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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63悲怆交响曲

绝望的反抗特别需要透彻的理性与意志的力量。

即使因论战而或有一阶段的亢奋,但由于社会环境和个人生活条件没有根本的改变,鲁迅也就不可能彻底摆脱生命中的悲剧色彩。家庭是一个笼子,办公和教学完后便回到那里去,不是说这中间没有感情上道义上的一种牵系,一种依赖;虽然,他心里不只一次地不满过和反抗过。即使有一天,他终于冲破了这个笼子,也不可能冲破旧社会的偌大的牢笼。少年时,曾经许下血荐轩辕的誓约,二十年来不敢有片刻的忘怀。那完全是自己对自己的克制与折磨,是类似宗教徒般的坚苦的信仰。

对于中国的政治社会,鲁迅简直憎恶透了,失望透了。中国人虽然想了各种苟活的理想,也终于没有实现。牢狱般的生活安全而妥帖,只是缺少一样东西:自由。在《春末闲谈》中,他写过一种细腰蜂,其实是中国统治者的形象写照。这细腰蜂不但是普通的凶手,还是很残忍的凶手,手段极绵密极高明的解剖学家。它把小青虫捉进窠里饲幼蜂,用神奇的毒针,向那运动神经球上只一螫,便麻痹为不死不活状态,青虫因为不死不活,所以不动,但也因为不活不死,所以不烂,于是便保持了当日被捕时的新鲜,直到被它和它的子女们享用完!

人民是什么?那是与牛马同流的东西。不过,倘使结队成群还是可怕的,因此必须禁止集会,禁止说话,禁止写作,禁止思想!假使没有了会思想的头颅,没有权利感,统御起来是何等省事呵,阔人的地位自然也就永久稳固了!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政府。有怎样的国民,就有怎样的政府,而国民的素质是最根本的。然而,中国并没有俄国一样的知识阶级,可以启发国民;由“特殊国情”培养起来的“特殊知识阶级”,即使留洋归来,也大抵只能充当帮忙和帮闲的角色。于是,国民只好长期滞留于原初的状态:耐劳,多子,缄默,驯良。最突出的是卑怯,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一旦拥有权力,或者有“多数”作为护符的时候,又反过来欺凌弱者,凶残横恣,宛然一个暴君。待到失势的时候,便拿“中庸”的话来粉饰,一到全败,又有“命运”作精神的逃路。《阿Q正传》以具象画国民,而《示众》,则以印象派的手段画中国社会的众生相。总之,我们的国民是极容易变成奴隶的,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即使有破坏,也只有寇盗式的破坏和奴才式的破坏,并非如改革者的志在扫除,那结果,当然与建设无关,惟留下一片瓦砾而已。

“瓦砾场上还不足悲,在瓦砾场上修补老例是可悲的。”民国以来,我们不也在做着修修补补的功夫吗?五四的一点小改革算得了什么呢!……

实际上,中华民国久已没有了,现在也还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

中国人,什么时候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假使真有谁替他们做出决定,定下几项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不管爱排场的历史家怎样铺张,修史时设怎样好看的题目都未免太绕弯子。一部中国历史,简捷点说,无非是两种时代的循环: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用“先儒”的话来说,即所谓“一治一乱”;那些作乱人物,都是为后来的“主子”扫除道路的,都是一批牺牲品。

但是,我们也就都像古人一样,永远满足于“古已有之”的时代吗?都像复古家一样,倘不满于现在,就神往于几百年几十年前的“太平盛世”吗?……

幸而谁也不敢肯定说:国民性是决不会改变的。愚民专制也未必都有实效,像俄国,尼古拉二世死后,罗曼诺夫王朝不竟也“覆宗绝祀”了吗?无法禁止人们的思想,——对此,其实历史早就作过明白的昭示的。

倘能给改革者一点慰藉,或许就在这里。

1925年2月至5月间,鲁迅撰写了《再论雷峰塔的倒掉》、《忽然想到》、《春末闲谈》、《灯下漫笔》、《杂感》等系列批评文字,以明确的阶级意识,揭露统治者的专制手段,以及它怎样与国民劣根性相结合,造成中国现今的僵死局面。在鲁迅的身上,有着明暗哀怒的两极。这时,战斗的热情已经逼近了自燃点,单从这方面的文章看,其激烈的程度大大超过了“呐喊”以来的任何时候,而比《热风》更富于切实的内容。

“我们要革新的破坏者,因为他内心有理想的光。”鲁迅写道,现在的青年的使命,就在于创造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至于这时代是怎样的一个时代呢?他不是预言家,不可能提供明确的答案,但是可以肯定,这时代必将彻底破坏不但使外国人陶醉,而且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的所谓“中国的文明”。在鲁迅看来,这文明,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中国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而且,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一旦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一个簇新的时代就要产生了!

的确,中国青年有着数倍于别国青年的繁重的负担,前进相当艰难。青年也不能一概而论,有醒着的,有睡着的,有昏着的,有躺着的,有玩着的,自然也有要前进的。只要有前进着的青年,就有中国的希望。现在毕竟是青年们的世界了!

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从不奢谈改造中国的玄妙的理论,而首先谋求中国人最起码的生存权利。“活下去”是重要的。他呼吁道:“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他写过许多篇《忽然想到》的文章,权利感于他是十分强烈的。其中有一段说: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分明地,这已经不复是一袭“热风”,简直是一股扶摇直上的飙风了。

他沉静,但却无时不在倾听中国的每一声响动。血书,章程,请愿,讲学,哭,电报,开会,挽联,演说,神经衰弱,他知道这一切是无用的。他这样告诉这些“可敬爱而讨厌的朋友”:“我们听到呻吟,叹息,哭泣,哀求,无须吃惊。见了酷烈的沉默,就应该留心了;见有什么像毒蛇似的在尸林中蜿蜒,怨鬼似的在黑暗中奔驰,就更应该留心了:这在豫告‘真的愤怒’将要到来。……”

而“真的愤怒”竟没有到来!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是鲁迅在《希望》中反复引用的诗人斐多菲的话。

绝望于绝望,应该算是希望了吧?而这希望多少要带点虚妄的性质。绝望,希望,就在这两者之间,鲁迅觉得最能把握的仍旧是自己:自己的灵魂,自己的武器,和踩在无路之路上的自己的脚印。

一个人,在最急迫的战斗时刻,也许无暇从容反省自己,观照自己,回到自己的内心;正如有了一个清楚的目标,又找到了通向那里的道路,便少有返顾的机会一样。自然,这些都是对战士和过客而言的;雍容华贵者又另当别论。

反正这时候,鲁迅还在时时返回自身,或者,就对着自己的影子,画复仇者的肖像。

这是《墓碣文》。

一座颓坏的孤坟。墓碣的阳面写着:……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殒颠。……

……离开!……阴面的残文是:……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

……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

……答我。否则,离开!……自然听不到回答。然而,“胸腹俱破,中无心肝”的死尸也无须等待回答。他于沉默中说:“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只有彻底埋葬以后,才会有自己的新生。这微笑的一闪烁,直如刀锋的毫光,既凛烈,又苍白。

在这里,鲁迅完全暴露了自身的血肉。他虚无,他阴暗,他极力摆脱然而不能。这是何等焦灼和痛楚!

两年来,他的心里的确荒凉了不少,但超乎常人的地方也恰恰表现在这中间:即使精神负担那么沉重,他居然可以把它当成盔甲披挂在身,一例抵挡刀箭。这该是怎样的一个奇迹!十余年如一日,他没有放弃自身的使命:向旧世界复仇。这旧世界在他的眼中是实有的,浩大而强固,他把自己灰暗的内心世界也当作其中的一部分了。后来有人嘲笑他是堂吉诃德,专与风车作战;其实那根本不是风车,而是一头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的巨兽,因为人们卑怯,所以不敢正视而已。他是有勇气的。他所创造的系列的复仇者,是真正的觉醒者和战斗者。虽然他们最后总是被逼致死,致疯,被遗弃于荒野,然而,却无一不具有崇高的格调、悲壮的色彩、深沉的力量。

此间创作的小说《长明灯》,延续和深化了《狂人日记》的主题。

两个作品的手法很不相同。但是,在吉光屯里,同样有着一个庞大的“吃人”集团:从劣绅四爷到赌徒茶客,以及平安守旧的居民和他们的孩子们。疯子与狂人同中有异,他是一个彻底的叛逆者,不但有思想,而且有行动。但他的目的不在于“劝转”吃人的人,而是扑灭屯上那盏代表了封建宗法社会的权威的标志——长明灯。

他不怕威吓,也不受欺骗。阔亭无论说“打断你的骨头”,还是说“我替你吹”,都一样毫无用处;他的回答非常坚定:“不能!不要你们,我自己去熄,此刻去熄!”方头企图以灯的亘古恒在来消弭他的斗志,他沉实地说:“然而我只能姑且这么办。”这是疯子的现实性。然而,他还有探索性的一面。当阔亭向他宣告,说他根本无法推开庙门的时候,他沉静地答以“用别的法子来”,以致终于决定:“我放火!”

我放火!——

这一声摇曳着响亮的尾声的回答,立即使我们联想起作者的另一篇作品:《失掉的好地狱》。通过梦中魔鬼讲叙的故事,表明神、魔、人在斗争中无论谁胜,都是要获得地狱的统治权。结论是:地狱无论好坏,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必须连这地狱也失掉!

对于吉光屯的人们来说,放火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于是,他们把疯子关了起来。只要手中掌握了权力或多数,就可以随意把一个人关起来,更何况是疯子!然而,面临失败孤境,他没有屈服。在人们以为最安全的粗木直栅的所在,孩子们又看见他:“一只手扳着木栅,一只手撕着木皮,其间有两只眼睛闪闪地发亮。”

有意味的是:长明灯更其分明地照出神殿、神龛,而且一直照到木栅里。

更有意味的是:孩子们把疯子的“自己熄”、“我放火”的话随口编派成歌,到处传唱。宣言于是成了戏言。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

《狂人日记》的末尾是“救救孩子”,孩子真的可以得救吗?真是绝望的战叫!

散文诗《颓败线的颤动》,写一个女性,在做出许多牺牲以后垂老,且因此而被遗弃。当她一旦发现自己被人利用以后,便走出深夜,也遗弃了背后的一切冷骂和毒笑。她的悲愤是大悲愤,故有“无词的言语”,甚至连这言语也沉默尽绝,惟见颓败的身躯颤动,辐射,回旋,如鱼鳞,如沸水,如波涛之遭飓风,汹涌奔腾于无边的荒野。

这样的大悲愤,也见于前些时候写作的《复仇》二章。

其一:生命的大欢喜本在于大爱大憎,拥抱或杀戮。正当他们俩裸身捏刃,对立于旷野之上而准备动作的时候,因愤于路人如槐蚕、蚂蚁般的赏鉴之状,生命乃永久干枯下去,毫不见拥抱或杀戮之意,但当路人们变得无聊时,他们俩却以死人似的眼光,反过来赏鉴众人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归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

其二:群众不只是看客,而且是充满敌意和杀机的一群。他们钉杀了“人之子”。而耶稣,这个遭到上帝离弃的以色列之王,为了大众而受尽了大众的戏弄,直到被钉在十字架上。他仍然悲悯他们的前途,但仇恨他们的现在。最后,他感受到了碎骨的大痛楚,却又旋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人受了压迫,为什么不报复呢?鲁迅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但是,谁来裁判,怎样才算公平?他认为:公平莫过于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偿头,或以头偿目。在他的心中,一直活着愤世嫉俗的尼采精神。那是战士的孤愤,是大爱者在无爱的人间的自白。人的心理机制需要一种平衡。群众的蒙昧只要构成了心理上的压迫,他便只好施行精神报复了。

孤独的行进乃是他的运命,如《过客》中的过客,踏过瓦砾,穿过丛葬,就这样从似路非路的地方走过来,而且一直走下去——

即使前面是坟,他也决不回转。“回到那里去,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而他,不正是不愿看见他们心底的眼泪,不要他们为自己悲哀,才离开那里的吗?

所以他息不下,因为有声音常在前面催促他,叫唤他。他的脚走破了,有许多伤,流许多血,他需要补养,可是不能。他不愿喝无论谁的血,只得喝水,作血的补充。为了这个声音,他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既然前面是坟,声音也就成了希望的诱惑,行进成了无休止的折磨。他知道自己是“中间物”,知道努力与希望的距离,他甘愿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推石头那样,作没有结果的努力……

一杯水。一片布。人世间也不是没有爱,没有怜悯与同情。这出小小“反戏剧”所写的老翁与女孩,就曾给予过客以他所需要的东西。可是他没有接受。他拒绝了。他容易感激,所以害怕感激。他说:我怕我会这样:倘使我得到了谁的布施,我就要像兀鹰看见死尸一样,在四近徘徊,祝愿她的灭亡,给我亲自看见;或者咒诅他以外的一切全都灭亡,连我自己,因为我就应该得到咒诅。但是我还没有这样的力量;即使有这力量,我也不愿意她有这样的境遇,因为她们大概总不愿意有这样的境遇……他太理智了,太克制了,简直是固执。他拒绝了世界上的一切援助。恐怕没有人会像他这样,甘愿永远成为一个人,一支孤军。

假如“过客”就是作者本人,他是否真的这般彻底地拒绝别人呢?

假如有人尊敬他,同情他,爱他,而且这爱也如“过客”般的执著,一往直前,绝不退转,他将怎么办?

又假如爱他的人是一位异性,年轻的异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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