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论中,思维不仅要求有确定性、连贯性,而且要有明确性。即要求在辩论中,对互相矛盾的判断、思想不能都否定,也不能含糊其辞。辩论在是非面前,必须旗帜鲜明。巧驳两不可,则是运用形式逻辑的排中律,通过分析对方的辩论。抓住其中违反排中律、含混其辞、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从而暴露对方辩论的荒谬,使对方的辩论不能成立的逻辑方法。例如:
邓小平同志1983年6月26日的两段谈话,就是运用排中律,旗帜鲜明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并巧妙批驳违反排中律的模棱两可的错误。
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
中美关系最近略有好转,但是,美国的当权人士从未放弃搞“两个中国”或“一个半中国”。美国把它的制度吹得那么好,可是总统竞选时一个说法,刚上任一个说法,中期选举一个说法,临近下一届大选时又是一个说法。美国还说我们的政策不稳定,同美国比起来,我们的政策稳定得多。
在第一段话中,邓小平同志批驳了“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旗帜鲜明地坚持了“只有一个中国”的观点,其正确思维的基础是排中律。紧接着,邓小平同志揭露了“台湾完全自治”提法的实质就是“两个中国”。
在第二段谈话的前半部分,邓小平同志继续批驳“两个中国”的观点。其实,“两个中国”的观点就是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因为这一,观点,实际上就是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和”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中不置可否,这就显然犯了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这种论断是不能成立的。
在第二段谈话的后半部分,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揭露美国政策的不稳定。实际上,这也是在揭露美国在政策方面违反排中律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邓小平同志指出美国总统竞选时一个说法,刚上任、中期选举、临近下一届大选时又是一个说法。我们可以将“刚上任、中期选举、临近下一届大选时又是一个说法”概括为“竞选后的执政阶段又是一个说法”。而“竞选时的说法”和“竞选后的执政阶段的说法”二者之间构成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到头来,总统本人在竞选获胜后的执政阶段是否认竞选时的说法的,当然,在竞选时也是否定他执政期间将要采取的做法和说法的。这样,就必然导致总统本人在上述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面前,对二者都不置可否的境地。而这不正是对排中律要求的公然违反所犯下的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