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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靠近一点点

月光云海的生意太好,宁立夏早就有意开属于自己的分店,宁御让了一半老店的股份给她,条件是入股新店。怎么算都不是她吃亏,宁立夏唯恐他反悔,立刻答应了。

一两间小小的餐厅于宁御来说实在微乎其微,却是宁立夏全部的心血,她怕口头协议不作准,催着他立正式的合同,有大把公事亟待处理的宁御被她缠到没有办法,只好推迟一天离开。

装修新店、招聘员工、研发菜单、试新菜、广告宣传她样样都亲力亲为,黑白颠倒地忙了一个多月,连饭也顾不上吃。直到卫婕把《2013级MBA导师名单》发到她的邮箱里,宁立夏才想起选导师这回事。

她大致地浏览了一遍名单,很快选定了蒋绍征。一方面蒋教授指导的方向是她感兴趣的危机管理、运营管理及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她也想偷点懒。

没有想到的是,蒋绍征居然不肯选她,待她看到学校发来的邮件,学校已经将她分给了另一个副教授,据卫婕说,这位女老师长年处于更年期状态,以爱较真和严苛闻名全校,宁立夏没有冲蒋绍征发飙的理由,只能暗自骂他不念旧情。

正愁苦着,卫婕又打来了电话,催她去试伴娘装,宁立夏不记得曾经答应过谁要当伴娘,实在觉得莫名其妙。

“我结婚你好意思不当伴娘吗!不给我当伴娘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我都不介意找比自己高比自己漂亮的当伴娘,拒绝的话你说得出口吗?”

“……”宁立夏实在争不过她,唯有妥协。

卫婕的未婚夫是跟了宁御许多年的得力助手,宁御原本答应了要做他们的证婚人,临时抽不开身,只得作罢。听到卫婕嚷嚷着要找个更帅的代替,宁立夏还以为她在开玩笑,谁知竟在礼堂外面遇到了蒋绍征。

蒋绍征先是一愣,继而赞美:“你穿蓝色很好看,找你当伴娘卫婕真是想得开。”

宁立夏提起长裙伸脚给他看:“什么呀,她和另外三个伴娘穿八厘米的高跟,却连四厘米的鞋子都不准我穿!临时找了双平底凉拖给我,根本不合脚,也不怕呆会儿我递交杯酒的时候跌倒让她丢人!”

她脸上的愤慨惹得蒋绍征笑出了声,立刻出言安慰:“你的个子比她们高太多,拍照的时候站得一样高才和谐。”

“如果她肯把鞋子还给我,拍照的时候我一定会蹲下一点点。”

“才多久没见,你怎么瘦了那么多?”

“瘦了吗?我最近太忙,连照镜子的时间都没有。”她欣喜地摸了摸脸。

“……太瘦了气色不好,一定要好好休息好好吃饭。”

听到蒋绍征一本正经地告诫她,一种熟悉之感扑面而来。然而婚礼上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两个人再没时间聊天。

一直到送完交杯酒,宁立夏才真正闲了下来,她端着香槟杯,半倚在门框上看蒋绍征证婚。

相识二十余年,这还是她第一次看他穿整套的西装,很多年前她就预言过他穿西装一定好看,果然是赏心悦目。

宁立夏带着三分骄傲地想,虽然傻了点,但少女时代的她眼光还不算太坏。

酒店的婚宴结束后,宾客大半散去,只余下少数近亲挚友等待参加晚上的家宴。

新郎父母住的村子在一百公里以外,出于礼貌,卫婕邀请蒋绍征同往。

蒋绍征本想回绝,瞥见不远处的宁立夏钻上了男家派来的车,不由自主地说了个“好”。片刻之后他又有些犹豫,正想找个借口回去,卫婕早已安排了几位亲友搭乘他的顺风车。

“蒋老师,您跟着前面的那辆开就行。”

蒋绍征无奈,只得跟了上去。

下了省道,又开了二十分钟,终于看到了村子。一进村子,亲友就四散开来,另几个伴娘或是新郎的妹妹,或是卫婕的发小,各有各的事情要忙,余下的宁立夏全不认识,环顾一周,只有蒋绍征一个熟人。

她自然而然地向他走了过去。

“你怎么也来了?”

蒋绍征指了指自己的车:“替卫婕送人。”

“我就知道!她最会使唤人。”

“你呢?”

“听说他们要拜堂,一起来凑凑热闹。”

她一直生活在北地,没见过江南的村落,觉得什么都无比新鲜,便拉着蒋绍征四处闲逛。

新郎家有个不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排排各类蔬菜,小楼围着院子建成回字型,宁立夏看了不禁啧啧感叹:“这在过去是不是得算地主?”

“哇!那么大的鱼!一整只的猪!那么多的鸡和鸭!今天吃得完吗?”逛到搭在院子角落里的临时厨房时,里面堆着的大批食材令她惊叹不已。

蒋绍征摇头笑笑,并不作答。

一回头看到蒋绍征脸上的笑,宁立夏立刻撇了撇嘴:“这些我以前都没见过,所以才会觉得稀奇。”

“我也是第一次见,但不认为值得大惊小怪。”

“切!”

婚礼十分热闹,四处都洋溢着喜气,用砖垒的四个大灶就架在新郎家的院子里,上面有很大的铁锅,正热气腾腾地炖着不同的食物。

夜幕渐渐降临,流水席终于开始,卫婕偷空过来给他们指了两个位子,面对难得一见的地道农家菜,宁立夏本想放弃过午不食,却因为不习惯与那么多陌生人同吃一桌饭而踟蹰犹豫,正巧一位系着红头巾的阿婆给他们送了两碗汤圆,宁立夏便叫上蒋绍征离开了桌子。

“这里人太多,烟味重,我们去别处吧?”

蒋绍征欣然应允。

其实碗里只有一个汤圆,因为实在太大,占满了整只碗。

咬下去后才发现汤圆很烫,她伸出舌头快速地用手扇了扇,尝到里面包着的肉馅,正想惊呼,话到嘴边又记起蒋绍征之前的嘲笑,只得生生咽下。

“汤圆里面居然放肉!还这么大!”蒋绍征学着她的语气代替她说。

“无聊!”

吉时一到,换上了大红旗袍的卫婕就和新郎一道走进堂屋准备拜堂祭祖,围在一起参观新娘的人太多,宁立夏个子再高也难以看清,干脆踩上了脚边的条凳。

新郎的堂弟在五米外放鞭炮,听到一连串的巨响,受了惊吓的宁立夏如蒋绍征所料般地跌了下来,幸而他早有准备,及时护住了她。然而她下落的重量比他想象中要大上许多,冲撞得他险些摔跤,扶便成了抱,待回过神,她已经跌入了他的怀中。

所有的一切通通都静止了,蒋绍征很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然而不容他再贪恋一秒,宁立夏就挣脱了出来,弯起眼睛回头朝他一笑:“多谢!”

她重新爬上条凳,伸长了脖子继续观望。

她的背影傻得可笑,他却无法再忽视自己的内心,无法再对自己说,这其实根本不重要。

堂屋的桌子上摆着许多食物,一祭完祖,小孩子们便上去哄抢。宁立夏很快钻了出来,拎起抢到的麦丽素和汽水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我们到外面去吧!这么多人,敬酒还要好久的。”

乡下的空气很新鲜,有满天星斗和虫鸣蛙叫。

宁立夏换下了伴娘裙,穿着卫婕给的短袖短裤,素着一张脸坐在小河边的石阶上边喝汽水边抱怨。

“卫婕真不靠谱,居然把我的包落在了酒店,洗完脸连护肤霜都找不到,衣服也没有!”

“你不化妆更好看。”

她并没有在意他的赞美,继续感慨:“刚刚卫婕的表情多幸福!还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嫁人,口是心非。”

“那你呢。”

“什么?”

“想不想结婚?”

“我连男朋友都没有,跟谁结婚。”

“那总有心仪的人吧?”

“也没有,比起男人,我更喜欢宝石,炽烈的红,幽深的绿,静默的蓝,各种颜色都爱。那些石头既漂亮又坚固,比生命和爱情存在得更长久。”

“何至于这么悲观,爱情也可以很长久。”

“遇到一个适合结婚的人,谈几年恋爱,见对方的父母,订下誓约,交换戒指,生一两个孩子,看着他们慢慢长大,平平淡淡地过上一辈子,即使吵架的时候恨不得咬对方一口,也从不会想到离婚。这就是大家眼里最成功最长久的婚姻吧?可我觉得那并不叫爱情,爱情不过是短暂的新鲜感,真正长久的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十几岁的时候觉得初恋比什么都重要,分开的时候撕心裂肺,以为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可过了十年五载回头再看,根本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幼稚成那样。”

她忽而想起了个有关卫婕的笑话,四下看了看,悄声对蒋绍征说,“有一次我和卫婕聊天,聊起初恋她一脸沉醉,把对方描述得特别美好,什么高了三个年纪、全校闻名的学长,像流川枫一样酷酷的很少讲话,很多人都暗恋他他却只喜欢她,结伴逃课去看电影,为了她打架……结果没过多久我们一起逛街,等红灯的时候她突然傻愣愣地说看到了初恋,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瞧过去,哪有什么流川枫呀?只有一个特别沧桑的中年混混,一半黄一半红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后面带着的那个女人……啧啧,不但画着很吓人的大熊猫眼,风一吹,还下雪。”

“嗯?”他不懂她最后一句的意思。

“就是脸上涂了很厚很厚的粉,白得可怕,一动就呼啦呼啦地往下掉。”

蒋绍征哈哈一笑。

“卫婕觉得特别特别幻灭,想起曾经为了他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把妈妈气进医院,恨得差点用手戳自己的双眼。从那之后她再也不准别人在她面前提‘初恋’,说她的流川枫是人生最大的黑历史。”

“那你呢,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人。”

宁立夏看了蒋绍征一眼,笑着说:“也不怎么样,不过比中年混混强太多了!到现在还有一大票无知少女暗恋他呢!我的眼光能和卫婕一样么?”

“你那时候很喜欢他?”

“嗯,很喜欢呢。其实喜欢的也不全是他,而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人。十三四岁的时候我最爱的漫画是水手月亮,我觉得他和漫画里的地场卫很像很像。比我大几岁,长得好看,书念得也好,懂得还特别特别多……反正就是处处都不得了,那时候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转,从来不觉得丢脸,他偶尔对我笑一笑,多看我一眼,我就能乐上好几天!我那时以为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第一时间跳出来帮我救我,像地场卫保护小兔那样……后来才明白,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地在犯傻罢了,人家根本就不想搭理我。”

蒋绍征的心中五味陈杂,过了半晌才问:“地场卫是谁?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唐睿泽吧?”

听到这一句,一颗麦丽素直接滚进了宁立夏的喉咙里,她不顾形象地又咳又吐,缓过来后立刻否认:“怎么可能是他!他都有儿子了!”

这举动让蒋绍征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喃喃自语:“那部漫画叫水手月亮?现在还能不能买到?”

“你买它干吗?”

“看看有多像唐睿泽。”

“……”

婚礼上要忙的实在太多,宁立夏一整天都来不及喝水也没空去厕所,喝光了一瓶汽水后,难免要找洗手间。

新郎家只有一个洗手间,等候的人排成了长队,村子里倒是有个公用的,可既没有马桶也没有灯。

“你怎么了,转来转去地找什么呢?”蒋绍征问。

宁立夏没接话,尴尬地笑了笑。

想了两秒,蒋绍征便明白了缘由,带着她去找自己的车:“我记得上了高速后,开二三十分钟就有一个服务区。”

“不必麻烦。”

“我还饿着,正好去买点吃的。”

一来一回用了一个多钟头,再回到新郎家,婚宴已经结束了。被告知新郎新娘已经连夜赶回了城区的新房时,宁立夏气得直说不该被卫婕骗来。

“我的手机也在她那儿!”

蒋绍征倒是很淡定:“没关系,我也有她的号码。”

接到蒋绍征的电话,卫婕十分惊讶:“立夏没跟着我表弟一起走么?我表弟离开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在车上呢!蒋老师你不是也要回去么,带上立夏吧!她一个人转去隔壁城市搭飞机太辛苦。”

“……”

钱包手机都不在身边的宁立夏只剩下了两个选择,去一百公里以外的新房找卫婕或者蹭蒋绍征的车回一千公里以外的家。虽然她累得只想倒头睡觉,却不愿意三更半夜地去破坏人家的洞房花烛,唯有板着脸上了蒋绍征的车。

起先宁立夏还有力气抱怨,上了高速颠簸感一消失她便很快地睡了过去。

这一路要连开十五六个小时,漫漫长夜,寂静如斯,望着宁立夏恬淡的睡脸,蒋绍征暗自庆幸没有拒绝卫婕的邀请。

宁立夏醒来时,四点刚刚过半,半明半暗的天际间擦出了一道白光。蒋绍征把车停在了服务区,自己却并不在车上。

宁立夏用后视镜理了理凌乱的短发,正要下车,却看到蒋绍征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走了出来。

他递了一杯热咖啡过来:“不怎么好喝,勉强可以提神。我问过,从前面那个出口下去,开十五分钟就有一间还凑合的酒店,如果你不急着走的话,我们吃过早餐休息一下再出发。”

“最好再找个百货公司买件衣服!”宁立夏早有此意,怕蒋绍征嫌麻烦才忍着没敢提。

蒋绍征笑了笑:“我不赶时间,你想去景点也没关系。”

“我只想买件换洗衣服洗个澡再睡一觉。”

蒋绍征欣然应允。

宁立夏终于有了精神,执意坐到了驾驶座,让蒋绍征休息。

耽搁了半天,过了中午他们才重新上路。

吃午餐时,宁立夏听到蒋绍征打电话向公司请假,暗暗感叹,人一过三十性格大概就会发生变化,二十三四岁时他总是对她不耐烦,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带她找洗手间,更别说在酒店耽误工夫。

中间又停下来休息了一次,晚上十点一刻,他们终于开过了最后一个收费站,只是还没回到城区,发动机故障灯就亮了。

蒋绍征下车检查了一下,觉得问题并不大,便继续行驶,谁知才开出去十分钟,竟爆缸了。

蒋绍征的手机没电了,宁立夏的不在身边。半夜三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别说叫人帮忙,联系4S店拖车都找不到电话。

“我爷爷家的老房子离这儿不远,走半小时就能到,把车扔在这儿,我们先回去。”

宁立夏没有办法,只得同意。

进了七月,气温一天高过一天,即使夜晚也不觉凉爽。然而闷热和累并不算最糟,可怕的是天空中竟莫名地划过了一道闪电。

接着便是狂风大作,飞沙走砾,蒋绍征连拖带拽,终于赶在第一颗冰雹砸下来前按响了蒋家别墅的门铃。

蒋绍征的父母忙,学生时代一直寄住在爷爷家,因此颜谷雨是这里的常客。每逢寒暑假,孙辈们纷纷回来小住,蒋家别墅总是格外热闹。直到几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这里才空了下来,只留一个花匠和一名保洁打理。

打开门,看到立在门外的宁立夏,花匠大爷呆了半天,而后便不住声地一遍遍絮叨:“你来的那天早上,我不搭理你是因为忙,真是对不住……”

蒋绍征回身关上大门,带着三分情绪地打断了他:“她是颜谷雨的妹妹。家里还有什么吃的没?”

大爷方才醒过神,边偷偷打量宁立夏边说:“有,我把你郑阿姨叫起来给你们做。”

“不用麻烦她,告诉我东西在哪儿就行。”

如果早晨的宁立夏料得到车子会半路抛锚,绝不会在买了脚上这双细高跟后立刻就把之前的平跟扔掉。

在夹着冰雹的风雨中穿过小花园,看着蒋绍征推开门点亮客厅的灯,狼狈不堪的宁立夏才笑了出来:“什么都赶在一块儿了,幸好听你的没呆在车里。”

“连累你受了惊,我带你去客房,洗过澡再吃饭。”

“小小的冰雹而已,又不是龙卷风,有什么可惊的。”宁立夏摆了摆手,“不用你带,你开了一整天的车,肯定比我还累。”

见她轻车熟路地摸到了一楼左侧的客房,蒋绍征觉得奇怪:“你怎么知道客房在那边?”

宁立夏愣了一下才说:“我和我姐姐一起来过你家,好像是十二岁的时候吧,我们就是在这个房间午睡的呀。”

蒋绍征“哦”了一声:“十四年前的事儿,你的记性可真好。”

宁立夏暗骂自己太大意,小心地观察了一下蒋绍征的表情,见他似是没有在意,便放下了心。

蒋绍征替她放好热水,又找了一套堂妹的衣服出来才离去。

片刻之后,她正擦着头发,他又来敲门。

“蔬菜很多,肉就只有猪肉,吃不吃?”

“吃的。”宁立夏打开了门,“我来做。”

“你休息吧,我去。”

“你会做饭?”

“当然,我一个人住。好吃虽然谈不上,做熟还是可以的。”

宁立夏闻言吹干了头发才去厨房帮忙。

米饭早就闷上了,闻到四溢的香气,宁立夏更觉饥肠辘辘。

虽然没有回头,蒋绍征却听到了她吞口水的声音,笑着说:“二十分钟就好。”

他身上的格子睡衣很普通,却非常好看,宁立夏想,个子高就是好,哪怕穿睡衣都养眼。

糖醋排骨很快出锅,拿盘子的时候回头看到宁立夏正傻愣愣地盯着自己看,蒋绍征问:“怎么了?”

被抓包的宁立夏偷偷地红了红脸:“在想念一间小食肆的咖喱牛腩饭和糖醋带鱼,那家的干煸四季豆跟手撕包菜也很有特色,本来想请你去夜宵的,谁知被车子和冰雹搅了局。”

“那就下次去,你已经欠了我两顿饭了。糖醋带鱼没有,尝尝糖醋排骨吧。”他递给她一双筷子。

宁立夏咬了一口,嚼了几下:“嗯……比仅仅熟了好那么一点点,剩下的两菜一汤还是我来吧。”

蒋绍征虽然乐意让贤,却很为自己的糖醋排骨抱不平:“不好吃么?有一次唐睿泽被媳妇儿赶出来,住到我家,我给他做这个,他一口气吃了一大盘,他的嘴一向很刁。”

“切,那是因为失恋的人尝不出味道。”

宁立夏的动作迅速,很快就做出了上汤白菜和椒盐杏鲍菇。客厅的餐桌太大,不适合两个人坐,蒋绍征便邀她去自己的房间。

蒋绍征的套房在三楼,她来过太多次,熟悉每一本书每一盆花草的位置。

他大略地归纳了一下茶几上的物件,将碗碟摆上去,请宁立夏坐到沙发上。

窗子被风吹得吱吱乱响,雨点一下下地砸在玻璃上,屋内却是一片安详,有暖暖的灯光、厚厚的窗帘和扑鼻的饭香。

宁立夏忽而想起,眼前的这一切似乎是很多很多年前,她对于未来的全部幻想。

吃饭时,两人聊到一本书,说到兴起,蒋绍征推开碗起身翻书柜找给她看,无意中碰落了一本樱花粉的记事薄,宁立夏觉得眼熟,便捡起来看。

果然是她的东西。

这本日记她记了一年,虽然不是每天都写,却大多与他有关。

附在日记旁的明信片、彩色铅笔画的星星与桃心、精心挑选的枫叶……即便日后爱上另一个人,她也不可能再做一次这样的傻事。幼稚可笑却令人怀念的少女情怀,过了二十岁就再也找不回来。

这份礼物消耗掉了她整个十七岁,每一个字在写下之前都练了又练。然而,蒋绍征却只淡淡地扫了一眼,问:“这是什么?”

宁立夏隔了几秒才笑出来:“一个白痴写的情书,能不能让我拿回去?”

“是你姐姐的?你拿去好了。”

“你舍得?”

“有什么舍不得,书桌左边的抽屉里有许多她的东西,你选几样留做纪念吧。”

她极快地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走到书桌旁打开了那只盛满她送出的礼物的抽屉,可惜并没有爸爸给的古董相片盒。

“全部都在这里了?”

“嗯。”

“这也是我姐姐给你的?”宁立夏拣出一只装着怀表的锦盒。

“是吧。”

她根本没有送过谁怀表。

宁立夏突然有一点难过,为了当日的自己。哪怕早已把蒋绍征看成了与程青卿无异的旧时玩伴,哪怕早就明白他们的关系从来都不对等,她也无法完全释然。

“我只要这个。”她举了举手中的记事薄,“时间不早了,去休息了。”

被褥有些潮湿,大概是久不住人的关系,宁立夏不但辗转许久都没有睡着,腹部还隐隐有些疼痛。

这样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独自呆着总是会生出些许凄惶的意味。她干脆起身半倚在床上,拧开台灯一页页地翻自己的日记。年代太久远,记忆模糊成一片,简直像看陌生人写的故事一样新鲜有趣。

美中不足的是,腹痛越来越明显,起初她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连日奔波外加吃坏了东西。待恶心头晕也一齐出现,算了算日子,她才明白是生理痛。

她并没有痛经的毛病,这样的状况寥寥无几,只觉束手无策。

忍了一会儿发现并不会自行缓解,犹豫了片刻,宁立夏仍是不想打扰蒋绍征。她按着小腹一步步挪到厨房,翻出水壶烧开水。

谁知开冰箱拿生姜的时候稍稍闹出了一点动静,蒋绍征就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

“你饿了?”

“没。”深呼吸了一口,宁立夏才说,“你不是在三楼么?”

“睡在一楼也一样。”停了停他又说,“房子太大人太少,怕你一个人不敢睡。”

颜谷雨就不敢自己睡。少数的几次旅行,每每入夜,一同出游的人都睡了,她却非得缠着他作陪,那时觉得坐着闲聊到天亮简直太折磨人,如今反倒暗暗期盼起宁立夏敲响自己的门。

宁立夏也想起了旅行的旧事,其实不敢独自睡的那个是妹妹。爸爸时常不在家,妈妈只肯带着妹妹睡,被保姆带到满周岁后她便一直是一个人睡,怎么可能会怕黑。

妹妹嘴巴甜,会撒娇,爱粘人,因此得到了妈妈更多的关注和垂怜,小时候的她多傻,竟然以为学着妹妹的样子就能博得蒋绍征的好感。

看出她的不对劲,蒋绍征问:“哪儿不舒服吗?”

“肚子痛,不过不严重。喝点热水应该就能好。”

“最近两天吃的东西太杂,在这儿等着,我去拿药给你。”

宁立夏拦住了他:“别麻烦,与吃了什么没关系。”

他想了一下又问:“生理期?”

脸色惨白的宁立夏尴尬地笑了笑:“你懂得可真多。”

“基本常识。”看到她额头上的冷汗,蒋绍征皱了皱眉,“要不要去医院。”

“怎么去?”外面尚在刮风下雨,唯一的车子还丢在几公里外。

“可以叫救护车。”

“有谁会因为这个叫救护车。你去睡吧,我煮杯姜汤,喝下去睡一觉就好。”

“你先去睡,我来煮。”

疼痛和恶心忽然翻江倒海般的袭来,连呼吸都困难,她没有拒绝的力气,微微点了点头,正想扶着墙挪回卧室,却被蒋绍征横抱了起来。

他走得很快,只用了几秒钟便把她送回了卧室,扶着她躺了下来。

不适的感觉太强烈,让宁立夏没有惊讶的空隙。

等了不到五分钟,蒋绍征进来塞了一个包着衬衣的暖水袋给她。

“姜汤很快就好。”

姜汤煮得很浓很烫,可惜没有红糖。待腹痛稍稍减轻了一点,她半坐起来捧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吹着喝,期间蒋绍征又过来了一次,送了一碗怪模怪样的红酒煮苹果。

“网上看的方子,不知道有没有用。”

宁立夏道了谢,并没吃。蒋绍征的苹果切得真好看,她在心中轻轻感叹。

她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迷迷糊糊中脚步声响过几次,醒来后看到手边的烟灰衬衣,肿怔了半晌才想起他拿它包过暖水袋,难怪慌乱之中她直接按在肚子上却没有被烫伤。

枕边放着卫生棉,这两天的遭遇实在丢脸,懊丧了一会儿,宁立夏又很快想开,反正她在蒋绍征面前从来就没有形象可言。

他的衬衣上有久违的气息,熟悉得令她感到恐惧。只好骂自己说,同样的错误绝不能再犯一次。

没吃早饭,宁立夏便借口有事离开了。出门前她特意在栅栏前停留了片刻,蒋家别墅外的百叶蔷薇曾经是她的最爱,每到暖意融融的仲春,大片大片的粉紫嫩绿就会爬满象牙白的木栅栏,把这座杏色小楼衬得格外好看。那时她总嚷着要父亲也栽一丛到自家门前,可惜花虽易仿,风韵却难得。就像当年的她费心费力地学着妹妹,也得不到丝毫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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