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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谁若捉得射死我的凶手〕——晁盖自叙

“谁若捉得射死我的凶手,便教他做梁山泊主……”这是我在弥留之际,向宋江、吴用及林冲等兄弟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之后,我就闭上眼睛,离开了人世。

毫无疑问,一个人临终时说的话就是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我这个遗嘱,某些人可能持有异议。不论功劳或名望,也不论资历或能力,宋江在梁山泊好汉中堪称首屈一指;如果我晁天王死了,让他坐第一把交椅,似乎天经地义。然而,我并没有明确指定宋江为接班人,而是嘱咐大家让捉得凶手的人做山寨之主。这样立遗嘱,似乎只注重报私仇,未免过于狭隘,甚至偏颇。

我承认,我的遗嘱含有急于报私仇的成分,但不是问题的主要原因。细心的读者,你们要是认真读过《水浒传》的话,应该体会到遗嘱的弦外之音。说白了,我与宋江尽管是同生死共患难的好兄弟,但在有些问题上心存芥蒂。比如说,作为山寨之主,我在梁山泊应该最有权威,最有人气。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许多兄弟表面上尊重我晁天王,骨子里却是宋江的死党,对他感恩戴德,言听计从。我也想过,宋江威望那么高,关键在于他为梁山泊立下汗马功劳。像打祝家庄、战高唐州、攻青州城等重大战役,他都亲自披甲上阵,带领大家克敌制胜。其实,每一次战斗我都想要亲自挂帅出征,怎奈宋江苦苦相劝,结果每次都未能成行。每当宋江劝我“哥哥是山寨之主,不能轻举妄动……”的时候,别的兄弟也跟着随声附和,我只能身不由己地留在山寨守老营。殊不知,我的多次缺阵,倒成全了宋江的功劳和威信。假如我长期不带兵打仗,我的威望岂不逐渐下降?假如我没有至高无上的威信,这个山寨之主岂不徒有其名?!想到这些,我总感觉坐立不安,打算找机会亲自出征。力争打好一场硬仗,给兄弟们一个证明:我晁盖绝非平庸无能,一样能带领队伍克敌制胜。

那一天,当我听说曾头市的人拦截了有人送给我们的宝马,还扬言什么“扫荡梁山清水泊,剿除晁盖上东京”的时候,我忍不住勃然大怒,当即发誓带兵亲征,不拿下曾头市,誓不回山寨。这一次,任凭宋江怎么劝阻,也无法动摇我的决心。出征之前,兄弟们在金沙滩设宴为我饯行。杯觥交错之际,突然刮起一阵狂风,不巧把我的军旗半腰吹折,众人见了,无不大惊失色。宋江和吴用都认为此乃不祥之兆,再三劝我改日出兵。我觉得,刮风下雨不过自然现象,风力过大吹断旗杆很正常,岂能预示吉祥不吉祥?再说军队已经做好作战准备,如同箭在弦上焉能不发?反正我打算豁出去了,哪管兆头好不好。没想到,我的这次出征确实不妙,大规模战斗还没有打响,我便落入对方的圈套,稀里糊涂就被一枝毒箭射中,顿时人仰马翻……两个时辰以后,我就踏上了黄泉路,永远闭上了眼睛。这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我虽然死了,但我的灵魂还能看到兄弟们为我哭泣。如果你目睹过现场,你可以看出大家脸上充满悲伤,特别是宋江哭得像泪人一样。看他哭得昏天黑地,简直如丧考妣。当时我感到纳闷,他哭得这么厉害,到底是做样子给兄弟们看,还是真的为我去世而悲痛万分?实话实说,我的确猜不准。不过,我与宋江不是一般的感情,拿现时话说,咱俩是铁哥们儿。当初我和几个兄弟因抢劫“生辰纲”惊动官府,要不是宋江及时通风报信,我早就被官府逮去处了极刑。我知道,宋江为了救我冒了很大风险,弄不好要丢饭碗,甚至丢性命。为了报答宋江的搭救之恩,我特地派刘唐给他送上百两黄金,并附上一封感谢信。后来听宋江说,这黄金和感谢信给他添了好大麻烦,要不是他及时对阎婆惜杀人灭口,他就难逃私通梁山草寇的罪名。当然,好兄弟为我而落难,我不会坐视不管。虽然没有亲自去江州劫法场,但是我对营救宋江做了周密安排,并且叫兄弟们不惜一切代价将他救出来。宋江啊,我的好兄弟,假如你在我先前去世,我会为你悲痛哀戚。恕我直言,宋江兄弟,我悲痛时只是在心里流泪,不像你看上去哭哭啼啼。我知道,你有哭鼻子的习惯,动不动就在兄弟面前哭鼻子掉眼泪。我一直以为江湖不相信眼泪,实践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江湖不仅需要刀枪,而且需要眼泪,这是我从宋江身上悟出的真谛。江湖上管他叫“及时雨”,那真是名副其实,他的眼泪如同及时雨,想什么时候下就什么时候下。正因为及时泪如雨下,使得“及时雨”的美名传遍江湖,为他收拢了人心,提升了人气。可惜当我悟出江湖需要眼泪的时候,我已经中箭身亡了,再也不能在实践中应用。

凭着彼此交情,我相信宋江肯定为我的死伤心。可是看他哭得昏天黑地的样子,总感觉过于夸张,甚至带有表演的成分。我想,他之所以哭得那么厉害,无非是向兄弟们宣示:他与我兄弟情深,他对我忠心耿耿,只有他才适合做我的接班人。我知道,凭着宋江的威信和本领,完全可以坐第一把交椅。但是我不直接指定他接班,的确有许多难言之隐。别的不说,关于梁山泊的发展方向,我一贯主张以忠义为主,广施仁德于民;重点打击贪官污吏,尽量不骚扰平民百姓。为了践行这个主张,我时常告诫弟兄们:放手抢劫贪官污吏不要紧,因为他们的钱财大多来路不正。但是对于老百姓的东西一定要爱护,哪怕是一只鸡一只鸭,一根针一根线,也不能轻易侵占。在这个问题上,宋江就不怎么在意,只顾哥们儿义气,却不管百姓利弊。还记得吗,那次时迁、石秀和杨雄三人到梁山泊入伙,杨雄恬不知耻地把他们的劣迹当做英雄事迹说出来,时迁偷了祝家酒店报晓鸡,一时与人家争吵起来,石秀放火烧了酒店。听说他们如此为非作歹,还居然冒充梁山泊好汉,我顿时火冒三丈,当即下令把偷鸡和放火的两个斩了。关键时刻,宋江却替他们说情,吴用和戴宗等人跟着附和,弄得我很尴尬,只好饶了那两个并允许他们入伙。

也许有人觉得,宋江那么做也在理,干大事情不必拘泥于小节,不必在乎鸡毛蒜皮。可是,我觉得小节关系到大节,关系到大局,关系到成败。让时迁、石秀等人入伙,固然能够壮大山寨的实力,但也有损于山寨的形象。试想一想,梁山好汉偷了人家的鸡,又烧毁人家的房屋,难道在百姓当中没造成恶劣的影响?偷鸡贼和纵火犯都被接纳了,梁山泊岂不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如果咱们不体恤百姓,不分青红皂白伤害无辜,咱们与别的占山为王的草寇有什么两样?!古话说得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我想,我在山寨威信逐渐下降,就连同时跟我上山的吴用也偏向宋江,说明我在为人处世方面不及宋江。你看,我下令要斩时迁、石秀,无疑做了恶人,得罪了他们。而宋江出面说情保全他们性命,既做了好人,又让他们对他感恩戴德。

当然,我觉得宋江比我会做人,但并没有因此对他感到不满。我一直对他心存感激,始终忘不了他的救命之恩。为了报答这份恩情,我情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但是,山寨之主的位置不能给他,因为这个位置不是他宋江给我的,而是林冲让给我的。众所周知,当初我们七人来到梁山泊,寨主王伦并不欢迎咱们,是吴用唆使林冲火并了王伦。论武功也好,论品行也好,林冲做寨主当之无愧。可他过于谦让,硬是把我推到寨主的位置上,而自己才坐第四把交椅。林教头高风亮节,确实令人钦佩。坐上寨主之位,我总感觉欠他的人情,总指望有朝一日好生报答他。当我生命垂危之际,我真想把寨主之位还给林冲。仔细琢磨,又觉得直接传位于他似乎不妥,林冲本人不同意不说,别的兄弟恐怕也有想法。所以我嘱咐“谁若捉得射死我的凶手,便叫他做梁山泊主”,其中便包含让林冲接任的意思,这一点所有《水浒传》的读者,甚至《水浒传》的作者也未必能觉察到。我的意思是,林冲为人忠诚,对我一片真心,在众多好汉当中数他武艺高强,加上他为我报仇心切,很可能是他第一个捉得射死我的凶手。

假如林冲捉得史文恭该多好,这样于我两全其美,既报了仇,又了了愿。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最终捉得凶手的却是卢俊义。当然,卢俊义的确是了不起的俊杰。宋江曾经很有自知之明地指出,卢员外至少在家庭出身、文韬武略及身材长相这三件上比他强许多。不过,卢俊义是明白人,他再怎么强,也强不过宋江的人脉,尽管我的遗嘱是那样说的,这个寨主他却不敢当。现在想来,我当时立那个遗嘱真是滑稽,既然立了也白立,还不如不立。常言道,死皇帝不如活叫花子。我一个小小的山寨之主,死了还能决定山寨未来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点评”“托塔天王”晁盖,你在攻打曾头市时不幸中了毒箭,临终前留下遗言,若哪个捉得射死你的凶手,便教他做梁山泊主。按照常理,你如果出现意外,应该由宋江接替。可是,你却立下这个遗嘱,自然有你的用意。自从宋江上山之后,他的声望与日俱增,这既归功于他平日为人,也归功于他多次领兵出征。眼看宋江要凌驾于你之上,你感到坐立不安,急需通过征战,提高自己的威望。可惜事与愿违,出师未捷便中箭,留下遗恨别人间。不管你用意如何,这个遗嘱似乎没什么效力。试想一想,你活着的时候,尚且不能决定山寨大事,死后又何以决定山寨的命运?!

晁盖小档案

姓名:晁盖        出身:乡村富户

星座:巨蟹座       绰号:托塔天王

出道年龄:四十岁     婚姻状况:未娶

最得意:当上梁山泊之主  最失意:威望不及宋江

最痛心:攻打曾头市失利  最不幸:被毒箭射死

最擅长:结交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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