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526000000013

第13章 校园安全典型案例评析(3)

9、校长违规安排学生住宿而引发火灾案

案例介绍:

余某于2007年 8月起任某小学校校长,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9日, 余某违反当地不准小学生上晚自习的规定,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并在明知该校一座楼房系危房的情况下,仍然组织该校部分小学生在该楼内住宿。学生住宿后,没有安排专人对住宿学生进行管理, 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不足以防止危险的发生,致使该校 2008 年6月9日夜晚发生火灾,酿成胡某某等 8 名小学生被火烧致死的严重后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身为学校的校长,违反规定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在无寄宿条件的情况下,让部分小学生住宿,虽有一定的管理措施, 但对住校生无专人管理, 无明文管理规定,致 8 名学生在火灾中丧生,被告人余某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 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遂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案例评析:

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是其违反规定,未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危害后果。余某作为学校的负责人,因为对工作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了国家和学生个人利益的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作出以上判决。另外,法院考虑到余某组织安排小学生上晚自习、住宿,主观愿望是善意的,违规没有主观上的恶意,且从事教育工作三十余年,为当地教育事业曾作出过贡献, 并对该案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具有悔罪的表现,对其从轻进行了处罚。

本案的教训是沉痛的,8名孩子被葬身火海。这也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安全工作一定要引起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王的重视。本案中引发事故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校长余某违规安排学生住宿,应当说,当时余某的出发点是好的,当时他考虑到部分学生的家距学校较远,因此无偿提供了住房。但他的行为一是违反了有关规定,二是为学生安排的房屋布在一定隐患,三是学校对住宿学生的管理松懈,无专人管理,无相应制度,以至发生了严重 的后果。所以,作为学校一定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如果的确存在特殊情况,也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另外,对于学生的住宿条件和住宿管理,也一定要加以重视,不仅在制度上落实,还应当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执行。

法律链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10、学生看电影时因拥挤被踩伤案

案例介绍:

某小学在组织学生前往当地一家电影院看电影时,因为学生人数较多,难于管理,进场缓慢,当最后两个班正在进入观众席双号通道时,电影已经正式开始放映,同时电灯熄灭。学生因急于入座, 一时间秩序大乱,你推我搡, 并不时有学生发出尖叫。教师马上前去维持秩序,但因电影院未将灯光打开,现场极其混乱。拥挤中导致一年级学生许某死亡,另有一人轻伤。学生家长以电影院和学校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学校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绝赔偿。

案例评析:

在本起事故中,学校对活动的安全工作认识不足,对学生的组织显然不利, 缺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 没有和电影院进行必要的沟通联系,致使学生发生混乱,导致拥挤致伤事件的发生,因此,学校没有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和保护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存在明显的过错,所以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同时,本案中的电影院在学生尚未完全入座的情况下便关闭了大厅的电灯, 从而使学生因急于入座而发生拥挤,同时也使学校和老师难于在黑暗中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疏导, 所以电影院和学校一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组织学生外出看电影是学校经常开展的一项教育活动。经常观看健康、有益的影视作品也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但学校和教师在此项活动中应当重视对学生的安全保护,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注意:

(1)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避免学生因违纪或恐慌发生意外。

(2)应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如需步行,应当列队行进,并且安排教师在队前、队后和队中进行组织管理。

(3)应当提醒学生在入场时严格遵守纪律,按顺序在教师导下进场,出场时也应当在门口集合并清点人数。

(4)学校应当提前与电影院做好沟通,对电影院的准备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和要求。

法律链接:

《学生伤害非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功,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拔河引发的学生踩压致死案

案例介绍:

某校初中组织拔河比赛。当比赛的一方获胜后,突然同时松开手中的绳子, 致使对方的队员陆续倒地,其中多名队员踩压在学生杨某身上,杨某当场死亡。杨某的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平时身体健康,此次意外死亡完全是由于学校的组织不力,没有明确比赛的规则,造成多名学生踩压在杨某身上,致使杨某死亡。学校则认为,杨某的死亡是猝死,纯属意外死亡,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负有对危险性的体育运动妥善组织安排的职责,学校作为竞赛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没有排除危险,致使杨某被踩压而死,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审判决杨某所在的学校赔偿杨某家属丧葬费 3000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 学生杨某死亡的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对方学生在拔河比赛获胜后,松开绳子,导致对方学生跌倒,使杨某被踩压致死。假如学校能够在比赛之前向学生强调拔河的纪律和注意事项。悲剧就不会发,所以学校在这里的过错主费是没有尽到适当的警示义务。在学校组织拔河等活动之前,一定要制定周密的活动预案,将活动时间、场地、人员等事项进行组织安排,对注意事项、应对处理等问题提前进行策划、考虑、部署,并对参加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教育,对注意事项要认真向学生讲清。只有做好充足准备工作,才能使学生伤害事故不发生、少发生,即使有意外,学校也会因为工作无疏漏而免责。

法律链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九条规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2、足球比赛中学生眼部受伤索赔案

案例介绍: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系同学,某日在校,两人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进行足球比赛。原告做守门员,被告射门踢出的足球经过原告手挡之后,打在原告左眼,造成伤害。经北京同仁医院诊断,鉴定为十级伤残。王某以张某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请求人身赔偿损害。法院认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事件,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足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而正当危险的制造者不应为此付出代价。张某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失,不属于侵权行为。此外,学校对原告的伤害没有过错。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参加体育运动本身就是一种自愿承担危险的行为,对于参加体育运动以及观看体育运动的人,都对体育运动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受到伤害应当自行承担。对此,国外有的立法明文予以确认。例如拳击运动,其基本运动特征,就是施加暴力于对方身体并评定技能的高低,但是并没有人为此而承担侵权责任或者任何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法院依据上述法理驳回原告的起诉。

上述案例针对的是学生在课余时间自发组织的比赛,如果比赛发生在体育课或者运动会等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则学校有可能会根据公平责任和实际情况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学生是在代表学校进行比赛或者训练时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学生代表学校进行比赛和训练,受益人是学校,所以此时学校与学生之间就产生了一种类似于职务行为的关系。根据“利益所在,风险所在”的原则,学校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3、学生在课外活动中被铅球砸伤案

案例介绍:

2008年中考前,某校为了保证参加中考升学的学生都能通过体育加试,给每个初三毕业班发了6个实心的铅球,让学生在课外活动时练习。4月5日下午,初三某班的学生来到操场练习投掷铅球。学生陈某在捡到铅球后,立即掷出,不料铅球正好砸中正在前方捡铅球的杨某头部,杨某当时抱着头部蹲在地上一动不动,陈某和同学立即将杨某送往附近的诊所。4月6日,杨某病情加重,出现呕吐,被县医院诊断为脑出血,当即做了开颅手术,病情才得到了控制。杨某出事后,学校领导曾 4 次到医院看望,并分3 次垫付了 3000 元的医疗费,陈某的父亲也多次到医院看望,并支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但这些费用还远远不够杨某的实际医疗费用。为此,杨某的父亲将学校和陈某推上了被告席, 要求二被告赔偿有关经济损失共计16. 8万元。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陈某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并由陈某的监护人代替其承担民芋责任, 学校承担次要责任,杨某对于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十八条、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陈某赔偿 50%,共计7286.28 元;学校承担 40%,共计 5829.02 元;其余 10%费用由原告自理。

案例评析:

陈某作为中学生,应当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应当有所顶见,而陈某不正当的使用体育器材,违规操作,导致杨某受伤,因此陈某是杨某受伤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陈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应当由其监护人代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将铅球发给学生后,未能严密组织,疏于管理,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杨某在练习时也疏忽大意, 忽视对方正在投掷,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法院认定以上三方对于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过错,因此应分别根据自己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在上面的案例中,学校将铅球直接发给学生,因此给学生违规练习创造了可能性。在练习投掷铅球,跳跃跳马等只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活动时,相关的教师一定要在现场加以指导、管理和保护。练习完毕后,教师应及时将这些具有危险性的器械收回,以避免学生违规练习时受伤。

法律链接:

《学生伤害非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同类推荐
  • 民法物权

    民法物权

    本书介绍了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民法特别法中的物权制度等内容。书中内容新颖,体现了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与生动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于渴望了解物权法的广大群众亦是一本理想的法学读物。
  • 电视断案2002-2004

    电视断案2002-2004

    本书在播出节目选辑汇编的内容以外,还收录了栏目编辑记斱 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周末断案》栏目组是一个年轻的群体,绝大多数采编人员因为栏目创办才开始接触电视法制节目的制作。对栏目组来说,记录、见证当下法制进程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学习和思考去参与的过程。书中的“记者手记”部分,正是展现记者介入这一过程而获取的真切体验和鲜活感受。
  • 城市社区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研究

    城市社区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研究

    全书由城市社区体制改革;城市社区法制建设和城市社区立法研究三个部分组成。作者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着手,深入探讨了社会结构转型与城市社区体制重组的必然性,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法制建设研究的现状、思路和方法,阐述了加快城市社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城市社区法制建设体系构建等设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溺杀名门嫡女

    溺杀名门嫡女

    她,侯府里的嫡出千金,萧老夫人最宠爱的孙女,安国公最喜欢的外孙女,后续萧夫人的心头肉,全家人的掌上明珠。异母所出的哥哥慈爱,姐姐妹妹天真善良,她一直以为自己泡在蜜罐里,却不知道,这是后续嫡母给自己灌的砒霜。过渡时溺爱就是毒药,一点点腐蚀她的身体,等到发现的时候,却已经把安国公害的家破人亡,奶奶撒手人寰,一对幼子无安葬之所。庶出的妹妹,抱着自己爱了一辈子,付出了一辈子的男人,对自己说,姐姐,你真可怜!
  • 非仙记

    非仙记

    一言不合就修仙了,一言不合就遇到老爷爷了,再一言不合就成仙了,炼丹什么的不会,炼器什么的也不会,我就这么莫名其妙的修炼起来了,陈文青站在仙门外,狂声道:“妖魔鬼怪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去屎吧,我要成仙了!”
  • tfboys之说好不分离

    tfboys之说好不分离

    他们,是tfboys;她们,是甜蜜微笑。两个超强明星组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是在一起,还是分道扬镳?他,叫王俊凯,tfboys的队长,沉着、冷静,对人温柔;她,是南宫音雪,美丽、沉着、冷静背后有着强大的背景与势力,还有实力。他,叫王源,活泼可爱,吃货一枚;她,是上官灵儿,机灵狡诈,吃货一枚。他,叫易烊千玺,待人温柔又高冷;她,是慕容梦涵,高贵、高冷,又却是温柔。王俊凯,说好的不分离呢?王源,说好的爱我到永远呢?易烊千玺,说好的承诺,你做到了吗?三个男神,三个女神,到底会经历什么?敬请期待《tfboys之说好不分离》
  • 总经理把私营公司做精做久的299条真经

    总经理把私营公司做精做久的299条真经

    本书结合当前经济现状,在强调把公司做大做强的同时,提出了如何在瞬向万变的市场中把公司做精做久,根据这一理念从多方面进行论证,总结提炼将公司做精做久的299条真经。
  • 天奈我何

    天奈我何

    得四方镇域,破三十三重天,一十八重地,成无冕之主。天地万物为其用,万灵为其动,此为无冕之主。——镇域天才幻术师的封神路……
  • 胖妞追逐记

    胖妞追逐记

    她是一个胖子,他是校草,当胖子遇上校草会发生什么?
  • 强娶小辣妻:腹黑总裁太强势

    强娶小辣妻:腹黑总裁太强势

    "一场意外,她嫁给了他。刚认识傅霆琛的时候,她以为他是F市人尽皆知的傻子,但没想到,婚后他摇身一变成了那个高高在上,冷酷霸道,杀伐果断的男人。他权势滔天,身价千亿,容貌惊人,偏偏对她,宠爱无度。他说:“盛小游,我告诉你,你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老子都给你摘下来,但是你是我的,你要是想要离婚,老子就弄死你!”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醉浮生

    醉浮生

    一醉千忧忘,宇宙若鸿荒。世人千载影没还,几度绵绵情。或与天地同,或为百花酿。梦尽三世倾我心,一饮浮生醉!拥有双武魂的少年,却身负绝世凶器,自幼善良又晕血的他却因此患上了血啸之症,他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情感丰富略显真实的玄幻世界,不妨试读一下!
  • 盛宠萌妻:头牌叔叔抱抱

    盛宠萌妻:头牌叔叔抱抱

    酒吧酗酒后,到酒店开房找鸭去看错房号走错房门。就这么一不小心睡到了宁州城高高在上的万人迷。此后某女的生活便发生了天翻地覆,天差地别的变化……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只腹黑的鸭正是与自己有着契约却素未谋面的丈夫。欠债还钱,小白兔被大灰狼骗去当保姆,主仆生活爆笑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