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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不如狗

起初,李白对这个千年之前的朝代充满着新鲜好奇,孑然一身来到这世界有时不免辗转反侧。人无疑有着超强的适应能力,来到这大唐已有两个月有余的时间,李白逐渐适应了这唐朝的风土民情,很多事、物、见。闻,都有些见怪不怪了——毕竟在这小小的青莲乡,所见所闻都十分有限。

大学修习了一个电子通信专业,在这大唐,当通信电波碰上纸笔传音,这是英雄毫无用武之地啊。虽然李白也可以另辟蹊径有所作为,但为了不辱没这大唐李白在历史洪河中的诗酒剑三绝的名号,他可算是拼了老命了。闻鸡舞剑,白日苦读,连原本傍晚的休息时间都被那突厥族的母亲月秋歌拉去修习骑射,长久以往不免身心困倦,在这文武双修的摧残之下哪还有一丝穿越众的优越感,就连那李小白都比自己过的轻松惬意不知多少倍,活的,他不如一条狗啊。这一切都让李白内心感慨,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谁让咱前世没能好好研习历史,博览群书呢?

李客近来是好不胸怀慰藉,自己那总角之年的孩儿似乎是变了个人,不仅读书愈发的用功,谈吐愈发的得体稳重,甚至连之前不曾涉足的剑法骑射也来者不拒,照这个情况发展下去,名满天下,功成名就,光复门风是指日可待啊。想我李客一生颠沛流离也默默无名,如今生了这么一争气的儿子,真是家门之幸啊!想到这,李客嘴角就忍不住泛起一丝得意的微笑。想曹操曹操就到,这不,李客看到他那一袭白衫的儿子走进了屋门。

与李客的骄傲得意相比,李白就觉得自己近日来有些操劳过度了,他觉得自己迫切的需要休息的时间,所以他这次来是找那父亲李客来谈判的:“父亲,今日我不想读书了。”

“嗯?!”原本李客近日来看这李白是越看越喜欢,但如今听到这李白说不想读书了,瞬间变了脸色:“胡闹,不读书怎么行?”

李白不由内心叫苦连连,这人嘛得讲究张驰有度,一连读了两个多月的书,屁股都快坐烂在那竹椅之上了,“父亲,我不是不读书了,只是今日不想读书了。”

李客是眉毛一挑,“哦?你是有什么事情么?让丹砂福伯他们去帮你打理就行了,读书是最重要的。”

还好自己来自后世,不然按照这种读书的方法还不得读成书呆子了?“父亲,我没有什么事要办。只是连日读书这心里疲惫的很,想出去玩耍一番。”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困苦你都忍受不得,将来怎么能成就一番伟业?”李客道理讲的是理所应当,但是仔细回想了一下又觉得是不是这样严格的要求有点对不起这十二岁的儿子,于是用商量的语气问道:“要不咱就不玩了吧?”

嘿,听到父亲李客商量的口吻,李白就觉得这事有戏,遂直接拒绝:“不行,玩还是要的。”

毕竟是一个父亲,李客心软了,点头答应:“那好吧,今日你就出去玩耍一番,明天再继续读书。”

看这样子,李客的意思是只给自己放这一天假,这哪里行?双休制明显比较合理:“父亲,我听说渔夫们捕鱼都会留下小的鱼苗,期望来年更大的收益。这读书也是一样的道理,读书需要消耗心力,一下子把这心力消耗完了,书自然也读不进去了。所以,孩儿以为每隔五天,就要休息两天,这样书读得更快。”

“胡闹,你这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么?我可是听说青莲草堂的郭先生年少时读书不分昼夜,你应该多多勉励自己。”

“那他不是还是没能成就功名?书不可死读,重要的是方法。”李白不是有意针对那郭书明先生,他说的不过是事实而已,李白又觉得自己老是讲道理可能不够有威慑力,索性就拿出了这具十二岁少年躯体应有的泼皮:“我不管,如果父亲不答应,那我就在书房中打瞌睡!”

“你!”

在李白软硬兼施的淫威之下,李客不得不屈服,走出父亲的房门,李白心中得意,“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曲哼了起来,感觉自己又回到了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的童年。

这休息的时间有了,李白第一时间召集了自己的左膀右臂——丹砂和李小白,共谋这两天玩耍的大计。

“白哥,你今天不读书了啊?”这两个多月时间,在李白悉心的调教之下,丹砂终于不再以公子相称,开始有了那么一丝丝后世的姿态。

汪!李小白也插了一嘴。

“嗯,以后每读书五天就可以休息两天。”

“那我们出去玩吧,去沛江摸鱼怎么样?”

李白沉吟一下,这摸鱼他前世也没少玩过,还是玩的有特色的好。猛地一拍大腿,有了!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后世李白就很羡慕这种骑马射猎的豪情,这些日子他那母亲又传授了他骑射之道,李白觉得自己手痒痒了。说走就走,李白让福伯准备了马匹,拿上他那把三斗檍木弓出了家门。

青莲乡西部的小平原,草木繁盛,常有野兔、野鸡野鸭出没。不是李白不想猎狼,猎虎,单是看了他手中的三斗檍木弓他也没信心啊。一石为十斗,一斗为十二市斤,军用重弓最大可以达到两石之上,以他手上这三斗之弓,三十余米的射程,能猎到兔子野鸡之流已经是踩了****运了,重在过程嘛,李白也不在意那么多细节。

两人一狗来到了狩猎的地点,各自方法不同。

李白骑着身上的小马四处闲逛,不是还未近身,猎物已被那哒哒的马蹄声惊走,就是看到了目标射出一箭,受制于射程和自己的水平无功而返。

丹砂虽然也跟随月秋歌学习了骑射之法,但此时也有自知之明,未尝射箭,而是拿着锄头到处挖坑,期望坑到途经此处的猎物,这就是陷阱的雏形啊。

最如鱼得水的便是那李小白了,这种狩猎之事之前它可是没少做,否则以它前主人的家境也养不出那一身膘。没多久,李小白就叼着一只野兔悠哉悠哉的漫步归来,还特意在丹砂和李白的周遭转上一转,好像再说:你们是在搞笑么?看吧,这才叫狩猎……

李白看着小白那得意的姿态,李白内心悲痛,娘的,这起早贪黑文武双修的生活过的不如小白,这狩猎也比不过小白,人不如狗,何其凄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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