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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闲情偶拾(5)

今年是老人八十寿辰,她的学生们为她张罗了一台由她自己作曲的作品演唱会。当主持人为拿捏不准主持风格而特地向她请教时,老人说:你千万不要说那些花里胡哨的话,记住,我只是一个爱唱歌的老太婆。

近来,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最本真的意义?老人的经历告诉我:生命就是关怀,就是给予,生命就是用歌声播种快乐,又在别人的快乐之中收获快乐。生命不是仇恨,因为仇恨只能让人的胸怀变得更加狭隘;生命不是索取,因为索取只能让人的品格变得更加猥琐。

老人名叫彭淑贞,是我的音乐老师。虽然我没有向她行过正式的拜师礼,但在我的心中,她一直是我最敬重的师长,不仅是音乐,还有人生。

怪人怪事

一天之内我竟遇到了两个怪人。

称之为怪人,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举止和思维逻辑与常人相悖,不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譬如老沈,六十多岁年纪,终身未娶,没有子嗣,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但这不算什么,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十一年前,老沈竟辞去了市级机关的工作,搬离原来的城市居所,独自一人,孤守荒岛。由此看来,老沈不仅是个怪人,还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是在太湖的一个孤岛上认识老沈的。老沈个头很高,皮肤黝黑,模样与当地农民没啥区别,口音却是很纯正的苏州腔。十一年前,老沈买下这座无人岛的五十年产权,苦心经营,前前后后砸下了四千多万。我一愣,举目望去,岛上没有参天树木,也没什么建筑设施,杂草丛生,一片荒芜。“你的四千万都扔太湖里啦?”我的意思是,你老沈也太没有投资理念了,四千万可不是个小数目,你好歹也可以建点房子搞点农家乐什么的,怎么至今仍是一座荒岛呢?“是啊,全扔进太湖里啦。”老沈显然没听出我的话外之音,他指着湖水拍打着的岸堤说,“你看,以前没有这条石驳岸的,湖浪长年累月的拍打,把泥土全给冲走了。”为了保卫他日益退缩的“疆土”,老沈斥巨资修筑了这条环岛堤坝,又自费一百八十万,从远处的村子里拉来一条湖底电缆,这座亘古以来的无人岛从此有了第一缕人文之光。

老沈带着我们往岛的深处走去。路旁,是一畦畦的蔬菜地,梅雨季刚过,地里全是疯长的杂草。远处,有一片梨树林,长势不佳,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老沈告诉我,这岛上的土层很薄,土壤贫瘠,很难种树的。有农民冒着酷暑在为山芋地除草,隔壁是一片瓜田,碧绿的藤蔓上结了不少圆溜溜的小西瓜。几只水牛把身体沉没在湖水里,恬静地打着鼾。多少年没看见这样的情景了,很是亲切,勾起了一丝怀旧的心绪。路旁,竖立着十几块牌子,上面写着高尔基、托尔斯泰、陶行知等中外名家的名言。老沈指着这些牌子不无得意:“我最喜欢陶行知先生的办学理念,孩子们应该从小接触农村,熟悉乡村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人格是健全的。”朋友在一旁悄悄告诉我:十一年前,老沈在城里建了一座幼儿园,他有感于当今孩子枯燥单调的童年生活,便花钱买下这座无人荒岛,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让幼儿园的孩子能经常来岛上体验乡村生活,让孩子们纯真的童年记忆里,不仅有奥特曼、变形金刚和喜羊羊灰太狼的身影,更有这荒岛上的山芋土豆西红柿、水牛山羊鸡鸭鹅,虽然土气,却很真实。听了朋友的话,我有些明白老沈的心思了。老沈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其实,这十一年来从他幼儿园里走出来的几千个孩子,又何尝不是他的子女啊。面对眼前这位肤色黝黑的老汉,我的心里渐渐生出些敬意了。

告别老沈,我急着往城里赶,晚上我们几个朋友要为回苏过暑假的老邱接风。与老沈一样,老邱也是市级机关的一名干部,刚办理完退休,便去了江西婺源一处偏僻的山村小学义务支教,为期二年。这让我们很是纳闷,忙碌了一辈子,眼看着到了享清福的时候,你老邱却要跑到深山里去教书?你是为了出风头,还是哪根筋搭错了?

终于见到老邱,原来白净的脸色显得有些微黑,估计是大山里风吹的缘故,人倒是更精神了,健谈,风趣,一如以往。一见面就忙着从背包里往外掏菊花茶,说这是我们山里的特产,每次取二三朵来泡饮,清热,解毒。我们哪有心思品他的菊花茶,催他讲支教的情况。

老邱没有像电视上一些支教老师接受采访时那样,讲一些激动人心的豪言壮语,只说自己去山里支教是为了圆梦。原来,老邱的父母妻子都是受人尊重的教育工作者,而自己一直以来有个梦想,就是当一回老师,享受在课堂上侃侃而谈的那种感觉。退休赋闲了,他经人介绍,找到婺源一所乡办中心小学的校长,表明心迹。校长倒也实在,说你就来我们中心校象征性上几天课,意思意思就行了。老邱一听急了,说我是真心要来支教的,而且要到最偏远的山村里,不满二年我是不会回去的。话既出口,校长也不再多说什么。老邱终于如愿以偿,成了婺源深山里一所村级小学的语文老师,支教性质,无分文报酬。今年春节一过,老邱告别妻子,只身来到大山深处,安心做起了这所村小四年级的语文老师。

当他平生第一次站上讲台,第一次面对台下学生东倒西歪的坐姿和窗外窥视者狐疑的目光,他的心里还是非常忐忑的。一个学生递上一张纸条,打开一看,上面写道:“你这个鸟人,你来这里干什么?给老子滚回去!”老邱看到这样的文字内容,反倒不紧张了,毕竟有着几十年的工作经验,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他不动声色,淡淡一笑,把纸条团起来塞进口袋,开始了他的第一堂课。

老邱执教的学校非常偏远,条件十分艰苦。简陋的宿舍里没有卫生间,老邱就从家里带去一只痰盂,将就着克服。晚上没有电视看,老邱从苏州带去收音机,但因当地信号问题,竟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无法收到。学生的家散落在方圆几十里的山坳里,上学往返要花四五个小时,所以大都住校。学生住校时遇到问题就找到老邱宿舍,不是用拳头捶门,就是用脚来踹,行为十分粗鲁。老邱不失时机地教导一些基本礼仪,慢慢地,这些孩子再到他宿舍时,会轻声叩门,也懂得用敬语了。这些细微变化,让老邱觉得很是感动,也很有成就感。语文课本中有“天行健”之类的词语,老邱根据自己平时对《周易》的研究,结合几十年的社会经验,与学生谈人生谈理想。如今,老邱在课堂上领读“天行健”,这些大山里的孩子们就会齐声回应“君子以自强不息”;他说“地势坤”,孩子们又大声回答“君子以厚德载物”;他再问:“这是哪所大学的校训啊?”孩子们异口同声:“清华大学。”讲到这里,老邱的眼神里透射出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和满足。老邱的真诚让这里的学生和家长从怀疑到信服,甚而有了一种依赖,乡亲们争相邀请他去家中做客,以能请到邱老师为荣,虽是粗茶淡饭,但老邱吃来却是甘美如饴,回味无穷,胜过以前在城市里的美味佳肴。

我们跟老邱打趣:你毕竟不是科班出身,不要误人子弟啊。老邱说这倒不至于,他教的班级原来在年级里倒数第一,一个学期下来,变成倒数第二了,特别是班上有位女同学的语文成绩还跃升至年级的第三名。老邱的言语之中不乏幽默和自信。

这就是我在一天之内遇到的两个怪人。两人的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为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异常可笑的梦想而作出放弃,毅然决然,义无反顾。老沈的梦想是让孩子们有一处乡村生活的体验地,竟自动放弃了美好的仕途机遇,从零开始,演绎着现代版的“鲁滨逊”。老邱的梦想则是当一名老师,本来一辈子的操劳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他却放弃了安逸闲暇的退休之乐,一头扎进大山深处,当起了一群留守孩子的启蒙老师。不约而同的放弃,换来了不约而同的艰辛与孤独,两人却始终无怨无悔,安之若素,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在支撑他们的这份执着与坚守呢?

或许,这就是梦想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现实之中,但总有一些梦想在远处向我们招手,让人痴迷而沉醉。这些梦想在常人眼中是如此地幼稚而荒诞,不值一提,因为,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有着那样一段遥不可及的距离,因为,诗一般的梦想在理性的现实面前,总显得那么不切实际,不合常理,不堪一击。于是,为了梦想而付出行动的老沈和老邱成了正常思维之外的一对另类。

有人说,他们的这种行动纯粹是一种非理性的冲动行为,冲动,让他们失去很多,一个孤守荒岛,一个独处深山,个中的艰辛与孤独,怎一个苦字了得,这便是对他俩冲动的最好惩罚。姑且不论一个已届耳顺之年的老人所作出的选择能否归因于冲动二字,在我看来,与放弃和失去相比,老沈和老邱的所得所获实在是很多很多的。当孩子们在荒岛上与老水牛小白兔们尽情嬉戏之时,老沈的心里一定没有孤独,充满着温暖与慈爱;山里孩子一声彬彬有礼的叩门问候,也足以让老邱有了一种存在的价值感和幸福感。在功利与物欲的社会里,这样的收获也许让太多人不屑一顾,却能让我们的怪人老沈与老邱孤独的心头时常会掠过一丝莫名的感动与满足。

行走在时尚与喧嚣的城市街头,多少人却感到孤独和苍凉。而在现实的另一头,一对怪人老沈与老邱正享受着梦想的美丽。

一天之内遇到两个怪人,这本身就是件怪事。也许怪人怪事多了,这世界也就见怪不怪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理性的回归呢?

栀子花

桌上放着一只洁白的瓷碗,半碗清水供养着五朵栀子花,那是去乡下时,三婶婶送给女儿的。

开始,栀子花的花瓣裹得紧紧的,尚未绽开,像一只只两头尖尖的青橄榄,又像是饱蓄墨汁的毛笔尖,女儿把它们摆成梅花形状,放在碗中,又注入半碗清水。中午和晚上放学回家,女儿第一件事就是看栀子花开了没有。终于,在第二天的清早,有一朵栀子花悄悄地开放了。没有全开,仅放出一半花瓣,就像是一位清丽的纯情少女,熟睡以后,轻轻地撩开面纱,露出半张羞涩的脸儿,窥探外面的世界。那白,很动人,深绿的叶片铺陈碗底,衬得绿更绿,白更白。白,不是病恹恹的那种,也不是为了掩饰某种不足而抹上去的那种,那是青青的白,健康的白,那白的下面奔涌着生命的血液。那香,很奇异,淡淡的,却有很强的渗透力,只一朵,便弥漫了整个房间。梅花比之太雅,牡丹比之太艳,荷花比之又过于清高。那香,香得自然,香得亲切。那香,不属于天界仙子,不属于名门闺秀,更不属于市井俗妇。那香,只属于我时时眷恋的家乡田野阡陌上那些躬耕劳作的女人们。

家乡的小村,一丛丛碧绿生青的栀子树随处可见。六月,插秧的季节,栀子花开了,一片一片地,缀满了枝头,远远望去,像一朵朵白云,又像是一群群绵羊,在村子里悠悠地徜徉。儿时,我们常玩这样的游戏:折一枝栀子,插在水田里,过二三十天拔起来,枝条上已长满粗粗细细的根须,把它移植在屋前屋后,来年便长成了一株栀子树,会开满树的花朵了。年复一年,村子里的栀子树越来越多,栀子花成了我们村的“村花”。

村上的女人爱戴栀子花,不管是十八岁的村姑,还是八十岁的好婆。早起,篱笆下,河埠头,摘一朵带露的栀子花,斜插在鬓发间,水灵灵的,一个个都显得那样的俏丽,不知是人衬托了花儿,还是花映衬了人儿。村里的姑娘上街,簪一朵栀子,三两结伴,走在大街上,人未至而香气先扑鼻,惹得镇上的小年青们一个个呆立街头做深呼吸。

花开时节,女人们常常忙中偷闲上街卖花,赚个零花钱,“啊要买栀子花———”一声声悠长的软糯的吆喝,便在街头巷尾响起。那浓重而有特色的乡音,使人一听便知是来自那座开满栀子花的村子,因而那花又特别好卖、抢手。

三婶婶是这支卖花队伍的领头人。那时候,三婶婶只不过三十五六岁,身材不高,瘦瘦的,但很匀称,瓜子脸上有几颗雀斑,头顶上总是盘着发髻,插一根银簪。说起话来很快,像开机关枪;走路也快,一阵风似的。三婶婶是个寡妇,那年她男人在山上采石头,背身索没有缚牢,从半山腰倒栽下来,话都没说一句便“归西”了,只给三婶婶留下四个“光郎头”和三间“马撑”。三婶婶像换了个人,再不见她快节奏的说话和脆脆的笑声,只是走路的步子更快,做起活来不分日夜,没命地干。三婶婶的“老拖”儿子炳男与我同岁,我们常在一起玩,钓塘鲤鱼,采桑梅子,有他就有我,形影不离。三婶婶待我比炳男还好,有好吃的总留给我。少年时代我有一半时间是在她家度过的,三个大儿子挤一床,她陪我和炳男。有时半夜醒来,我常常看到三婶婶一个人呆呆地坐着,月光透过窗棂投射进来,看得见她的脸颊上有两行清泪在幽幽地闪亮。

让三婶婶至今还耿耿于怀的就是没能让四个儿子读书出头,只能凭体力干那世代承袭的石匠手艺,而不能像我一样“书包翻身”。她常在我面前唠叨“对不起死去的男人”。其实,把四个儿子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长大,大了又一个个地帮他们造房子讨媳妇,个中不易又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表述,何况这样一副担子落在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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