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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回飞地记(1)

2005年8月8日小雨

回了一趟飞地——阔达,忘了带相机。中学拆了两年,都荒芜了,房子烂了,房背上都长了草,昔日的办公室门口挂了个牌子——阔达乡农村技术推广学校。破落了,而且还将破落下去,直到倒塌。现在已经有蛇了,操场、教室、寝室。垮塌了,成了废墟,蛇会更多。还有蜈蚣、蚂蚁、壁虎。想起九二年暑假,涪江发大水,我跟枣她妈砍办公室门前那棵死梨树的情形。那是我们正在恋爱,枣她妈还是个少女。

小学变了,宿舍区做了草坪和水泥路道,但草坪里没草,种了半生不死的菜。我新婚的房子还在,两间,只是刷白了外墙。记得九六年枣她妈搬走后,就一直是她堂妹兴颖在住。在靠学生食堂的那间房子里,我们结婚,有了枣,那么多的细节,应该是我青春的落英。门前的花坛没有了,里头的美人蕉和玫瑰自然也没了,我为之写过一篇短文——《荒芜的花坛》,发于《中华散文》。黄万平和李开会夫妇门前的那棵枇杷树是最具标志性的,枇杷没吃几颗,但意义深远,我们恋爱的许多时光都是在枇杷树下的乒乓台上度过的。李书平的声音很大,马晓俊打乒乓的姿势很另类,张晓罡输球后的表情很滑稽……现在都进城了,李书平的丈夫死后,一直一个人过,女儿西西已经读大二了。马晓俊在中学教美术,业余画画,他的理想就是能像方力均、张晓刚、罗发辉一样得到承认,一幅画能卖几十万几百万。马晓俊去江油呆了两年,零四年回来的,他希望自己能摆脱单位,做一个职业画家。张晓罡和我都是赵家的女婿,算是亲戚,零四年阔达中学拆了,进了城郊马晓俊所在的中学,教地理。

飞地上清冷得吓人,白天还见三五几人缩在店门里打扑克,到了晚上,街上连人花鬼蛋都没有。年轻人都打工去了,留下的全是老年人。街上的炮楼子多了,过去是淘金的功劳,现在是打工的成绩。

幺师早嫁人,馆子关门了,听说老太爷老太婆都死了。想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从学校端碗饭出来,叫一声幺师,来一份咸烧白或粉蒸肉——美呀,还免费送一碗白菜汤。

曾家馆子是飞地上最大的馆子,已不开了,马晓俊当年的杰作已被拿下,开了杂货店。郭师坐在店门前叫我“坐一下”,我发现他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了。第一次认识郭师,是跟水晶中学的老师去九寨沟,八八年五一,记得九寨沟的夜,月亮特别地圆特别地清冷。

马云峰从漆黑的街房出来跟我打招呼,我的态度是零度,这个阔达当年的风云人物,砍木头、淘金、打人、挨打、挣钱、赌钱,甚是传奇。记得在韩小燕家的麻将馆打麻将,他一个,谢真平一个,史彦平一个,我一个,五块钱一炮,叼着香烟,叫人羡慕得哭——全街的人都只敢打五毛钱一炮。九三年,水蚂蚁在泥鳅坝挖金出了红滩,马云峰带了人去砍尖子,被水蚂蚁撵得满街跑,打得钻床底。那时候,飞地上热闹非凡,店铺的生意火暴,每到一四七逢场,跑摊的,五花八门。秦红,当年的小裁缝,在信用社门口摆摊,缝纫机一转,好多人围观,十八九,脸上春光乍泄,两个奶子在衬衣里拱得让所有的单身汉喉咙发紧。卫生院的、乡政府的、信用社的和我们学校的单身汉都发紧,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爱、敢娶——秦红是农民。

九三年我进了城,枣她妈还在这儿,飞地还热闹过一阵子。周末回去,都在街上打麻将,唱卡拉OK,中学小学的男女老师,我教过的男生女生。那时候,刚进城里不习惯,神经衰弱,隔三差五往飞地跑,要搂着个人才睡得着。后来有了枣,更是跑。那时候,没像现在把写作当回事,天天钓鱼,擦黑放线,夜里收杆,沿河从黄连溪到葫芦溪,取到鱼,就给枣熬鱼汤。

在枣她妈的幺妈家吃晚饭。几乎是中午饭的复制:炖腊猪脚,活水豆腐,土豆烧肉。夏天,没有什么蔬菜。第一个下桌,没打招呼,一个人去公路上走。黄昏。难得的心境。十六七年前,刚到飞地,二十三四,也是一个人,也是绵绵细雨,举伞在公路上踯躅,也是黄昏,唱齐秦的《冬雨》,感伤莫名如潮水,软,但宽,但绵密,渗得进毛孔。像是装腔作势,但不是装腔作势,青春还在铺展,初恋已经远逝,新恋尚未出现。绕着旧时漫步的公路走,树木、玉米林、河流、对岸、桥梁依旧,变了的只是时光,只是时光对身体的消磨,只是纷纭的人事和对人事的感觉。

在飞地上居住多年,竟然不曾留意到四面的山是这么深,像卷曲的白铁,像巨大的褶皱,我们就是褶皱里的寄生虫,我们的视觉空间竟然是这般地有限。山峰兀立,直上云霄,却是离我很近,出手可触。天空很小,月亮和太阳的运行都非常有限。

记得飞地上的事。九二年冬天,抽猪苦胆事件。一个月夜,三个外地人被人揪到乡政府办公室外面的长椅上。包袱扔在地上,东西撒了一坝。围观。有人要检查身份证。没有。暴行开始。我的学生,“愤青”王福生、秦晓菲跳得最起,出手最狠。围观的人也开始动手动脚。从乡政府院子里一直打到街上。群暴。三个外地人没有还手,也没有还手之力。群情激奋,甚至喊着口号——“保卫猪”——保卫自家圈里的猪身体里的苦胆。街头摆针头麻线的樊大爷也上阵了,拿筲箕扣在已经被打昏过去的外地人的头上,再用刷把敲打。连平常看见血就会颤抖的供销社女售货员都出手了,且用的是铁锹。三个外地人有两个狡猾,没挨几下就蜷缩在阴沟里,抱着脑壳装死。另一个蠢啊,再怎么挨都要站起来——站起来自然是最好的靶子。那一夜月光如水,飞地上没有电灯,蜂拥的人围观着,时不时冲上去打。一切发生都像是发生在银幕上。围观的人在笑,在说“打的使得”。被打的人在呻吟,最后连呻吟也没有了。记得有个重伤,头部血流如注,乡政府的人送到卫生院叫我岳父看,说医药费算在乡政府头上。我岳父给缝了十几针。听说那个重伤后来死了。我岳父退休几年了,医药费还挂在卫生院的帐上。

还是那九二年冬天,一个夕阳洒满蔬菜地的傍晚,在城郊枣大姨家的楼上,我看见大队人马抬着两口棺材进城,嘴里喊着“冤枉”,场面如同电影里。据说棺材里睡的是两个少年,是在一个叫旧堡的山村被乱棒打死的,罪名跟我在飞地上看见的挨打的外地人相同——抽猪苦胆。

当年流落飞地,算是福了。涪江边高崖上那么个场镇,两三百户人,千儿八百人。教书、绝望、写诗、唱歌、喝酒,然后就是恋爱。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死心塌地随了。她提着塑料水桶从葡萄架下走过的样子,让我派生灵感,写出了好多散板的诗句。然后就是赵家的人,过到对岸她的老家,背柴、挖地、摘茶、割麦、收油菜,种土豆挖土豆吃土豆,偶尔也在麂子皮铺就的板铺上摸着爱一回——薄薄的板壁背后,就睡着她的母亲

如今,飞地破落了,她的老家更为破落,门口的核桃树长了菌子,劐麻长到了屋檐下,臭老婆子长满后院。偶尔回去,看见那样的荒芜,特别地满足,不只因为荒芜是一种审美,还因为荒芜是无法返回的——无法返回,就意味着决绝,与飞地的过去,与恋人的过去,与我自己的过去。

2007年12月25日雾霭

回飞地吃酒。说是吃酒,却是滴酒未沾。坐在塑料布搭建的棚子里看人看菜,看新娘子娇艳的羞色,看新郎官满脸的稚气。也听炮,也听桌上的杯盏声,听鼎沸的人声。也吃菜。情糖,姜汁鸡,花花,萝卜缨子蒸烧白,木耳肉片,炖酥肉闷豌豆尖。

需要打着重符号的是情糖和花花。不单是名字好听,也是真好吃。情糖用自家的蜂蜜、花生、核桃做成,切块装碟。而花花则用高山的麦面加土鸡蛋的蛋清油炸而成。油是高山菜籽油,火是柴火。花花“花”在工艺,多为三瓣,每瓣连花蕊都有。席间有人在不断强调:“和面的时候加点猪油,酥得很。”我吃到的花花正是这样。也有强调蒸烧白的底菜一定要萝卜缨子的。

滴酒不沾,却也晕糊糊,像是酒到三旬。又是一种挺舒服的晕糊糊。陶醉,或者说兴奋,非常适度的。同席仅三个人喝酒。一个长者,两个同辈兄弟。炭火煨热的纯梁土酒,加了蜂蜜,加了橘皮和豌豆尖。色绿味香。

我不沾酒,但我当酒司令,往三个人面前的土碗里倒。热气钻进鼻孔,也等于喝酒了。满满的一碗,摆在面前,棕色里带绿,看着,酒瘾就发了。

“来半碗?只来半碗。”一位兄弟提了壶要给我倒。

“就半碗,我们不劝你。”一位长者也发话了。

我端起碗要接,但理智还是推辞了。想喝,但还真不能喝,有胃病。“一点点没事,就一点点。”那提壶的兄弟一直站着,壶嘴已经挨到了我手里的酒碗。

我端了酒碗敬酒,长辈,兄弟。不是平常酒局上的过场或者勾兑,虚伪或别有用心,是礼数和礼节,也是愉快的游戏。酒碗碰响了,彼此望着,交换一个理解和祝福,然后扯一口,酒是酒,水也是酒。

更多的时间我埋头吃菜,或者抬头张望。新郎新娘在对面酒桌上敬酒。新郎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新娘花枝招展,浓妆艳抹。都是褒义词。油头粉面或花枝招展里都是羞怯,都是稚气,都是软语。

我最爱吃炖酥肉闷豌豆尖和木耳肉片。酥肉瘦,切得大片,味道清淡,香都是肉和豌豆尖的本味。木耳是黑木耳,形、色、口感都很真。

新娘是俗气的美,但也很动人。大红袍像把火。眉目、神情又都是收敛的,甚至看得见一点点的落落寡欢,一点点的忧愁。

等新郎新娘来到我面前,我居然有点慌张。当然只是我独自觉察到的隐秘的慌张。一种被照耀的慌张。新娘子的确光彩照人,大红的青春和低眉的娇羞,还有带了合肥口音的普通话。客人里有新郎认得的,新郎一一交待给新娘——舅爷舅婆、姑爷姑婆、表叔表婶、哥哥姐姐……新郎年幼,又常年在外打工,认得的客人有限,酒桌上的长辈便一一交待,再由新郎“翻译”给新娘。轮到我,新郎新娘自然是不认得,敬酒敬烟我都摆手谢绝。新郎问起,一位长辈交待:“照辈分,该喊姑父。”于是便有“姑父喝酒,姑父吃烟”之邀。

不见新郎新娘的时候,我感觉要自在得多。吃得自在,坐得自在,拍照也拍得自在。当然,更多的自在还是在想和感觉当中。我想,我是自在于一种民俗,自在于一种民俗的朴拙与淳厚。而且这种民俗正在消失,或者已经消失。知道这样的民俗已经消失,我的感觉依旧自在,并不去担心它、凭吊它,因为我感受到的民俗还是如火如荼,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带走了我。

我的视线不时落在写礼的窗口,落在门枋窗枋的春联上。虽然还不是春天,但也是春联。大红,大喜,大意。客人在窗子外面报自己的姓名,屋里写礼的老先生耳背听不清,会再问一声,客人便再报一次。收礼的先生收了钱,会“唱”一遍,“赵兴琼,一百”,或者“关羽,三十”。那个头戴栽绒帽子的中年人真的叫关羽,喝酒之前就是红脸膛,喝酒之后便活脱脱一个关羽了。“唱”钱也是给写礼的先生一个复述,也是给写礼的客人一个通报。写礼的老先生老了,很多字都不记得了,问窗外报名的女客:“赵兴琼,是哪个琼?”“一个斜王,一个京,北京的京。”女客说。“喔喔喔,晓得了,琼楼玉宇的琼。”老先生接连说了三个喔。

吃酒在一个“吃”字,所以我开篇见“吃”。其实赶车、走路、看景、见人,也都是吃酒。我吃酒的地方不是在别处,而是在飞地上,所以起身得早,还带着些想象。不是没一点根据的想象,是有一些记忆或印象的想象。

从石龙过江走索桥过河,再爬山,办酒席的人家在老林边。石龙过江是涪江上的一道风景,嶙峋,有气势,又秀美。石山林山,江水溪水,灌木乔木,还有民居。当年在飞地上教书,上上下下路过,已经很熟悉。多次眺望过那天边的老林,老林边的人家。雾霭混着炊烟,或者阳光黄斑斑一片,或者皑皑白雪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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