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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科幻之城(18)

正德大怒:“狂风,把他们统统杀了!打回京城,将反贼一网打尽!”

接下来的事,让乌鸦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狂风一把抓起正德,像抓小鸡一样,把他横陈在一匹马的背上,自己也翻身上马,然后,回头冷冷地看着乌鸦和急电。正德拼命挣扎,再也顾不得天子的尊严了,惊恐地大叫:“狂风,你疯了!你在干什么?”乌鸦和急电也吃惊地看着狂风。

狂风冷冷道:“我既能随你,自然也能随别人。”

正德惊慌地叫道:“我……我也封你做大司马……太子少保……”

狂风大笑:“我何必舍近而求远?再说,你以为造反很容易吗?那可比你抢女人难多了!”

一行人扬尘而去,竟没人看乌鸦和急电一眼。

十二

秋风小心地把发射器合起来,然后甩甩手,似乎甩掉了千斤的重担一样。他的嘴角露出了平时惯有的笑容,使得棱角分明的脸更加魅力十足。白雪恋恋不舍地又看了一眼那个美丽的女孩,关掉了会议桌上的立体影像,然后她调皮地伸伸舌头:“咱们是不是该小小地庆祝一下?”

秋风笑了,对着白雪做了个鬼脸。白雪看着秋风,真想亲他一下,可恨的是偏偏提不起勇气来,只得恨恨地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秋风的目光深深凝望着夜空,他的直觉告诉他,这里已经离真正的冗余很近了,也许就在前面。他执行过的所有任务里,这次应该是最凶险、最艰难的,如果没有最后那一次观察,他现在已经毁了这个镜像。接下来的事不言而喻,他们将会发现这片平行宇宙之海的波涛越来越汹涌,混乱愈演愈烈,当他们发现真正的冗余时,新的冗余已经产生。最后,他将不得不辞职回家接受良心的谴责,像父亲一样自杀。

好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秋风的嘴角挑起一丝微笑,用手抚摸着父亲的勋章。他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再停留更长的时间了,对于父亲当年所做的事,他虽然已经猜到了,却无法得到证实。当然,有些事也许不用证实,只要它是合理的。他想着乌鸦矫健的身形,血液禁不住一阵沸腾,猛然间一声长啸,全身发出了柔和的白光,拉开舱门,在太空中伴着飞船前行,一颗小流星迎面飞来,秋风迎头一拳,流星被打得四分五裂,化成了尘灰。

白雪嗔怪道:“快上船,要开始穿越宇宙了。”秋风笑着回到船舱,坐到船长的座位上:“好了,小雪,该启程了。相信真正的冗余就在前面怕得发抖呢,来吧,咱们狠狠给它一下。准备,初始启动,开始跃迁!”白雪叫喊着:“这次我来开。”

秋风的目光最后一次投向这个镜像,他有种感觉,这个镜像必将在他以后漫长的生命里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

尾声

李家村,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有的拿着鸡蛋,有的拿着红布,直奔龙凤店而去。龙哥满脸笑容地在店前招呼。今天,是急电和凤姐结婚的大喜日子。张老汉在炉台前忙得不亦乐乎,今天他是大师傅,全村的人都要吃他做的大菜呢。

在离店不远处的一壁墙上,贴着一张告示,上写着“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凡在宫中三年以上宫女皆恩准回乡”的字样。乌鸦靠墙而立,奇怪地问急电:“为何狂风会放过凤姐?当时如果他和众人一起动手,咱们绝无生还希望。”

急电微微一笑:“你不知道,他练的是童子功。再说,他对功名的向往远胜过美人。我们两个人的功夫还不算太丢人,真要拼起来,他们也没什么便宜可占。而且,他们的心里总是虚的,邪总是怕正啊。”

乌鸦道:“可如果他把凤姐献给新皇帝,岂不是大功一件?”

急电道:“正德因凤姐而丢了皇位,如此不祥之人,他怎敢献?何况,新皇登基,至少要收买人心,作几年样子。我敢保证,至少三年内不会征秀女入宫。”

乌鸦苦笑道:“三年后呢?”急电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良久,他拍着乌鸦的肩:“三年后,还有你呢,也许,到时就不是一个乌鸦了,也许还有只母乌鸦和好多小乌鸦。哈哈。”

拜堂开始了。急电和凤姐先向一位须发雪白的老人叩拜,老人慈祥地笑着,轻轻拍着急电的肩膀。他很高兴,这个善良而有些浮躁的徒弟,如今已经真正长大成人了。然后,老人站起身来,乌鸦也走了过来,师徒三人一起向大厅正中间挂着的一幅画像叩拜。画像上是一个装束奇异的老人,高大健壮,但却满面沧桑悲凉,昂首向天。这是武林中人收徒、婚配、得子都要必行的礼节。因为这是传说中的武功之祖,是他,传下了武功,从此才有了江湖,才有了江湖人。尽管后人并不知道武功究竟是什么,但总有一天,也许是很多年以后,他们会明白这种文明的重要。

如果秋风还在观察的话,他一定会很惊讶,也一定会很高兴。那是对他猜测的一种证实。因为,这幅画像他认识,那是他最爱的父亲。

凤姐跟着急电走过来,红着脸给乌鸦斟了一杯酒,谢乌鸦舍命相救之恩。乡人规矩少,除拜堂外不必蒙头,也不必背人。

乌鸦接过酒,看着急电和凤姐,又看看高声喧哗的众人,觉得自己的一生虽不幸,却能给别人带来幸福,也可以无憾了。他一仰头,喝干杯中酒。坐在一旁的老人看着自己的爱徒,心里说不出的感慨。放下酒杯,乌鸦恭恭敬敬地给师傅行了个大礼,转身出了门。

转眼间,那匹黑色的骏马驮着一个黑色的浪子就渐渐消失在远方。如血的残阳仍照在万里江山之上,全不知人世间的变幻沧桑。

引导者(一生光阴)

那一年我刚满十四岁,上初一,书上说这个年龄的男孩会变得极度关注自我。我喜欢穿很酷的衣服,说很酷的话,做很酷的事。比如像操场上的胖子一样,他穿着一身特流行的牛仔服,嘴里骂骂咧咧的打着篮球。瘦子和矮子在防守他,他投篮不中,骂了声“Fuck”。这个词是在校门口小录像厅里放的外国电影里学来的,当他明白这就是外国的“操”时,顿时成了口头语。英语老师和语文老师都觉得这在他身上算是一个进步。

我穿着校服远远的坐在操场边上,看着操场对面坐着的一群女孩。她们在看打篮球,或者在看打篮球的人。仅仅初中而已,女孩们就已经开始喜欢运动型的男孩了。听那些女孩的尖叫声,就知道她们有多浅薄。但我知道自己的心里是渴望那些浅薄的女孩为我尖叫的。可惜我脚上的旧胶鞋不适合打篮球,而且我也没有胖子那么高的个头。

下课铃响了,体育课时今天的最后一节课,我穿过操场,来到四班门口等夏小禅。我们俩是邻居,也是小学同学,即使上了初中,我们仍然保持着一起上学放学的习惯。我很喜欢去小禅家里,她家信佛,专门供着一个佛龛,她父母每天都会上香。我也见过小禅上香,那种虔诚让没什么信仰的我也不自禁的觉得很严肃。当然我最大的兴趣还是佛前供着的各种水果,我家里平时是不会买什么水果的,小禅家境比我家好,因此上供是毫不吝啬的。记得我第一次去她家时,她父母就拿了佛前的供果给我吃,我当时虽小,却也知道不好意思:“我吃了,佛吃什么啊?”小禅母亲笑笑:“供一天就行了,上供人吃,心到佛知。供果辟邪,吃吧。”辟邪不辟邪我不在乎,但水果好吃却是真的,从那时起我就经常光顾小禅家去复习功课。

小禅出来了,她冲我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你出来这么早?”我点点头:“今天我们体育课。”我们俩并肩走着,没走出两步就被人拦住了。胖子骑在他新买的山地车上,牛仔装上的铜纽扣个个擦得锃亮,身边站着他的左膀右臂,矮子和瘦子。胖子追小禅已经是全校皆知的事,但小禅讨厌他同样全校皆知。我很奇怪怎么会有他这种死皮赖脸的人。胖子的小眼睛直接越过我盯在小禅的脸上:“小禅,我给你写信你怎么不回啊?”小禅脸一下子红了:“我压根没看,以后别给我写那些东西。”胖子急了:“你连看都没看?那里还有汪国真的诗呢!”我忍不住“哈”了一声,难怪这两天我看瘦子桌子上摆着一本汪国真的诗集,我还以为他发烧了呢,原来是给胖子准备的。

胖子认为我在嘲笑他,他瞪着我:“你笑什么?”我摇摇头:“我没笑啊。”实话说,我心里有点怕他。胖子看着小禅:“以后我送你回家。这山地车减震特好,保证不颠。”小禅脸更红了,拉了我一把:“咱们走。”我和小禅绕过胖子,准备离开。

我的脖领子被胖子从后面揪住了,然后腿上被人踢了一脚。我倒下时瘦子和矮子已经扑在我身上,胖子则像指挥官一样指挥他们揍我,小禅急得直喊,然而附近的同学却没有人敢管,胖子在学校里是有名的混子,他爹在社会上也是。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老师来了”,他们三个才跑掉,临走时胖子恶狠狠的警告我:“以后再让我看见你和她一起走,我就打死你!”小禅扶我站起来时我甩开了她,我的鼻子在流血,眼圈里还带着眼泪,后者更让我难堪。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羞辱了,在这个年纪的男孩看来,简直生不如死。

到家后我什么也没说。父母看到我一身的土和脸上的伤,只是叹了口气,他们都是老实人,我小时挨打也曾带着我去评过理,但都被人家一句“孩子的事大人别掺和”给顶回来了。本来我和他们一样老实,但今天不一样了,我要报仇!大人们不会明白孩子的自尊心有时比大人的更强更可怕。

吃完晚饭,我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刀,是平时用来剔肉的,锋利无比。我趁父母不注意溜出了家,向学校方向走去。现在是夏天,天黑得晚,胖子每天吃晚饭还会带着人去操场打球,如果运气好,也可能只有他们三个人。

我出门时被小禅隔着窗户看见了,她放下饭碗跑出来跟着我,问我干什么去。我想甩掉她,就告诉她我课本落在教室了。她将信将疑,却仍然不肯回家,一直跟着我。我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豪情,也罢,当着她的面我宰了胖子,也算给她出口气。

在我家和学校中间有个工地,里面是生产水泥板的。工人们把水泥和钢筋压在一起,等干燥就成了我们说的预制板,是新兴起来的一种盖房子方式。为了缩短路线,我决定从工地穿过去,反正现在工人们也都回家了。

我走进工地时小禅跟在我身边,劝我别去学校了,她可以把课本借给我。她一定是从我的眼神和袖子的姿势上发现有些不对了。我不听她的,继续往前走,这时一个男人迎面走了过来。这应该是工地上的工人,也许是值班的,脸上似乎是一层泥灰,看不清模样。但他身上穿的一套牛仔服款式十分新颖,这让我有些拿不准。他看见我,明显愣了一下,似乎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的右臂上。我的右手锁在袖筒里,手里握着刀。他似乎能看透我的衣服,我从他目光中看到了一种极其复杂的神情:惊恐、狂喜、不可思议,混合在一起。

我想绕过他,他却急切地说:“等一下,小兄弟,你想去找人报仇对吧。”我吓了一跳,忙扭头看小禅,好在她似乎并没有注意他的话,仍然在看着我。我故作高深的问:“你怎么知道的?”他苦笑了一下:“我怎么会不知道?小兄弟,说别的你也不信,我是算命的,我能给人看未来的事。”平时这种无聊的话我都嗤之以鼻,但不知为什么,我却对这个刚见面的陌生人有种莫名的信赖感。他接着说:“如果你捅胖子一刀,他不过缝十针,你却要在少管所里呆上一年。出来后因为案底连工作都找不着,只能在工地上给人搅水泥。其实你根本不用去报仇,那胖子再过几年就要跳楼自杀了,矮子在工地上干活,手被机器压坏了。他们都这么惨了,你还和他们赌什么气啊?”

我怀疑的看着他。他的目光和我相对,然后我的眼前忽然像放电影片花一样,出现了一幕幕的画面。我在少管所里排号领着食物,样子要多颓废有多颓废;胖子在空中飞翔的时候倒颇有些潇洒,但摔到地上的时候一片狼藉。尽管画面是黑白的,但却离我极近,那飞溅的血肉似乎就要喷到我的脸上一样。

我吓了一跳,回过神来时,那人已经走了。我定了定神,对小禅说:“咱们回去吧,我想明白了,就算他是胡说八道,我也犯不上为了死胖子蹲监狱。”小禅跟在我身后,满脸不解和惊慌:“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从那以后,我尽量避开胖子,过了几天,他也没心情找我麻烦了。他爹在一次和其他混混的冲突中被捅死了,家里的顶梁柱和收入来源都没了。胖子一下子没了那股嚣张的气焰,不打篮球了,也不请别人吃饭了,瘦子和矮子没了好处,也不跟他一起混了。胖子似乎一下子变得懂事了,居然也开始认真学习了。有时还会跟我请教一两道问题,我一般都会给他解答,碰上繁忙时,也会没好气的拒绝他。每当这时,他总是尴尬的笑笑,转身离开。

中考时,我和小禅考上了同一所高中,胖子没考上,他妈借钱供他自费上了高中。矮子没考上也没念自费,辍学了。

高考前,胖子从楼上跳下来了,在跳下来之前的摸底考试里他考了全班的倒数第三。当时我正在楼下背英语,听到有人喊抬头的时候,正看到一个肥硕的身体从空中飘落,一如那天傍晚看到的片花。飞溅的血肉离我极近,而且是血红血红的。

时隔久远,我对那天傍晚碰到的算命人其实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但胖子跳楼那熟悉的一幕又唤醒了我。我一时间呆若木鸡。那究竟是幻觉,还是神仙?我问过小禅,她说那天她早就看见了我袖子里的刀,吓得魂不附体,至于在工地里,她只顾劝我,压根没注意到还有别人,更没注意到我和谁说过话。我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直到我看了一本心理学方面的书,才找到合理的答案:其实当年我并没有碰上过什么算命的,也并没有预先看到过胖子跳楼。是我后来看到胖子跳楼后自己杜撰了当年的回忆。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尤其是先后顺序。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去找胖子算账,肯定是因为当时小禅的劝阻。

我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小禅当然和我考的同一所学校,不过她考的是外语系,而我则是中文系。在大学里谈恋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我和小禅终于可以不用遮遮掩掩了,名正言顺的成了恋人。学校刚刚获得政府投资,正在兴建号称全国最好的图书馆之一。虽然刚刚破土动工,但我们每次走过工地时都会驻足看上一会儿,憧憬两年后可以坐进去谈恋爱。

可惜直到三年后图书馆才竣工,此时我们已经在开始四处奔走,寻找工作了。小禅凭借一口流利英语,在一个外企里获得了实习的机会。我学的中文系工作就比较难找,不过还是混进了一家杂志社当实习编辑。

看稿子很累,尤其是实习编辑,大量垃圾稿件都归我处理。因此我常常在午饭后抓紧时间睡上一会儿,防止下午会无精打采。编辑部里很多人都有午睡的习惯,编辑这工作不像体力劳动,不可能在半睡半醒时坚持。

夏日午后,我的双脚套在闷热的皮鞋里,极不舒服的睡着。一个人出现在我桌子前面,脸上像隔了一层雾般看不清。他穿着一身西装,但质量不怎么样,像廉价的滚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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