大意。“名叫苍君骨的男子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了,那……谁来试?”女子:“你去吧,他见过我了。”“好。”有风吹过,霎时枫叶纷飞如血花漫天扬起。

第二天李云初起了一大早,帮妈妈做了早餐,留了张纸条便出门了。到学校的时候学生还很少,走在校道上,李云初心里想着,妈妈让自己做个普通人,那自己就快乐的做个普通人,好好读书,高考的时候考个好大学,平静的度过大学四年,将来找份好工作,让父母享清福。至于季安然,那一开始就是个遥不可及的梦。今天,是新的开始。走入教室,现在是早晨七点钟,班里只有一个瘦弱身影伏案写着什么。李云初笑了笑,放慢脚步悄悄走了过去,忽地伸手拍了那身影一下,口中叫到:“傻妞儿!”那身影被这一吓惊得叫了出来,转头看见是李云初,气得起身来打他,李云初自然拔腿就跑,一般跑一边道:“小言小言,别酱紫嘛,伦家只是开个玩笑,我们一日同桌百日恩啊,不如我们坐下来聊聊人生和理想吧,打打闹闹的多不好。”

沈煜言自然不肯放过他,两人追追逐逐的,最后当然是沈煜言败下阵来,她气喘吁吁的回到座位生闷气。李云初乐呵呵的走到她身边坐下,逗她道:“喂,傻妞儿,小气鬼,这就生气了。要不要哭鼻子啊,我有纸巾。”说罢真的掏出一包纸巾,递到沈煜言面前。沈煜言白了他一眼,把他的手推开,道:“你就知道欺负我,我要复习了,你别打扰我。”李云初道:“好好好,唉,本来吧,我还想说点正事儿呢,看来你很忙,那就算了。”沈煜言转过头看着他:“你能有什么正事儿?”李云初看着沈煜言闪亮的眼睛,不自觉的笑道:“傻妞儿,就知道学习学习学习,月考过后班里组织去雁山露营你不会忘了吧。”沈煜言:“你才忘了呢,这跟我学习有什么关系?”李云初:“傻妞儿啊傻妞儿,露营的东西买了吗,帐篷啊,登山鞋登山镐,水壶手电筒什么的。”“啊,我都还没买啊!”“我就说你傻吧,你还不信。”“哼,我下午就去买,你买好了吗?”“没啊,所以问你要不要一起去买啊。”“好啊,下午放学一起去买吧。”“ok啦。”

两人聊着聊着教室里人也越来越多,沈煜言把书收进桌子下面的格子,从书包里拿出语文课本准备早读。李云初瞥了眼她刚刚放进桌下的托马斯高等数学,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小言的脑子是怎么长的,现在就开始看大学的书了,人和人差别这么就这么大呢。沈煜言成绩排在年级前几名,本来不是李云初的同桌,是高一晏修到李云初家做家访的时候,李云初的妈妈提起希望晏修能给李云初安排一个学习好的同桌,晏修就爽快的把李云初调到了沈煜言旁边,当时也不知道多少男生腹诽,也不知李云初这闷葫芦怎么就那么好运。李云初本来就是个闷葫芦,很难跟不熟的人聊得起来,但跟沈煜言相处了一个月以后,两人莫名的气场相合,成为了好朋友。

这一天李云初很认真的听讲,甚至还会主动问沈煜言上课听不明白的地方,让沈煜言啧啧称奇,要知道李云初学习虽然不差,但也算不得好,全班将近60人,他成绩排20几,平时可从没见他上课那么认真,问他他也只是笑说怎么我浪子回头了不行啊。下午放学后,李云初和沈煜言结伴走出学校,在门口与以季安然为首的一群人相遇,李云初停下脚步,嗫嚅着说不出话,倒是季安然主动向他打招呼,李云初暗恼自己没出息,硬着头皮抬头,就看见叶爵若有深意的眼神。他转过头看向季安然道:“真巧啊。”季安然道:“是啊,你旁边的是你同学啊?”李云初:“啊,这是我同桌沈煜言。”季安然目光一闪,道:“是沈同学啊,久仰大名了,以前只知道学习好,没想到这么漂亮,云初你有艳福啊。”李云初慌忙摆手:“不是不是,我们就是同桌,就是同桌……”沈煜言也不说话,扯了扯李云初衣角道:“云初我们走吧。”季安然笑了笑,道:“你们还没吃饭吧,我们正要去吃饭呢,要不要一起?”李云初正要答话,沈煜言却接口道:“不用了,我们还有事,要先走了,不好意思,云初我们走吧。”说罢拖着李云初就走,“哎,等下,小言……”沈煜言也不理他,拖着他在众人愕然的眼光中径直走向校门口,李云初不用看都知道周围的人看他是什么眼神,关于他和沈煜言走得很近的情况都传开了,他们两个亲密的行为难免让人有一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李云初都习惯了。

出了校门口,李云初不解地问道:“小言,你怎么了,我还没跟人家说再见呢。““再见!再见什么,再也不见才好,云初,你上次就是跟他们去的KTV还喝吐的吧,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你不要跟他们打交道。还有那个季安然,不是什么好人,你离她远点。”“唔,小言,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安然她挺好的……”沈煜言打断他道:“我不听,反正她不是什么好人,你不要跟她走太近,我们赶紧去买东西吧。”说罢也不理李云初,加快脚步向前走去,李云初无奈只得跟上。一路上沈煜言都不怎么开心,问她为什么也不说,李云初只能死皮赖脸搞怪的做活宝,这才逗得她开心起来,两人在商场里买了露营所需的物品后便找地方吃饭,李云初正囊中羞涩,沈煜言大方表示请客。

富丽广场是江城最繁华最高档的商场,而位于最高层七层的五色轩,篆文书就的巨大五色轩牌匾高高挂起俯视商场中庭,能被所有进入商场的顾客看见,占据了绝佳位置,沈煜言带李云初去的就是这家名叫五色轩的中餐厅。还没进门李云初就发怵了,餐厅大门两边站着的两排身穿旗袍平均身高175面容姣好的妹子就让李云初望而却步,这不是他能消费得起的。沈煜言向李云初霸气地扬了扬手里的银行卡道:“压岁钱大把大把的,我包养你,走吧!”李云初期期艾艾的道:“别了别了,钱你留着自己花啊,我们还是去肯德基吧。”沈煜言笑道:“怕啥,姑娘我不差钱,走啦走啦,又不是花你的钱,你紧张什么。”就这样李云初被生拉硬拽的扯进了餐厅,被大堂经理模样的人领着到了一个餐桌,一坐下沈煜言对着自动点餐机就是一顿狂点,李云初连连制止口中道:“吃不完的吃不完的别点了我的姑奶奶。”

沈煜言白了他一眼,道:“放心,每样菜分量很小的。“说罢指着屏幕上一道名叫五谷丰登的才道:”喏,你看。”李云初一眼望去,只见上面几行行书对这道菜的介绍,他略过不看,图片下面用印刷体写着:150克/150元。李云初一个白眼差点晕了过去,晕晕乎乎中就见沈煜言在餐桌上的自动点餐机上点了确定……,一个小时后,沈煜言看着还在大快朵颐的李云初,甜甜地笑了起来,柔声道:“慢些吃慢些吃,跟饿死鬼投胎一样的,撑坏了肚子怎么办。”李云初:“我,重来……门唔……次过……则莫好次的晃……。”(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李云初与沈煜言已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也不在乎什么形象,他这个样子反而让沈煜言愈发开心。沈煜言把最后一颗肉丸夹到李云初碗里,道:“慢些慢些,以后有机会我还请你吃。”李云初吃力地咽下口中食物:“不不不,下次我请你,我说你小小年纪的,有钱也不能乱花,以后可不许这样了,以后我请你,就这么说定了。”沈煜言笑着答应了。

饭后李云初和沈煜言没有坐公交回家,而是决定慢慢走回家,原因很简单——李云初吃的太撑了,要消化下。夕阳余晖下李云初和沈煜言的影子变得很长很长,李云初一个人背着两个书包,一个在胸前一个在背后,手里还提着大大小小的装着露营用品的袋子。沈煜言双手背后,蹦一步走两步的在前面走着,不时回头催促李云初快点走。李云初有些恍惚,忽然觉得……,小言其实好可爱呢。两人走着走着到了分岔路口,沈煜言从李云初手里接过自己的包包袋袋,拍了拍李云初的肩膀,很爷们儿地说:“云初啊,好好干,爷不会让季安然那个女人欺负你的。”然后在李云初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下笑着跑开了,一边朝后挥手道:“我回家咯,你路上小心啊。”李云初望着沈煜言娇美的背影,不由会心一笑,这妞儿,真可爱,像大家说的一样,他有一个白天鹅同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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