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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结婚之前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这一次没辙了吧?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订婚。

什么都不想了,照常去那所私立小学任课。只是和校长商量好一直教到过秋时间。

那是段心无旁骛的日子,过得循规蹈矩。这一次名花有主,在家人眼中算是乖巧懂事的了。既有了一家好人家罩着,又平息了我的终身依靠。我不再起心动念,乖乖的接受这一切的安排。

记得有一次,不知道为了何事,天翊带了两个同学去我家。也是夏天里,订婚不久的时间。那是唯一一次以“玩”为目的的见面。

他的两个发小,一个瘦瘦小小的,个子不高,长得还凑合,一双浓墨重彩的眉毛让人印象深刻。他的声音有一种特别好记的辨识度,一说话笑眯眯的加上稍微成熟的嗓音,给人一种“老小孩”的感觉。人小鬼大的他叫“小老周”,我就叫他“小周”了。

另外一个发小叫小光,高高胖胖的,不是太胖,只是在正常的范围以内,和他的身高随了下来,在小周和天翊这种偏瘦的体型面前,小光算胖的。他有张特别喜庆的圆脸,明眉大眼的,见人特别爱笑,又爱说话,给人一种阳光少年的感觉。这一点,和深沉少语的小周同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印象还真的不知为何事,又觉得肯定是有事,因为在我们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关系中,没有重大事件是没有理由见面的。连萧然我们还是呢,何况是这次,理由应该是有“公事”的,只是年代久远,实在想不起来了。总之,是在夏天里,也是订婚之后的第一次见面。

天翊是来约我出去玩的,经过爸爸同意,我就跟着他们去了。

当时的县城才开始流行炒冰,犹记得我们四个人坐在小摊上吃炒冰的情形。

那天太阳很大,有三十多度的样子,热得人心里发慌,他们都穿短袖,我竟穿了件黑色衬衣着一条白色长裤。每次干什么我总会记得自己穿些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太过注重形象的部分。

我们四人找了家干净的小摊入座,刚好围成一个圆圈,烈日下幸亏还有伞遮着,炒冰一出来就开始融化。那时候,炒冰才一块钱一碗,各种水果味的,草莓味香蕉味苹果味等等。我特别爱吃巧克力味的,一次性的碗装的满满的,里面掺了葡萄干蜜枣之类的,特别甜。

吃过炒冰,他们要去游泳馆。天呀,我可不想看男生,这种半生不熟的阶段还是不太适合去的。所以,小周和小光去游泳,我和天翊在街上闲逛。等到他们打电话喊,我们也去了体委。好吧,他们仨进去游泳,我一人坐在外边等。当然,我是不看的,就一个人在体委的操场上游荡。

也就奇怪哈,他们仨的感情咋就这么好呢?原来对这个冷天翊一点感冒都没有,一点儿想靠近的心情都没有,却在看到他的好朋友之后发生了改观。他能如此重情义交朋友,连好朋友都介绍给我看,这是在让我了解他的世界呀。怎么说的,一个男人若是确认了你的地位,才会带你见他的朋友。可见,我在天翊的心中已经占据了。

另有一种说法,也是书上看来的。一个爱交朋友的男人,为人处事也不会差了。这是从天翊身上唯一让我发现的闪光点。至少,他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和他那张看似冷酷的脸一对比,在朋友面前的时候笑容是最多的。所以,朋友的出现为天翊在我心中的印象加分不少。在和他的互动中,我开始不那么勉强了。

转眼已入秋天,这时候雨泽又联系上了,他总是断断续续的出现,其实也不能怪他,家人不同意也不是他能改变的。

这天夜幕刚刚降临的时候,雨泽带了一个人,一起往我们家来了。当时只有我和妈妈。爸爸又出门了,弟弟也不在家。

雨泽带着一个小跟班来的,那人也是我们同学。记得他们是搬了一箱酒过来的,妈妈去厨房简单弄了几个小菜,我们坐在屋子里边吃边说话。又不是外人,常常见面,加上妈妈早就把我们的事情看得一清二楚,所以大家并没有任何惊讶。

雨泽此行的目的,还是给“分手”做个了结。他当然知道我再度订婚了,一边又觉得和我谈了一场没有结果,没有向我的家人做个交待。毕竟父母都知道的,所以这次前来当面做个解释。他这样说,

“对不住了婶婶……都怪我吧……”

“没事了,你爸妈不愿意又不是你的事!”妈妈心平气和,一点儿都没生气。

“俺爸妈的意思,以后在县城安家落户,要给我找一个有工作的……”看得出他的解释,充满了无奈,又透着愧疚,终于还是实话实说了。

看到他在那儿一直道歉,说着无可奈何的话,我妈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令我们吃惊的话

——你要真这么喜欢亚楠,你带她跑吧,你们私奔吧……

这意味深长的话,让我的小心脏几乎要蹦出来了,这是多么爱我的妈妈呀,在深知我心的程度下,在只有这唯一的女儿的情况下,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妈妈,我好爱你……

可雨泽没有和我一样强烈的反应,他似乎已经吃了秤砣铁了心,不紧不慢地说:

“今生,我和亚楠没有这个缘份了,但我会记着她,一直到死,我会像个哥哥一样照顾她,默默地守护她……”

我的记忆里是这样子,妈妈给了他一个不能再大的理由让他和我在一起,他竟然毫不在意。可见他并没有特别爱我,没有,真的没有,一个女生不足以和他的仕途前程抗衡,我对他而言,终究是微不足道的。

所以,我的芳心许错了人。说到底,我在当时还爱着他,仍存在一丝侥幸给他,虽然二次订婚了又怎样!可惜吗?不可惜,对一个拿自己不当回事的人不可惜!我不及有工作的女生,不及人家的家庭条件,说到底仍是自己不够好,既然是自身的问题何来可惜?我一不攀附,二不缺爱,天底下大把大把的男人何苦找一个拿自己不当回事的人来依靠?

这一次,我彻彻底底伤心了,彻彻底底被抛弃了。一切在于我,在于我自身的不足,我不够优秀不够好,我明白了。

乖乖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过中秋了,天翊过来送月饼。我叫来佩婷和晓菲过来看他。好闺蜜嘛,有男人也要一起过目才行。

那天,天翊穿的很帅,外套模糊了,只记得那条牛仔的喇叭裤,裤子很漂亮,连我都喜欢的款式,当年非常流行的款式。他喜欢比较休闲的装扮,这点和我一样,修身的衣服更能衬托他那标准的身材。尤其他身上的痞气特别吸引我,好像跟着他立马就能见识一场决斗了。

也奇了怪,我就是偏爱会打架的男生。像萧然也是那款,小时候和另外两个男生并称“三大乱神”打架无数,所以第一个闯入内心。而天翊有同样的魅力,也是看上去很会打架的类型,戴上墨镜的样子确有几分“江湖浪子”的味道。尤其,天翊骑着他的白色踏板车,戴上墨镜载我出门的时候,我仿佛觉得自己就是个被保护的公主。

入冬了,天翊又来载我去拍结婚证用的一寸照片,和登记的目的是一样的。妈妈说,登记不登空,要买点什么才行。

照相的时候,他就穿了自己的灰色夹克,我穿的是相馆里提供的黑色皮衣,拍好立马就拿到相片了。相片是彩色的,他表情笑盈盈的,还留着分头,挺好看的;我没有笑,头发已经留长到肩头了,表情有点儿拘谨。这张相片一直留着,至今还在我的钱包里夹着,看到它就能看到昨天一样。

接着,他要为我买一双鞋。转来转去,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就算是“登记不登空”了。你有没有听说过,送鞋就是送人离开的意思,这已是无稽之谈。

我记得,我们买完鞋时间还很多,我说去临清吧,他就依我去了。走到半路,他让我骑车,看来这小子挺有心机的嘛,让我骑车他好搂着我呗。没错,我会骑摩托车的,他那个踏板车更好骑。我上去,他坐在身后,两只手揽着我的腰,一直到了临清火车站。

因为我对临清比较熟,所以一直骑到火车站,那是我爱去的地方,空旷,而且人也不多。可能我是个自有个性的人,喜欢的地方直接就去,先以个人意见为主,要是没主意的人一定会被我牵着走。

天翊一到这里开始不自在了,他好像并不喜欢临清,站了不到十分钟的样子,就说回县城去吃饭吧,我看他坚定的语气,也只好随了他去。说实话,我发现了一点,他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决不会为了将就我去做他不喜欢的事。

又返回县城,别忘了来回四十里地呢,我们把时间都用在一路上了,但通过这次的靠近,使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好感。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并不紧张,和他相处起来特别轻松,好像闭着眼睛也不会担心迷路一样。

到了县城,他选了一家中档的小饭店,还是在二楼的小单间里我们俩吃的。让我点菜,我也不知道点什么,只记得我要了一份春卷和一份狮子头,老天,我只是会点些我吃过的,又不是经常下饭店谁记那些菜名去。

吃过饭就回家了,他对我的照顾让我十分满意。相也照了,鞋也买了,饭也吃了,何况我们还兜了一天的风,在县城和临清的路上跑了四十里地。这一天,见识到了他的主见和风趣,各个方面吧,让我渐渐认识了也同时加深了印象。想想,和一个机智的人生活也会比较互补,我又缺心少肺的,刚好有个比我聪明比我幽默的人带着,应该会挺有意思的吧?

结婚之前,天翊打来电话,只我们俩聊的,也是关键的一次,他说:

“我一个人在新院儿里睡觉挺害怕的,你要不要过来和我做伴儿?”

我肯定是说“不行”啦,但心里已经在动摇了。

对于结婚这件事,我一开始是坚决排斥的,但看着父母忙里忙外的张罗,一件一件的家具买来,一件一件的衣服添来,一颗心也就潜移默化地随着流程走了。婚,是必须结的,一订婚就说好了的,眼下就要到了,什么都不必想了。

结婚,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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