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讲,程夏不应该开门。
但她还是开了。
也幸亏她在关键的时刻做了这样一个决定,要不然很难想像陆程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他受伤了,而且似乎撑了很久。打开门的时候,他正费力的解着风衣扣子。
照理说这种天气就算光着膀子都有人抱怨不够凉快,可他居然衬衫风衣的穿得十分整齐。
看到那半边被血染红的肩膀,程夏明白了。他定是害怕别人看到自己这个样子,才故意穿了这么多的衣服。
她似乎撑了很久,见到程夏开门,才哆嗦着把手从肩膀上松了一下。刚一松,大汩大汩的鲜血就顺着指缝淌了出来。
他瘦了。
几天没见,竟然瘦了好多。程夏只知道他天天醉酒而归,本以为他是出去接活了,可见他这付模样,事情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
“你,你……”程夏吓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神经是够粗大,可再粗大,面对着源源不断的还在冒着热气的新鲜人血,她也是吓呆了。
能说出两个“你”来,已经是她勇气的上限了。
“把药箱拿来,在那边。”陆程苍白着脸,用那只还能活动的胳膊朝着一个柜子指了指。
程夏呆愣了两秒,就立刻回了神。她能有如此表现,其实已经远远的超出了陆程的预期。
如果能有选择的机会,程夏说什么也不想去扒他那件衣服。里面的血已经有些干涸,大面积的和皮肉连在一起。
她哆嗦着手拿起剪刀,就像平时手工课做的剪纸一样,顺着那些血迹把衬衣减开。
把衣料分离的时候,不可必免了带动了那些几本已经处于沉睡状态的细小伤口。一小汩一小汩的血又重新涌了出来。
程夏拧起眉毛咧着嘴,她想起了小时候第一次看爷爷杀鸡。那鸡的脑袋明明已经掉了,可当程夏好奇的走过去时,它竟然又死灰燃的狂跳了一通。
那只鸡本来是家里最漂亮的一只大公鸡,说是用来孵小鸡用的。可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好像学会了飞行。自打爷爷见识了它的两次飞行表演之后,就不由分说的把它抓了来。
程夏挺可惜它那一丛漂亮的尾巴毛。它没学会飞行之前,其实一直在觊觎着想要拔两根下来做个漂亮的毽子。
这回可好,它一路蹦哒,那血就溅了一路。尾巴上最漂亮的几根也不可必免的撒了血。
……
程夏是硬撑的。
她读的是英语专业,不是护理也不是医学。她甚至不知道医院手术的时候啥叫有菌啥叫无菌。
而让她这样一个看了杀鸡都能躲到窗帘底下的人来给一个大活人抠子弹,她……她一直在想:我咋就没晕倒呢?
要是晕了,就不用忍着恶心把手往那血肉模糊的地方伸了。
整个过程其实也就二十分钟,但对于她来说,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当她终于按照陆程的吩咐把那颗子弹抠出来的时候,背后的睡衣已经全都被冷汗打透了。
她机械的听着陆程的指令,打针,上药,包扎。也没空去怀疑陆程怎么会吃了枪子,更没去想他家里的医疗器械怎么如此齐全。
一切操作停当的时候,她甚至没在第一时间洗去满手的鲜血。而是倚着床栏瘫坐在地上。
她开始重新审视陆先生。
她发现自己似乎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这人,不会只是个小鸭这么简单。
她没见过真正的小鸭。可一个从不主动讨好别人,一天也蹦不出几句话来,不仅身怀绝技(对照跳围墙),而且家里还备有各种医疗器械又时不时受个刀伤枪伤的人……
程夏感觉手心出汗,而且,全是冷汗。
她讷讷的回过头,看着床上的陆先生。他已经睡过去了,这会儿,苍白的脸色几欲透明。看起来又干净又无害。可是……
程夏想到了三个字——黑社会。
她精神差到极点,窝在床边就睡了过去。
醒来的一刻,她第一反应就是摸向了床上。她害怕陆程会不会已经死了。
可是……人竟然不见了。
程夏呼地从地上爬起来,几天没能好好休息,她眼前一黑,适应了好一阵,才勉强站稳。
踉跄着朝客厅走去,她担心陆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陆程不见了,客厅里,多了一个阿远。
——
程夏不想跟他走。陆程再坏,俩人起码还有过一段和平共处互帮互助的阶段,可阿远,跟他不熟。
阿远有点无奈,人家姑娘不走,他也不好硬拉。他后悔没朝大哥要个字条什么的了。
他是今天上午接到的电话。陆程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虚弱,问他怎么了,他也没说。只是告诉阿远,自己有事需要外出一段时间,让阿远过来把程夏接走。安置在他郊区的老房子里。
末了还补充一句:注意别让任何人知道。
阿远原话给程夏说了一遍,别说程夏,就是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家老大跑哪去了。
这姑娘不走,他就坐下喝茶。喝到一半,手机里忽然来了电话。打开一看,竟然是伟哥。
阿远的直属大哥是陆程。按照行里的规矩,荆伟虽然可以指派陆程,但一般情况下却不会和阿远这些人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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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码到这吧,没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