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熟悉,就像自己的手掌一样,我熟悉的黑白色桌布,因为这个桌布我被温文季嘲笑了好久的品味。
只是温文季他不记得,第一天,我见到他时,他穿的是黑白色大衣。所以他不知道,他在笑我的品味的时候,我总是在心里默默吐槽。
你一直没有注意,所有的生活用品我都是买的情侣款。客厅的玫瑰,厨房的刀具,卧室的婚纱照。这是后来照的,匆匆忙忙的,温文季找的法国人。那个法国人的热情给我很深的印象。我们互相用蹩脚的英语交流,我只听懂了一句“他真的很爱你哟!”我听了,尽管知道多的是表象却也傻乐了好久。
客厅的沙发,他轻吻装睡的我的额头。他和我因为一点粉末小事而像孩子一样斗嘴,会因为拖把位置的摆放而争吵,并不是都是开心的日子,我却也这么恋恋不舍。单恋,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孤独的事情。我正在做着,这么一件孤独的事情,显而易见。
我才知道我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所以我才会看不见,想不到,不去看,不去想。固执地那种头破血流的人。
他依旧笑着,我却毛骨悚然。他俯下身来,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樱花沐浴露。他握着我的手,我听到他冷笑:“杜若兰,你总是这么自作多情……”我本来紧紧握着笔的手一松,他握着我的手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下了我的名字。
我从来不曾相信,就算墨七三番五次告诉我“安南陌绝对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也绝对不是你看到的温文尔雅的样子,你要小心他。”
可惜那时候我听不见看不到,才让自己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腿是装的。”他放下我的手,拿出口袋里的帕子,擦了擦手,转身扔进垃圾桶里。这一系列动作流畅优雅地让人赏心悦目,我却怎么都没有了以前的心。那个帕子,我一针一线绣的他的名字,偷偷放到他的衣服里,如今……却都这样了。
他说……杜若兰,你也不过如此。
我想我当时一定狼狈至极,比我掉到村里的牛粪堆里,比我衣衫褴褛站在奢侈品大厦里,比我鼻青脸肿在巷口狼吞虎咽……比这一切,都要来得狼狈。
但其实,生活还是要过下去,我现在第一件事就是找一个住的地方。我想来想去,还是回了潮东村。
外面的世界什么都变了,这里却好像被时间遗忘了般停滞不前,带着我满是尘埃的记忆,就像伤口被抚平一样,宁静安详。
回到家,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简单打扫了之后在床下翻出我那时的宝贝。几本日记,一个看不出模样的芭比娃娃,一盒蜡笔,一些乱七八糟的贝壳和石头。那时的快乐真简单。
翻看日记的时候知道,像现在这样心思复杂的我根本不敢写日记。而那时的日记内容也无非是被老师表扬,谢鼻涕的牙又要掉,又机智地整了哪个我不喜欢的,在我的日记里,我就是一个英雄,这样看来吹牛是从小到大都没变的。
村里只剩下了些老人和孩子,我内心伤惶也就匆匆来去,听说已经疯傻了的二叔笑着问我这些年过得好吗?我笑着说好,他摇摇头说“不对不对,小乖瘦了,来,二叔给你糖吃,吃了就可以年年拿三好学生。”说着从那旧军装里拿出些许花绿的糖来,从那干裂和满是皱纹的手里接过,“小乖不哭啊!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告诉叔,叔帮你出气去!”
十年未见的故人,仍能分辨我不曾出错。日日相对的人,我说过要带他来的心,他却不曾看见。许是知道,也只当不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