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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诗中的哲理

中国古人说“诗言志”,重视志向的表达。西方人重视哲理,故而诗中理性成分很重。又有人说,诗应当重抒情。其实都没有错,知情意,乃人的心理三态,于是有了以之划分的哲理诗和抒情诗,以及表达诗人情志的“政治诗”。假若要做情与理的二元的区分,或者把意志也归入情志的一类,那么,奥登关于诗的理解,恰好可以作为一个区分的参照:

诗歌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思考性的行动,拒绝满足于突然插入直接的情绪,以便了解所感觉到的东西的实质。(奥登:《关于音乐和歌剧的笔记》)

无疑,思考性的行动产生哲理诗,但有把哲理的对象孤立出来的弊病。而这里只谈论哲理与诗的关系,自然要涉及哲理诗,但并不限于哲理诗的范围。

最简单的哲理诗,似乎是纯粹讲道理的格言诗。它的优点是短小精悍,一语中的,然而读的多了,难免惹人生厌。

身上没有武器

不要闯进森林

难道把头仰起来

就以为比别人高了吗

生命以加法标志成长

又以减法迫近死亡

为什么谎话也有市场

因为轻信的人太多

(艾青《无题》)

以上所引是著名老诗人艾青的组诗《无题》中的几首哲理诗,从中可以看出格言诗写哲理的几种常用的方法,诸如问答法、因果法、判断法、劝告法,而其总的特点是直接表达哲理。

比较好的哲理诗具有间接表达的特点,一般不抽象议论,而是借助想象和比喻,说明一个道理。时常是从人们习以为常的日常现象中,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给人以智慧和灵性的启发。以下从朱墨《飞沫集》中引几首:

记忆的筛子

盛着痛苦与欢乐

漏掉了太多的平淡

花儿着意的

其实是自己的美

却在无意间

装扮了江山

科学给地球画上经纬

宣布它拥有一切的知识

追求不朽者

成了标本

研究不朽者

成了书本

云在山颠高呼

自由高于伟大

没有框子

画与生活无从分界

有了框子

画与生活又何尝分得开

不以格言出众而以玄思见长的诗人,有时会写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有时也会在长诗中嵌入一段思考。诺贝尔奖得主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的第一首《烧毁了的诺顿》的第一节,就是以一段关于时间的抽象思考开始的:

现在的时间与过去的时间

两者也许存在于未来之中,

而未来的时间却包含在过去里。

如果一切时间永远是现在

一切时间都无法赎回。

可能发生过的事是抽象的

永远是一种可能性,

只存在于思索的世界里。

可能发生过的和已经发生过的

指向一个目的,始终是旨在现在。

(艾略特;赵萝蕤译)

以专题命名的哲理诗,是比较正规的一种哲理诗。一首哲理诗往往有一个抽象名词,全诗的意象一般围绕这一核心概念而运行,形成一个寓哲理于形象之中的意境。朱湘的《当铺》,就是一首言“美”的哲理诗,但并不以“美”为诗的标题:

当铺

“美”开了一家当铺,

专收人的心;

到期人拿票去赎,

它已经关门。

(朱湘)

除了诗中的拟人描写之外,细心的读者不难看出,美是转瞬即逝的,美不是心灵的契约,警惕美的幻象等哲理,都是这首诗可能的理解和解释。但开头的“美”字,则点名了全诗的主题,而标题“当铺”,又提醒读者注意“美不可典当”的道理。

将抽象概念通俗化是哲理诗的一种写法。其中一个好方法是将命题戏剧化,即通过戏剧化的故事情节讲述或隐含一个深刻的哲理。例如,美国女诗人爱米丽·狄金森的名诗《我为美而死》,就是设想了一个戏剧化的情节,让诗人在为美而死的坟墓里与一位为真理而死的人为邻,从而说明了真与美的亲密关系,以及真与美都值得为之牺牲的价值观。

我为美而死

我为美而死,对坟墓

几乎还不适应

一个殉真理的烈士

就成了我的近邻——

他轻声问我“为什么倒下”?

我回答他:“为了美”——

他说:“我为真理,真与美——

是一体,我们是兄弟”——

就这样,像亲人,黑夜相逢——

我们隔着房间谈心——

直到苍苔长上我们的嘴唇——

覆盖掉,我们的姓名——

(江枫译)

直接描写生活中一种日常现象,从中抽取出引人深思的哲理,或者把独特的人生体验赋予这种生活现象,使其带有深刻的寓意,是另一种哲理诗的写法。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是一位乡间诗人,善于运用常见的生活场景构思重大的人生主题。他的名言是“诗当以趣味开始,以智慧告终。”而他的《另一条路》真是一首好诗:

另一条路

金黄色的林中歧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够脚踩两条;

孤旅一身,我伫立良久,

极目远望一条的尽头,

直到它拐入远处的草木。

然后盘算起另一条,一样的坦通,

或许这一条更值得一试,

因为它野草丛生,正待踩行;

不过前人由此取道通过,

两条路曾同样的踩损无异。

那天早晨,两条路同样是落叶铺满,

并无脚步将落叶踩得发黑。

哦,我不妨把一条留给另一天!

既然晓得歧路无数道绵绵,

我疑心是否我还能返回。

此后不知何年何月置身何处,

我也会长叹一声把此事诉说:

林中有两条路歧出,而我——

我竟然把人迹罕至的一条选妥,

而一切的意味却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朱墨译)

人生谁不知道走路?然而,弗罗斯特的《另一条路》却从中挖掘出深刻的人生哲理。但全诗并无议论,只有哲理的暗示和人生的感叹,感叹反而增强了读者对诗人经验的认同和自己人生之路的体认。除了贴近日常经验以外,这是这首诗能得到许多人赞赏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议论入诗阐发一个道理,也是一种可能的写诗方法,尽管议论惯常为诗人和诗论家所诟病。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而做的《有的人》就是这样的议论诗,其主要写作手法是分类与对比。但因读者对于背景很熟悉,能理解其中的暗示和奥义,故而这首诗在议论中仍然显得诗意盎然,哲理盎然。现只取开头一小节示之: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臧克家《有的人》)

然而无论如何,哲理诗毕竟不是哲学演讲,既不好使用定义,也不便条分缕析。既然如此,聪明的诗人反而可以借机进入哲学家的营垒,以不可定义和分析为内容,反其道而行之,写出一首诗来,而标题反倒是“美的定义是”:

!美的定义是

美的定义是

没有那样一个定义——

天堂倒是容易分析

既然天堂和他

二而一——

(狄金森;江枫译)

这里的哲理有两层:

美和天堂都无定义,且不可分析。

但美比天堂,更无定义,更不可分析。

假如读者已懂得这个道理,这首诗本来也可以不写,因为这本是对于美的不写之写。不写之写,已几近哲理诗的最高手法和最高境界了。

比较高明的诗人,很少直接发议论。他宁可借助一种意境抒发一种感想,而感想本身则构成深刻的哲理。但这哲理又不直说,而是要读者仔细体味,从中自己发觉出来。于是,积极的阅读效果便通过读者的创造性参与而实现了。著名美学家宗白华的《夜》,就是这样一首赋予哲理的诗。他借助身心的分离,想说明身躯虽小,在茫茫宇宙中微不足道,而心灵却很伟大,足以包藏宇宙于心中。

一时间

觉得我的微躯

是一颗小星,

莹然万星里

随着星流。

一会儿

又觉着我的心

是一张明镜,

宇宙的万星

在里面灿着。

(宗白华)

令人不解的是,有的哲学家却难耐寂寞,宁愿放弃抽象思维的职业习惯,进入诗歌的率真天地,或许是想拓展一下自己的想象空间吧。现代西方大哲海德格尔不仅以其深思玄想而著名,而且写有一首著名的《诗人思者》,把思和诗连为一体(实际上,他是主张思与诗的对话的)。今取其开头两节,以见哲人风范:

诗人思者

路与衡度

门与言说

觅求只赖独行。

苦行而不停步

追问与迷误

系于你孤独之途。

(海德格尔;余虹译)

的确,哲思是苦的,难免孤独,难免迷误。但只要其中有“门”与“路”,仍然是可行的。而正是“门”与“路”的比喻,使这两则哲理成为诗。也可以说,比喻乃是哲理诗的门与路,门外之路。只要门路尚在,又何妨做一番哲理的诗的旅行呢!

诚然,诗要有大哲学,一如大哲学家可以为诗一样。然而,诗中有哲理,却未必一定要写成纯粹意义上的哲理诗。真正的好诗是要把哲理转化为诗,而不是诗意地进行思考。即以诗性智慧打动人,寓哲理于形象,让读者去体味和挖掘其中的三味来。卞之琳的一首小诗中,鱼化石的形象隐喻了鱼水之情变为化石而永存的感人之情,同时包含了极深的科学原理和人生哲理:

鱼化石

——一条鱼或一个女子说

我要有你的怀抱的形状,

我往往溶化于水的线条。

你真像镜子一样的爱我呢,

你我都远了乃有了鱼化石。

(卞之琳)

这使我想起一首诗的意义——就以卞之琳先生的这一首《鱼化石》为例吧——已经远远超出了所谓“哲理诗”的范围,进入了一种诗的意义的思考。幸而有诗人早已思考过这个问题:

我认识到一首短短的简单的诗能容得下历史、音乐、心理、宗教思想和情绪、神秘的臆测及一个人所遇到的人物和事情。一首诗事实上可以是一种营养液,那种我们用来养活阿米巴微生物的液体。如果配制得当,一首诗可以使一个意象、一个思想或一个历史观点、一种心灵状态和我们的欲望及缥缈的冲动存活好几年。(布莱:《寻找美国的诗神》)

您也许还不知道,正是这样一种认识,一种在读叶芝的诗歌时产生的对于诗歌意义如此丰富的认识,使得布莱决心以写诗为其终生事业,用他自己的话就是:

我决定此生从事写作。

多年后,布莱至少已经出版了十二个诗集,并有大量评论刊出。

他于1968年获全美诗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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