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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童谣已远(1)

那声音竟连绵不绝,一路爬高,愈加嘹亮。我被震住了,几乎不相信这是自己的声音。我反复地叫,反复寻找它的来源,我怀疑自己前世是不是狼,因为那声音的确像狼嚎。

完全没有料到我身体的内部潜伏着如此锐利、响亮、绵长的声音。起初我只是下意识地吞咽一下喉咙,像是触动了什么按钮,发出一声尖细的声音。我没有受过戏曲的发声训练,当然也不知道用小嗓发音之类。再试一次,那声音竟连绵不绝,一路爬高,愈加嘹亮。我被震住了,几乎不相信这是自己的声音。我反复地叫,反复寻找它的来源,我怀疑自己前世是不是狼,因为那声音的确像狼嚎。

当家里的房间和学校的教室容不下那声音时,我开始走向旷野,在野外尽情地把它挥洒出来。那时我和身边的几个小伙伴被它排山倒海般的气势惊得目瞪口呆。住在我身体里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声音?它根本不像是我发出来的,它甚至根本不像是人的声音。许多年之后,母亲由于父亲和大姐同一年去世,由于悲痛,半夜经常醒来嚎哭,她的哭声就像我那时的声音,当然,童年的我发出那声音的时候与哭无关。时常,我是被那声音牵引着来到空旷的地方,我一边跑,一边奋力地啸叫,像一只奇怪的动物,我抑制不住那声音从我喉咙底部的奔涌而出。那声音只是一个单音节字,没有任何含义,也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我尽情地在世界面前把它展示出来,我小小的身躯不知还蕴藏了什么。

渐渐地我迷恋上那样的发声了,一放学,我先不回家,独自找到一片空地直接从嗓子的底部把那声音喊出来,常常也有回声,借助回声我想听个究竟,听听自己的声音里到底有什么。每次发声,都领略到它的强大,声震林木,响遏行云,黄昏时,一些准备栖息的鸟被惊得四散而飞,被人听到一定会以为是什么怪物在叫。

我一直严守着这个秘密,在人前从来不这样啸叫,就像一名武林高手掌握了什么武林秘笈,守口如瓶,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表露出来。我为自己身体内发出的这一声啸叫兴奋不已,我时常借助它飘浮在庸常生活之上,所有的无名烦恼在那啸声里都烟消云散。

后来,读到过几篇写古人啸叫的文章,那些放浪形骸的文人在寄情山水的时候,也会发出这样气势磅礴的啸叫,只是那啸里更有一些文人气质,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傲然风骨。余秋雨在散文《遥远的绝响》中写道:“阮籍去苏门山拜会隐士孙登,阮籍带着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和哲学问题询问孙登,但孙登好像什么也没听见,一声不吭。阮籍下山了,有点不高兴又有点茫然。但刚走到半山腰,一种奇迹发生了。如天乐开奏,如梵琴拨响,如百凤齐鸣,一种难以想象的音乐突然充溢于山野林谷之间。阮籍震惊片刻后立即领悟了,这是孙登大师的啸声,如此辉煌和圣洁,把自己的啸不知比到哪里去了。”而我,一个识字不多、身体还没开始发育的小孩竟然也乐于此道,是不是有些滑稽?旷野里,一个小孩的长啸,为什么没有让人误以为是孤魂野鬼的叫声?尤其在晚上我要是亮一嗓子,声音借助寂静空气,肯定可以传个十里八里。我怀疑是不是祖先经过时间历练的灵感天赋留住在我的身体里。

到初中后阶段,我发现我失去了那啸叫的声音,就像蜘蛛侠失去了他“吐丝”飞翔的能力,电影中蜘蛛侠还有重新飞翔的可能,而我,确定无疑已叫不出那种声音了,我尝试过很多次,用尽办法,均不奏效。我感觉自己从一名传奇人物一下子跌落成一个凡人,从此以后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我都必须低调行事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走出童年时代的同时,也失去了无所顾忌地啸叫的能力。

啸叫时,整个世界都在我的面前生动起来,衰败的花可以重新绽放,枯黄的草可以重新变绿,万物复苏,气象万千。我有理由保持内心的那一片孤傲,超尘脱俗,啸叫声的有无成为我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分野,从此我便淹没于人海,我再也没有了借助声音穿越时空的能力。

一碗面

一碗面的故事绝对真实,真实得可以让一些虚构的故事逊色。

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下午放学后,我在家后面的赣江堤坝上游荡,突然一张平整光洁的一毛钱纸币映入眼帘。我看看四周,空无一人,便弯腰把这一毛钱捡起来。在当时,一毛钱还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对于如何用掉这一毛钱,我犯难了。可能是我学雷锋思想还没有转化成自觉的行动,我没有想到把这一毛钱上交。遇见几个同样在游荡的同学,我告诉他们我捡到一毛钱。不知是谁提议,何不用它去饮食店买碗面大家一起吃?我觉得这提议不错,有福大家共享嘛。

但没想到一路走,遇到的同学越来越多,大家一路吆喝着走进一家饮食店,我直奔收银台说:“来一碗肉丝面。”收银员说:“一毛一分钱。”不记得谁补上了一分钱。大人们起初并不知道这鱼贯而入的小朋友到底是干什么,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端上来了,面条丝丝缕缕泛着诱人的橙黄色,肉丝切得均匀仔细,平铺在面条的上面,香气袭人,面汤上滚圆发亮的油珠清晰可见。同学纷纷去拿筷子,一筒筷子被抢了个精光,大家朝放面条的桌子一拥而上,有人夹到几根面,还没入口,另一拨人就把他挤开了,没有拿到筷子的直接用手去抓,局面完全失控,碗被弄得倾斜,面汤溢到桌面上了。开始还愣在一旁的服务员,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十几个人吃一碗面,她可能是头一次遇见,她大声叫我们停下来,这又有什么用,我们仍然沉浸在抢面的狂欢之中,厨师手拿锅铲从里面冲出来,有人发现大势不妙拔腿便逃,大家一哄而散。我一边跑一边回望着翻在桌子上的瓷碗,看见还有没吃完的面条散落在桌面上,感到非常可惜。

似乎是一瞬间发生的故事,似乎也没有谁在有意策划,发生得那么突然,结局却令人惋惜。一碗面,有的人只塞了牙缝而已,有的人可能连嘴巴碰都没碰上。那时,多想自己能一个人慢慢地独享一碗肉丝面啊。

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家里养的猪可以出栏了,一般在过年前,杀猪的那一天,我早上4点钟就被大人叫醒。猪被人赶着满院子跑,但很快被抓住,一把利刃捅入嚎叫着的猪的喉管,鲜红的血奔涌而出,然后,猪被放入装满了热水的大木盆泡上一会儿,翻动几遍,便进入下一道程序,剃掉猪毛,那些杀猪的人再把猪的内脏扒出来,猪被劈成两大块之后,按惯例杀猪的人会在猪脖子以下的部位切下一块最好的精肉,煮汤吃。我也有幸分得一碗,那汤放进去一点挂面、葱花,特别鲜。

诱人的肉丝面啊,终于有了一次独享。

烟标

应该很少有人有我那样的疯狂集烟标的经历。白天夜晚,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烟标。向抽烟的大人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去路边墙角、垃圾堆里寻。痴迷地寻找,把眼睛瞪大,我开始游荡于小镇的大街小巷,为一张烟标的发现而欢喜,为捡到一张新品种的烟标而激动不已。

烟标是分了几个档次的,最好的是“中华”、“凤凰”,其次是“上海”、“黄金叶”、“大前门”,再次就是“飞马”、“欢腾”、“芒果”、“庐山”等等。那时极少见到过滤嘴香烟,烟盒都很短,偶尔发现带过滤嘴的“凤凰”觉得不得了,所以把它的烟标的地位直接上升到第一档。记得看过一部叫《南海风云》的电影,电影中地下党的接头暗号为“老刀牌香烟”,我们这些烟标迷疯了似的到处找那不存在的“老刀”烟标。

我集烟标去得最多的是垃圾堆,以至于许多年以后,读了中学,我对垃圾堆仍是情有独钟,时不时还看看会不会冒出一张烟标来。那时,我对小镇什么地方有多大的垃圾堆了如指掌,甚至哪个垃圾堆什么时候会倾倒更多的垃圾都知道。为了收集烟标,我成了小镇上一位名副其实的破烂王。要发现烟标是时常要翻动垃圾的,因为心中有明确的目标,对垃圾的腐臭味我竟然可以充而不闻,在凌乱、丑陋的垃圾堆,我往往第一个发现烟标,或是它基本已无烟盒的形状,皱成一团,污秽不堪,但没关系,纳入我的收藏之后,绝大部分我都可以让它们恢复往日风采。只是,我一天天迷失在垃圾堆里,对现实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我迷恋烟标,迷恋它们各异的色彩、简练而又生动的设计。现在想来在那全国山河一片红,全国人民衣着一片灰、蓝的年代里,烟标的色彩却格外的丰富,这也许是我喜爱收集它们的潜在原因。

最激动人心的是烟标大比拼的时刻,东城西区、远近不一的孩子都带来自己的收藏。在比拼时可以看见从未见过的烟标,有整版的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还没有经过裁剪的烟标,它们来自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太神奇了,我日夜在小镇的边边角角里寻找,也没有过这样的发现啊!比拼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了世间还有这么多漂亮的烟标存在。

后来我也知道,穷其一生我也不可能把那些烟标收全。后来,几次搬家,我小时候千辛万苦收来的那些烟标也不知遗落于何处了。

打鸟

我试过,用自制弹弓打鸟其实挺难的。家的后面是一片树林,我和一个同学做好平生的第一个弹弓,便兴奋地往树林里钻,等待着鸟的来临。很久很久,总算听到鸟的叫声,一会儿好像很远,一会儿好像很近,就是不见其踪影。鸟好像知道了有人准备好了弹弓潜伏在树林,叫得特别紧张而急促,好像是在说:“别来!远点!”

往往是这样,在我们几近绝望的时候,鸟来了,它就落在我前面的树枝上,我正与它打着照面,见它流露出惊恐的眼神,不逃避,只盯着我看。旁边同学在轻声催促:“快打!快打!”而我似乎脑中一片空白,这鸟来得太突然了,我被它那惶恐的眼神震住了。它是一只麻雀,也难怪,在全国一片上下除“四害”的热潮中,这麻雀早已成了惊弓之鸟。在犹豫的一刹那,我错过了最佳的捕猎时机,这只麻雀飞走了。

用弹弓打鸟真是挺难的活,它需要眼力、臂力、四处奔走的腿力,需要瞄准鸟时的一凝神和鸟来不及反应的一愣神,当然,最需要的是鸟的出现。大人们说鸟是活人参,可以补脑、治头痛,这样,用各种方法打鸟、捕鸟的人就更多了,鸟也日渐稀少。但也很奇怪,当我们不打算打鸟的时候,却发现了大群鸟出现,尤其在傍晚,大群的鸟在空中盘旋,这便是人们常说的百鸟归林。有人想到更阴的手段:打不着鸟,捣鸟窝。夜晚,我们扛来梯子,高度不够就两节梯子接在一起,往白天就看好了的屋檐下的鸟窝边靠,我被推举为第一个上的人,于是麻着胆子把手往鸟窝里伸。鸟窝空荡荡的,我只碰到几根茅草,但突然我的手被什么热乎乎的物体重重地撞了一下,本能的反应,我一缩手,几只鸟扑腾着飞走了。我这才相信,真的有鸟!底下的小朋友一片躁动,又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我重又鼓起勇气,把手伸进去,触摸到鸟巢了,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巢移出来,用手电筒一照,发现了战利品:两枚鸟蛋。

打鸟的事当然没有作罢。一个重大的转折便是小镇上出现气枪了,刚退伍的大哥,还没有分配工作,不知他从哪儿弄来一把气枪,带上我去打鸟。他狙击手般的枪法让我大开眼界,在路边,他只要一蹲,瞄准前面路基上正在蹦跳着觅食的鸟,一枪就是一只。在树丛中更不用说,鸟一只只被击落,来帮他捡鸟的我,被纷纷落下的鸟弄得手忙脚乱,刚想挪步,“咚”一只大鸟从我的头顶落下,还好我戴了草帽,不然肯定会有“灭顶之灾”——被鸟砸晕。大哥说这鸟叫“斑鸠”,也叫“野鸽子”,炖汤吃最补了。

我跟着大哥手提一大网袋被击毙的鸟回家,引来路人的侧目。那年月,因为鸟与人类争食,天上的鸟是可以随便打的,就是凤凰你能打下来也归你。小镇里打鸟的人挺多,商店的气枪子弹经常脱销,但奇怪的是,面对人们的滥杀,鸟却似乎永不绝迹。只要留心,还是可以发现正在奔逃的鸟。可怜的鸟啊,处处是险境和窥视的眼睛,人们随时准备夺走它们的小命。

捉迷藏

现在的孩子无法想象,那时,我们捉迷藏是怎样一场声势浩大的游戏。首先是人数上,少则七八个人,多则十几个人,范围以一栋三层楼房和一个大院子,或那栋老屋,或几条街道为标准。有时已近黄昏,有几个怎么也找不着了,也就不管,各自散伙回家,改天再来。

在父亲所在单位的大院子,常年堆满了巨大的原木和毛竹,有时,我们就在这里捉迷藏。院子是敞开式的,没有围墙,后来发现附近经常有人偷盗木材,便沿水塘用大块的红石砌了一堵围墙,将院子与附近街上住户隔开。记忆中,那条街上姓罗的人都很凶悍,经常来父亲单位寻恤闹事,那些小孩打群架也很厉害,我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为了不惹事,我们便只在院子里捉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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