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919600000020

第20章 糟糠之妻不下堂——配偶与共有权

【案情概述】

居住在铅山县永平镇五都村的陈和与林荷一家在村民眼中是个幸福的家庭,生育的两个女儿,大女儿现已工作,每个月都有固定的不菲收入,而小女儿也考取了湖南的一所大学。2009年2月林荷在发现其丈夫陈和在外打工期间与另一女子张纤同居并生育一子陈晓明后,一怒之下便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调解,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并由陈和在一个月内补偿6万元给林荷,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由陈和承担。

次日,陈和便返回浙江打工,2009年2月15日陈和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当场死亡。经过协商,雇主同意赔偿25万元给陈和家属。在分配该笔赔偿款时,张纤作为其子陈晓明的监护人将陈和一家告上法院,要求分得15万元的小孩抚养费。同时林荷也将陈和一家诉至法院,要求获得离婚时本应获得的6万元补偿款。

陈和的弟弟陈平发现,陈和与张纤同居期间在铅山县城置办了一套房屋,该房产证是登记在陈和名下的,现由张纤居住。该信息传出后,林荷以及陈和两个女儿又将张纤告上法院,认为该房是陈和在离婚时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而张纤无任何权利和理由居住该房,要求张纤退出该房。张纤表示该房屋系其与陈和共同出资建造,理应享有一半产权。

正当其一家人都被官司缠得焦头烂额时,又有一纸诉讼将陈和的女儿、张纤的小孩以及陈和的父母亲推上被告席,原来陈和在浙江置办该房屋时,由于资金不够,故向银行申请贷款13万元。所以在陈和死亡后,银行将所有的继承人告上法院。

【司法判决拟要】

法庭经分别审理认为:张纤认为在铅山县城的房屋系其与陈和共同出资建造,却无任何证据证明,故法院无法采信,根据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认定该房屋属于陈和与林荷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林荷与陈和的离婚诉讼中,陈和隐瞒其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林荷有权分割该财产,该房屋一半所有权当属林荷所有,另一半产权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规定分配。

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所以被继承人陈和的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综合考虑该继承案件,由于张纤与陈和并不属于夫妻关系,故张纤无任何权利继承该笔赔偿金,而由于其生育的男孩陈晓明系陈和之子,故有权继承,且该子年龄尚幼,故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应向其倾斜。

法院最终判决,向银行贷款建造的房屋应当在清偿银行债务之后剩余金额的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陈和的遗产由被继承人陈和之女、配偶以及非婚生子女陈晓明共同继承,另一半是夫妻共有财产配偶一方的部分。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在众多遗产分配的案件中,不可避免地还包含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权债务的清理。如果被继承人遗留的一项遗产是其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且没有未了的债务,则这笔遗产就干干净净地只剩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执行就是了,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未留下对其财产进行分配的遗嘱,如果留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但是通常情况下,随着被继承人的溘然逝世,其生前的财产肯定大多没有做到如此干净地留给活着的继承人,所以,遗产继承,通常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先将遗产分割,剔除夫妻共有财产归配偶一方的部分,然后还得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当然这些都以遗产为限。如果有剩余,那么分钱是好事,没有剩余,甚至还欠债,则大家都不用再打这笔看似存在的遗产的主意,好好挣钱过自己的生活罢了。

本案可谓官司众多,人员纷杂,盘根错节的关系也使之看起来更像是一场热闹的遗产争夺战。这里我们先对其中搞得人头疼的各种关系作一个分类,然后再来分析这里的法律关系。首先是夫妻关系,即陈和与林荷。其次是同居关系,即陈和与张纤。再次是亲子关系,这里还要再作一下分类:婚生子女,也就是陈和与林荷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即陈和与张纤所生子女。在遗产继承前,先要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我们假设这笔遗产没有生前债务,则陈和与林荷离婚前的财产平均分割,一半归林荷所有,另一半列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这里归林荷所有的财产是陈和向银行贷款购买供张纤母子居住的房屋的一半价款以及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归其所有的部分。但是,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林荷不再享有陈和遗产的继承权,这一部分应当由其子女(包括婚生和非婚生)来平均继承。张纤与陈和只是同居关系,故而在这里不享有任何遗产的继承权。在继承中,陈和的遗产由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陈晓明平均继承,而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生前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的支付,属于赔偿金性质,不是遗产,故而应由其直系血亲享有。

总结陈词:这哪里是继承,分明是寂寞和怒气的争夺嘛!倘若死者在天有灵,恐怕会发誓再也不愿意看到这种纷争出现。冰心先生写过一篇很有名的小说,叫做《两个家庭》,再结合她的另一篇名篇《斯人独憔悴》,就正好印证了本案的特色!

关联法律条款援用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类推荐
  •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就是努力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以期加深广大读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分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 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本书不仅提供观察和研究大众传播媒介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种新的思考模式,并且培养学生积极、正确使用媒介,普遍提高大学生对于大众媒介和文化关系认知的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在本书中,我们广泛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曝光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精心挑选出其中的160多个典型案例,对其一一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其作案手段,总结其作案特点,深挖其发案规律,及时发现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漏洞,并随之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相信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认清法律的禁地,从而明智地避免踏入“雷区”。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热门推荐
  • Hello:我的校草殿下

    Hello:我的校草殿下

    她们回国复仇遇到他们。他们和她们一次次的偶遇。他们对她们产生了兴趣第一次问:“你们到底什么身份”第二次便亲上了。她们的心会被他们融化吗?她们会选择他们吗?
  • 孤云独去闲

    孤云独去闲

    《民国的闲人闲情》,以捕捉民国历史中独具个性之人物与事件,他们或袖手于党争国乱之外,或笑谈于主义流派之间,以独立之人格、独具之品格,闲逸于主流视野之外。他们是著名的“闲人”,又是闲散的“名人”;他们以“闲”得名,他们是民国的一道风景线。本书稿以史料钩沉辅之以传记、时评手法,为读者勾勒出多个维度的民国精神之体现。包括:袁克文:共和时代的帝国闲情、张伯驹:一帖平复了此身、溥侗:何物最相思、陈家麟:亦魔亦侠,唐吉诃德、陈霞章:用文言文讲安徒生童话、樊樊山:赛金花与梅兰芳、吴梅:风洞山中来,湘真阁里去、王季烈:在X光下格物致知、董康:在法学之外游弋、姚光:云间一书淫、蔡桢:追根溯源为歌词、蔡莹:味逸轩中小安乐、周瘦娟:每天都是礼拜六等。
  • 无上兵神

    无上兵神

    兵者,诡道也;战争的发生同样是诡异的,无论在哪个时空,哪个地点,战争的发生不需要前提;兵之神,军之灵,国之魂;浩瀚寰宇,主人公脚踏苍茫大陆,手指千军万马,一手遮天,谁主沉浮!!!
  • 从公续录

    从公续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魔王天上

    魔王天上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充满战争的世界,在晋元大陆上生活着很多种族,其中以人族、魔族和兽人族龙族实力最为强大,为了争夺更多的土地和资源,战火数百年从未间断……
  • 创世未来者

    创世未来者

    斯莱斯坦利大陆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各各国家在斯莱斯坦利大陆屹立;国家也以科技为发展中心开始了之间的较量……
  • 网游之元素狩猎者

    网游之元素狩猎者

    “死亡”“元素”“暗杀”“爆发”“吟游”“生命”“骑士”“铁壁”“狂野”“诅咒”“意念”“战斗”十二种元素,每三个组合为一种职业,共有220个职业。在这世界第一网游《神秘大陆》全球统一新手城。官网没有任何介绍。世界和生活职业都需要玩家去探索。退役杀手“断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加入了这个网游。“爆发”“元素”“狂野”——元素狩猎者!
  • 焚天魂主

    焚天魂主

    韩易以焚天之子自居,外人眼里,他就是小人。和韩易比霸道?韩易乃是睚眦必报!他就是吃人!左手《武经》右手《魂诀》,想吃谁就吃谁。和韩易讲道理?韩易说过,道理是我讲给你听的,在我这里,别跟我讲道理!和韩易比自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韩易是佛挡灭佛,天阻焚天!妖魔鬼怪靠边站,美女神兵全归我!人仙魔神佛,任何形体都无法摆脱灵魂束缚,焚天之子韩易,吞噬神兵,霸占美女,以武入道,祭炼《魂诀》,成就万魂之主。
  • 十米之爱,厘米之外

    十米之爱,厘米之外

    不一样的天空,不一样的色彩。不一样的小说,不一样的爱。
  • 辉魔仙路

    辉魔仙路

    魔界五将领之一的乌家少主,不幸陨落,竟在元武界重生成凡人,开始了修炼之路。冥冥之中,似有推力。本乃魔魂,且看如何步步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