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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知道我不平凡

时间:现在;地点:中国东南丘陵某处。

“爷爷,您住的还习惯吧!这里虽然说不上是人间仙境,但也算风景秀美了,当初选这里我可是费了好一番心思的……”

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罗里罗嗦地说着——对着前方的一座新坟。

大男孩跪在地上,他的面前还烧着一大堆纸钱,男孩挑动着纸钱使其燃烧的更充分,嘴里依旧唠叨着,不过听起来更像是嘱托。什么这次虽然打了不少钱过去但要省着花啊;在阴间要先买套大房子,保不齐哪一天我也过去有备无患啊;多拿钱贿赂小鬼,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啊。

“爷爷,我知道你懒,而且坏习惯也多,吃喝嫖赌……噢,没有嫖,总之花钱的地方肯定少不了,估计在那边你也挣不了什么钱,我会烧很多钱给你的,你要是还有什么事就托梦给我,托给旺财也行,咦,旺财呢……”

“旺财!”男孩大喊了一声。

想必大家已经猜到了,没错,旺财是一条狗,一条灰白杂毛的不知品种的短腿肥狗。

随着喊声,旺财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扭着肥硕的身子连滚带爬地来到坟前,先将嘴里叨着的一只白色的大鸟放在地上,然后拱了拱男孩的腿呜呜地叫了两声。

“就知道吃,”男孩拍了一下狗头,“跪下!”

旺财“吧唧”趴到了地上,噢,也许是跪下,不过它的腿太短,中间的关节不太明显。

男孩边唠叨边烧着纸钱;旺财则耷拉着脑袋有些心不在焉,先是盯着火焰发呆,随后它狗眼一转,偷偷地叨起地上的大鸟往火上凑,又被男孩拍了一下狗头这才作罢,不过依然委屈地叫了两声。

说到这里咱们必须交待一下了,上坟的男孩名叫楚会轩,今年十七岁,正是我们的主角;至于旺财……好吧,我承认,他是一名重要配角;而坟里躺着的这位名叫楚石,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楚,他在本书中最大的贡献就是将楚会轩养大成.人。

据老楚说,楚会轩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因车祸去世了,这个说法原本是标准答案,只不过某次老楚喝醉时说他父母是被谋杀的,还有一次老楚梦中说他父母可能没死。

“爷爷,”楚会轩继续说,“我准备过几天再去江海,去找那个……叫什么名来这……反正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只是不知道靠不靠谱;今天来除了给你烧纸还想让你看看这个……”

楚会轩说着伸出右手,“噗”的一声,在他的手指尖上燃起了一团小火苗,火苗迅速蔓延到了整个手掌变成了一个足球大小的火球。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不理解了,说你这不胡扯吗?人手怎么还能着火,那还不把手烧坏了!

您还别抬杠,咱这可不是在写科幻小说,这都是真人真事儿,虽然看起来有些玄乎,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这种能力的人还真不只楚会轩一个。当然,你不理解也情有可原,楚会轩的表现确实违背常识。其实我们所知的常识没有错,楚会轩也不是在表演魔术,只是……这个世界已经改变了。

这种改变在某些信息灵通或者见多识广的人眼里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也许明天也许不久的将来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将会彻底公开并成为新的常识。不信的话你可以走出家门,仔细地观察一下外面的世界,看看是不是有点不一样了。或许从学校开始观察会比较容易,比如学校里对学生的体检越来越频繁,某些检查并不是官方安排的,而且极少数的学生在某次检查后不久便选择了退学。你如果为他们早早的退学而感到惋惜那你就错了,我敢打五毛钱的赌,他们更庆幸自己离开了学校,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学习,而是他们见识到了更广阔的天地。

这些“失踪”的学生便是一些根骨奇佳者。

楚会轩的根骨就很好,这个火球是他这半个月的修炼成果。

“爷爷,”会轩看着自己手里的火球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我按你说的练没想到炼出了火球,还差点把咱家的房子给烧了,还有……你留给我的那把刀我也能用了,只是不太灵便,其实不用刀的话威力更大,现在切肉骨头都用手砍了……。不说这个了,反正你也吃不到,还是说说你在阴间的事儿吧,到了那边你该好好的过日子了,尽量别再骗人了。阴间不比咱们阳间,被鬼抓住说不定直接就给咔嚓了……说起来在阴间还能死吗?死了再转世回阳间,貌似也不错……。现在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世界很诡异了,你肯定知道的更多……我梦到你很多次,有一次我梦见你坐在自己的坟头喝酒,边喝酒边唱歌,唱的真难听……”

烧完了纸楚会轩又唠叨了一会儿,等着风把纸灰都吹散了这才站起身来往回走,并没有惊动已经睡着了的旺财。楚会轩从不担心旺财会迷路,更不担心它会被人抓去吃了狗肉,开玩笑,那可是旺财!

楚会轩住在大宁市。大宁市被群山环绕,十年前,老楚带着他和旺财站在城南的一座山峰上俯看着大宁城,“走不动了,我们就在这里安家吧!”旺财汪地叫了一声表示同意,于是一家三口在这里住了下来。

来到大宁之前他们去过很多地方,不过每个地方都呆不长,所以楚会轩对以前流浪生活的印象并不深,他愿意回忆的记忆基本上都发生在大宁。

楚会轩的房子在大宁的南郊,一座二层的小楼。看过前文我们都知道老楚是个懒散的人,他哪来的钱买这座小楼呢?

说起老楚,他也算是朵奇葩了,赚钱的本事没有,但好像也从没缺过钱;平时的生活就是吃饭喝酒打麻将,有点小钱还会去某些地下赌场逛逛,结局十有八九被人扔出来。老楚最大的优点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不过左邻右舍都知道他是个骗子,要不哪儿来的钱,又没工作。

其实老楚也有本事的——他会武功。他们家一楼基本上就是一个练功房,以前附近的孩子们也会来他这里摆摆架子学功夫,这也是左邻右舍在知道他是个骗子的情况下还和他关系不错的原因之一。当然,其它孩子学会的只是花架子,真本事老楚只传了楚会轩一人,包括他压箱底的本事——装死。

装死是老楚的一绝,装的惟妙惟肖,医生都查不出来。装死能干啥?当然是讹人敲诈了。在会轩八岁那年,他把这项绝学传授给了会轩,楚会轩青出于蓝,第一次出手就帮他讹到了这套房子。

老楚讹人也是有讲究的,他不会讹诈老实本分的,那样风险太大,万一人家较真说不定最后赔钱的是他自己。什么人怕麻烦?就拿这套房子来说吧,这原本是一位官员的房子,不知什么原因,那官员愿意花钱息事宁人,就这样让他给得手了。咱们书中暗表,这位官员在近期的反腐浪潮中成功地爬进了监狱。

当然老楚的行为依然是错的,是应该声讨并且诉诸法律的,但也不能就此认定老楚是一个坏人,虽然认识他的人也没有谁会给他打上一个“好人”的标签,除了楚会轩。所以说老楚就是一朵奇葩,而楚会轩就是被这朵奇葩养大的。

在楚会轩的身上还能够看到老楚的影子,但也仅仅是影子,这从邻里对他的评价就能看出来,“这是个好孩子,可惜生错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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