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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请你好好笑(5)

这是一个起源于法国的展馆系列,目的是让明眼人体会盲人的生活。黑暗中的晚餐是新增加的项目。每次只能坐三十多人。我们喝着餐前酒,看到一个盲人走进来,笔直地穿过大厅,然后拐弯,不偏不倚地走进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大家一起叫奇,仔细看了才发现,大厅地板里面镶着窄窄一条地毯,这是一条给盲人的通道。

一个明眼人在入口处大声喊桌号。他很严厉地让我们把所有的手机关掉,并强调说,开到振动档也不可以。然后他把我们带进一个黑暗的地方,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根拐杖,教了使用拐杖的入门指南。原来拐杖应该用来点脚指头前面50厘米左右的距离,远了近了都不合适。他说每张桌都有一个盲人负责照管,大家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找这人解决。他把我们带进一个更加黑暗的地方,关上门就走了。

真正是一片黑暗。文学作品里常常这么写:眼睛慢慢适应以后,隐约看到什么。那其实不是黑暗,真正的黑暗是一点点光源都没有。眼睛适应了黑暗,仍然还是黑暗。我心里惊了一下,突然记起我其实是很怕黑的,晚上睡觉从不把窗帘全部拉上。这时有一个很冷静的声音在黑暗里说,我叫杜米尼克,今天晚上由我负责你们的一切。他逐个问每人的名字,然后叫我们跟他走,确切一点说,是跟他的声音走。

我开始乱喊乱叫,连逃跑的心都有,就是不知道往哪里跑。家属握住我的手,让我跟他走。四面八方是鸟叫,空气也变得很新鲜。走了一小段路,就是沙石地,走完沙石地,走上一座桥。下了桥又上坡,然后又走上一座摇摇晃晃的桥。过完这座摇晃的桥,杜米尼克说,我们已经到了我们的饭桌前。我摸了好久才摸到一把椅子。等大家安定以后,杜米尼克说,左边是叉子,右边是刀子和汤勺。在12点钟的地方是一把吃甜食的勺子,l点钟是酒杯,2点钟是水杯。每张桌上有两瓶水,塑料瓶盖是不带气的水,金属瓶盖是带气的水,要喝别的饮料另外点。我不想找麻烦,喝水算了。好不容易摸到一个玻璃瓶,打开金属瓶盖,摸到玻璃杯口,小心地把水倒进去,倒了一会儿,用手指头探探才倒了半杯水。

大家开始吃前餐,一边吃一边猜。我吃到番茄、菜椒还有茄子。据说还有别的东西,我不喜欢用手去摸油腻的东西,所以没吃全。吃了一会儿大家想起来要碰杯。在黑暗中杯子和杯子要碰到一起还真不容易。开始时我碰了几次,发现没有呼应,才知道原来是跟水瓶在碰杯。

杜米尼克在黑暗中就成了强者,他很迅速很准确地给大家上菜。正餐是肉,什么肉,什么汁,众说纷纭。黑暗中用刀叉切割很困难,我吃了几口就不吃了。这是在黑暗中吃饭的唯一好处,吃剩了没人看见。

在黑暗中交谈也很困难。因为我们平时习惯了跟谈话对象目光的交流,少了这样的交流,好像谈什么都谈不下去。因为看不见,感觉上人和人的距离也很远。其他桌上有人打翻了水杯,有人把刀叉掉到地下。这一切都好像发生在很遥远的地方。

吃完甜食,我们每人得到一份盲文餐单和一份盲文的字母单。杜米尼克手把手地教了每个人ABC,然后带着我们拐了几个弯,隐隐看到有一点光线透进来。杜米尼克说,那边是门,我就送你们到这里了。向我们道别后,杜米尼克的声音就消失了。我这才想起,我们没见过他的样子。这是公平的,因为我们长什么样,他也看不见。

重新回到光明世界,看到倒映在湖面的灯光,看到闪烁在天上的星星,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感激。一个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原来是这么幸运的一件事情。

我背上书包,慢慢推出留下的旧车,骑跨上去。久违数月后明明已经不再适应的坐感,又在几分钟后可恨地重新熟悉。

致词

文/落落

我对十年后的自己毫无概念。假设与构想都无计可施。宛如用头发打成的结,却套不住兔子的尾巴。

只有以未来时的身份,从现在时里去会见那个过去的自己。

相距十年。却近在身边。

回忆拥有万能的柔化的力量,连一辆脏兮兮的公交车都出现朦胧轮廓。早年的破旧公交车,前段和后段由一截折叠的橡胶连接,好像手风琴里拉长缩短的风箱部分。演奏混乱的音乐,如同掌纹。

小学时记忆模糊不清,初中与高中过分地陡然鲜明:冬天早晨半梦半醒地去上学,在路边买的热包子吃完剩下一团温热的绵绵塑料袋塞在裤兜里。

巴士到站后,挤出人群,在过分拥挤的时候得拼命将还留在车厢里的脚掌拔出来。发型和衣着更是顾及不上了。

也无非墨绿或深蓝色校服。头发梳成马尾一把扎,左右对称两枚黑色发夹。

遵循当时的“流行要点”,拉链停在1/3的地方。运动服的肩线整个朝后扯下去,总之不能穿得太过服帖,为了表现得足够随意。唯一能够突出的只有鞋子。黑白色耐克是生日时父母送的礼物。虽然隔了没多久便发觉似乎不是正版货,来源于超市的它异常可疑。

书包有时背在胸前,方便掏东西。回家路上买一副豆腐干或是鸡蛋饼。黄色腻纸包裹着,迅速地渗出油印子。

从父母那里偷拿过钱。

——可以用沉重的,随意的,感慨的,说笑的口吻分别讲出不同效果的事。

偷拿的钱去买向往已久的上衣或裙子。却因为害怕由此暴露而迟迟不敢穿。

有过自行车与巴士轮流替换的上学旅程。初一时总骑母亲用过的旧式女车,偏大尺寸,座垫高高的,刹车和车胎钢圈锈迹班驳。

在自行车也可以成为一种默默攀比的敏锐时节,当年希冀的生日礼物就是一辆崭新的漂亮的女式车。

大约过去一年多心愿实现。我获得了天蓝色的,和那些闪闪发亮的女生骑的相似的新车。

而背景是,早些年前自行车还算不上消耗品,做不到想换就换,所以母亲说,你要好好爱护它。每堂课结束我都会跑上走廊,张望自己的新车是不是还在那个地方。

咧着嘴角上学,心里也许哼一首意气风发的歌。

直到一个月后的早上,推开厨房窗户的母亲惊叫起来,匆匆跑下楼。

前天晚上发生车棚盗窃事件,有多户人家遭殃。盗贼撬了门锁,十几辆车被偷走。大人们纷纷议论他们的手法、作案的时间,而我站在母亲身后看着突然变空的自家车棚,里面只留下了盗贼看不上眼的,刹车和钢圈锈迹班驳。

被母亲推着说不要看了,快去上学要迟到了。

我背上书包,慢慢推出留下的旧车,骑跨上去。久违数月后明明已经不再适应的坐感,又在几分钟后可恨地重新熟悉。几个月里的意气风发过早结束。可恨地,回到原来的世界。

如果终于有什么是能说的——我想,看着十年前的自己——该说的话:

“你看,我都记得。”

天蓝色自行车,银灰色字体在横杠上印着品牌名。当年两百元左右一辆。

用了两把锁,自带的一把,以及软皮管一把穿过车轮钢条。

短短一个月里的欢喜和骄傲,结束得比融雪更快速。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这样的爱永远年轻。

爱在左情在右

文/杨如雪

这是冰心赠葛洛的一段话: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得穿花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那么,以人来狭义地区分,爱在左,左是心脏,占重要位置;情在右,右伤而并不危及生命,但血肉相连,欢痛亦深。

爱一个人并不见得对其他人无情,不见得丧失其他美丽事情可唤起的你对整个世界的热情关注。爱他,才有花前月下的美景,才有细雨飞雪的心情。

如果白发老人不能唤起我们的柔情,天真的儿童不能打动我们的怜惜之心,脸上长着蝴蝶斑的孕妇不能让我们产生由衷的敬意,那么,异性之间的爱就是某种动物的东西。

“爱”无“情”的辅佐,恰如一颗失去王冠的头颅,少了应有的尊严,又像一朵光秃秃的花儿,没有枝叶相映成趣的韵致。

爱屋及乌。爱之深,责之切。人无完人,你可以爱,也可以恨,但你决不可冷漠。

在滚滚红尘中,我们认识了,相爱了,我们不希望永远漂泊,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我们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家中有了一个知疼知热的伴侣。两人世界里,我们发下了永结同心的誓约。在誓约中,我们将白头偕老。

但是,我们终生的幸福并不由此决定。

人间的幸福若有十分,倒有八分和外在的世界关联密切:

如果我们失信于人,我们会暗暗负疚;如果我们伤害了朋友,我们会有负罪的感觉;如果我们只因独占对方的愿望而使他冷落了亲生父母,我们会欠下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听到落水的声音佯装不闻,我们会变得丑陋;如果车祸发生在深夜,我们撇下垂危的伤者掉头而去,我们在世人眼中会变得面目可憎;如果歹徒强奸了一个少女,我们却袖手旁观或悄悄溜走,我们的灵魂在上帝面前将永世不得超生!

试想,一个负疚负罪、丑陋而面目可憎,同时又欠着债且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怎么会有人爱他?在这世上又怎会有幸福可言?

若是男人无侠骨,女人无柔肠,他们之间怎么会有美好的爱情?

爱在左,情在右。爱是高尚的道义感,深厚的社会责任,分分秒秒的公德心,以及从空气中产生的幸福感受。

我在现实中看到的是:美丽可爱的少女在摘公园的鲜花,卿卿我我的情侣将瓜子壳随地丢弃……我在文章中经常读到的是:一个陌生人帮助了另一个陌生人,当受助者表示感激之情时,施助者却说,多少年前的一天,我也曾在困境中得到陌生人的救援,当我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却说,不用感谢,将来的某一天,你救助了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就是你对我最好的答谢。现在,我想起那个人,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请求你做同样的事。

爱心是一个火炬,一个接一个向前传递。

爱在左,而情在右。从广度上讲,爱在西方代表一个有教养的文明绅士,在东方的中国就叫雷锋或徐洪刚,年代和名字会陈旧,但事迹却依然光可鉴人。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我们相爱之前,我要对你提出几点要求,我要对你说出那爱的《圣经》里《旧约》和《新约》。

爱经的旧约是忠贞不渝;爱经的新约却是:在这世上,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对朋友不自私,对长者不侮慢,对坏人不容忍,怜惜儿童像怜惜花朵,爱护女性如爱护姊妹,对弱者伸出援助之手,对恶行挥动你正义之剑。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这样的爱永远年轻。

我常常想念他,也常常想要找到我那个皱皱巴巴的像猪肚子一样的烟荷包,可是它早已不知被我丢到哪里去了。

拣麦穗

文/张洁

在农村长大的姑娘,谁不熟悉拣麦穗的事呢?

我要说的,却是几十年前拣麦穗的那段往事。

月残星疏的清晨,挎着一个空荡荡的篮子,顺着田埂上的小路走去拣麦穗的时候,她想的是什么呢?

在那夜雾腾起的黄昏,蹬着沾着露水的青草,挎着装满麦穗的篮子,走回破旧的窑洞的时候,她想的是什么呢?

唉,她能想什么呢?

假如你没在那种日子里生活过,你永远不能想象,从这一粒粒丢在地里的麦穗上,会生出什么样的幻想。

她拼命地拣呐,拣呐,一个收麦子的季节,能拣上一斗?她把这麦子换来的钱积攒起来,等到赶集的时候,扯上花布,买上花线,然后她剪呀,缝呀,绣呀……也不见她穿,也不见她戴。谁也没和谁合计过,谁也没找谁商量过,可是等到出嫁的那一天,她们全会把这些东西,装进新嫁娘的包裹里去。

不过当她们把拣麦穗时所伴的幻想,一同包进包裹里去的时候,她们会突然感到那些幻想全部变了味儿,觉得多少年来她们拣呀,缝呀,绣呀实在是多么傻啊!她们要嫁的那个男人,和她们在拣麦穗、扯花布、绣花鞋的时候所幻想的那个男人,有着多么大的不同啊!但是,她们还是依依顺顺地嫁了出去,只不过在穿戴那些衣物的时候,再也找不到做它、缝它时的那种心情了。

这算得了什么呢!谁也不会为她们叹一口气,表示同情。谁也不会关心她们还曾经有过幻想。甚至连她们自己也不会感到过分的悲伤。顶多不过像是丢失了一个美丽的梦。有谁见过哪一个人会死乞白赖地寻找一个梦呢?

当我刚刚能够歪歪斜斜地提出一个篮子跑路的时候,我就跟在大姐姐的身后拣麦穗了。

那篮子显得太大,总是磕碰着我的腿子和地面。闹得我老是跌跤。我也很少有拣满一个篮子的时候,我看不见田里的麦穗,却总是看见蝴蝶和蚂蚱,当我追赶它们的时候,拣到的麦穗还会从我的篮子里再掉到地里去。

有一天,二姨看着我那盛着稀稀拉拉几个麦穗的篮子说:“看看,我家大雁也会拣麦穗了。”然后,她又戏谑地说:“大雁,告诉姨,你拣麦穗做啥?”

我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备嫁妆哩!”

二姨贼眉贼眼地笑了,还向围在我们周围的姑娘、婆婆们睐了睐她那双不大的眼睛:“你要嫁谁嘛?”

是呀,我要嫁谁呢?我忽然想起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说:“我要嫁那个卖灶糖的老汉!”

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一样嘎嘎地叫着。笑啥嘛!我生气了,难道做我的男人,他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吗?

卖灶糖的老汉有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那些皱纹给他的脸上增添了许多慈祥的笑意。当他挑着担子赶路的时候,他那剃得像半个葫芦样的后脑勺上的长长的白发,便随着颤悠悠的扁担一同忽闪着。

我的话,很快就传进了他的耳朵。

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娃你要给我做媳妇吗?”

“对呀!”

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似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抖动着。

“你为啥要嫁我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咧!”

他把旱烟管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急了。他要是死了,可咋办呢?我急得要哭了,他赶紧拿块灶糖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那块灶糖,我又带着眼泪笑了:“你别死啊,等着我长大。”

他又乐了,答应着我:“我等你长大。”

“你家住哪搭呢?”

“这担子就是我的家。走到哪搭,就歇在哪搭!”

我犯愁了:“等我长大,去哪搭寻你呀!”

“你莫愁,等你长大,我来接你!”

这以后,每逢经过我们这村子,他总是带些小礼物给我。一块灶糖,一个甜瓜,一把红枣……还乐呵呵地对我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

我呢,也学着大姑娘的样子——我偷偷地瞧见过——要我娘找块碎布,给我剪了个烟荷包,还让我娘在布上描了花。我缝呀,绣呀……烟荷包缝好了,我娘笑得个前仰后合,说那不是烟荷包,皱皱巴巴,倒像个猪肚子。我让我娘收了起来,我说了,等我出嫁的时候,我要送给我男人。

我渐渐地长大了,到了知道认真拣麦穗的年龄了,懂得了我说的都是让人害臊的话了。卖灶糖的老汉也不再开那玩笑——叫我是他的小媳妇。不过他还是常常带些小礼物给我,我知道,他真的疼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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