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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鸿蘑宴(上)

1、

软玉生香,香炉掉灰。

锦桐在床边,自顾自地把水果吃。

傲独从昏睡中慢慢醒来,“你怎么还在这,未婚夫呢?”

“昨天晚上一起过的,所以白天来陪陪我们的大英雄。来,英雄,吃葡萄。”傲独眼巴巴地看着一串葡萄在眼前,锦桐离得那么近,诱惑的嘴唇却自顾自地一枚枚吮去,自己重伤起不来身,虎老就算是个鬼,那几刀真不是盖的,接连的重伤才算是元气大伤,天灯都救不了他,就是幻化成为那香炉,在傲独头顶没完没了地掉灰。

“第几天了?”

“很多天,你现在就是养好身体,狐狸家那边改变战术了,暂时你们的兔子家先增强防卫,妖域的冬天快到了,物资棉衣没完全到位,我呢,和深门一路;你呢,作为兔子家的主人,即将启程前往兔子家最大的岛屿——甲盾岛,充当傀儡。”锦桐扒了一手瓜子仁,塞入傲独嘴里,长相是一流的清秀妩媚,动作是一流的蛮横残暴。

“你觉得蒙面人是谁?”傲独念念不忘。

“天天猜谜有意思吗?身为一个四肢发达,言语不清的未成年人,专心长身体,在那群兔子面前装个人样就好了。”

“言语不清还不是你塞的……”傲独觉得面前的少女对于自己而言就是劫难。

“那你觉得清明姐是个好人吗?”锦桐没头没脑地问。

“嗯,脖子很漂亮!冷艳范儿!”

“你可真是开始发育了——瞧你这点出息!正经点。”

“这怎么啦,反正我不觉得是个意外;另一个问题,他们会不会再次请瘟神。”

“你以为瘟神是你啊,说请就请,屁颠屁颠地跑了,就算攒那么几只就要多少人力物力,还有你别再问我石头人是怎么回事了,我喂你吃葡萄,来——哎,你哥身为新任家主,怎么妖域都打成这样了,你也快残疾了,他还没来?”

“我俩以前就各忙各的,差三岁有代沟,你是知道的,最近我也好奇,我哥呢?”

傲独当今的身份是长门少主,虽然他的哥哥刚刚接任宁府宁王的职位,傲独问身边初次见面的家臣,自己是弟弟,也不是当今宗主家的孩子,为啥身份是少主呢?

老人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傲独压根没听懂,也是不想懂,老人一个核心的意思是桀孤哥哥会接任别的爵位,这个就留给弟弟了,弟弟是长门中被予以最高期望的孩子,傲独感觉这么大的一个长门,偏偏要予以一个残疾孩子最高信任,简直就是——神经病,全是神经病。是少主所以一言一行都很重要,所以不能到处乱跑,不能溜到胡涂那、锦桐那、孔狸那,这并不符合自己的风格。

这时傲独注意到头顶的香炉幻化出张人脸,对自己说再见,随后那个香炉隐去行踪,就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锦桐毫无察觉;那天灯本来就是千年的灯精,具备独立意识,道行远远在傲独之上,现在它既然选择离开,傲独也只能默然目送,自己也准备启程甲盾岛。

天灯又变成娃娃模样,悄无声息地避开层层守卫,径直去找在忧愁原驻军的桀孤,娃娃此时幻化成了傲独模样。

此时桀孤已经察觉,当然知道进入自己营帐的,是那始祖当年所擎的天灯。

天灯助宁王,完成了妖域外面战争最后的收尾。

桀孤继宁王位,战无不克,逆者皆诛,以致帝国以内大小亲王,帝国以外美蒂暗漫,异族兵士,闻宁王桀孤之名,哭嚎丧胆;境外所辖人家,婴若哭啼,提宁王名,立止;自此北国连年无战事。

2、

夜尽天明,狂风骤雨初歇,落地结冰,但是日夜兼程的人马踏着晨曦急行。

狐狸家兵分十路,大举进犯兔子家,遭到全面反抗,唯一一路水军,便是倾巢抢夺甲盾岛,却遭到傲独为首的土著居民誓死抵抗,最终援军赶到,兔子家历经劫难,守住阵地。

傲独从甲盾岛归来,又收到了长门宗主指令,一行人快马加鞭,来到这合围山——听说到了鸿蘑最盛的时节,常年驻守那里的兰俊王子邀请各位世子参加那鸿蘑宴,傲独再次作为桀孤哥哥的顺位前来赴宴。

说起这鸿蘑,却也是合围山特产,在左都也是特供王族使用的鲜嫩脍炙,其质其味,如鱼如肉,在那些云游天下的美食家的笔记中,可炸可煮可腌可拌,即使没有其他的辅料,都能变化一百种味道,尝不到的话,绝对是人生一大憾事。

但是傲独实际上并不喜欢这从腐朽中长出来的美食,他记不起来小时候到底是侵犯了主厨的师姐,还是惹得掌勺的小妖精生气,所以说把非常美味的炸蘑菇接连给关禁闭的傲独吃了将近两个月,刚开始真不愧是神仙食物,可是吃到最后蘑菇连同地牢中的禁闭给傲独的味蕾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恐怖回忆——

从那以后傲独宁可饿着,也不会吃蘑菇以及任何与其相关的菌类食物!何况那东道主是锦桐的未婚夫,避之不及,竟然还要替兄做客!

但是长门内部,宗主的命令,还是高于宁府一阶的,所以傲独一万个不情愿,还是笑脸出席。

刚到了合围山边界,就有兰色长袍的家臣笑应贵客,说一大堆的寒暄客气话,给傲独携带的三百亲兵安排歇息的营地,傲独指令者伶仃等几个贴身护卫跟那家臣走向贵宾的客舍。

“锦桐和她那小跟屁虫孔狸都在吧?”

“没错,还有深门世子,月贝凡。”

“他也来了?”傲独眉头一挑。

“深门大人似乎还有要务在身,来的时候领着的是总部的使团。”

这时候的傲独刚刚浴血归来,心智大变。

这兰巾给于他的印象实在不是太好,虽然说当年家父盼宁氏和他的七兄弟纵横天下,虽然存在分歧,但是不至于手足相残,而后来帝君上台,结义八金兰几乎无一善终——盼宁氏升天,抛下了好大的家业,兄弟俩相依为命;

锦桐生父还领着她云游几年,四处求仙玩耍,大约在最后几年锦桐成了闪闪发亮的公主,可是生父好人没好报,不得善终;

兰俊的爷爷在征伐中最早丧命,但是他世家都生长在西北域,那里得天独厚,他家的余党占据该区域,民俗便是早婚早育多生孩子,说到这年长于傲独的兰俊实际上是那英雄的孙子,是个金发碧眼的帅哥,明媚到惊艳。

而自己至今牢记镜哲师兄教诲的天下大势——帝国西北域,兰巾王拥兵百万,操控休门,与我们宁府长门中间隔着两个妖精保留区,但这并不阻止我们两个政教混合体明争暗斗,冲突不断。傲独也是从那时注意到师父为首的仙山一派与盼宁旧党为首的王府一派渊源深远,可以说桀孤成为长门世子与宁府继承人,是早就布下的一步棋。

还有傲独从甲盾岛了解到的另一个消息就是——如果桀孤真的就是盼宁长子,那么这宁府二儿子的事情——当年兔子家的主人那倾世的仙女,为了天下大义与盼宁氏联姻,好像确实有一个孩子,但是年龄至少比自己要大五十岁,属于兰俊父亲那个辈分的了,甚至是在众多兔精亲眼所见的粉身碎骨,死的时候也不过是个蹒跚学步的孩子,而傲独不过就是那人的替代品,用来继续为宁府控制兔子家,但是这样的话桀孤不应该只有十七岁……那么自己和哥哥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样子?

错误,老尔多冲自己慈祥地说,就是一个错误。

可以推断哥哥其实也是个替代品罢了,无论如何,年轻兄弟二人之间的情谊是真的。

“胡涂兄!”傲独进了行宫,找到了那深门世子,与他打招呼。

胡涂定定地看了他半天。

“怎么了?”傲独纳闷,胡涂看自己竟然如同初次见面,好像看到了鬼怪。

“戾气,从未见这么重过,好陌生。”胡涂看傲独的目光倒像是陌生人。

“抹了那么多滋补,你倒是看起来年轻多了。”傲独没话找话。

“哪里的话,”掀开鱼尾帽,胡涂露出来满头白发。

傲独大惊,“这是怎么了?”

“现在方士联军组织反击,兵分五路,不过魔障重重……今天就是要吃顿开心饭,何必谈那些烦心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喝,大哥敬你!”

二人一饮而尽。

胡涂叹曰:“真是好酒,真是佳肴。”

“怎么?”傲独察觉这话里有话。

“本来就是行军在外,而且偏偏又是妖域里面,凶险卑劣得异常,向来都有心术不正的方士或者浪荡子,闯到妖域中,为了倒卖那点东西,铤而走险,到头来在这合围山里面,妖域中别有人间,这生活,到底胜似活神仙!”

“这合围山里面,看起来生活确实太阔绰了。”

胡涂一面扯着闲话,一面用密语和傲独悄然进行另一番交流:“其实我本次前来,就是得令,让兰俊把驻扎在这里的驻军撤退,兰王说这事他们辛苦开垦守卫的基地,实际上狐狸家与兰巾属国的关系,和你们兔子家与宁王府一个样子……”

“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都是妖与人,勾连为奸。”

“我们可是协助你们进来打那狐狸家的!”

“因为你们自己的兔子精们守不住了,否则这样的妖域厮杀,绝对不可能由八门方士染指。而且这场恶战下来,获利最大的,本来就是挨着这妖域的兰王或宁王,如今这合围山便是转折点,如果兰王真心合作,只要拿下这个要塞,我们进举狐都就势不可挡;如果兰巾军只是迫于大势,跟风而来,外有美蒂,内有妖盟,这里便是他一定会选择的转折点,只要从这里反扑,倒戈与妖精联盟冲出去,遭殃的就是你们兔子家与整个人间,兰王的野心便公之于众,却也已经势不可挡。”

“反正就是说这里很重要,所以你提前来了要这要塞?”

“没错,偏偏赶上他们的鸿蘑宴,现在东山驻扎我们那么多的亲兵,谅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我铁定要在这三日之内,拿下这合围山!”

“现在还有我和三百精兵协力,没什么怕的!”

家臣呈上密函,傲独启封,欠身致意,转身离开。

3、

“真是变样了!”傲独转过几个回廊离开,刚刚到达这宴会大厅的孔狸钻出来,感慨道,“越来越像是货真价实的宁府少主了,彬彬有礼,武略文韬!”

“那你呢,礼教上面像不像个真贵族?”

“我?家父是普通夫子,我是被送到伤门师长那里,作为王子伴读,没想到到头来自己耳渲目染的那些礼教派上有场,被推举成了世子,受宠若惊,如今行着贵族礼节,长的还是凡夫俗子的谦谦之心罢了。那王侯将相,真不是谁都能当的。”

“那你觉得桀孤从长门众生中脱颖而出,成为新的世子,算不算是从寒门入了侯门?”

“有人说这兄弟两个就是因为太厉害所以为了避免帝君清剿宁府,找来的替身;也有人说桀孤本来就是当年帝都中复礼公主怀胎多年的遗腹子,货真价实的盼宁之子,到底是傲独,成了兔子家的少主,可是一直没有实权,说是年龄尚小,可是咱们哪知道他们的家事呢!”

“快吃吧!什么王侯将相,最后无非成为一捧骨灰罢了。”锦桐入座,面相清冷,没把孔狸与胡涂当成外人,虽然换上了虹裳霞披,上面累累细缨,珊珊美佩,倒是把拖地披帛成团扎在颈后,素颜简装,便来赴宴,而这美如清风明月的嫁衣穿在她那完美凹凸的身上,如同天仙下凡。

“你俩就要在这合围山大婚?”

“哪里,就是三年精工的凤冠霞帔刚刚完成,便送过来,这不刚好合身吗,锦桐姐姐嫌麻烦,等到大婚之夜穿上那九重嫁衣,定是这天底下最美的新娘!”孔狸人小鬼大,能说会道。

“何时大婚?”

“等狐狸家的王都被攻克,藏在那里的白塔中的虫子就是我新婚之夜的祭品!”

“锦桐,我想问你……”

“怎么?”

“你觉得狐狸家与兰巾属国清白?”

“至少兰俊一定是清白的,他一直镇守这里,扼住狐狸家的要塞,使它们不敢轻举妄动,他时常给我讲如何抗击入侵的狐精,还有合围行宫那稀奇古怪的故事,等到穿上战甲,摇身一变就是最冷冽的战神。”刚才还冷言冷语的女子转眼间羞赧红了两颊,未饮先醉。“他早就跟我谈过了,等到接受王位,狐狸家早已平定,他就全力以赴灭那美蒂,然后国泰民安,与我浪迹天涯。”

胡涂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的恶心。

“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盼宁家的想法?”

“有什么好想的?”

“我是说,在喜欢的方面,你到底……桀孤和傲独更喜欢哪个?”

“月贝凡师兄,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贱呢……”锦桐以为胡涂最多也就是问知不知道傲独对自己那点小心思,但是没想到会是问自己,喜欢哥哥还是喜欢弟弟。

“换个说法,我是想问对于二者身世你知道多少?你可是跟他们从小玩到大的,你们的儿时相逢想必不是偶然,你也应当更加了解这兄弟俩,比方说——桀孤是不是从小就按照长门世子的规矩培养出来的?”

“你这是换个说法吗……什么叫做按照那规矩,那规矩本来就是为了这两个继承人规定的。”

“他们果真是盼宁氏的骨肉?”

“盼宁氏当年留下二子,长子遗腹多年,出生就天赋秉异,名动帝都,后来宁府触犯禁规,满门抄斩,于是长子逃亡千里,被仙山收留,秘密培养多年,就是当今宁府新主;次子是西山神族后裔的血统,天生就是战场上的镇邪神婴,不过在会战中惨死,包括我家父在内目睹他粉身碎骨,现在的傲独的确只是精心挑选出的替代品。”

“所以你不喜欢傲独?”

“倒不是这个,他喜欢我,也不过是儿时的执念罢了。”

“你也不喜欢桀孤?”

“兄台你为什么非要八卦我与桀孤哥哥……”

“方士的直觉,我觉得你们真的很配……”

“他们兄弟二人都非常优秀,出身仙山,家境雄厚,但是我真的不喜欢他们,我只想与自己的郎君浪迹天涯,他们想的却是纵横天下!你见过傲独不笑的样子吗,比他王侯相的哥哥还要威严肃穆,现在还小,但是一个父兄师长都被供奉在庙宇中的孩子,从小学着修身治国,屠魔平天下,他们长大了怎么不是大英雄。可是他们都是英雄,杀伐果敢摧枯拉朽,敌国外辱乱臣贼子,邪魔恶妖野兽鬼魅,但杀无妨势不可挡,但英雄真的值得爱吗?”

胡涂哑然。

“我就认识这样的大英雄,他从小想成为雕刻家,乱世裹挟着他征伐,等他衣锦还乡,故土成焦野,家族妻儿,全然不保;天神保佑,终于有了个千金,于是他近乎疯癫地呵护她,寻找神仙保佑她,带着那女儿云游,但是他无数次从战祸的噩梦中惊醒多少次险些要了自己独子性命;脱下光环闪闪的战袍,他连盘缠都筹不到;伤痕累累的双手根本拿不起刻刀;甚至要被小辈嘲弄,被小人戏耍,当独女寄宿在仙山之中,传言他混迹街头如乞丐,被伪装成无赖的妖精生生打死!他是我的家父,可能是神迹时代结局最惨淡的英雄。”

胡涂默然。

“他甚至给不了自己妻儿父母应有的幸福!满眼都是天下的英雄,连心爱的人都守护不了,那么我用什么足够回报大英雄?”

“真是酒助人性!句句真理!”

“我早就厌倦了什么天下,什么征伐,去他的霸业!”

“去他的霸业!”胡涂也想起自己一夜愁白的头发,顿生豪情,再次与锦桐痛饮。

这时兰俊也处理完要务,进来坐在正席上,主客寒暄,歌女转轴拨弦,宴会伊始,唯独缺了受令先行退去的傲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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