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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随想(2)

没错,很不可思议吧?同样是处在食物链顶端的鳄鱼和蟒蛇,竟然会成为美洲豹的猎物。其实,关于美洲豹,有一点有待验证,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人称它们为美洲虎。确实啊,在老虎生活的地方,豹子不会排在老虎前面的,尽管豹子要更敏捷一些。而且,虎要比豹更王者一些,不是么。不过不管怎么说,美洲豹的完美是无可挑剔的,而它捕猎鳄鱼的原因,并不是要吃它,而是仅仅出于对自己捕猎技巧的骄傲。所以,偶尔能够听说这样的故事,美洲豹和和鳄鱼战斗,最后鳄鱼逃跑了。如果不是饿极了,美洲豹一般不会去吃鳄鱼的。

看吧,还是猫科动物王者,连鳄鱼都敢吃,熊能做到么?或许,一般的熊是没办法做到这一点,但是咱们现在来看一下现存世界上最大的熊,北极熊的食谱。和美洲豹一样,北极熊是北极绝对的王者,海豹,北极狐,甚至是有些海鸟都没办法逃脱死于熊掌的厄运。确实啊,相比起美洲豹似乎要差一些,不过来听听下面这个,鲸。没错,你没听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鲸。当然,北极熊虽然很大,但是相比起鲸,就要差很多了。所以,北极熊只是偶尔选择欺负一下搁浅的鲸。但即便这样,也足够超越美洲豹了吧。

其实,最大的熊并不是北极熊,曾经。有一种叫最科迪亚克棕熊的大块头,长的甚至要比北极熊还要大。最重的北极熊,大概也就是七百到八百千克,但是科迪亚克棕熊之中相对较大的,就能够超过北极熊。曾经有科迪亚克棕熊的体重超过一吨的例子,而北极熊长到死,也不能刷新这个记录。不过,因为人类的关系,大型的科迪亚克棕熊已经灭绝了。很欣慰,又是拜人类所赐,不知道人类除了动物园,还能带给动物些什么。

现在的科迪亚克棕熊,很少有超过北极熊的个头了。如果这些大家伙们还在,那不管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非洲大草原或者大兴安岭,都是盖过狮子和老虎的顶级存在。其实我这么说也有些偏激,因为已经灭绝了的西西伯利亚虎,个头也能长到很大。其实,西西伯利亚虎就是东北虎,只不过它们是生活在俄罗斯境内的,相当于东北虎的巨人吧。最大的西西伯利亚虎,从额头到尾尖的距离是四米。你可以想象一下,这张老虎的皮要比一个居民楼层还要长出一米。它们哪去了?真巧啊,又是人类。

不单单肉食动物命运这么悲哀,就连吃草的动物都难逃厄运。非洲象,曾经象牙长度超过两米的大象在非洲几乎比比皆是,它们真的很大,要比现在电视上看到的巨象大得多。毫不夸张的说,这些大象的牙要比一个人还要长。嗯,为什么现在看不到了呢?还问这个问题?我能告诉你原因啊,还是人类。如果说杀死大棕熊和大老虎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那么吃草吃树叶的大象为什么一样会被屠杀呢?象牙吧。当想起这些的时候真的感觉很可悲,人类的无知啊。而承受人类无知的,就是这些动物们。

知道么?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真实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在欧洲突然流行起了犀牛角,据说用犀牛角泡的水能够起到壮阳的效果。然后呢?就是猎手们对犀牛的大肆屠杀,致使非洲的黑犀牛数量锐减,从曾经的十多万头,直接减少到了三百头。然后,宣布人类无知的结果来了,犀牛角的成分,和我们指甲盖的成分基本上没有区别。真的很可悲,不是么?如果真的有效,那我想男人们每天都该啃指甲盖玩了。

不知不觉就跑题了,在回到熊的这个问题上。经过前面的对比,你知道为什么一般的召唤兽都会选择熊了么?没错,体型大,威慑力强;攻击力高,而且防御也不低。另外,相比老虎或者狮子,熊的生命力也是一个亮点。如果换算成数字,老虎的生命力是一千的话,那熊的生命力就是三千。确实,比起老虎熊的输出差了一点,仅仅是一点,但是相比起生命的绝对性差距,这一点也就可以忽略了。

而且,女孩子们选熊还有一个原因,熊长的肉乎乎的,很可爱啊。老虎当然也不丑,不过有点太威严了吧。对,我们都知道有个毛绒玩具叫抱抱熊,你听过抱抱虎么?而莫丽本身就是一个女性驯兽师,所以自然而然的做了这个选择。有一个综合实力最强而且也是最可爱的召唤兽,为什么不要呢?所以,也就有了和这群人并肩战斗的这个大棕熊了。

另外,召唤兽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永远都不会消失。和驯兽师签订了契约的召唤兽,在七月签订的那一刻起,它的生命就已经归于驯兽师了。然后,它可以在任何时候出现在驯兽师的面前,并且百分百忠诚地为之战斗。死了,再来,只要驯兽师的魔力足够,而且本身没有死亡的话,那么召唤兽就能够无限次的重生。在驯兽师死的时候,这个契约会自动取消,然后召唤兽回到平常状态,也就是变成了真正的生物。

虽然听起来很不错,但是一个召唤兽的价格十分贵,甚至是贵族都很难买起。所以,一般的驯兽师都是被老一辈驯兽师看中,赐予他一个召唤兽;或者身为猎人,和愿意签订契约的魔兽签订契约,成为一个驯兽师。不管哪一项,都决定了驯兽师这个职业在洛丹伦并不会大范围的出现。另外,成为一个驯兽师没有任何要求,只要你拥有自己的灵魂,就可以成为一个随时能召唤一头巨熊的驯兽师。

“巴洛克,他们三个怎么办?”奈奥米扶着几乎都站不稳的三个感染上疾病的人。

“额,怎么办?”巴洛克自然不能做主,而且即便是让他做主这个家伙也没有好主意。听到他拖拖拉拉的,真正的任务猎手开口说话了:“三个伤者留在这里,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宾兰和巴洛克负责保护他们。其余的人如果想留下也可以留下,剩下的随我继续前往迷失之城。”看不出来,这个任务猎手还是有些人情味的。

因为这三个伤者如果进入到迷失之城,一定会成为其他人的累赘。更何况,就像咱们前面讨论的,这三个家伙加入不加入都没意思。既然咱们这些不是这片大陆的人都能看出来,那在这片大陆上混了这么长时间的任务猎手能不知道?所以哦,这么分配是最好的吧,而且少一个人陪着,到时候就会少分一份钱。

“下面,谁要留下?”任务猎手很冷酷的问道。

他的话说得很清晰,很明了,但是这群人却久久没有回答。一方面,他们不忍心将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留下,在这片魔兽层出不穷的丛林中。另一方面,他们又想去见证一下迷失之城的发现,并且分到自己的那一部分钱。很纠结啊,尤其是对于受伤者的同伴来说。奈奥米和宾兰两个人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

虽然宾兰被任务猎手点名要留下,不过如果他执意的话,他也可以不用照看这三个人。奈奥米呢?两个他的伙伴都受伤了,他想要留下的情绪更多一些。但是,他们之所以当佣兵是有目的的,如果三个人都不去,那么到时候就赚不到大钱。所以,一个对比很强烈的画面出现了,同样是同伴,一个执意要走,一个执意要留。

“我决定了,我要去迷失之城。”宾兰站起身对任务猎手说道,然后在他背后的水系魔法师费恩轻声的挽留着:“宾兰,你可不可以不要走?”

另外一边,奈奥米和宾兰的状况差不多,但是又差很多。同样是队友反对,但出发点完全相反。宾兰是要走,队友不让;奈奥米是要留,而队友不让。

“我想留下。”奈奥米轻声征求着说道,然后查尔斯率先开口:“你个没出息的东西,我们两个还能看不好自己?你做你的事吧,我们还轮不到你担心。”

虽然语言并不友善,不过其中的含义确实很明了。看到这么一个强烈的对比,圣心里有些不是味道了。同样是同伴,为什么差距就能这么大?或者说,同样是人类,竟然反差这么强烈。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讽刺。以前给圣印象不错的宾兰在一瞬间就折扣了,相信不仅仅是圣,其他的人也有这个想法吧。

“很好。”任务猎手冷冷地说道,“巴洛克,照我说的留下。”

“可是先生……”巴洛克还想说什么,不过被任务猎手打断了:“照我说的做!”

看到主人这么强硬,巴洛克艰难的注视了任务猎手一会,然后点了点头。其实巴洛克很忠诚,他之所以想要陪在主人身边的原因就是卡宾这个见利忘义的混蛋在主人身边啊。其他的几个人,虽然不了解,但是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在关键的时候造反呢?毕竟,与其拿别人分给的一小部分财富,还不如几个人平分那一大部分的财富。

“那好,我们出发。”任务猎手看到局势平衡了,很高傲的说道。转身的时候,披风的后摆很轻蔑的扬了一下。他怎么说也是一个任务猎手,还轮不到属下告诉自己应该怎么做吧。跟着任务猎手的脚步,圣,封,尘,帝,宾兰,莫丽,艾米七个人离开了这里。原本十三个人的团队,一下子少了一小半。虽然都是些可有可无的角色,不过一没了他们就冷清了不少。

一路上,披荆斩棘的几个人一句话都没说。

“封,尘,法希。你们三个人过来一下。”再一次休息的时候,任务猎手突然对这三个人说道。这个总是裹在黑袍中的男人,很神秘。不过这个时候把他们三个叫过去,其意思很好猜到吧。这个时候,跟着一个强大的狂战士和驯兽师,而任务猎手本人的保镖并不在身边,而迷失之城,几乎就近在咫尺。猜到了吧?这个时候把他们三个,这个队伍中最强的三个人叫过去的目的,应该就是确定这三个人的立场吧。

“你们三个,有很大的潜力。跟我做事吧,至少在这个任务中,我会给你们更多的佣金。”果不其然,这个任务猎手的目的就是如此。想想也对,即便是巴洛克跟着,任务猎手也会这么做吧。毕竟,如果迷失之城中藏有大量宝藏的话,有必要提防一下花钱雇来的人。

对于任务猎手的这个提议,封很不屑的转身离开了:“不要侮辱我的忠诚。”

紧接着,封的孪生兄弟尘也转身走开。或许他们比较需要钱,但是相比之下,这两个男孩子的忠诚要更强一些。“省省你的钱吧,我们只会坚守最初的承诺。”

杀手,盗贼,不管哪一个都需要很高的信誉度。而且,出门在外的佣兵们对信誉看的也非常重要。所以,坐地起价的事情很少有人去做,除非这件事情做成之后能够保证他们一生衣食无忧,这么丰厚才会有人去考虑。而封和尘呢,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几个大城市闯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誉。看起来这是一个有利无弊的交易,任务一样,钱却增加了。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如果他们接受了,那就表示他们的信誉出了问题。

明明已经商谈好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收人家一笔钱呢?这还不是说他们的忠诚开始动摇,需要这么一笔钱来安抚一下。所以,为了他们今后的路,以及自己的忠诚感,两个人想都不想的就拒绝了这个有利无弊的提议。

看到这两个人走开,任务猎手没有流露出太多的表情。或者应该说,基本上就没有流露表情,然后把目光放在了圣脸上:“法希,你不会这么顽固吧。”

“嗯,我想想看。”圣作出了一副思索的样子,看起来似乎有门,至少能够确定法希加入到自己的阵营中。嗯?为什么任务猎手还要这么做?很简单,如果对方不收你的好处,那就意味着对方可能在发现迷失之城的价值之后,突然反戈相向。相反,如果对方收了你的钱,那么就是说对方不管发现怎样的价值,也不会轻易的背叛。

“本来我就没打算独吞什么,在这个基础上,不改变初衷突然又能多得到一笔钱,真的是一个很划算的交易啊。当然,我没他们那么迂腐,而且对我来说忠诚没有一笔丰厚的钱来得实在,所以基本上我的答案已经出来了。”圣摇头晃脑的说道,在任务猎手眼睛中闪烁着精光的时候,继续说了下去:“我的答案就是……不接受。”

额,这个家伙,既然你不接受还说那么多话干什么。这是典型的没事找抽,所以如果你没有圣那么强的实力,最好还是不要养成这个性格。

这一次,轮到任务猎手目瞪口呆了。这年头的佣兵都是怎么了?变得这么大?在他像圣这个年纪的时候,佣兵们都还不知道背叛,自然也不会知道中途增加好处以稳固忠诚。但是,过了二十年,整个佣兵界就发生了这么大的转变?任务猎手年轻的时候,对于年长佣兵可是毕恭毕敬的,所以才有了今天他的地位。但是现在的少年,都吃错什么了?

不管怎么说,局势没有按照任务猎手预期的方向发展。不知道会不会像那一次一样,他不得不对两个自己特别看重的少年痛下杀手。但愿不会吧,他这把老骨头可是有些年月没运动了,如果真的发生他不能保证像那一次一样完美地解决。

迷失之城,就近在支持了,但是任务猎手突然有了不敢进入的感觉。

“找到了,你们看,那里是不是迷失之城?”在这群人休息的时候,从不愿意老老实实坐着的莫丽像以往一样到处转悠着。不过,这一次她带回来的并不是一头愤怒的雷霆蜥蜴,而是一个好消息。足够让所有人都雀跃的好消息,迷失之城,找到了。

顺着莫丽指出的方向,在密林的郁郁葱葱之间,一个城市的规模若隐若现。或者应该说,是一个废墟,因为曾经宏伟的城墙和别的建筑,现在都已经坍塌了,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青苔。爬山虎一样的植物,也将自己的活动范围延伸到了这些巨大石条和城墙上面,给它抹上了一层完美的伪装。如果不用心,很难从一眼绿色的丛林中找到这个同样是绿色的废墟。迷失之城,真的到了么?

所有的人,在看到这个城市废墟之后,心中都激动起来。经过了三天的跋涉,他们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见鬼的山林中,为的不就是这个么?现在出现在面前了,真的出现了,所以让他们不自主的怀疑是不是处在梦境中。传说中的迷失之城,真的就呈现在他们的面前了。

然后,找到了迷失之城,下面又会发生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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