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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遇见Eric的那段时间,枫香正是万物新发的春季,我收到了Ada寄给我的手绘书签,中间那个穿长纱裙的姑娘画得细致优雅,站在十字路口的中间,周围是来往的模糊人流,却能清晰的看到她系了黑色线丝缠绕而成的复古面罩,Ada时常以我的模样入画,我们曾在圣安斯一起成长,而今她回到了她的故乡石栗,我们每月互通电话,说着开心的话,谁都没有提起过各自的辛酸,她不愿提是因为怕我担心,我不去提是因为我知道她定比我更清苦。我将书签放进结实的糖果盒里,生怕手指会在上面留下汗渍,用手机拍了照,传到我的网络空间里名叫A’s的相册中,Daisy很快就留言叫我将所有Ada送的书签和小画过塑,便不会受到损坏,变得残破和老旧,我却固执地不愿,那样高的温度,烙在这纤薄的纸页上,滚烫封闭的塑料只会让我无法再闻到它的细腻香气,灯光下也再也看不见笔墨不同深浅凹陷的笔触和纹路,它们只是被强硬地固定在最初的模样,其实早就没了半点生命。我对着屏幕回复Daisy:我宁愿它们在时光里一点点的发黄,一缕缕的纤维素吸收着光热和水汽,可能开始变得脆弱,可能最终破裂消失不见,那不是遗憾,顺其自然的苍老才是所有人事该遵循的规律,就像我顺应命运,依然爱这张命运给我的面孔。

今天是周末,一早醒来天还未亮,取出冰箱里的稀粥,窗台的小篮子里全是Selma亲手做的东西,有辣腐乳、炒花生米、核桃仁曲奇和渍萝卜,打开一瓶银鱼干,和入稀粥里,咸味适中,我站在窗边一口气吃下,感觉神清气爽,想到我已经将所有的水果种类都做成过果酱,再无东西可以拿得出手,于是准备去玄影路上的Laraine甜品店买一份全区最好吃的焦糖布丁给Selma,她爱吃甜食,尤其爱这家可以自行选择甜度的甜品屋,我们曾经去过一次,在我生日的那天,她给我们点了轻柔和蜜腻两种甜度的千层派,浓香的派壳,中间夹着类似奶油混和草莓粒,份量很足,有我的两只拳头那么大,单单是轻柔的甜度已经腻到我了,但她却吃得意犹未尽,告诉我说,甜食能让人感到幸福。我问她为什么我不爱吃,她用小小的银勺子假装来敲我的脑袋,说“你这个怪孩子,还不知道什么是真的幸福。吃完它,不能浪费哦。”

“原子鹿站到了,请乘客拿好行李准备下车。”我在拥挤的车厢里左右躲避,终于跨上站台,阳光好猛烈,这里跟我住的地方完全不一样,高楼林立,阳光一律无法直射在身上,但玻璃面墙反射的光线依旧滚烫,密集的大厦将气流挤压成无数小型热浪旋涡,鼓起绿色的纱裙,我在其中行走,发丝凌乱,脊背冒着汗腥,烘烤我所有裸露的皮肤,我低着头,往玄影路走去,一路上都是穿着高跟鞋和超短裙的女子,她们是一只只狂舞的蝶,生命在阳光下极致延伸,偶尔能听见她们因翅膀崩裂而发出的轻吁,靠着拥有年轻饱满的体液,得以迅速修复,唯独我是灰暗的娥,没有一丁点的装饰,仅有一张被残毁的面孔,我低着头拨刘海,希望能遮住眼睛,每当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未感到过羞愧,那些暗含在皮下的,如滴落水中的墨汁痕迹,全数是母亲为我所舍弃的生命,多年来,我已习惯,只是每个旁人惊恐的眼神,对我来说,都成了一个疑惑,在他们眼里我是什么样的?我开始在乎别人的眼光,畏惧与人对视,最后,成了我的自卑。

Laraine里冷气强劲,推门走进去,皮肤立刻被冰镇,如掉进冰窟窿里,我想,在这样的温度里,人会情不自禁的会想多吃一块甜点,这是我第二次来这里,上次是雨季,Selma说好久没有在雨中走路,最近一次还是在椰木家的西瓜田里,她让我搀着她,一边走一边说:在这里,只有雨天,才能感到有类似故乡的温度,我花了半小时与她慢慢挪到店里,终于坐在高脚凳上,我的鞋子都湿透了,裙摆贴在小腿肚上,尤其狼狈,今天也不例外,站在打包区排着长队,周围的人都低着头按手机,我瞥到旁边的镜子墙照出我们的样子,头顶的光束射下来,镜子里的人被罩在昏黄的色调里,脸蛋散着绯红,长发极其凌乱,我索性散了辫子,捋顺了在侧面挽成一个结,快到我了,我抬头往收款处看去,发现排在前方的一个男人扭着头看着镜子,我顺着他的眼光,发现他看的是我,我愣了一下,想要避开他的视线,但他的眼神专注诚恳,脸庞消瘦,鼻子挺立细长,上面架了一副十分秀气的眼镜,我们在镜面里对视,我无法看出他有任何情绪,他只是一直看着我的眼睛,“先生,请问您想要点些什么?”到他了,收款员小声的提示,他将脸过去,我舒了一口气,刚才一直屏住呼吸,到现在心脏才开始狂跳,穿着鹅黄色的衬衣和灰色的西裤,合身的衣服让高大的他看起来格外的瘦,衬衣的款式很别致,领口是双层设计,看起来更加挺立和精神,他低下头与收款员说着话,笑容洋溢,我的眼睛离不开他,他的脸很精致,头发简短且乌黑发亮,他伸手接过礼品盒,准备离开。

Daisy曾经问过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那年我14岁,她11岁。当时正躺在圣安斯后山果园里的葡萄架下,我挪了挪位置,让光线不会直接照射到我的眼睛,关于爱情,我觉得都是遥不可及的问题,于是眯着眼说:“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你呢,跟我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也许我可以参考一下。”Daisy翻了个身,紧贴着我趴在草地上,长长的嗅了嗅草地,然后侧脸贴着地面,说:“我就喜欢像Harry那样的,有小酒窝,笑起来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除了酒窝呢?”“还要很高大,能背着我在山里跑一天都不累,有副好心肠,和我一起养很多很多的小动物,而且像Nancy那样照顾我,爱护我。我说完了,你呢?”“也许是像父亲那样的人,我从未感受过父爱,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无法想像,但不愿他是像Vic那样野蛮暴躁的人,Daisy,我们都是没有父亲的人,从始至今,对他的面目细节之类的种种猜想一直无法甩去,我想象着他长期在外奔波,满荷的劳力让他变的健壮,能够轻易抱起我或紧紧地将我揽在怀里,每至我孤单寂寞时,受人欺辱时,午夜醒来时,抿抿嘴,又拍拍我的脊背,你说他的手掌会不会厚实又温暖,也许我能从中感到与母亲不一样的感觉。父亲是这样的吗?我不确定,只是从书本上读到别人的描述,但一切都虚幻的如湖面所放大出的倒影。”

只有在原子鹿的这家“谷雨书屋”才能更新阅读卡的权限,谷雨这名字是从上代的老东家那里传下来的,原名叫“谷雨牡丹”,是个经营了几百年的老书屋了,只不过是乐祥大厦51层的书画管理局觉得牡丹两个字俗气且矫情,竟给删了去,全然失了其中的神话韵味和古典情调。书屋里面的书多得让人难以想象,所有的墙壁都嵌进木板架,屋顶围绕一圈的悬挂竹架,上面的古书已经成了文物,经不起翻阅和碰触,时光幻化为尘埃模样的原形,安逸的蜷在书页里。我在网络搜索“谷雨牡丹书屋”,弹出张拍摄旧时门框上老匾模样的照片,是一整块深红色的木匾,清淡的没有一点装饰和雕刻,可以说是块光秃秃的匾,朴素单调,细细看去,百年中木的表面也未曾有一丝的侵蚀和脱落,我惊讶的是,匾上绝然是娟秀的小楷字,左起的诗:“春风和煦细雨露,花渐欢颜陌上舞。与君久别勿相疏,奈何陈笺已满屋。”没有落款,亦没有日期,我查不到诗句的出处,难道是书屋老主人的亲笔,写于年少青春时期,她的迷恋和痴情,一切的情绪来去正反无常,上一秒还在为这洒满世间的春意喜悦,转眼就又因少了爱人在侧而惆怅,若干年后,开了这间书店来睹物凭思,只因你我在那谷雨时节初遇,又在牡丹花下分离,把这首唯一寄出给你的诗悬于门帘,你切记得要来找我。又或者是老主人照着他的隐秘情人字迹刻的,那是正相爱之人寄来的最后一封信件,从此杳无音信,天涯之外,无处可寻,等待多年后得知她早已病逝,恰是这谷雨时节,他终于再见到她,只可惜阴阳两相隔,离去的小路上开满了牡丹花,他的思念被捣毁,只剩一滩松散无用的气力,遂选了坚实的木块,抹去一切点缀,一刀一刀的刻上相守的意念。

我这空闲时时常闯入的胡乱臆想不断,来的突然也灵光,不过不管其中故事是何样,可以肯定的是,这女子的诗如其字,颇有南方女子的软糯性子,看了叫人好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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