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苹的公寓内,简朴像户籍调查员一样,询问着李苹昨晚带回来的小白脸陈小谦同志。内容当然都是围绕着小时。
“李姐,简小姐这是提前给我做人口普查吗?人家可是有暂住证的!”
问得陈小谦瘪个嘴,委屈地直往李苹的怀里钻。
这男孩儿长得本来就纤细,打扮得又有点女气,很伪娘,又弄这么一翻举动,简朴免不得恶寒阵阵,偏偏李苹很受用。
“简朴,明骚易躲,暗贱难防,你连房强那枝暗贱都试过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李苹这话虽说的很黄很露骨,却也不失道理。
做都做过了,还有什么好娇情的呢。可又觉得还是欠些什么,想了想,简朴咬咬牙道:“我得让他给我发个誓!”
“靠之,简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发誓要是管用人类就不用繁衍了。”
不管李苹怎么说,简朴主意已定,起身回了自家。
“真的要发这个誓吗?”
小时窘着一张微红的脸,摊开的双手显得有点无奈。看向简朴的眼色,更是囧囧有神。
一个顶着双博士头衔的女人,竟会逼着自己发这么一个啼笑皆非的誓言,多不可思议。
“要!”
简朴毫不犹豫地点头。
“唉!”小时重重地垂下头,摊开的双手敷到头上,开始揪头发。
“就算把头发抓成唐僧的发型也得发誓!”简朴不为所动,“否则,立刻离开!”
“好,我发!”
小时狠了狠心,胸脯一挺抬起头,并抬起右手的拾指中指,指天发誓道:“我小时对天发誓,今日所说的话,要是有一句欺骗了简朴,下辈子就做卫生棉,可以了吗?”
“嗯,以观后效!”简朴还算满意地点点头。
“简朴,你真的是博士毕业?”记得昨晚李苹向陈小谦介绍时,好像是这么提的。
“是!”还是名牌大学的。这句简朴没说。她毕业的那所学校说出来确实挺砸人的。
小时顿了一下,缓缓站起,一边往厨房走一边凉凉地说:“果然是读书读傻了!”
“你才傻了呢!”
简朴麻利地抄起脚上拖鞋,冲着小时的背影就扔了过去。可惜,没打中。
直到吃上小时做的饭菜,简朴一早晨连带一上午忿忿不平的心情,才得以平静和平衡。
哪怕有一天,时过境迁,沧海桑田,至少还有一点,小时没有骗她。
小时做料理的水平,的确不是房强那种下流人物能比的。基本直追小时上乘的相貌,对得起“秀色可餐”四个字。
“你以后就叫时运吧!”
每当张口叫小时,简朴就会想起第一次见面,小时自我介绍时的那种轻佻口吻。简朴十分讨厌“按小时收费”这五个字。
“是,金主大人!”
微微上挑的眼角,流动出笑意妩媚。看得简朴心里直打鼓。忽地想起,昨晚在流光消费时的那间包房号码4646。当时还觉得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匪夷所思的号。现在想来,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暗示啊。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都是死了死留。
到了晚上,更死了的事,才真正发生。
“滚出去!”
简朴双手撑门,拼死不让现以被她这位金主大人赐名时运的男人进卧室。
“滚哪里去?”时运挑着唇角带着几分邪气的笑,不为简朴的怒气所动,绝没有退半步的想法。
开玩笑,他为什么要走,根本没这个说法,他可是发过誓的,把下辈子都搭上了,搞不好要做卫生棉的。
“爱滚哪里去,滚哪里去!”
只要别进她的卧室就行。昨晚已经是个酒后失误了。今晚她又没有喝酒,这样的失误绝不可能再发生了。
“那可不行,我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暖床是我事业发展的重大范畴之一,我必须全力开拓!”
这混蛋竟还振振有辞,简朴气得怒火中烧。狗屁个事业,给他个棒棰,他就当针啊。想穿她这个线,别说门,门镜都没有。还要让个脸不知道忘到哪里的家伙知道知道她不是光学文史哲的。她上学时,也兼修过跆拳道。
简朴全力踢起的一脚,就如中午掷向时运背影的拖鞋一样可惜。脚力还未到达简朴想要踢的地方,就被时运伸出的大手抓住了脚腕,信手往怀里一带。简朴就以一个直角九十度劈腿的姿势被时运轻松揽入怀中。
“金主大人,我可不可以理解你这是投怀送抱……”
投你个死人头,简朴差一点想把李苹的必杀语骂出来。多亏那二十几年的书德修养,在这句话出口前,硬给生生拽了回去。否则,简朴今晚送掉的就不只是名节这么简单了。
漫漫人生路,总会错几步。这无可阻止,但这几天……未免错的太多了吧!
幸好脚被制止,还有手。
简朴挥舞着洁白如藕的双臂,做风火轮状,向时运袭来。被时运一个以柔克刚,反身摁在了墙壁上。
“唔!”
躲不过的火辣双唇生生地压下,灵巧如簧的舌攫进简朴还在垂死挣扎的口腔。
“你……你肯定……肯定……练过……”
简朴支离破碎的话,在时运游龙般闯进的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下,更显得断断续续。
时运有片刻的恍神,只觉得简朴这句话好像在哪里听过,灯红酒绿的镜头一晃而过,又极快地消失了,倒引来一阵巨烈的头痛。
时运清楚,若是再想下去,肯定又会重复之前的结局。时运不想吓到简朴,那可是口吐白沫深度昏迷。不过,要是简朴肯给他做人工呼吸,倒也……
被他强压在身上,还在来回扭动的身体,不容他多想。体内的燥热,全部激发而出。
时运是个干脆利落的人。这表现在上床后,绝不拖泥带水。技术的好坏,在利刃跳出的那刻,光芒四射。
濒临垂死挣扎的简朴,在最后一刻,被时运评价为读书读傻的脑袋里所想的是,怎么不是粉红色的肉蘑菇反而是麦色的呢?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
这绝不能怪简朴思想怪异,或是神经错乱。虽说她年纪一大把了,这不是头一次尝鲜,算上今晚,也有个三次了。可真正看清楚男人的那东西,却还是第一次。
昨晚的酒后……可以不提了。简朴人生中的初夜,还是有必要提一提的。
简朴的初夜发生在十九岁。大三那年的夏天。七月仲夏的醺风,伴着出租屋混浊的气息,潦草开始又仓促结束。前后不到二十分钟。
紧张的简朴只记得她是紧紧地抱着穿着白衣白裤的心怡很久的学长的。初次被穿透的痛楚,被心里淡淡的甜蜜冲淡。直到现在想来,简朴也不觉得会悔。她是喜欢学长的。
如果事情仅止发生在这里,哪怕最终像大多数人一样,没有厮守在一起,也谈不上有什么。
但悲摧总是比事实还潮流,旧款还没过时呢,新款就出来了。到简朴这里,尤其胜在高超。
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三天。那位白衣白裤、白面书生的学长,领着一个长得比简朴好看不止几倍的人站到简朴的面前,轻声细语地说:“对不起,我发现我还是不能和……,你也看到了……,我还是喜欢……”
所有的省略号,在简朴注意到学长牵着的那个俊美的人是个男人时,变得波涛汹涌、诡异难测了。
败……,败了……,被人,被人抢了男朋友……,还是被男人抢的。
那是简朴头一次觉到五雷轰顶的滋味。竟是那般窘然不可思议。理所当然,她就成了茶桌上经常见到的东西,——杯具!
十年已过,相比上一次的草草,这次未难太过真切。不但看清了交合的用具,还看清了那男人压下她时,眼里被燎起的雄雄烈火。
简朴不免倒吸了一口冷气,跃然进脑海里的就是在流光KTV内、那间4646包房里,被时运削得皮毛未有的苹果,竟是一样一样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