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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解读《红高粱家族》(1987,长篇小说)(2)

民间精神与民间价值的寻找与张扬,也是《红高粱家族》作为长篇小说所首倡的思想与价值倾向,这在当代文学中同样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虽说民间因素一直潜隐在各个时期的小说中,但作家自觉和比较彻底地表现出民间性的立场,却无疑是始自《红高粱家族》。小说中一再突出的是民间力量作为“历史主体”的地位,无论是打着国民党旗号的冷麻子的冷支队,还是打着八路军旗号的江小脚的胶高大队,至少在高密东北乡的历史上,他们并不是真正的主角,更不是理想的英雄,真正的主角和英雄不是别人,就是爷爷、奶奶、二奶奶、父亲、罗汉大爷……是“我的家族”谱系所代表的民间人物、民间精神与民间文化力量。另一方面,莫言在处理他的叙事时也表现出民间性的价值立场,在他眼里,无论历史的恩怨纠结怎样沧桑翻覆,最终都汇聚并消逝于民间,正如《狗道》一章中所写的“千人坟”所显示的象征意义。多少年过去,一场风雨中的雷电劈开了千人坟,我“看见了坟里那些骨架,那些重见天日的骷髅。他们谁是共产党、谁是国民党、谁是日本兵、谁是伪军、谁是百姓,只怕省委书记也辨别不清了。各种头盖骨都是一个形状,密密地挤在一个坑里,完全平等地被同样的雨水浇灌着……”这就是历史和民间同在包容性与消弭力量,以及它残酷的诗意。

值得提到的还有“异化”主题的书写,《狗道》一节拟人化地写到了日军的暴行和人类的残酷杀戮所影响下的狗群的异化。它们本来是人类驯化的产物,几千年来一直的人类的奴仆和“走狗”,然而当它们吃够了死人的尸首,便又恢复了野性,反过来进攻活人,甚至还狡猾到“有组织”地与人类作战,其中“我家”原来的一只红狗甚至还咬掉了“我父亲”的一只卵子,差一点就使“我家”断送了香火。在小说中不断穿插的抒情之笔中,莫言还不断地表述着这样的意思:“爷爷”、“奶奶”们正是因为他们富有野性与自由的精神,才总是表现出旺盛的生命活力,伟大浪漫的诗化人格;而到我辈,这种顶天立地的气概与无畏的精神就已经丧失殆尽,“纯种的高粱”终被“杂种高粱”所取代。两相比较,历史不是“进步”而是退化了,生命力不是张扬而是被降解和异化了。这当然只是莫言对当代文化进行反思批判的一个方式或角度,并不是理性判断所产生的结论,但如此大胆和充沛地表达着激进的文化观念,也是这部小说的“开风气之先”之处。

所有这些都表明,《红高粱家族》是一部荡激着异端与另类思想的、焕发着破坏与创造活力的、隐含着复合与多层主题结构的、给当代小说带来了丰沛活力与变革因素的作品。

三、叙述之变及其他

也许《红高粱家族》的文体之变,得益于把几个中篇连缀成了长篇的做法,这使作家“无意”中将中短篇小说叙事变革的现成成果,引入到了长篇小说之中。但如说是完全无意,那也不符合事实,莫言在同一篇《跋》中,就为自己的文体和自觉意识作了辩护,“文章之道并无至理,穷途变化,存于一心”。这很类似刘勰在《文心雕龙·通变》中所说的“文之体常有,文之变无方”的观点,“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正是大胆颠覆了长篇小说的许多传统章法,才使他获得了“穷途”中的变化,将长篇写作引入了一个新天地。

首先是寓言化,这是《红高粱家族》叙事特征中最突出的一点。广义上说,小说作为寓言本是一个常理和常态(从中国先秦时代的寓言、六朝时的志怪传奇,到宋元明话本、明代四大奇书和清代的《红楼梦》,以及《聊斋志异》一类笔记小说,无不是寓言式或讽喻性极强的小说;从西方中世纪末期的小说《堂吉诃德》、《巨人传》,到浪漫主义者的大量叙事作品,再到20世纪的现代主义小说,数量最多也是寓言)。但“现实主义”的小说观,很久以来却将小说变成了“记录”社会生活的工具,在当代中国的庸俗化的结果则是追求真实而远离了真实,其一整套的观念、理论和结构方法束缚作家的手脚实在是太牢和太久。而寓言化叙事是打破这种局面的根本出路。事实也是如此,1985年前后小说气象的一新,首先即是缘于作家普遍采取了寓言化的叙述方式,寓言化使得作家可以讲述荒诞离奇的、内心潜意识场景的故事,寓言化使得人们理解了冯梦龙所说的“事赝而理亦真”和博尔赫斯所说的“从不追究真假”的小说至理。莫言正是深谙此道,他将红高粱遮覆的“高密东北乡”点化为一个前工业时代生机勃勃的生命世界,将人物还原为这个世界里搏杀竞争的生存符号,将故事还原为荒茫大地上壮丽的悲剧诗篇……他获得了叙述的自由,前所未有的自由,而且他的全部荒诞的叙述并没有导致读者对世界和历史的荒谬认识,而是使读者真正逼近了生命与生存的某种本质,真切地体验到历史被湮没的另一种真实。

从美学品质的角度看,悲剧性的诗意是《红高粱家族》另一显著的特征。这当然首先归结于人类学思想的烛照,是人类学的视野才诞生出这样壮阔和原始的诗意,这也是莫言在小说中如诗的激情与畅想、议论与思辨的依托。此前没有哪一部当代的长篇之作,能够有这样丰沛的激情与诗意,也从来没有这样将叙述与抒情完全渗透结合的文体实践。固然,死亡和牺牲充斥着这部小说的故事,特别是类似“奶奶之死”这样的情节,更具有悲剧性的感人诗意,其中大段的、而且反复出现的抒情之笔,可谓是此类描写中最见才情的部分。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悲剧因素,真正在整体上使小说富有悲剧色调的,是小说的整体结构,是如前所述的在“历史的演化”中无可挽回的失落和下降——民族精神的衰变与颓势。从美学上说,这是一个必然的设计,犹如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一样,它不是书写了生命的成长,而是书写了生命的毁灭;不是表现了时间的进步,而是预言了历史的终结。“降幂排列”的家族谱系,伟大精神与蓬勃生命力的失传,是小说悲剧美学精神所赖以依托的趋向和势能,也是中国式的悲剧艺术与悲剧美学的奥妙所在。中国传统的书写“家族历史”的小说,历来是以表现溃败和离散为结局的,《红高粱家族》也表现出了这样的结构思想,历史并未前进——它以这样的时间意识和历史观念,与此前的大量的“革命”的主流和现实主义的长篇小说划清了界限。英雄的时代无可挽回地失落了,即便最后主人公选择了“皈依”和“返回”也无济于事。在这一点上,可以说莫言已经真正开始探求一种富有根基和意蕴的小说美学与叙事诗学,探求一种此前的长篇小说所完全不具备的悲剧美学精神。有了这样的精神,小说才真的算是有了灵魂。

叙述视角的多变和叙述时空的多维化,是《红高粱家族》在文本层面上最鲜明显豁的特点。小说在由“我父亲”这一主要叙事人所设定的过去时空关系中,不断地直接嵌入对更早时空的“爷爷”、“奶奶”的心理和见闻的直接叙述,并时时辅以后来者“我”出场议论和抒情,形成了对“过去”的不断交错返回,以及“现在与过去的对话”的奇妙情境。在这个关系上,可以说“时间被空间化了”,置身于不同历史与时间之中的人,犹如墨水河两岸的对话者一样,不断进行着自由的交谈、理解和互证。这是小说在叙事效果上空前丰富、立体和自由的一个主要原因,作者得以举重若轻,甚至可以啰里啰嗦,无节制地加入各种议论、说明、猜度、饶舌。当然,这还不仅是一个叙述的形式问题,更重要的是莫言完全走出了控制作家几十年的“进化论时间美学”的藩篱,使“时间的顺序”不再是制约叙事的一个必要前提。小说中,“时间的进步”不再构成叙述的自动逻辑,对历史的进化论式的判断自然也随之消失,“人物成长”和“历史进步”的叙述目的也随之瓦解。这是深层次的变革,我不能说这种变革是开始自莫言和完成自《红高粱家族》,但无疑,这部小说是具有突破性作用的。

除了上述内容,还应提及另外的一些叙事方面的特点。对于小说本身来说,这似乎是更应该说明的,但因为篇幅的原因,这里只是泛泛提及。《红高粱家族》已经显露了莫言在长篇写作方面的一些“一贯”风格和个性,比如残酷性的极限式的叙述,类似鬼子逼孙五剥罗汉大爷的皮一节,还有“母亲”在枯井中忍受饥饿的描写,甚至奶奶中弹倒地一幕中所夹进的大量回忆与抒情之笔,也显露了莫言“残忍”的一面。另外,对动物描写的嗜好,通灵式笔法的追求,还有夸张、拟人、逗留于游离色彩明显的民俗描写,故意使话语情境产生错乱等等,都显示了他与后来的长篇写作一脉相承的特点。这些,因为与“长篇小说的当代变革”这一“宏大叙事”的关系稍有疏离,尽管是“很经典”的,也暂不多述了。此外,《红高粱家族》当然也有缺陷,比如人物性格在各章中不尽统一,有些情节在交代中有明显漏洞,后两章比之前者明显趋弱等等,都是可挑剔的。

知识分子的民间想象——论莫言《红高粱家族》故事叙事的文本意义

■宋剑华

1986年,《红高粱家族》的闪亮登场,成功开启了新时期作家的艺术想象,其文学史价值也倍受国内学界的高度关注。论者从《红高粱家旅》当中,惊奇地发现了中华民族的“生命意识”和“性格底蕴”(雷达:《游魂的复活——评〈红高粱〉》),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富美与丑陋、善良与邪恶”(季红真:《忧郁的土地,不屈的精魂——莫言散论之一》);他们认为作者以“草莽英雄儿女,江湖恩仇血泪”的家族历史(王德威:《千言万语,何若莫言》),生动而真实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血气与精神”(吴炫:《高粱地里的美学——重读莫言的〈红高粱〉系列》);《红高粱家族》这种去“精英”化的叙事倾向,是莫言回归“民间社会和民间生活”的情感体验(张清华:《叙述的极限——论莫言》),它充分反映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民间价值立场”(陈思和:《莫言近年小说创作的民间叙述》)。其实,《红高粱家族》与所谓的“农民血气”或“民间立场”全然无关,它是1985年国内学界“主体性”大讨论的直接产物,是知识分子自由意志的隐喻表达或精英意识的另类言说。用莫言自己的话来说,是他本人在“经历了人生大转折以后”,以超越现实道德规范与外在生活形态的审美视角,于“特定时空”里(莫言:《与莫言一席谈》)去营造“一个久远的梦境”、“一种感伤的情绪”和“一种精神的寄托”(莫言:《我的故乡与我的小说》)。这应是对《红高粱家族》创作主题的最好诠释。

一、自然、自由与自为:知识分子的灵魂家园意识《红高粱家族》故事叙事的第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它时空概念的模糊性与开放性。“陶罐头老太太”那段模糊不清的破碎记忆,使得1923年和1939年这两个具体的历史时间点,完全成为了一种难以考证的主观想象(叔本华:《叔本华论说文集》)。“高密东北乡”这一空间地理位置,虽然具有“乡土”与“民间”的意义指向,但却因其脱离现实农村生活的真实状态而变得远离尘世。“我”爷爷和“我”奶奶被作者人为地置放于一望无际的“高粱地”,让他们在这原始混沌的旷野意象中自生自灭,尽情去演绎超凡脱俗的爱情故事和英雄本色;这一奇特的时空设计,直接决定了《红高粱家族》非“乡土文学”的艺术品质,而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分子渴望生命自由的人文精神。

解析《红高粱家族》的文本意义,我们首先必须去直面“高粱地”意象。“高粱地”在作者新颖独特的艺术构思当中,明显被赋予了一种源自于宇宙万物的自然灵性,它与余占鳌和戴凤莲骨子里的“野性”浑然一体,共同构成了一个远离现实且美妙绝伦的生命空间。由此可见,莫言对于“高粱地”的确存有一种十分强烈的情感冲动。然而,“高粱地”却并非是出自于莫言童年的情绪记忆:“我确实不曾看到过如此浩瀚的高粱地”,“小说中的世界是我创造的”。(莫言:《与莫言一席谈》)是作者对生命起源的主观遐想。众所周知,“高粱”曾是我们祖先赖以生存的基本食粮,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物资保障:它挺拔辉煌象征着民族种群的伟岸身躯,它枝繁叶茂象征着民族种群的生命活力,他色泽鲜红象征着民族种群的精气血性,它纤维粗硬象征着民族种群的不屈性格。作者之所以有意将“红高粱”与“中国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目的就是要热情讴歌融入自然的生命现象与朴实无华的民族精神。阅读《红高粱家族》,我们难以忘却这样一个细节:从“奶奶”伤口中流出来的汩汩鲜血,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它既暗示着“高粱”与“奶奶”的无法分割,同时也寓意着作者“天”“人”合一的生命意识。回归自然去重塑民族自我与民族人格,这绝不是莫言个人随心所欲的虚妄幻想,而是自西方启蒙运动以来知识分子所共同追求的思想信仰。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红高粱家族》的“民间”叙事,仍旧没有摆脱知识分子的精英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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