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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眉间痣(1)

唐小丫,踮起脚尖摸月亮

大一那年我过得很没落,说实话有点衰。仔细算一算,脚受过三次伤,手臂被开水烫过一次,头发被折腾过两次:一次弄得很波西米亚,一次则很尼姑,皆很雷人。还有就是骑自行车回家刚出发不久就迷路了,最后只得向警察叔叔求助。

所以我发誓,大二我要有出息一点,至少要有点名气,像个美女的样子。

可是,我还是霉得无可救药。大二刚开始在火车站就被扒了手机。最要命的我竟回到了宿舍后才发现手机已经落入贼手。当时我就号啕大哭,手机就是我的猪猪,我的小宠物。手机是父亲送我的生日礼物,挂链上还有我的照片和名字。而后倒霉的事情接踵而至,我去打饭拖鞋突然一只红一只蓝,意外之中室友小菊大声喊道:“唐小米,我的一只拖鞋怎么会在你脚上啊,你不是有脚气吗?”食堂这么人山人海的地方,我只好夺命而逃。

傻女有傻福这句话我爱听,我去图书馆找漫画书时,发现门口有人围观一张通缉令,我走近一看才发现上面的人居然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我惊异。才看清上面写着失物招领。是我的猪猪手机。下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于是沈哲南就这么出现了。他在电话里说带上身份证和钱,在八教学楼前面见。我在八教学楼前盼星星盼月亮,沈哲南终于出现了,是那种干净爽朗的男生,笑容很甜。他问我就是手机的失主吧,他在公交车上捡到的。

我疑惑:“你怎么知道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啊,你就是小偷吧。”“什么?我是小偷,美女,你别狗咬吕洞宾啊!”

“小偷也可以从良啊,也许你看了我手机里的照片,对我动了心所以不忍心下啊。”

他气得说不出话,脸一阵青一阵红。

“我是开玩笑的,谢谢你啊,大哥。”

沈哲南愣住,手机已被我没收。在我拔腿就要跑时,他扯住了我的衣服,他说你这个丫头不懂知恩图报啊,你还没请我吃饭就要溜?

我就这样第一次请男生吃饭,他狠狠地宰了我一百元大钞。吃饱喝足后还提出了一个十分苛刻的要求,让我准许他送我回宿舍。到了宿舍门口,我说先生你可以回去了,这里男生止步。他呵呵地笑着说,唐小米,你不是问我怎么知道你是我的校友吗?

那你怎么知道的啊?沈哲南给我的答案让我好几天没睡着觉,他说唐小米我很早就认识你了。

唐小米的傻就像唐小米每天必须吃布丁一样,是一件不容易被改变的事情。为了避免逃学被点名,我采取的办法是在课堂上呼呼大睡。于是很照顾我的美学老师接连点了我三次名,让我回答同一个问题。我的答案恰好与正确答案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美学老师严肃地警告我,期末考试濒临危险。

我失落,睡了一觉起来还失落。于是我拨通了沈哲南的电话,沈哲南说在做实验,有什么事?我说很急的事,学校门口见啊。沈哲南满头大汗地赶来时,我竟有种扑到他怀里的冲动,但我还是忍住了。

他问出什么事了?我说今儿上课严重丢脸,沈哲南你得请我吃布丁。啊!一个响亮的叹词从他嗓子里发出来。他一气之下给我买了五个布丁让我抱着。我发财了。他问我还失落吗?我说让我想想。他说唐小米你是大爷。

一个星期下来,我吃掉的布丁比饭多。沈哲南投降了,他听到布丁这两个字腿就发颤。为了同情他,我决定请他看一次电影。出了电影院,沈哲南宣布此后唐小米再约他看电影就把自己打晕。他说他没见过从电影一开始就哭到电影结束的女生,丢人丢得这么彻头彻尾。

此后有一段时间,沈哲南说自己很忙,请勿打扰。我才知道,沈哲南在和一个女生约会。他带着她去买布丁,出来时恰好被我撞到。我很礼貌地跟沈哲南打了个招呼,我说同学在这里也能遇见你啊。之后,我没有买布丁就落荒而逃。那段时间我就一个人吃布丁,一个人在电影院边吃布丁边哭。

没出息就没出息吧。好运气都在我十六岁以前花完了。

于是那天提着开水壶从食堂回来的路上,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然后是脚火烧般疼。低头一看才知道水壶破裂,左脚背通红。当时我就哭了,也管不了那么多淑女形象。旁边的女生赶紧来扶我,一边说,同学你怎么了,怎么提着水壶往墙上撞。

我拨通了沈哲南的电话,我哭着说沈哲南这次不是喊狼来了,我的脚出血了。沈哲南骑着他的电动摩托风驰电掣地赶到时,我再次哭得七零八落。

我光荣负伤了。脚被缠上了厚厚的绷带。医生说我最好找一根拐杖,尽量少走路。沈哲南就当了我半个月的拐杖,他背我去教室,背我回来。他会跑很远给我买来布丁,然后很怜悯地看着我吃完。

沈哲南送给我一个新的水壶,他说唐小米你再打烂的话我就服你。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我决定答应他的任何要求。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沈哲南竟然让我给他写一封感谢信,还要求寄给他。

我将感谢信写好,投进邮箱。我在信的最后问了一个问题:你以前真的见过我吗?

可是沈哲南一直没有给我回信,只是说收到信了,祝我保重龙体。他大四了,要为前途奔波一下,不像我一样是闲人。

我不再去常去的小店买布丁,因为我怕见到沈哲南和别的女生吃着布丁有说有笑的样子。我参加了三个社团,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课余还研究地图、围棋、书法。我决心将智商提高一点,以维护美女应有的形象。

偶尔沈哲南会来找我,他说丫头我请你吃布丁吧。见到沈哲南,我所谓美女形象一扫而尽,完全乱了分寸。我说好啊,如果上级同意,我明年便组织一个布丁协会。沈哲南当场吐血。

我把一些小卡片递给沈哲南看,我说沈兄你看,有人给我写情书哟。每张卡片上都写着:唐小鸭,我仰慕你已久,交个朋友吧,昨日有约咖啡厅,今晚八点相见。我把这些卡片当什么似的递给沈哲南看,沈哲南撇撇嘴,问我去赴约了吗。我摇摇头,但表示下次有可能会去的。

回去后发现沈哲南的签名换成了:惹谁都不要惹唐小米。

我问他什么意思啊,他说是国家机密,不能轻易告诉一般小孩子。我开始严重失眠,常常深夜起来等人聊天,喝很浓的茶来解困。

沈哲南说我的熊猫眼很可爱,这是赞扬还是打击呢?我问沈哲南,他故意笑得很怪异。沈哲南发短信问我,有没有去赴约啊。我说去了,但是没见着人。沈哲南提醒我,小心人贩子啊,听说现在的人贩子改骗大学生了。把她们拐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老婆。

我说要是我被拐了,沈哲南你会去解救我不?他说算了,救出来要浪费他的钱买布丁哄我。我说我不理你了,沈哲南你铁石心肠。

沈哲南说找到工作了,即将离开学校去南方。我的开水壶再次破裂,但没有伤到手或脚。只是头发再次被我折腾,这次被我染成白色。同学们纷纷用动物园看猩猩的眼神看我。沈哲南说请我吃饭,是最后的晚餐了。

当我出现在餐厅时,他惊叫起来。他说唐小米你干什么啊,出家人都比你的好看。我说这叫作白发三千丈你懂吗?沈哲南无语。

那可能是我们吃过的最安静的一顿饭,从头到尾只有筷子在碗上敲出的叮当声。我本想感动沈哲南一把,感谢他一年来对我从头到脚的照顾。可是,喉咙里一直有饭卡着咽不下吐不出。

我好像吃得比较多,到最后要走时才发现坏了,肚子很满,几乎走不动。我们吃到夜幕降临,沈哲南提议去吃布丁。我挥挥手说今儿不吃了,舌头疼。沈哲南不解,怎么会舌头疼呢,又不是吃火锅。

我没告诉他,我是咬疼的。

沈哲南是第二天离开的,我醒来的时候,手机里静静躺着沈哲南的短信,他说唐小米,你保重啊,哥哥远走高飞了,等升官发财了一定回来看你。手机从床上滑落。

我拖着重重的行李回家,路上我曾经有一个不负责任的念头:丢掉行李,换一张去南方的车票,去大胆地爱一个叫沈哲南的人。于是那天我没赶上火车,我在候车厅看着检票的人群豪迈地通过,直到关上检票窗口。但我终究没有做出那样的壮举。我哭丧着,买了下一列火车,乖乖地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我是想勇敢地走到沈哲南面前,告诉他一个秘密:那个曾经在两年里每个星期给他回信的人,不是唐小米本人,而是唐小米的妹妹唐小丫。她十六岁那年,和姐姐去旅游,出车祸,结果姐姐当场死亡,而她患了轻微脑震荡。姐姐死后,唐小丫就接替了姐姐,以姐姐的字迹和语气每周给一个叫沈哲南的笔友回信。

那个叫唐小丫的女孩,其实在姐姐的一次次描述里,早已喜欢上了沈哲南。高三那年,她给沈哲南写了最后一封信,她告诉他,从此不要再联系了。因为,她觉得自己只是个替身。

而当她考上大学时,她就让别人称她为唐小米。而明知沈哲南就在身边,她却完全失去了寻找他的勇气。

这就是唐小米的身世。沈哲南不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认出他了,因为他给姐姐寄过照片。然而,我明白沈哲南心里喜欢的那个女孩,不是唐小丫,而是唐小米。所以我一直在自己设的圈套里,辛苦地转圈。

沈哲南走后的两年里,没有再与我联系。直到大四那年,我收到一封从武汉寄来的信,熟悉的信封,拆开,署名沈哲南。我看着沈哲南三个字,差点从楼梯上摔下去。

沈哲南在信里说,他说所有的事情他都知道了。他毕业后就去了姐姐的学校。他还说他曾以为我就是唐小米,但从我的反应和写信的字迹看,又完全是另一个人。在与我一年的交往中,确认了我不是唐小米。

但是他说他一见到我的那刻就喜欢上了我。他还说唐小丫啊,你知道吗,那些卡片是我写的,但你从不去赴约。我在昨日咖啡厅一天天等你,想跟你讲我跟唐小米的故事,想告诉你我心里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一个喜欢吃布丁的女孩。他说他这两年一直给我发短信,只是用了一个陌生号码,但我却无动于衷。

沈哲南不知道,他走的那天,我曾打的飞奔到火车站,我在人群里到处寻找他的身影。而就在失落地回到宿舍时,才发现手机再次从口袋里走失。而这次,没有人再贴出一张失物招领,帮我把手机找回来。

收到沈哲南信的第二个星期,我将重重的行李寄回家。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张往南的车票。我曾问沈哲南,踮起脚尖,能摸到月亮吗?沈哲南的答案是,能的,唐小丫,一定能。

十六岁,时光很咸

创可贴“某年,还有某月,某男生,在某班怎么说来着。”突然停电。伸手看不见五指。“如若,我说过今天晚上会停电的嘛。你不信。”黑暗中发出的是端木词的声音。“乌鸦嘴——啊!”众人喝道。“如若,你们家的蜡烛呢?”我的十五岁生日是在一片漆黑中过的,说来很惨,那天好不容易有三五个同学来为我过生日,可是还没点生日蜡烛就停电了。而更离谱的是,端木词买来的蛋糕里,竟没有生日蜡烛。

在漆黑中,这三五个同学为我唱了生日歌,声调好不凄凉。

“明天我请诸位十点准时来我家吃蛋糕。”事情就这么定了吧。可是当送同学下楼时,我听到前面有一阵巨响。有人喊,是谁滚下楼了吧。手机的微光里,只看见几个水桶翻倒在地,并未看见人。问前面的人,无人承认自己摔倒。但第二天再次看见端木词的时候,他的鼻梁上粘着一个巨大的创可贴。我们一顿狂笑。低头一看,他手里还攥着一根足足有半米长的蜡烛。他得意地说:“看它还停电。”我们差点没晕倒。

《水浒传》某节语文课,全班讨论《大卫·科波菲尔》,端木词突然问:“你们读过四大名著没?”众人目瞪口呆。端木词见没人吭声,又很认真地问:“你们到底读过没读过?”众人摇头。端木词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水浒传》,然后拍了拍说:“这是《水浒传》。”众人故作惊讶状:“端木词,这么厚的书你都看得完啊,牛人。”从此端木词书包里便开始背着四大名著到处晃悠。某天,天朗气清。端木词要参加一个歌咏比赛。我前去加油,端木词说得了奖品分我。赛前,端木词瑟瑟发抖。抖了一会儿后端木词很不可思议地掏出他的《水浒传》,看了几眼又放进书包。然而对我们说:“不紧张了。”端木词唱的是《好汉歌》,立即被评委叫停。我捧着奶茶赶到比赛现场时,端木词急得几乎要哭了。一看,天哪,人家举行的可是演讲比赛。端木词乃神人也。不过端木词还是得奖了,三等奖。我支的招,让他去跟评委道歉,说刚才只是紧张,希望再给个机会。我说,端木词,你就演讲《水浒传》吧。

我已不记得端木词在台上胡乱说了什么。只记得他手舞足蹈,连哭带笑。大有梁任公演讲的风范。端木词真乃神人也。

福尔摩斯我的卡西欧相机丢了。端木词第一个站出来,说一定替我查明真相。他先对我做了笔录,然而对我的同桌做了笔录,再向我的家人做了笔录,然而竟然还对班主任老师做了笔录。笔录完成。他便对教室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我的课桌有翻过的痕迹。我跟他解释,那些所谓的痕迹都是我留下的。端木词哦了一声,摆了一个沉思的pose,半晌后突然大喊了一声:我知道了。然后冲出教室,直奔操场。我以为他找到我的相机了。没想到他只是忘记了对操场进行现场勘查了。距离相机丢失一个星期后,我登门拜访端木词。发现他房间的墙壁上贴满了小纸条。我惊愕。我问他有没有线索,他便从第一张小纸条分析给我听。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我的相机是被偷了。这结论真让人喜出望外啊!然而相机终究是找到了。某天早上七点三十分,端木词气喘吁吁地冲进教室,举着相机说:“我找到你的相机了,如若。”“在哪儿找到的啊?!”“在我的书包里。呵呵。可是我不小心把照片全给删掉了。”啊。这就是全部事情的真相吗!

人在囧途期中考试一派丰收。哇。哇。太美了。为了替我庆祝,端木词决定用他的“宝马”载我去看荷花。就在小城边上。足足有几百亩的荷花。够我看了。

然而车骑到一半,抛锚了,后胎没了气。附近又没有修单车的地方。我们只好等公交。半个小时后,公交车缓缓驶来。端木词拉着我,扛着单车就往前冲。冲到站牌处。发现,身上带的都是“大钞”,端木词只好投了一张10元的,算是为他的单车买单吧。在终点站附近,端木词将他的单车修好了。好大的太阳。端木词说:“如若,你去照相吧。我在这里守我的单车。”可是没过多久,端木词就笑呵呵地跑到田间来。说:“来,如若,我给你照张相吧,我还没给女生照过相呢。”端木词便拿着我的相机咔嚓咔嚓不知道照了多少张。然后他便又笑呵呵地冲了出去。等我游完几百亩荷塘,回到与端木词约定的地点时,发现端木词正躺在草地上呼呼大睡。“端木词——你的单车呢?”单车丢了。公交车要一个小时候后才有。上帝啊。在站牌等公交车的一个小时里,我和端木词没说一句话,我的牙咬得紧紧的。端木词的眼睛一直盯着路上的灰尘。天突然下起瓢泼大雨。我跑到附近的一个小店里避雨。端木词却怎么也不肯去。远远地,我看见他一个人站在公交车站牌下,安静地注视着前方。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哭。很想跑上去和他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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