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高大的城门,是宽敞的街道,两边是一排排错落有致的房屋。
城里人来人往,服饰各异,用不同的语言讨价还价。贩卖的货品很多:骆驼、马匹、牛羊等牲口,皮毛、丝绸、麻布等衣料,奢华的珠宝美玉、珍珠玛瑙等等,让人应接不暇;来自西域的美酒店前,穿着性感的美姬正向过往的客人招揽生意;青楼妓馆里传来阵阵龟兹胡琴和凄美琵琶声,让行人不免驻足聆听。
游牧民族的主业是畜牧业,用于交换的多是马匹牛羊,最值钱的当然是战马。由于产出比较单一,必须通过贸易的方式获得生产生活所需的物品,因此,匈奴对汉都提出开通互市的要求。市场上最多的牲畜,最大的贸易自然是牲口交易。其次,却是奴隶卖买。
一身汉人华服的杨氏和与扎着两个小丸头,身着一件狐狸毛小斗篷的顿兰就在市场上穿行,她们身边围着淳木带的十人小队作护卫,个个显得高大威武,顿兰的身边是一头全身雪白的“大狗“,显然高贵典雅这一行怎么看都惹人眼,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
他们走过人市时,一排排衣衫破烂的奴隶被心黑的奴隶主和膀大腰圆的打手押着站在台子上等着贩卖,他们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幼,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绝望的麻木。客主就像挑选牲口一样,在他们身上抓握擢捏,挑选那些最健康的。这也没办法,鲜卑人得了大片的草场,需要更多的奴隶来放牧,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奴隶买卖也就变得十分的火爆。而在市场旁边的柱子上,却捆着一身体干瘦,头发散乱搭在脸上,满脸胡须拉杂的男人,看不出年纪,破烂的衣裳还是看出是汉服。与火爆的人口买卖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就像那根柱子般,无人问津。
这儿就是人间炼狱,而顿兰觉得他们唯一能施舍的不过是廉价的怜悯而已,什么也做不了。
兰氏部落要釆购粮食,杨氏一行自然先是走访市场一番,然后再找大商人合作。这事自然有杨氏操作,而顿兰则带着狼王,后面跟着两护卫在市场上瞎逛。好看的要买,好吃的要买,看到热闹的就往上凑,累了直接爬到“狗“背上骑着,怎么看都是被家里庞坏的小娇娃。
当然在杨氏的口中顿兰就成了被家中老祖宗宠得没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魔王,那简直就是老祖宗的心头肉,手中宝,捧着怕摔,含着怕化的存在。比她这个正经往家搂钱的当家娘子还受宠。
这些话就是杨氏跟这城里最大的粮商聂乙说的,选他是这几天来调查的结果。杨氏虽说着抱怨般的话,脸上却挂着宠溺的苦笑。
“……那小魔王也就有一张嘴巴,也不知给灌了什么迷魂汤,在家里老祖宗跟前,说话比我这个吃苦受累的都有用。“杨氏跟聂乙坐在他家的店里,正式谈判前说些闲话,也是打探对方的实力。
“娘,找到两年前的狗奴了。嵬差硬要跟着那狗奴,怎么也拉不回来。娘,我把手里所有漂亮的东西都给家主了,他还不愿赎卖。怎么办啊?娘!“正当杨氏说完顿兰的笑话,双方都心情大好时,顿兰就冲了进来,拉着杨氏说道。
杨氏听了这话,心头一惊,狼王一般是不会离开顿兰身边的,顿兰这么安排一定是出了大事了。狗奴,什么狗奴,城里有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