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506300000009

第9章 招人待见的小偷儿时迁

时迁,绰号鼓上蚤。这个绰号不大好理解,鼓上的跳蚤?什么意思?谈歌不明白了许多年。后来,有一个学问家告诉谈歌,这不是一般的鼓,是指架在衙门口的那种立着的鼓。你想啊,那鼓面多光滑啊。可是跳蚤能爬上去,活动自如,高兴了,还能在上边跳舞,还掉不下来。这得是一只什么样的跳蚤啊?这应该是一只具有特殊专长的跳蚤。它如果考大学,也得加分啊。由此说,鼓上蚤大概是称赞时迁的偷技高明的意思。专家一级的?或者说是跳蚤群体中的特种部队?

无须抬杠,时迁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偷儿,也是一个偷窃技术高超的小偷儿,还应该说,时迁是当代小偷儿们需要顶礼膜拜的“劣祖劣宗”。

时迁还是个挺招人待见的小偷儿。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读者阅读《水浒传》时,往往会产生这种奇怪的心理,谈歌自己也觉得奇怪,觉得自己是不是神经不正常了。我怎么会待见一个小偷儿呢?可以想啊,如果我们在大街上被偷儿扒了钱包,或者说我们去商场买东西,出门一看,自行车或者摩托车已经不翼而飞了,我们还会喜欢小偷儿吗?你肯定不喜欢。要是硬让你喜欢,你得骂娘。可是为什么读罢《水浒传》,会喜欢时迁这个小偷儿呢?

这里边只有一个答案:时迁没有偷到我们自己头上。前几天,一个名叫张大明的朋友十分痛苦地(不是九分痛苦)告诉谈歌,他从前是很同情小偷儿的,穷嘛!更同情那些在街上被抓获,而遭群众暴打的小偷儿,为什么这样吗?不就是偷了你们的钱包吗,能有几个钱呢?何必这样暴打人家呢。如果有办法,谁愿意当小偷儿呢?小偷儿也是弱势群体嘛!这是张大明的一贯理论。可是这些日子,张大明对小偷儿是一点儿也不同情了,近乎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他在街上撞见了被抓获的小偷儿,他也会奋力挤进人群,狠狠打几下子便宜手呢。为什么?他也被偷了。那天,他的老母亲住院,需要住院押金。张大明在交费的时候,五千元的现金被时迁的后人偷去了。为此事,他的老母亲险些没能住上院,差点儿耽搁了。他能不恨吗?恨得五脏俱焚。真应了那句话了,事情不打到谁的头上,谁不知道难受。

偷窃是一个行当,谈歌相信,有了人类,就有了这种行为方式,而且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方式。自古以来,小偷儿就被人们责骂着。他们是不劳而获的具体实践者,他们是一群像蚊子一样偷偷摸摸的吸血者。但是也有这样一个事实不容忽略,即时迁这类人物,常常让人们看着高兴。为什么?他们总是偷富人嘛。似乎小偷儿也有了阶级性?是无产阶级行为?饥寒起盗心嘛,偷盗都是穷人的事儿。这么说是穷人的专利?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时迁为什么不偷穷人,穷人家里也没什么可偷的嘛(不过得提醒一句,穷人也丢东西,贼不走空,是老理儿。富人们有了看家护院的,有了保镖,贼们不容易得逞,着急了也找穷人下手。偷点儿是点儿。黄鼠狼专咬病鸭子的事儿并不乏见,谈歌的家里,一年丢了三辆自行车)。按照大众的理论,偷儿们应该去偷富人,去偷那些财大气粗的大老板们,让那些穷兮兮的人们看着听着也解气。活该!谁让你有钱呢。这种理解对吗?

不用回避,这里边有司空见惯的仇富心态在作祟。也就是说,穷人看着富人有钱,眼气。别说让时迁们偷窃了一回或者八回,就是你们家着了天火,也应该。谁让你们家有钱呢!这是当前一种常见的社会心态,不在谈歌这篇文章的讨论之内,不提。咱们接着说时迁。

时迁这种手艺在梁山上凤毛麟角,属于特种技能。梁山泊的主体行为是“打砸抢”,还有劫道,或者是面对面的真刀真枪的实干。其实,这跟时迁的技术只是属于分工不同,偷偷摸摸也罢,明火执仗也罢,其实性质是一样的,一个是巧取,一个是硬夺,都是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把所有权拿过来。大方向是一致的。

自古以来,关于这种抢和偷的行为,还有一个宏大理论给予支持,叫做劫富济贫。这句话虽然流行了几千年,您可别太信以为真。这里边至少有两个疑问不好落实:

疑问之一,劫富济贫落实不到实处。你们劫了可是劫了,可是你们济贫了没有?别不是你们打着这个革命旗号,劫完之后,只顾你们自己下馆子、进歌厅、搓麻将、吃喝玩乐,挥霍一空。这里边没有人能证明你们周济了多少弱势群体。就算是你们把偷来的一百块钱,拿出一块两块来,救济了穷人,赢得一点儿社会赞誉,那剩下的呢?谁去查你们这个账本呢?你们有账本吗?整个梁山好汉都是打着这个旗号,理直气壮地宰了多少大户人家啊,可是他们又搞过什么慈善事业呢?从来也没有听说“梁山泊希望小学成立”的消息被报道过,从来没有听说过梁山好汉捐助灾区多少万美元或者人民币。时迁从事偷盗工作已经多年了,肯定是一个偷窃行业的老同志了,可书上也没写时迁偷了人家之后,有过赞助失学儿童或者帮扶孤寡老人之类的善举。读者千万别轻易相信劫富济贫这种谎话。民国年间,谈歌的家乡匪患猖獗,也都是打着杀富济贫的旗号,杀人越货。可没听老人们说过这些土匪救济过什么穷人。他们倒是总祸害穷人,抢粮抢钱还不说,见到哪个穷人家的闺女长得好看,也得抢走了。此是闲话,打住。

疑问之二,自古至今的时迁们,为什么总盯着人家富裕户下手呢?有本事你们也自己挣去啊。自古以来,国人看到时迁们做下这种事,往往交口称赞,其实是一种非常阴暗的心态。或许有人遗憾,那时还没有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个法律。其实,就算是有了这个法律也没用,中国人也不会执行。这似乎不仅仅是中国人,应该是人类的劣根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小偷儿,也有劫道的。谈歌想,无论哪一个国家,无论古代和今天,对时迁这样的好汉,都应该抓去劳教。对屡教不改的,干脆判刑。

据报纸上讲,南美洲某个国家,对小偷儿有一款专门的法律,是从古代传下来的条款。抓住小偷儿一次,就剁去小偷儿一只手。抓住两次,就剁两只手。这款法律虽然残忍些,不人道,可是这般搞法,不仅治标,而且治本。小偷儿没有手了,他还偷个甚啊。据说,这个国家的小偷儿基本绝迹。

中国没有剁小偷儿手的做法。从古至今的做法是,抓住小偷儿就是打几下子,抓到公堂上,也就是把裤子扒下来,打屁股板子。据说先人们发明这种刑律的根据是,打屁股,是为了警告脸皮。可是管用吗?小偷儿要脸皮吗?现在更麻烦了,打也不行了,打坏了更不行。前些日子看电视,一个法制栏目,说有一个小偷儿偷了某人的自行车,某人去追,小偷儿被追得心慌气短,且慌不择路,一下子被迎面开来的汽车撞坏了,残了。得,被偷的某人被小偷儿告上了法庭,法庭还真就判了小偷儿有理,被偷的某人还得赔小偷儿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误什么工?偷盗的工作?)。这位某人大呼其冤。谈歌看过这个节目之后,实在不理解了,法律如何会这样?据说这是人本主义的具体体现。那今后在街上见了小偷儿还抓不抓了?如果抓,那还动手不动手?如果不动手,追上小偷儿就得跟小偷儿和风细雨地慢慢商量,讲大道理:兄弟啊,您就别偷了,偷东西多不道德啊。或者说,兄弟啊,咱们商量商量,您甭偷我了,我的日子过得也不宽裕啊。大概小偷儿不会听。那只好动手抓,可万一失了手,把小偷儿的身体伤了,那还得赔偿?体现了人本主义,是否有些纵容偷窃的嫌疑?谈歌不知道现行的某些法律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有人说是按照西方的法律精神制定的。如此说,小偷儿还真是浑身是理了?那么街上的歹徒的个人权力是不是也得保护啊?如果被某个见义勇为者出手重了些,歹徒出现了些身体上的伤害,那见义勇为者是不是也要赔偿歹徒的身体损失呢?如此的法律条款,是否违背了法律的基本要义呢?打住!这也是题外话,也不应该在本文的讨论之列。咱们接着讨论时迁。

好吃懒做,是偷儿行为的原始动力。小偷儿的行为,就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具体实施。无论怎么样,小偷儿是不应该被人喜欢的。还是文章开头的问题,人们为什么会喜欢时迁呢?除了我们上边给出的理由:时迁没有偷到自己的头上,人们有仇富的心态,我们还有别的什么潜意识吗?有。那就是国人看看热闹的心态。如此说,只要小偷儿没有偷到我的头上,我是一个富人也罢,我是一个穷人也罢,好了,如果遇见小偷儿偷人的钱包,这种好戏,谁都愿意看一眼的。看热闹是没有阶级性的啊。看吧,反正不用买票。

国人喜欢看热闹。于是,历朝历代,街上的看客从来就不缺少。鲁迅先生曾经痛斥过这种顽劣的国风,可是至今此风不见消。读一部《水浒传》,当这位时迁出场后,读者们不都是兴高采烈地看这位技术高超的小偷儿的偷窃表演吗?

行文至此,我们不妨再重新看一回热闹,看看时迁是如何表演的。

时迁第一次露面,是在翠屏山,他偶然遇到了杨雄和石秀杀人,这二位杀人之后想去梁山入伙。时迁当时正在盗墓(这位小偷儿是全活儿,不仅偷活人,还偷死人),他大概也没盗着什么值钱的东西,便也要跟杨雄石秀一起去梁山入伙,想去过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幸福生活。于是,三人结伴而行。半路饿了,三个人就进酒店吃饭(祝家庄开的酒店),时迁嘴馋了,想吃肉,可人家店里的肉都卖完了。如果只是杨雄、石秀,这事也就完了。掌柜的,来盘宫保鸡丁。什么?没有?红烧肉有吗?也没有?没有就算了。我们凑合着吃点素菜吧。给我们炒个萝卜丝吧。两个人吃完了,嘴一抹,算账走人,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一系列麻烦事。可是有了时迁,事儿就多了。酒店没有肉了,可是时迁还馋着呢,不是没有肉吗?我自己动手。他偷了人家后院的一只公鸡来下酒,让店家发现了,生气了。我们这只公鸡是不卖的,我们是留着报时的(公鸡打鸣。那时候还没有时英钟电子表)。你们得赔我们。时迁骂,吃就吃了,还赔个屁啊。这就跟店家打了起来。其实杨雄与石秀未必就愿意打这一架,他们还急着赶路上梁山呢。可是时迁已经惹下麻烦了,脱不了身啊,那就一块打吧。如果把时迁放下,他们两个人跑了,也显得太不义气了不是?他们一边打,一边还吹牛,说他们三个人就是梁山好汉。书读至此,谈歌心里有点儿瞧不起这三位,这么干实在有点儿那个了,你们不是还没有去梁山正式报考吗?再者就算你们去报考了,人家还得面试笔试呢,你们考上考不上还两说着呢。怎么现在就打着人家的招牌出来吹啊?如果你们想报考国家公务员,你们还没有进考场呢,就在外边说你们是国家干部,这行吗?这有点儿招摇撞骗的味道了。打就打了,吹牛就吹牛了,你们跑了不就完事了吗?还把人家的酒店放火烧了。事情到此,祝家庄肯定不依了。人家追了上来,把时迁捉走了。杨雄和石秀还算义气,总觉得不能把时迁扔下不管啊,就托鬼脸儿杜兴找独龙冈的庄主李应去说情,央求祝家庄把时迁放了。李应也是个热脸汉子,就大包大揽地答应了。他亲自去了,谁知道祝家庄生了真气了,就不放人,就是不给李应面子。李应脸上不挂,也跟祝家庄打了一架,还负了伤,也翻脸了。两个村子多少年建立起来的友好睦邻关系,为了一个小偷儿,至此也断交了。杨雄、石秀也赶紧上梁山去求救。您说这么一个小偷儿惹了多大的麻烦吧。

写到此处,也真是替时迁先生感慨啊,时迁先生真是生不逢时嘛,这件事如果放在当今的社会,大概就不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杨雄、石秀一定会找律师,先把祝家庄告上法庭再说。不就是偷吃了你们一只鸡嘛,你们就能把时迁私下给关押了,这叫什么?这是非法拘禁。你们肯定也动手打人了,验验时先生身上有伤没有?有伤,这就更不对了,你们这叫故意伤害。官司打到法院,祝家庄肯定得输啊,还得赔偿时迁先生的精神损失,医药费、营养费更得掏。如果时迁再耍开了赖皮,躺在医院里死活不肯出来,今天喊脑袋疼,明天嚷嚷屁股疼,祝家庄就真算是沾上了,那医疗费还不得掏老鼻子了啊。

可那时候似乎不讲这种法律,祝家庄关押时迁完全是正当防卫。谁让你偷我们的鸡吃了?我们祝家庄的鸡是你能随便偷的吗?你时迁的牙长齐了吗?你配偷着吃吗?那是一只什么鸡?那是我们酒店的报时器。打你个生活不能自理也是活该。你还冒充梁山泊的土匪,这罪过就更大了。杀了你也不屈啊。

可不是嘛,想想上边这些事,不都是时迁惹的祸吗?起因就是为了吃人家一只鸡。值得吗?晁盖一听就来气了,他差点儿喊人把杨雄和石秀推出去杀了。你们还要不要脸啊?你们是一帮什么烂人啊?偷人家鸡,还打架。还打着我们梁山的旗号。梁山能收你们这种下三烂的人物吗?《水浒传》里,晁盖从来没有刁难过哪一个来投奔梁山的人,对杨雄、石秀大发光火,这似乎是第一次,也足见这种偷鸡摸狗不要脸的事在当时多么不招人待见啊。这事放谁身上也得生气,偷人家的东西,还冒充是梁山好汉,这要是传扬出去,不丢大人了啊。梁山泊作为一个挂牌上市的企业,当然要注意企业形象了。

所以说,是时迁引发了梁山与祝家庄这场战争。

还有一种说法,宋江审时度势,利用了时迁这次偷鸡事件,他早就想着攻打祝家庄了。一则,宋江刚刚上山不久,当了第二把手,还寸功未建呢,他想表现表现,做点儿事情树立一下自己的群众威信。二则,谈歌猜测梁山一时招工太多,拖欠工资的事情也是有的。逮住祝家庄这样一个小康村,不得狠狠宰一家伙啊。给大家伙发发奖金,鼓励一下大家的积极性嘛。于是,梁山也就将错就错,时迁就是我们的人,怎么了?不就吃了你们一只鸡吗?一只破鸡能值几个钱啊?你们就随便抓人。这一架算是打定了。打!

从来战争都需要借口。时迁给梁山泊送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借口。

祝家庄战役结束之后,时迁正式上了梁山,还是挺受重用的。每逢大的行动,总是让他先去探路,他有偷鸡摸狗的技术嘛。他最后死在了征方腊的战役中。死了也就对了,他不死也真是个麻烦事儿。想啊,作为一个小偷儿,回到朝里,皇上封他当什么官啊?不给他个官儿当吧,他还是立了功了。给他官当吧,可他还是个小偷儿啊。他那贼性能改吗?他敢天天偷国库。

替皇上想想,皇上也为难。没法儿安排嘛!

同类推荐
  • 再别康桥:徐志摩诗选

    再别康桥:徐志摩诗选

    本书收录了徐志摩生前脍炙人口的诗作。将一个才华横溢、感情细腻、文学造诣高超的民国文艺青年淋漓尽致的展现在读者面前。
  • 石羊河,我家乡的河

    石羊河,我家乡的河

    这是一本散文集,主要记录了家乡石羊河的美景,抒发了作者对家乡的石羊河的赞美。
  • 开在废墟上的花

    开在废墟上的花

    从听故事到讲故事,再到写故事,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从故事里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哪里去寻找中国的好故事?《中国好故事》特邀国内顶尖故事家,为中国的孩子们、为芸芸众生讲述最沁人心脾的故事。
  • 致我们正值的青春年华(珍藏一生的经典散文)

    致我们正值的青春年华(珍藏一生的经典散文)

    本书包括缤纷的花墙,泥土的芬芳,真情流露,温馨家园,感悟真情,读懂父亲的真诚,真情如歌,父爱如山,活着就是幸福等。
  • 白毛

    白毛

    顾文显1982年发表诗歌处女作,迄今在国内外公开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800多万字,诗百余首。出版民间故事集《贾成明故事集》、《南侠。北侠》,散文集《梦里有条宽宽的河》,小说集《割豆割豆》,小小说集《白毛》,故事集《草屋小学》、《真的假的谁玩谁》。作品被收入250多种结集、选刊中,其中故事作品自首届至2008年一直入选“全国年度最佳故事集”,小小说自2000年至2004年一直入选〈全国最佳小小说集〉。
热门推荐
  • 逆天狂妃:废柴七小姐

    逆天狂妃:废柴七小姐

    她,一身傲骨,绝世杀手,却爱上了一个男子一夕间,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男人,却和别的女人抱在一起。而她就像一个笑话,被别人玩弄了感情都不知道。她恨他,却杀不了他,因为她爱他。后来,她却被他杀掉。从而穿越到了瀚海大陆。成为了一个废柴,她发誓再也不要和前世那样被人玩弄,她要成为强者。废柴这个词从来不属于她!
  • 白色眷恋

    白色眷恋

    因为不满皇马6比2的比分,中国青年律师沈星怒砸啤酒瓶,结果电光火石间,他穿越成了佛罗伦蒂诺的儿子,且看来自09年的小伙子如何玩转03年的欧洲足坛
  • 若孀

    若孀

    她现实生活中的顶级佣兵杀手却在一次执行任务途中意外穿越到一个异大陆——卡特亚却意外降落在上古云氏一族的直系子孙云若孀身上还是个被人称为废物九少爷的身上!!可是自己明明是个女儿身啊!还来不及整理这突然发生的一切许多事情就接二连三的找上门来…“不好了不好了!九少爷云岩又来找您麻烦了!您赶快从南院的后门逃走吧!”“嗯?逃走?”若孀面带疑虑的看着为自己通风报信的小兄弟脑海连忙搜索起云若孀之前的记忆“唔…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若孀嘴角勾起一道讽刺的浅笑哼哼赶欺负到我头上后悔都来不及了!
  • 都市最强士兵

    都市最强士兵

    洛凡不顾上级的反对,结束了十几年的军旅生活。可这回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了一个大美女,只见这美女俏生生的站在洛凡的面前。你终于退伍了。
  • 汤汤与君诀

    汤汤与君诀

    她是上古始神,就是九重天宫中的天帝也得尊称她一声姑姑。他是白帝之子,三界六道中无人不知的青丘太子。相识于天之巅,她长他数十万岁。对旁人总是以帝君始神之态待之,可到了他这儿,非得事无巨细都要计较个清楚,稍有不顺心就将他打回原形。男子主动些乃是天经地义,可是主动得多了也累了,得不到回应也只得放弃。许他于她而言,不过是在她漫长等待的时光中闲暇时救过的一只九尾狐罢了。时光寂灭,他也会消散在她的记忆之中。
  • 我的老班长

    我的老班长

    在军旅生涯时我的班长教会我打枪等知识,可后来的一场意外我们变成了敌人。
  • 彼岸之舞

    彼岸之舞

    传说,随着人界人口的逐渐增加,孟婆变得越来越繁忙,既要熬汤又要劝人喝下,常常忙不过来。因此,偶尔会有人没喝下汤消除记忆,原本是死人,却又再次复活,回到人间继续生活下去。人是不能死而复生的,于是,冥王在三途河的彼岸花海中帮助其中的一株彼岸花修炼成妖,拿着“寻魂铃”下到人间,找到那些再次复活的人,并把他带回冥界,再次进入轮回。不久,冥王又让器灵晴天娃娃桃可去协助彼岸花妖漫舞,于是,她们两人就成了专门做这种任务的“寻魂人”。“寻魂人”住在人界,接到任务通知后就启程寻找那些逃走的人,按照寻魂铃的指引找到后,就启动“时空门”回到冥界。这是她们的故事……
  • 素面朝天

    素面朝天

    佛教说,入世的生活是物质的、感情的、人群的生活。本书正是借由陈雨橪的个人经历,在积极探索一条入世的道路。陈雨橪由一个物质世界跌入一个对于她来说全然陌生和充满着困境的神灵的世界,“回归”将是一切努力的终极目标,取胜的魔法只有一句话——“为了他人而做一件事”,不屈的雨橪最终发现了自身存在的意义,他于是努力以成长的主题去实现自己对世界的怀疑与期待。“在万物重生的早晨,来到静寂无声的窗前,一切归零之后渐渐充实,不再去追寻海的彼岸,耀眼的宝物一直就在这里,在我身上就可以发现。”
  • 四域录

    四域录

    普通人一样不平凡。世界因平凡而美丽,让我们拥抱平凡
  • 华天翔传

    华天翔传

    传说,千年前,诡异魔剑重现江湖,剑侠之名震寰宇。可“剑侠”一脉开派祖师剑无痕与其师妹——“燕子”一脉开派祖师燕倾城却在新婚燕尔之际双双身亡。而今,千年后,现代文明科技社会中,华夏人民共和国南方某个不知名的小村庄内,“剑侠”一脉所谓的“天命之人”——华天翔诞生了;与此同时,北方某地……清纯可人的沐晓欣,刁蛮任性的燕婉儿……何人是我最爱?青葱的大学校园,纷乱的大千社会……何物是我所求?异能?我没有,但我有类似异能的才能;仙术?我不会,但我会媲美仙术的武术。繁华败去,花落执谁手?我为谁,倾此生解情仇?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世界必将留下我华天翔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