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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因祸得福(1)

蓝衣人在食人树枝叶的包围中,仿佛一颗未孕育成型的明珠,躲在老蚌的壳里。他运用反本归藏之法,让一颗心活泼泼地跳动,一面感受食人树脉动场的自振,渐渐让心肌的频率同它相一致,由内到外组成一个极性相反的共振场,然后慢慢以虚无纤细之力将这个共振场的步调与振云气相协调,但却并不保持同步,忽上忽下地如同一把锉刀消磨振云气的力道。初时艰难无比,振云气如天风过海,不受拘束。

往往抓住了头,尾不知跑哪里去了,抓住尾,头又趁机挣脱。蓝衣人苦不堪言。无可奈何下,只得运用大挪移嬗变玄功,反以五脏六腑为外,以天地万事万物为内,借助一切有生命者的天生元气,以食人树的脉动场作为牵引,形成一张无比坚韧的大网,将振云气牢牢地困在其中。接着将五脏中的先天五行真火放出,要以坎离龙虎之术将它化炼。一阵玄功运作后,终于使振云气安静下来熏在他体内缓缓地流动。但是仍然同蓝衣人本身的元气格格不入。这就是个人修为的不同了。不同的功夫所修成的真气绝对是按照不同的轨迹在人体内运行的,这个轨迹往往决定了功夫的性质,如阴阳正邪什么的。一种真气,在它主人的体内自然是驯服无比,因为他提供它所需要的环境熏但是在别人的身体里,却是灾难。因为它一定要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对于那个人来说,就是撕裂的痛楚。这也是武功伤人的本质。一般来说,要吸收别人的真气是不可能的,但是长久以来,有许多梦想不劳而获的人想出了些古怪的法门来达到这一目的。比较普通的是吞噬,先以自身的功夫将吸取的真气分析解散还其本来面目,再将分化后的原始之气吸收。虽比较麻烦,但是却很有效。

蓝衣人此时所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他自身的元气一旦挣脱振云气的牵绊,立时分散成千丝万缕,相互交叉,组成铜墙铁壁一般,将振云气连带食人树脉动场一起围住。然后元气幻化成螺旋,如同搅肉机一样将两种气分化吸收。

这时的蓝衣人已经不再为痛苦苦苦挣扎了,而是充分地享受。他的职业原是魔法师———他曾经被誉为这个大陆上最具有魔法潜质的少年,对于魔法的热爱也达到了痴狂的程度———后来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他放弃了魔法的修行而转学武术。这本来是不行的,因为魔法师力量的来源是精神,而武士的力量源泉是肉体,强于此必定弱于彼。一个卓越的魔法师肉体上的抵抗力也就是一个中级武士的水平,又怎能同别人一较长短呢?但是他另辟蹊径,不走普通修炼真气的途径,而是以魔力来推动真气的运行。这样做虽然威力丝毫未减,可是毕竟不是正宗的功夫,在速度、反应上面会略逊一筹,也就永远没有达到最高峰的希望。因为面临突如其来的危险的时候,魔法师首先想到的是精神上的反应,而不是肉体的动作。这是先天的局限,是丝毫没有法子的。但是现在却不同了。这一道振云气是地地道道的武功中的正宗真气,而且几乎已经臻于最高境界。对于蓝衣人来说,它正是上窥武功秘诀的最好的媒体。而且以这部分真气作为牵引,以之为肉体与精神的维系,然后再用魔法作为精神运作的方式,几乎就可以流畅地实现魔力同武力之间的自由转换,也就是真正意义上完全地将魔法和武功融为一体,从此两者的交会再无凝滞。何况又夹杂吸收了先天带有抗魔性的食人树脉动场的力量。各种巧合,使蓝衣人无论是武功还是魔法都有了本质的突破。特别是在振云气的消弭与吸收中,对于真气的丝丝入扣的把握,应该是魔法师终其一生所无从得知的最可贵的资料。

蓝衣人体内的所有气机已经混杂如同混沌状态,三种不同的气完全地交融在一起。等到宾主地位确定,主人从容揖座,众客纷纷入座,宾主共欢,以至于仕女杂沓,再也不分彼此。蓝衣人体内的大周天开始旋转运行,瞬间冲破十二重楼,入泥丸宫,游百会穴,登天拜斗完毕,再如醍醐灌顶一般地浇下来,穿紫府,旋中都,贯气海,通涌泉,等到周身一百零八穴道走遍,便活泼泼地如润玉暖珠一般停留在体内。蓝衣人只觉另一个生命在肉体中苏醒,光芒暴出,食人树结成的绿团如纸似的纷纷碎跌,蓝衣人带着彩虹的光辉脱困而出。

宛若一场大梦醒来,只觉是一个全新的人。身体里有莫名的冲动在鼓舞着,要庆贺这生命的开始;肌肉中充沛的活力几乎要爆炸出来,脑袋清醒得像是不用思考。脚步异常轻盈,浑身上下无不极端协调。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居然有这样的进步!蓝衣人昂头向着青天,眼睛也不同了,飞翔的鸟儿翅膀的一曲一折都仿佛是意料中的事,整个天地都变了,变得更加清晰、透明。蓝衣人心中充满了自信与力量,但是却很平静,仿佛这一切都是应该的,都本来就有的。他游目四顾,欣赏着这些陌生又熟悉的景物。多么平和宁静啊,他赞叹着。

当从这种迷离的心境中清醒过来后,现实的种种问题就来了。第一个:王度儿呢?他这几天是怎么过的?四周雾霭沉沉,不见人踪,蓝衣人不禁有些后悔。他毕竟是个孩子,怎么可以将他一个人留在这个充满危险的地方!猛然远处传来一声厉吼,似乎是什么怪兽的怒叫。接着仿若万马奔腾般,“腾腾腾”巨兽踏地的声音一阵传过,几只猛兽向这边奔来,顿时尘烟四起,整个山林中都是喧腾的踏地声。宿鸟惊起,群兽走避,形影尚未见,先声已经夺人。

一时山坳那边如挣命般奔过来几只巨兽。形如犀牛,身躯庞巨,比象还大一倍有余;额上一只尺来长的独角,獠牙白森森地突出,形状狞恶,躯体威猛;四足粗短,蹄子肥大,就像是潜水用的蹼,中间相连,蒲扇一样铺开,行走时犹如足不点地,微微一划,身子飞一样地向前蹿去。不知被什么追赶,但见几头挤在一起,也不看路,低头只是向前猛奔。不管什么拦路,都是一撞就断,接着急赶。又一会儿,后面又是一声厉吼,转过来一只更加长大的怪物。那怪物单是四蹄就有两三丈高,生得如同一头河马,身躯阔大;脖颈极长,上面顶了一个小小的脑袋;喉头极大,气一鼓,就是一声天崩地裂的暴啸;一条尾巴如同铁鞭一样陡竖着,状甚滑稽。它的四条腿不知叫谁绑在了一起,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更是滑稽。就是这样,它一蹦也十几丈远,跟个皮球似的,同前面的几只猛兽追了个头尾相接。食人树仿佛受荼毒已惯,一见猛兽奔来,悄悄地将枝条收回,驯服地趴着,满身都是烧焦的痕迹。

蓝衣人正在吃惊,突然一声欢叫传来:“蓝叔叔!”王度儿站在长脖子巨兽背上,一跳一跳地向他招手。蓝衣人看他活蹦乱跳的没有半点不舒服的样子,心下略定。却不禁失笑道:“你将它的四只脚绑住干啥?”

王度儿满脸欢笑地道:“好玩呀。我刚碰到它的时候,这家伙居然想吃我,被我狠狠烧了一顿才老实了。我看它身长腿长的,跑得又快,就骑了它玩耍。它懒得要命,天天要睡觉,被我逼紧了,就逃跑,我追了半天才追上,就把它的四条腿给绑上了。这样它老实了,再也不想逃。啵啵,跳一个给蓝叔叔看。”

那长脖子巨兽也真是老实,就摇头摆尾地在当地跳起来,一边跳,一边转圈,一只长头绕回来,在王度儿身上蹭来蹭去献媚。身上一块一块的都是烧出来的疤。

蓝衣人看得正好笑,王度儿飞身而下,半空中踢了它屁股一脚,叫道:“你走吧,我要同叔叔讲话。不过不要走远,小心我烧你!”啵啵两只长耳一摆一摆地在他身边蹭了蹭,一跳一跳地去了。

王度儿道:“蓝叔叔,您的伤都好了吧?”

蓝衣人点点头,凝视着他。几天的野居生活对他来说,还是太艰苦了。雪白的脸蛋已经微微透出些黝黑,身上的衣服被树枝刮得不成样子,头发全部湿透了,粘在脑后。但是他整个人看上去健康而活跃。蓝衣人柔声道:“这几天你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苦?”

王度儿不在乎地说:“没什么苦。您闭关后,我老想着要踢那树一脚,看看它是怎么动的。那知一踢,好多好多的树枝一下子将我包住了。我一动都不敢动。它们过了一会儿,就又放开了。我想起您教我的火球术,寻思树哪有不怕火的?就用火来烧它们,烧得它们吱吱地叫。我又想烧死了就不好玩了,就不烧了。从那以后,它们见了我来,就连忙躲开。我闲着无聊,就去抓一些怪兽来玩。然后遇见了啵啵。”

蓝衣人听得津津有味,道:“啵啵这样的怪兽,你是怎么抓到的?”

王度儿笑道:“您看它那么大,其实很笨的,一跑起来就只会走直路,绕一绕都不会。第一次我跑它追,我故意引它往山崖那边走,它也直着撞上去了。撞得头晕,还不停地撞。第二次我飞起来绕着它的头转圈,它也跟着转,一会儿就晕了,头和尾巴打起来,自己就把自己打昏过去。第三次我会了火龙剑,它见了就跑,又自己撞在大树上,撞昏了。”

蓝衣人问道:“火龙剑?什么火龙剑?”

王度儿羞涩一笑道:“我见您同元叔叔打架的时候用的法术很好玩,就学着玩玩。不想啵啵却怕这个。”说着,他左手一抬,一道烈火从指尖迸出,瞬间膨胀成两三尺长;手又一抖,火柱烈焰渐消,变得晶莹透明,薄如纸片。五色光华轮转,鲜艳明丽,光彩照人。王度儿道:“这就是。我叫它火龙剑。还可以长些,就没有这么好看了。”稍微凝力,光芒暴射,红光烛天,长了六七尺,首尾摆动,气焰向人,果然有几分火龙的意味。旁边的食人树本来缩得够紧了,这时更是一动也不敢动。

蓝衣人越看越奇,他仅仅听了一点点最初等的运气法门,就能够运用到这种程度,那么可以说是天才了。倘若有意识地培养的话,不难成为近百年来最杰出的魔法高手,比自己当时还强好多。当下连声称赞。

王度儿道:“这样很好玩的。可以躲在树上,看鸟儿飞过,突然一下火龙剑,就将它的毛烧焦了一片。不过几天后,鸟儿就学乖了,再也不从这里经过。我就骑着啵啵,四处找了来打。”

蓝衣人抚着他头道:“你这几天吃什么呢?”

王度儿道:“刚开始的时候吃果子。您说是要烧了吃,我烧了几个,一点都不好吃,还特别烫。看,我舌头上的这个泡就是吃果子烫的。后来啵啵抓怪兽,我们烧了一起吃。”

蓝衣人听他说烧果子吃,纵声大笑,道:“傻孩子,水果怎么能烧来吃呢?唉,这几天也苦了你了,要叔叔送你什么来做赔偿?”

王度儿道:“您说要送我孔雀的,可不许赖,现在要我想的话,我要比孔雀更好的鸟儿。”

蓝衣人眉头皱了皱。孔雀号称鸟中之王,要说比它还好,除非是传说中的凤凰了。他略一沉吟,道:“好。叔叔就送你一只比孔雀更好的鸟。”

王度儿欢声叫好。蓝衣人道:“咱们走。你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吧?”

王度儿一怔,道:“这就走了?”

蓝衣人微笑道:“可不,这就走了。宋老爹还等着你呢。这里荒凉寂寞,也不适合久留。”

王度儿道:“可不可以带啵啵一起走?”

蓝衣人道:“傻孩子,那么一个庞然大物,怎么带走?

带到了城市人烟繁盛之地,恐怕还吓坏了别人。”

“那我得跟它们道声别。”王度儿纵声叫道,“啵啵、珠珠、露露、琪琪、连连……出来,我要走了。”

他一声喊,树丛中拥出一群各式各样的怪兽来,争先恐后地挤在王度儿身边。王度儿同它们亲热地挨在一起,道:

“我要走了,以后不能同你们玩了,你们以后可要自己照顾自己。我不在的时候,啵啵不要欺负别的朋友,琪琪也不要老是淘气。你们要团结,知道吗?以后没有熟的东西吃,又要去吃生菜生草了。过两天会回来看你们的,你们可不要离开啊。好了,我要走了,以后我还要回来的。”他站起来,对着森林和兽群挥了挥手,道:“我真的要走了,树先生再见,啵啵、露露再见。”握住蓝衣人的手,白云障重显,穿云破霄而去,王度儿在空中犹不停挥手,身后兽群齐声长嘶,食人树的触须在空中摆动,似乎也惋惜这离别的匆匆到来。

坦斯星的地形分布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中间一片广阔平坦,被称做大摩平原。河流从北面的雪山上流下来,向东注入鲲海,所经的地方湖泊星罗棋布,植被茂盛,资源丰富。

气候更是温暖湿润———在王国魔法师的控制下,从来没有大风大雨的恶劣天气———是王国居民的主要居住区,也是魔法作物的主要生产地。大摩平原南面,经过一片辽阔的荒地,就是精灵生存的森林。这里永远充满了神秘气息。天籁般的歌声随着风在丛林中穿荡,各种美丽的精灵在树尖上缓慢飞翔,处处是梦幻的色彩。西南面是科西沁沙漠,气候异常恶劣,几乎没有人居住。沙漠与北面枫海的雪山间是藏部高原,上面盛产芬芳清洁的雪莲,是送情人的最好的礼物,因为它极像一颗水晶的心。高原上极度缺氧的环境令人望而生畏,但是每年都有甘愿为爱情而不顾危险的人对着高原发誓,要将它征服。东部鲲海向里是邾麓丘陵和盘蛇沼泽,地形复杂,里面奇禽异兽众多。蓝衣人同王度儿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盘蛇沼泽的一部分,而他们的目的地,则是邾麓丘陵临平原的一带。

白云障捷如闪电行空,瞬息已是千里万里。眼前展开一片矮山,山上绿树成荫,遮蔽天日。渐渐行去,树种愈纯,都是一色青碧高森、干粗枝浓、上参青天的杉树。蓝衣人一声:“到了!”也没有什么动作,白云障已收,两人站在了山头上。

王度儿四处望了望,道:“蓝叔叔,没有什么鸟儿呀。”

蓝衣人笑了笑,道:“这种鸟是很骄傲的,平时不会在天上飞。但是你一定会喜欢,因为它被誉为天鸟,的的确确是鸟中之王。让我看看,怎样引一只出来。”

他默默地将精神扩散开,同山岭上的乙木精气相连,进而传播到大地的戊土中,土木相形,思感如雾气一般在森林中荡漾。千万万树木做了他的眼睛,他渐渐感觉到一切如同思想一样清晰地在他的大脑中闪现,所有生物的动作都详列于他的审查之中。突然,他感到有某种东西在抗拒他的思维遥感,他的视觉中有了盲点。“出来了!”他确定一下位置,将本身掏空,整个人就隐藏在乙木精气中,慢慢把那个盲点包围,突然功力发动,将它抛入了空中。

只听“呱”的一声大叫,天空中现出了一头巨大的飞禽。它的两翅展开有四丈左右,金光灿烂,犹如黄金打造般。生了一条七彩斑斓的长尾,头上一撮毛直竖起来,好像戴了顶王冠,喙长如铁钩,爪若利剪,神情猛恶,气势汹汹。只见它在空中一个盘旋,又是“呱”的一声叫,两眼四下搜寻,要得敌人才甘心。

这种鸟叫“金翅鸟”。因为它头上的一撮毛冠在阳光下会反射出一圈淡淡的光晕,有如古画里画的罗汉菩萨,又称它为“佛鸟”、“灵觉鸟”。王国所编纂的《天启风物志》

中记载其学名为“凤头鹫”,其性凶猛善斗,好嫉记仇,力量绝大。曾有两只金翅鸟在一座小山上争斗,斗完一看,小山也没了。其威力可见一斑。

蓝衣人小声对王度儿道:“这种鸟性情倔强,又十分好勇斗狠,一旦有人惹了它,不斗个你死我活是绝不罢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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