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07800000047

第47章 强制执行平等分配原则之反思(1)

强制执行的分配原则问题,是强制执行理论和实践所必需回答的基本内容之一。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当数个债权人基于满足其金钱请求,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申请强制执行,而该特定财产又不能全部满足各债权人债权时,如何对债务人这一特定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在立法例上构成了优先分配原则和平等分配原则的对立。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未在条文中明确规定在执行分配原则上采取平等分配原则,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确立了参与分配制度,明确了在数个债权人之间,除享有优先权外,应按债权额比例平等受偿。所以,我国强制执行制度采取的是平等分配原则。本章在分析平等分配原则确立的理论根据及其存在缺陷的基础上,进一步就当前强制执行法分配原则的发展趋势,我国强制执行原则的更新及运行机制的完善作些探讨,以求对解决当前“执行难”的问题有所帮助。

我国强制执行平等分配原则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一、我国强制执行平等分配原则的确立

强制执行分配原则与强制执行制度的发展相伴相随,并且内在地体现于一定历史时期的强制执行制度之中。在中国古代社会,自然经济盛行,商业不发达,反映在法律方面就是民刑不分,实体法与程度法混合制定,并没有单独的强制执行法,更无关于执行分配原则的规定。及至清末变法时,所颁布的《高等以下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其第41条至第43条是关于民事判决执行的规定,但因其过于简略而难以适用。194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实施的“强制执行法”,借鉴日本强制执行法的规定,确立了强制执行平等分配的原则。在同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抗日根据地在执行方法上却体现了法律对先申请执行的债权人所给予的某种优待政策。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废除了国民党政府时期的民事诉讼法及强制执行法,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积累的强制执行经验,展开了新中国强制执行法制建设,其中强制执行优先原则属于其重要内容。但当时的执行实践中,很多法院都背离了优先原则的要求,在对债权人的保护上采取了平等分配原则。这种立法与执法之间的巨大偏差,并没有因1982年3月及1991年4月先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而得到纠正,因为试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编中,都没有对执行分配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对执行实践中实际采取的平等分配原则以放任的态度。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2年7月、1998年6月发布了《若干意见》和《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了参与分配制度,明确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各执行债权人可以通过参与分配程序以达到公平清偿的目的。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的执法活动具有约束作用,由此,确立了我国强制执行在执行分配原则上采取的是平等分配原则。

二、对平等分配原则的理论分析

在立法对强制执行分配原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多次以通知、批复或司法解释的形式确定当债务人财产不能清偿数个债权人时,采取执行平等分配原则的规定,是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的,既体现了司法者对我国强制执行实践认识的深化,也反映了在商品流转缓慢的传统体制下经济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同时,现存法律体系及其完善对我国采取执行平等分配原则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其一,在强制执行分配原则上,各国立法例就有优先原则和平等原则之对立。执行平等分配原则可溯源于罗马法。罗马法学家保罗在《论告示》第59编指出:“当债权人中的一人要求控制债务人的财产时,人们问:是否只有提出了要求的人才能够占有此财产?当只有一个人提出要求并且得到裁判官允许时,这是否使所有债权人均有了占有财产的可能性?确切地说,在裁判官允许占有之后,这不被看作是对提出要求者的允许,而被视为允许所有债权人占有财物。”可见,罗马法在执行分配原则上采取的是平等分配原则。深受罗马法影响的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在强制执行原则上均奉行平等分配原则。由于在传统法系划分上,我国属罗马法系,因此,在强制执行原则上采取平等分配原则无疑与罗马法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其二,从民事实体法角度分析,当债务人与债权人设定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总是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债务的一般担保,如果债务人逾期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债务人的清偿责任,使债权获得满足。当其中的一个债权人取得执行上的依据,向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就可能减弱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共同担保力。如果该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清偿所有债务,这种共同担保力的减弱尚不足以危害其他债权的实现。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时候,任何一个债权人首先要求执行其财产,都可能使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不能满足或者不能全部满足。这样,就应当确立一种制度,在程序上使处于这种情况下的所有的债权人享受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参与分配制度,就是从民事程序法的角度,确立执行平等分配原则,实现债权人享受法律上平等保护的理想。

其三,我国强制执行平等分配原则还具有弥补破产法适用范围的不足的功能。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将破产的适用对象限于企业法人,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则无破产程序适用之余地,导致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公民和其他组织资不抵债(即债务人财产不能满足所有债权人要求)的情形无相应的法律来调整。这一立法上的漏洞只能通过司法解释来填补,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若干意见》和《若干规定》中规定参与分配制度,明确当公民和其他组织不能清偿所有债务时,各债权人得申请参与平等分配制度就势在必行了。

平等分配原则与实现执行公正和效率价值目标的冲突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人们对司法自身价值的认识日益深化,实现司法公正与提高司法效率被普遍认为是司法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而通过对执行平等分配原则的进一步考察,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原则与执行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实现所存在的冲突。

一、执行公正与效率原则是现代强制执行制度的最高价值目标

执行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承担着已生效各类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最终实现这一重要任务。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形象和实体公正判决,在执行阶段必然得到最终的体现。因此,执行公正是实现审判公正的重要手段,任何执行不公的做法必然使审判公正的诸多努力荡然无存。从司法公正本身而言,公正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之分。实体公正又称结果公正,其在执行程序上体现为债权平等思想,即每个债权人在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务时,都有平等受偿的权利;程序公正,又称过程公正,如法谚云:“公正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让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其价值取向是指在诉讼程序上要体现公正、公平。根据程序公正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要体现对积极采取执行措施如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债权人与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的申请执行人享有不一样的权利,从而体现程序公正。从司法改革的发展历程看,程序公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相较实体公正具有优先的地位。执行效率在当前“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迟来的裁判就是拒绝裁判”,同样,“迟来的执行就是拒绝执行”。尤其是当前,各级法院的执行案件积压严重,执行效率低下已是人民群众意见最大也是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的焦点问题之一。正如肖扬院长指出:“未执行的积案明显增多,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执行环节,无疑是当前执行改革的重点。

二、平等分配原则对实现执行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影响

1.平等分配原则不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

平等分配原则基于实体法的规定,即债权平等思想,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所有债权人债权的共同担保,因此,不允许被执行人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分配的权利。但从程序公正价值目标分析,平等分配原则显然违反程序公正,正如德国民诉法在执行分配原则的立法起草理由中所言:“对于到期债权不急于收取的债权人,其所处的地位,当然应较已将债务人的支付能力详细调查,并适时努力收取债权的债权人受到不同的保护。倘若两者均受同样的待遇,无异于勤勉的债权人为怠慢的债权人提供无偿劳动。”而且在我国执行实践中,对于债务人财产的查报往往由债权人进行,为了强制执行不至于落空,债权人常于事前费尽心力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特别是由于我国目前信用机制尚不完善,债务人通过种种手段躲避债务履行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执行债权人为调查债务人财产往往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在执行平等分配原则下,允许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实际上等于允许其他参与分配的债权人不劳而分享执行债权人付出相当数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后所得的利益,这反而会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

2.平等分配原则不利于执行效率的提高

奉执行平等分配原则的国家,如法国、日本等,在其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参与分配制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若干意见》第297条、《若干规定》第90条亦规定了参与分配制度,依据该制度的规定,凡债权人想参与分配,可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提出申请。这样,在查封的财产经拍卖以后,执行法院将卖得价金交给债权人收受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债权人随时有申请参与分配的可能。允许申请参与分配的时间较长,虽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其导致执行效率低下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依据上述意见的规定精神,我国执行参与分配的主体既可以是已取得执行根据的债权人,也可以是无执行根据,但已为起诉的债权人。由此,在参与分配的程序中,参与分配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为“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是一个不确定的时间点;同时,也导致参与分配主体始终变动不定。参与分配主体的不确定性,又必然带来参与分配制度分配程序中分配表的制作难以确定。由此可见,在平等原则下,为了实现对申请人的债权予以平等保护的目的,在参与分配程序中不得不规定一些过分繁杂的制度,导致执行程序根本无法迅速终结,执行效率低下。

同类推荐
  • 法律常识全知道

    法律常识全知道

    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研究

    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研究

    《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研究》着重强调的正是西方先进的刑事法律思想对彼时中国的深刻影响。如果说中国近代刑事法律制度萌芽于清末,那么,其形成与巩固则在民国。可见,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进步意义是不容抹煞的。因此,以历史发展眼光客观地阐释与评价民国刑事法律制度无疑为当今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是本书编写的初衷,亦是作者的最终目的。
  •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戴宏才博士将他的文集《耕砚窗稿——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以下简称《窗稿》)的文稿早就寄给我了,并嘱咐为其作序,我却迟迟未能动笔。这不仅仅是因为需要花一点时间对这本跨学科的文集进行全面阅读,还因为有些文章的观点引起了我特别的兴趣和更深刻的思考。更主要的原因还有两点:一是我尚缺乏“与时俱进”的良心;二是对政治、哲学、法律、教育多种学科的“跨越性”研究也不熟悉,加上对法律这门学科又不太感兴趣(这又是不与时俱进的劣根性)等。这些原因使我视为其作序为畏途,延时至今,勉为其难。不过作为读后感而已,实难为序,故请见。
  •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热门推荐
  • 清穿之独宠皇后

    清穿之独宠皇后

    “这后宫,这九百多间屋子,于别人是空荡荡的,是连寂寞都有回声的宫墙。可是对我来说,却是拥挤的要命。人来人往,挤得我喘不过气来,挤得我不得不努力的往上攀爬。可是当我沿着这宫墙一路攀援,马上就要拨云见日的时候,你孟古青却又一次横在了我的面前,你说,我除了把你推下去,我还有其他路可走吗?”“长信宫中,三千第一;昭阳殿里,八百无双。于你是独一无二的宠爱,于我,却不过是分羹而食的施舍。所以,我才不屑于那些个劳什子的雨露均沾,我只要独属于我孟古青的爱护,少一分、少一滴,都不是我要的。”
  • 寂寞如花落无声

    寂寞如花落无声

    本套书是一套给青少年的散文读物,内容丰富多彩,从文学与思想的尖峰话题到青春时代的镜像风景,从瞬间速朽的绿菌传奇到绚烂舞台后的寂寥烟花渗透着激情与锐思的文字,无不沉淀着青春年华中令人感念的情愫。
  • 宠物小精灵之罪恶之子

    宠物小精灵之罪恶之子

    天若欺我,我便捅破这天。地若压我,我便踏碎这地!我会忍,一旦触碰我的底线,我便让你求生不得丶求死不成!
  • 鬼行旅

    鬼行旅

    两张神秘的照片,将我卷入一重又一重的算计之中。一次奇怪的幻境,竟然激发来自族氏中的特殊印记。关于夏天的记忆,儿时的回忆,如今的经历,这万象世界,究竟隐藏着哪些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你知道墨星吗?你是作者你竟然不知道?!本书感谢墨星封面小说支持,百度搜索“墨星封面”第一个就是!
  • 嗜血魔妃傲世苍穹

    嗜血魔妃傲世苍穹

    他是至高无上的暝王,传闻他冷漠嗜血,他却将心底的温柔独留给她一人。她冷漠无情,曾经说过不会喜欢上任何人,可却遇到了他。他们这辈子做过最对的事,莫过于爱着彼此。看废物小姐如何逆袭凌驾九天。
  • 末世嫣然

    末世嫣然

    黑暗的世界,又怎会有属于我的光明?我什么都不要,只愿他成为我的光明。
  • 吟月记:冰山女神九公主

    吟月记:冰山女神九公主

    21世纪的首席风水师夏云裳,性格活泼开朗。常常和男闺蜜南宫延锦一起工作。谁知,这披着暖男外衣的男闺蜜像恶魔一样给了她致命的一击。一刹那间她突然觉悟,她笑了,笑得很凄惨,笑自己为什么那么傻。随后,他的一句话宛如晴天霹雳“夏云裳,你知道自己为什么是孤儿么?呵,我告诉你,因为你的父母是我杀得”?一瞬间,她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阴暗了,直到她的意识消失。重生在即,带着被封印的记忆的她不再是那个无父无母的夏云裳,而是有亲人的夏侯云裳。一次偶然,遇见了重伤的他,她随手救了这个重伤的男子。第二次,他认出了她,她却说“对不起,我脸盲”
  • 医女毒妃:捞得一枚病王爷

    医女毒妃:捞得一枚病王爷

    大雨纷飞,云瑾瑶昏迷在雨中,青衣裙下尽是斑驳血迹,前世她为了那个冰冷的男人付出了一切。。。。云瑾瑶,京城出名之顽固,被世人被世人誉丑女无盐,却在一次宴会之中偶遇百里国太子,一见钟情,不料宴会惨遭人陷害,而嫁给了患有隐疾的景王--百里连成。现代医师云镜在一次医患矛盾中为救小师妹被人棒打而死,命运给了云镜又一次的机会......这里原来是净公子,现在改名了季公子
  • 圣羽恋情之一生一世一双人

    圣羽恋情之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缕外界幽魂,一段创世恋情,毒舌的女子,又会与妖孽王爷擦出怎样的火花?口蜜富剑的姨母,竟是前朝贵妃,是父亲眼瞎,还是另有隐情?狠毒庶妹,下毒毁我容颜,可不可以理解成在欺负我不会医术?不过,我的脑残妹妹,难道你不知这只是恶化了的痘痘?姐我再不会医术也不至于对付不了几个痘痘吧!生母身亡,骗谁呢,看本小姐这就把娘亲找出来。踢我未婚夫,害我恶毒妹做床找生母,生母皆惊忙。可是,就在本小姐雄霸一方之时,这只妖孽是肿么回事。一生一世一双人,參差于两世之间,为不变的,只有那颗初心。
  • 寻爱千年(已完结)

    寻爱千年(已完结)

    我!寒星儿!是个能解读所有人脑中所想的小女巫,被秦国封为神女。我与我的师傅——秦国国师楚钟离,相互倾慕,然而由于我们的帮助使秦王政顺利统一六国,他欲纳我为妃,为了避开这个我不想嫁的男人,楚钟离将我冰封在了北极。2000多年后的今天,科考人员将我的冰棺从北极运回中原大地,我复活了。我要找寻我的爱情,我的楚钟离,却发现我和楚钟离在任何史书上没有只言片语的记载。难道他遇到了什么不测?我开始了千年寻爱之旅……QQ群:42014833  欢迎大家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