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这样一个连我这个外人都在他身上看不到光明未来的人,他却在十八岁那年因一场选秀节目一炮而红,被业内有名的经济公司看中,经纪公司给他起了个艺名,打造出一个无比清白的身世背景,之后拍戏、唱歌、做代言,如今已经是亚洲炙手可热的影视歌三栖偶像明星,他的影迷手牵手连起来虽然不能绕地球三圈,但一圈半还是有的。
当初那个躲在角落里满身伤痕的小男孩,被时光以最细不可闻的方式埋在记忆背后,我们默契地绝口不提,但我知道,谁也不会忘记他。
白天海里的那一遭,令我在夜里发起了高烧。
烧到迷糊之际,浑身酸痛的我意识朦朦胧胧地回到还扎着羊角辫的孩童时代,我们住在潮云巷的小平房里,而老宋,也还在。
约莫是半夜,我迷迷糊糊中听到门被轻轻地推开,老宋的手脚很轻,似乎是怕惊醒到我,而我也感觉到床柔软地塌下去一角。接着,清淡的檀香味中,带着凉意的手捋过我的刘海,抚上我的额头。
我哼了一声,翻身抱住老宋的腰,头搁在他怀里。老宋身子一僵,没有动静,当时那个心理年龄状态的我,没有母亲的我自小就对老宋特别依赖,生怕哪一天他厌烦我便不要我了。他一不理我,我就如临末日。我吸了吸鼻子,往老宋怀里凑近,紧紧抱着他的腰,害怕地哭起来。
老宋终于有了反应,紧绷的身子放松了下来,揽着我的肩膀替我顺气。我从他怀里爬起来,刚想同他说话,就被他一把按回怀里,半晌,他拥了拥我,沉着嗓子道:“好好睡觉。”
我觉得老宋今天的嗓音特别好听,兴许是他最近吃多了王阿姨给他炖的雪梨糖水吧,想到以后亲子会上,老宋一展歌喉时再不会魔音穿耳,甚至还会赢得小伙伴们的掌声和喝彩,我觉得很开心,也很欣慰,就连他一勺一勺往我嘴里喂药,我都配合地吞完了。
一觉睡到自然醒,烧已退了大半。我瞪着悬在天花板上的水晶灯,回想起夜里那一出,着实是悔不当初。
老宋已经不在了,那么,夜里出现在我房里的,就是这屋子里唯一的男性兰西无误了。且以他的性格,我在迷糊中对他一番占便宜的行为,怕是要人尽皆知了。
出乎意料的是,等我在房间里磨蹭到下午,被饿到不得不出来觅食而遇见兰西时,他并没有表现出异状,和我打了声招呼后,就托着腮继续看他自个儿主演的连续剧,边往嘴里塞鱿鱼丝,边时不时咧着嘴傻呵呵笑两声,一如既往地露出被自己演技所折服的傻样。
兰西的一如既往让我胆战心惊,俗话说得好,暴风雨前的天都很宁静。这一番话,用到眼下再适合不过了,这绝对是要出大事的征兆。
我从冰箱里拿出两罐饮料,狗腿地打开并插好吸管,恭敬地放到兰西面前,献媚道:“这部剧你演得真好,瞧瞧那小表情,多到位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美男,比那个什么,对不起啊,这部戏除了你,其他人我都记不住名儿,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演技简直把那男二秒成渣渣。”
这一长串的恭维,我说得流利至极,句句发自肺腑,对兰西很受用,他正了正姿势,递给我一根鱿鱼丝,做了个请吃的动作:“你也觉得我演的比那谁好是吧?不过还有不足呢,就那场抢婚的,你看,你说我是按原剧本安排那样直接上去拉住新娘的手好,还是按我自己想的那样先在门口喝上一声,再冲进去比较好?”
我被他问倒了,这部戏我除了刚才那略微一瞟就没有看过更多的了,抢婚戏自然是不知道,只好呵呵干笑了两声,拍了拍他的肩:“我知道你是个谦虚博学很有自己想法的人,但,俗话说得好,高人总是不拘小节的,So,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有道理。”兰西赞同地点点头,指了指电视,“来,陪我看完这集,咱们就拾掇拾掇,搬家。”
“搬家?”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兰西斜睨了我一眼:“难道你对程靖夕还有想法?想在这里等着他入住时和他狭路相逢好抱着他大腿哭?”
“不是,”我这才想起这茬,愁道,“但是,这几天为老宋葬礼的事儿,没有去找房子,这么突然搬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