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干了大半年后,除每月固定寄回家的2000块钱后,我节衣缩食的也渐渐积累了一点积蓄,刚好够偿还李之木曾给我买裙子的钱了。
当我一分不少地把钱交给李之木时,他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神情既震惊又愤怒。我以为他又要犯轴,正想出动佛山无影脚,迫使他乖乖地收下钞票时,他却迅速转换了一副坦然的表情,把那些钱落袋为安了。
然后施施然地转过身,径直去打游戏了。
我一下被吊在空中半天没反应过来,这家伙,至少也应该说声有心啦,辛苦啦之类的客套话吧,那可都是我像挤血一样从身上挤下来的钱呀。
第二天中午,我刚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洗手间刷牙洗脸,却猛然发现原本空荡荡的小厨房里居然摆满了锅碗瓢盆,开始我还以为产生了幻觉,揉揉眼睛再看,窗明几净的小厨房,灿然一新的锅碗瓢盆,这一切居然都是真的?
我也顾不得刷牙洗脸了,弹簧一样跳进厨房,摸摸炒锅,电磁炉,再摸摸微波炉,电饭锅……,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跟徜徉在百花盛开的大草原上,心里满满的都是愉悦,幸福,和满足。
“何串秧,你上辈子是灶台投胎的吗?怎么一看到厨房设施就激动的跟见了亲兄弟似的?”
我回过头一看,见李之木正斜依在厨房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两步蹦到他面前,笑呵呵地说:“之木,你太了解我了,这些都是你买的吗?谢谢呀,太谢谢了。”
“不用谢,反正这些钱都是你还给我的。”
这就跟我没有关系了,反正钱我已经一分不少地偿还了。至于他买的这些餐具,我就当他是为我们大家的口腹之欲提供方便了。
我的狂喜根本停不下来,连声说:“你等着,你等着,我马上就去买菜,中午给你们做鱼吃。之木,我告诉你,你有口福了,我新发明了一种做鱼的方法,比饭店做的都好……”。
“串秧,就凭着你这点死不悔改的特性,阿姨要醒过来了能拿着扫帚追你两条街。”刘月月也凑了过来,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的话。
我眼睛一横说:“那你吃不吃吧?”
刘月月和李之木这下口径统一了,齐刷刷地喊了声:“吃。”
这天晚上,本来轮到肖莉莉的号牌去招待客人了,可她一看那客人就是一无论怎么榨也榨不出半两油的穷逼,便转过头笑眯眯地对我说肚子疼,想给我调换一下号牌。我早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些套路,也就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可是,戏剧性的一幕突然就在此刻出现了,我刚端起托盘准备迎上去,却见那个没油水的客人接了个电话就匆匆离开了,而与此同时,一个一袭黑衣,身材修长,眉如浓墨,鼻如悬胆,神情冷漠的男子翩然走了进来。
惊鸿一瞥之下,我突然觉得胸口像被人狠狠踹了一脚似的,有点窒息,有点疼痛,也有点,心如鹿撞。
有生之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气质会凌厉到这步程度,仿佛一把不世出的绝世宝剑,瞬间就刺穿了漂浮在周围的迷离,纷乱,糟杂。
波涛轰鸣的音乐,放荡形骸的人群,都在这一刻渐渐远去,仿佛只有他一个人,衣袂飘飘地屹立在如梦似幻的五彩云头上,高贵如王子,出尘如仙人。
正在神游太虚,腿上突然被人踢了一脚:“笨蛋,快过去,这人,定是款爷。”
经李宁这么一提醒,我愈发觉得紧张了,连手心里都渗出了汗水。
我端着托盘刚走到包间,却赫然发现包间门口还挺立了四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保镖,连站立的姿势都是一水的挺拔笔直。
我一下子蒙了,来酒吧消遣还带着保镖?这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人奇事呀。
其中一个保镖看我在门口磨磨蹭蹭,便很不耐烦地吼了一句:“愣着干什么?还不进去服伺?”
我赶紧低垂着脑袋,战战兢兢地走进了包间。
迷蒙而又昏黄的包间里,隐隐流动着一丝冷咧的气息。如同丢在牛奶里面的冰块,香浓怡然中却又暗藏着彻骨冰冷。
长期出于昏睡状态中的胎记突然醒了过来,它不安地扭动着身子,似乎在紧张不安,又似乎在兴奋雀跃……。
我不禁愕然,这小妖怪怎么一副邂逅情人似的悲喜交加?这可真够稀罕的?
那男子慵懒地仰靠在沙发上,两条长腿随意地斜搭在茶几上面。
我低眉顺眼地蹲在茶几旁,把托盘中的两盘小菜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又双手捧起酒水目录表说:“老板,请你选择想要喝的酒。”
他没有理我。
我只好又说:“老板,我们酒吧有人头马,白兰地,威士忌,极品马爹利,黑方……。你看有需要的吗?”
既然是款爷,按照培训守则,我当然是把酒吧里最贵也最坑爹的洋酒都首推了一遍。我自认为口舌还算伶俐,吐字还算清晰,可是,他却木头人一样,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我偷偷地瞄了他一眼,他的脸庞躲藏在一团云雾般的光晕里,根本看不真切。
一分钟,五分钟……,我都怀疑自己都快蹲成一座化石了,他还是藏在那层云遮雾绕的面纱里不肯理我。
我鼓足勇气,轻轻地站起来,越过茶几来到了他的身边。
他紧闭着双眼,貌似睡着了。
如此近距离观察,他的五官真是俊美的宛若精雕细刻。不同于李之木的那种阴柔之美,他整个人都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王者风范,哪怕是此刻睡着了,都气势逼人地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我轻轻叫了声:“老板,老板……。”
他还是一动不动地仰靠在沙发上,连眉头没有皱一下。
在这个音乐震天,喧闹嘈杂的酒吧里,他居然睡得如此人事不知?这……这也太不合乎常理了吧?
我挪动着脚步,靠近他一点,再靠近他一点。甚至都能看到他黑色衣领里那突起的喉结了,可他还是没有反应。
我心里突然一紧,他不会死了吧?有很多心脏病患者,都是这样莫名奇妙地就去找上帝签到了。
我不假思索地伸出一根手指头,放到了他的鼻孔下面。可刚一接触到他的皮肤,就被被两道锐利如刀刃般的精光所刺伤,我双腿一软,一屁股跌坐到了地板上。
仔细一看,原来那两道如同利器一样的精光,正是他突然睁开的双眼。
那双眼睛,仿佛浸透了秋月无边的清冷,仿佛淬了剧毒的锋芒,瞬间就击穿了我的身体,直直地在我心底打下了阴森森的烙印。
如果之前有人跟我说眼神能杀人,我肯定会讽刺他想像力太过丰富。但此刻,我却真真切切地体会到那种魂飞魄散,旦夕幻灭的诡异感觉了。
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眼神太过锋利了,眨巴了一下眼睛,换了一副和缓的表情,淡淡地问:“你……要做什么?”
声音如他的人一样,清亮,淡雅,如同缓缓拍击着岩石的潮水,
我傻傻地看着他,别说回答问题了,甚至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到爪哇岛去了。
仿佛为了让我的紧张和尴尬得以缓解,他不再看我,弯腰研究起我丢在茶几上的那份酒水目录表。
我抓住这难得的回旋余地,赶紧把分散在周围的三魂七魄重新聚拢在了一起,颤抖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说:“老,老板,你要喝……。”
他挥手打断了我的话,悠然地说:“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酒拿过来吧。”
我一听这话,兴奋地差点跳起来,我们酒吧有一瓶珍藏多年的人头马,据李宁说售价达到了十万元,如果我能把这瓶酒卖出去,估计这个月的工资能翻五辈。
我飘飘然地来到吧台,无比亢奋地说:“李姐,给我拿瓶白兰地。”
李宁看到我终于耀武扬威了一把,高兴的脸上都笑出花了。而阴差阳错成全了我的肖莉莉,那表情错综复杂的,跟吞了一瓶苦不堪言的黄莲似的。
但现在我已经来不及去分析她们的那些弯弯绕了,********地想要找个没人的地方狠狠地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妈的,千年不遇赚取横财的机会,就这样被我这颗该死的心,生生耽搁了。
明明是想拿人头马的,怎么从我嘴里秃噜出来的,却是这该死的白兰地呢?仅仅只有一面之缘而已,怎么我就这么不忍心宰他呢?
哎,白兰地就白兰地吧,好歹也是售价为2000多块的高档洋酒了,如果能顺利地推销出去,也有100多块钱的提成呢。这已经是我做酒水促销员以来最大的一单生意了,足以让我暗爽两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