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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迷失之城(1)

迷失之城,其实这是一座出自地精之手的城市。在若干年之前,地精曾经凭借着它们的智慧统领过麦尔维尔大陆。这个记录,是有史以来从没有哪个种族能做到的,真正的统领,让所有种族都臣服在它们脚下,甚至连神族和恶魔都没能做到。就拿恶魔来说,它们确实很强,也想侵略麦尔维尔大陆。但是呢,因为麦尔维尔大陆的反抗,和神族的帮助,所以无功而返,并且成就了麦尔维尔大陆的一段光辉,麦尔维尔的曙光。

除了恶魔,还有兽人也拥有这个野心。但是,无奈兽人虽然很强,但相比恶魔差了就不是一点半点了。所以,虽然这两个种族用来侵略的士兵数量相差不多,但是比起恶魔那种带给全大陆的恐惧,兽人仅仅侵略了人类的土地就太可怜了。最后当然也是失败,同样是输在了联盟的手上。精灵,矮人和残存的人类组成的联盟,将兽族的野心彻彻底底粉碎了。不过兽族似乎并不想放弃,在边远地方,常有小股兽人袭击人类的事情。不过要想看它们统治这片大陆,我感觉这就相当于手握一副小对想要战胜对面的皇家同花顺一样渺茫。

确实,并不是没有可能,仅仅一副对A,而对面是红桃同花顺7~J,如果你玩命下注,只留给对方一个倾尽全部资产才能开牌的机会,那说不定你会赢。因为如果对方谨慎,可能会考虑到你手握一副黑桃10~A,因为他换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过这几张。不过希望很渺茫,不是么?就拿扎金花来说,手握三张K的人就敢把一切都押上,他并不在乎是不是还有三张A没有出现。所以,兽族想要一统大陆,即便剩下的种族不联盟,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其他的种族呢,巨龙?凤凰?它们虽然是这片大陆顶尖的存在,但是没可能统治这片大陆。就不说他们对这个没兴趣,仅仅数量上它们就绝对吃亏。举个例子,WAR3中那个兵种给人的感觉最强?我想应该是亡灵族的骨龙了吧,冰霜巨龙。它就是为了制造恐惧出现的,当你看到你的对手率领整整一队的骨龙出现的时候,你多半就会放弃挣扎了。因为一队骨龙,就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了。尽管骨龙在比赛中露面的机会很少,基本上没有。

可是,你拥有十条骨龙,敢去进攻拥有一百个火枪手的人族么?我想不会吧。虽然单对上面骨龙绝对能弄死一个火枪手,但数量上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巨龙一族的劣势就在这里,虽然个体实力超强,但是总体数目太少了。而且,巨龙一族的繁衍效率也非常低。这大概就是进化论中的平衡吧,赋予了巨龙一族强大实力的同时,剥夺了它们的繁衍能力。所以,即便是巨龙一族也没可能一统麦尔维尔大陆。

但是,有一个最最不起眼的种族,真的做到了这一点,曾经。那就是地精,就是我说的那个上帝为了诠释丑陋这个词而造出的生物。它们,甚至连最垃圾的魔兽史莱姆和哥布林都没办法打败,这样的一个种族能够做到一统大陆么?是的,它们做到了。不过,包括它们自己在内的所有种族,都很有默契的遗忘了这一段黑暗的时期。

那么,地精凭借什么取胜呢?数量上压倒性的差距么?当然不是,还记不记得我说过,地精是这片大陆上最具有创造力同时也是智商最高的种族?对的,有利就有弊,剥夺了地精的基本生存能力之后,上帝大概是于心不忍,就赋予了这个种族最高的创造力。在今天,人类使用的好多东西,都是地精发明出来的,比方说蒸汽机。只不过,当时的地精是为了制造一个自动拉开帷幕的机器。这一点,被一个聪明的人类,瓦特发现了,并且看到了潜力。然后,就是理约时代步入蒸汽时代的时候。

事实上,当时的地精统治大陆的时候,发明出来的东西好多,到今天大多数已经被永久性的破坏了。即便是地精,都没办法再制造出来。因为推翻地精统治的时候,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再一次发生,联盟军将那些恐怖机器的图纸全部付之一炬了。当时他们也不聪明,不知道保存下来图纸为自己统治大陆做准备。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白痴,有一个相对聪明的兽人保存下了其中一张图纸的一个角,从而演化出了兽族恐怖的液体炸弹和燃烧之油。

这些图纸都是什么呢?即便是在我们今天看来,这都是一个个伟大的发明。因为个体实力太弱的缘故,所以地精制造出的机器基本上全部都是全自动的。机械傀儡,也就是机器人,这些能够使用任何武器的机器人甚至要比一个乌拉兽人的力量都要大。在战场上,这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地精用它来当做自己的主战军队,以弥补自身个体实力不足的劣势。

还有,越野战车。这是一个什么东西呢?如果放在我们今天的目光来看,就是坦克。这些巨大的纯金属制成的越野战车,具有一门攻击力超强的可以瞄准的主炮以及两个酸性机枪。用这个主炮,能够远距离破坏任何种族的任何建筑。而酸性机枪,发射的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子弹,用来对付企图阻拦这辆坦克的士兵。相比其他种族的攻城车,越野战车就要厉害很多了,不单单机动性远胜其他,而且攻击力和攻击频率也让其他攻城器械望尘莫及,另外,它也不惧怕任何兵种的偷袭,这一点又是一个非常大的优点。

这么一来,越野战车就成了所有种族的噩梦。这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不单单护甲极高,纯金属制成的外壳基本上能抵挡任何攻击;而且攻击力高的可怕,除了大型组装攻城器械投石塔之外,没有什么能够比拟了;但是这个东西还有两点能压死投石塔的优点,机动性和攻击频率。投石塔就是指环王中的那种大型的攻城器械,威力强劲,但是速度慢,而且攻击频率太差。完全没有面对个体士兵的能力。而越野战车则完美的弥补了这一点,所以越野战车是噩梦,而投石塔则不是。

说了这两个,我想有人应该想起来点了吧。没错,前面这个我说过一次,只是提到了名字。除了这两个,还有一个名字是聚能激光,对吧。嗯,这是一个地精发明出来的防御装置,也就是光能塔。相比其他种族的防御塔,光能塔不管是攻击力,攻击速度还是攻击范围,都是其中的王者。因为我本人也没见过光能塔的缘故,所以只是说一下,并不能详细讲述。但是据一个年老的兽人回忆,这种塔才是真正的噩梦。在地精进攻他们的时候,他们伤亡率是百分之六十;换到他们反击,进攻地精的时候,伤亡率就变成了百分之九十九。

没错,就是这么高,除了个别实力超强的人之外,其他的士兵根本没办法接近光能塔。所以,提到光能塔的时候,这个年迈的兽人也忍不住潸然泪下。确实啊,看到自己的同族如同被收割的麦子一样成片倒下,任谁心里都不会好过的。好在那段黑暗时期已经结束了,现在的地精就算借他们三十个胆子,也不敢和任何种族放肆的。

而在当时,迷失之城杰邦尼尔,就是地精一族的皇城。至于石中剑为什么会在这个地精的皇城,我们就无从所知了。不过迷失之城,让人们寻找了数个世纪,依旧没有发现。所以好多想证明自己天才的人,都作出了对迷失之城的推论。有人说,迷失之城拥有一个特别的装置,能够潜入地下;有人说,迷失之城拥有一个同样特别的装置,但是却能够升上天空;有人说迷失之城就像亚特兰蒂斯一样,被深海吞没了;还有人说,迷失之城会隐形。反正,种种猜测都有,除了进入到另一个空间之外的可能性,都被猜到了。

根据现状来看,似乎那群不着边际的人所说的是实话,至少有一个可能性猜对了。因为不管怎么费力地寻找,迷失之城的神秘面纱就是没人能够揭下。但是,呈现在这些人面前的,就是真真正正的迷失之城。杰邦尼尔,似乎也不是那么迷失嘛。

近距离观察,你依旧会被这座城市的规模震撼。现在,想象一个你心目中的大城市,北京?上海?还是纽约或者巴黎?没关系,怎么想都可以。想到了吧?好,现在把你心目中这座大城市的市中心繁华区域,用一道城墙围起来。依旧跟得上?很好,然后以这个城墙为界限,将所有被围绕到的楼房和街道,模拟成一座城堡的样子。对,你没有想错,现在呈现在这群人面前的,就是一个这么宏伟的城市遗迹。毫不夸张的说,你没办法从一边的尽头看到另外一边的尽头,即便是中间的废墟和树木等一切阻挡你视线的东西全部移开。

“迷失之城,就是这里么?”莫丽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心驰神往,轻轻的走向这座城市的边缘,想要亲手触碰一下这座城市的皮肤。其他的人虽然没有莫丽这么夸张,看到一个城市走不动,但依旧为这个庞大的建筑感到震撼。甚至是亚历山大,规模都没有这么庞大,更何况这个遗迹在曾经完好的时候,是一座城堡。可想而知,这座城堡会有多壮观。

“哇,真漂亮啊。”艾米也由衷的赞赏道。迷失之城一直是神秘的代名词,就像我们这边用百慕大代替一样。想不到迷失之城会真正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即便仅仅是一个废墟,但也足够震撼了。真可惜,那个时候还没有照相机,不然艾米一定会拍个不停的。

轻轻地走着,莫丽似乎在靠近一个瑰宝。事实上,就建筑学来说,迷失之城确实是一块瑰宝。莫丽小心翼翼的前进,然后慢慢伸出手放在了已经倒塌的一段建筑残骸上,感知着它的温度。其动作之轻柔,就像一个抚摸婴儿的慈母。

莫丽本人的愿望,就是走遍这片大陆,看到所有标志建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宏伟壮观的建筑物,对莫丽有一种异样的吸引力。每一次看到一座全新的建筑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莫丽就有一种满足感。这也是她来到奥特斯克的目的。但是,相比奥特斯克,这座城市如果没有被毁灭,那一定是一个完美的存在吧。相信即便是最高的奥特斯克钟楼,也不会超过这个城市的最高建筑吧。

“我们到了,下面就进去寻找石中剑么?”圣笑着说道。经过了几天的时间,总算是来到了迷失之城。

“嗯。”任务猎手冷冷的答道,看来他还对圣不久前的调侃耿耿于怀。

“一座陌生的城市,虽然已经是废墟,但我最好还是先进去看一下有没有机关什么的。”尘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说道。确实,一般的城市中都有防御机关,以防止不轨之徒的破坏。即便是毁灭了,这些机关可能还存在。身为盗贼的尘,自然有必要先进去侦察一下了。不然,这些人很可能一次性全部都交代在里面。

说完,尘就率先进入了迷失之城。封紧紧跟着,虽然身为一个杀手的他对机关的了解并不是很多,但是他也有进去的必要。因为这毕竟是一个废墟,其中如果藏匿着什么魔兽或者其他能够要了一个盗贼生命的生物,没人会感到意外。所以,杀手有必要保护一下盗贼。更何况,身为双生子的他们默契度很高,不会发生拖累的情况。

“好啊,我们在这里野餐。”艾米很兴奋地说着。这么几天下来,她已经把当初出发的时候带来的坏心情全部丢在了路上。与其沉浸在回忆中,还不如把握未来。这个命运之神赐予自己的男人,有必要去珍惜。所以即便是艾米并不了解圣,但这并不阻止她在高兴的时候首先想到圣:“法希,我们去找点东西吃吧。”看,连名字都不知道。

“圣……法希,要好好对她。”在临走的时候,尘突然扭头玩味的说道。说实话,对于法希这个名字尘还是感觉很别扭,所以才会说错。不过没关系,在这片大陆上面,称呼一个人名字的前面如果加上圣这个字,就表示这个人具有很高的能力,而且人民也很崇拜他。比方说第一任洛丹伦国王亚历山大,你就可以叫成是圣亚历山大。而且,在格林童话还是安徒生童话里面有一个人叫圣彼得么?意义是一样的。

所以呢,这一点没人在意。在尘和封两个人进入到迷失之城的遗迹之后,其他人各司其职的原地等待着。莫丽依旧沉醉于这个建筑规模的庞大,以及沦为废墟的无奈;圣同样很无奈的被艾米拉着在树林里面跑来跑去的寻找野果之类的食物;宾兰冷冷的坐在一旁擦拭着自己的武器;帝很随意地坐在地上看着圣;任务猎手则是微皱眉头思索着什么。

时间过得很慢,等到圣和艾米摘了一大堆野果回来的时候,距离尘和封进入迷失之城不过仅仅只有十分钟。这十分钟除了对于莫丽来说很快之外,所有人都感觉异常的漫长,尤其是圣。他并不想真的和这个女孩发生些什么,而且也告诉了女孩他有爱着的人,可是这个女孩的毅力真是不小,无视圣已心有所属这一点,依旧和圣打得火热。想想也对,反正又没结婚,所以关系还不明确。

“你们要不要吃点东西?”艾米问所有人。不过除了帝站起身朝这里走过来之外,其他人没有动作。但这也没关系,反正和艾米关系不错的就是圣,尘和帝三个人。

“采到的真不少。”帝点了点头说着,这些野果看起来至少有二十个吧。“不过你洗了么?有没有毒都不知道。”

“爱吃不吃。”艾米横了帝一眼,对于这个狗咬吕洞宾的家伙没有过多理会。“我和法希两个人吃,你一个都不许动。”

“好吧,我想是没毒的。”帝妥协了,然后伸手去拿野果。但是啪的一声,艾米很不客气的打在了帝的手背上,“告诉你不许动,还不听。”

在这几个人无聊的时候,任务猎手纠结完了。抬起头突然说道:“休息结束,我们进入迷失之城。”嗯?一句话,让圣等人吃了一惊。

“可是,尘还没回来啊。”帝说道。确实,没有一个盗贼的指引,他们根本不可能避开机关陷阱的。不过,我想任务猎手的思路已经很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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