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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橄榄园(1)

生活本来是简单而实在的,即便在普罗旺斯也是如此。《橄榄园》展示的生活原貌令人折服,无修饰的文笔,让我们感受一下维尔布瓦长老对爱情近于残酷的追求。

马赛和土伦之间,在皮斯卡湾里有一个普罗旺斯省的小海港,叫加朗杜。海港上的人望见维尔布瓦长老从海上打鱼回来,急忙走下海滩去帮着把船拉上来。

船里只有长老一个人,他尽管已经是五十八岁的人了,精力却充沛得少见,跟一个真正的水手那样划着桨。他袖子卷得老高,露出肌肉发达的胳膊,道袍的下摆挽起来夹在两膝之间,胸前的扣子有几个解开,三角帽放在身边的长凳上,头上戴的是一顶白帆布面的软木铜盆帽;从外表上看,他真像是一个热带地方的结实而古怪的传教士,这种传教士天生是为了寻奇探险而不是为念经说教的。

他不时地向身后望一眼,辨认靠岸的地点,然后有节奏地,有步骤地,有力地向岸边划去,再一次让那些蹩脚的南方水手看看北方人是怎样划船的。

小船猛冲过来,碰到了沙,在沙上滑行,仿佛是用龙骨在整个沙滩上爬行似的。接着它突然一下子停住,那一直在望着本堂神父划过来的五个男人走拢来,他们一个个都和颜悦色,高高兴兴,对神父怀有好感。

“怎么样,鱼打得不少吧,神父先生?”其中一个人带着很重的普罗旺斯省的口音这样问。

维尔布瓦长老把桨抽回船里,摘下铜盆帽,换上三角帽,捋下袖管,扣好道袍的纽扣,恢复了乡村神父的仪表和威严,然后得意扬扬地回答:

“是啊,是啊,打得可不少,三条狼鲈,两条海鳝和几条!鱼。”

这五个渔夫已经走到小船旁边,在船边上俯下身子,以一种内行的神气仔细端详那些死鱼:肥而多肉的是狼鲈;扁平脑袋的是海鳝,这是一种极其难看的海蛇;还有紫色的,带橘皮那样金黄色的之字形条纹的是!鱼。

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说:

“我们把这些鱼给您送到您的小别墅去吧,神父先生。”“谢谢,我的朋友。”

神父跟他们握了手就走了,有一个人跟了他去,其余的都留下来替他收拾小船。

他迈着大步缓缓走着,显得精力充沛而且神态威严。因为刚才划桨用了那么大的力气,身上还觉得热,在走到油橄榄树的稀疏的树荫下时,不时摘下帽子,让他那个满头又直又短的白发的方额头,那个不像教士而更像军官的额头透透气,傍晚的空气虽然还是热烘烘的,但是已经被海上的微风吹得稍稍清新爽快了。村子出现在山谷中间的一个山冈上,山谷很宽阔,像片平原似的向下通到大海。

这是七月的一个黄昏。耀眼的大太阳眼看着要在远处锯齿形的群山顶上落下去。教士的影子变得非常长,斜着投在蒙着一层灰土的白茫茫的大路上,硕大无比的三角帽在旁边的野地里形成一大块黑影,这块黑影好像在做游戏,遇见每一棵油橄榄树,都要急忙爬上树干,跟着立刻跳下来,在树与树之间的地上爬行。

普罗旺斯省的道路到了夏天总是蒙着一层不可捉摸的细灰土,维尔布瓦长老的脚下,扬起的这种细灰土,像烟雾似的围着他的道袍,使道袍的下摆蒙上一种越来越淡的灰颜色。现在他感到凉爽了,双手插在衣袋里往前走着,那种缓慢而矫健的步伐,完全像一个爬山的山里人。他的平静的眼睛望着村子,他在这个村子里已经当了二十年本堂神父,这个村子是他自己选中,经上级特别通融派给他的,他指望在这里终其天年。教堂,他的教堂有两个棕色石头砌的、大小不等的方形钟楼,高耸在山冈顶上,四周围是沿着山坡盖的民房。在这个美丽的南方幽谷中,钟楼的古老的侧影巍然矗立,看上去不像教堂的钟楼,倒像是古代城堡的塔楼。

长老很高兴,因为他打到了三条狼鲈、两条海鳝和几条!鱼。

他之所以受人敬重,主要是因为他尽管上了年纪,也是当地最强健的人。这一次他在教民们面前,又可以夸耀一番这个小小的战果了。满足这种于人无损的小小的虚荣心原是他最大的乐趣。他擅长放手枪,能打断花梗儿。他有时候还跟他的邻居,当年在军队里当过剑术教官的烟店老板比剑,他的游泳本领在这一带海岸上也是没人能赶得上的。

他曾经是德·维尔布瓦男爵,赫赫有名的上流社会中的人物,而且十分风雅。他在三十二岁上因为情场失意,出家当了神父。

他出身于庇卡底省的一个拥护王室、笃信宗教的古老家族。几百年来,这个家族曾经把自己的子弟贡献给军队、司法界和教会。他最初想依照母亲的意思舍身教会,后来在父亲的敦促下,才决定来到巴黎学习法律,以便将来在法院里担任一个主要职务。

可是就在他完成学业的时候,他的父亲在沼泽里打猎,得了肺炎死了,他的母亲伤心过度,不久也去世了。因此,他突然一下子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于是就不再考虑什么职业,而满足于安度阔人的生活。

他是个漂亮的小伙子,也很聪明,不过他的见识有限,因为受到了信仰、传统和原则的束缚,这些东西正如他那一身庇卡底乡绅的肌肉一样是祖宗遗传下来的,但是尽管如此,他还是很讨人喜欢,一些严肃的正经人很器重他,他以严谨、富裕、为人所尊敬的青年人的身份享受着生活的乐趣。

可是在一个朋友家里,经过几次会面之后,他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女演员,她是音乐戏剧学院的一个十分年轻的学生,在奥台翁剧院初次登台就红极一时。

他对她的爱情是十分强烈的,像任何一个天生对一切都抱绝对观念的人那么强烈。她第一次和观众见面,就非常成功,而他呢,看了她那次扮演的角色就爱上了她。

她长得好看,天性邪恶,但是外表上带着一种他称作安琪儿神气的天真烂漫的孩子气。她一下子就把他完全征服过来,使他变得若痴若狂,成了那种五体投地的疯狂膜拜者,一个女人的眼光或是裙子就能把他们烧死在致人死命的爱欲的火堆里。于是他就跟她姘居,让她离开舞台,四年工夫,用一种日益增长的热情爱着她。毫无疑问,最后他会不顾门第,不顾家庭的传统荣誉观点正式娶她为妻的,如果不是有一天,他发觉她和介绍他们认识的那个朋友久已勾勾搭搭有了私情。

事情更严重的是她已经怀了孕,而他呢,只等着孩子一生出来就决定结婚。

他手里拿到了证据,也就是在一个抽屉里发现的那些信件,他本是个野性未尽的人,粗暴的脾气可就全部发作了,他责备她不守妇道,阴险奸诈,寡廉鲜耻。

可是她呢,本来就是个巴黎街头的堕落孩子,既不知什么叫羞耻,也不知什么叫贞节,对那个男人和对这个男人一样,自己觉得都很有把握,此外她还和那些什么都不怕,能够爬上街垒去打仗的老百姓家的女儿一样胆子大,因此就和他顶撞起来,而且口出恶言侮辱了他。他刚举手要打,她却指着自己的肚子让他看。

他停住手,脸色一下子变了,想到在这个被玷污了的肉体里,在这个下贱的躯体里,在这个龌龊不堪的人身子里,有着他的后代,他的一个孩子!他于是向她扑了过去,准备把两个一齐打死,把这种双重羞耻一扫而光。她害怕了,因为她觉得自己要完蛋了。她在他的拳头下面滚来滚去,看到他的脚正要朝已经怀着一个人的胚胎的大肚子踩下来,她连忙伸着两手挡着,大声向他喊道:

“别弄死我。不是你的,是他的!”

他猛地向后一跳,他是那样的惊讶和慌张,以致他的怒气和他的脚跟一样都悬在那里不动了,他结结巴巴地说:

“你……你说什么?”

她呢,从这个人的眼睛和他那吓人的姿势里看到自己已死在眼前,突然害怕得发了狂,又说一遍:

“不是你的,是他的。”

他一下子感到气力全无,从牙缝里迸出了这几个字:“你是说孩子?”

“是的。”

“你撒谎!”

他于是重新提起脚来仿佛又要踩下去,这时候他的情妇已经爬起来跪着,一面试着往后躲闪,一面结结巴巴地说:

“我不是已经对你说过是他的了吗?如果是你的,为什么我早不怀孕呢?”

这个理由竟像真情实况一样打动了他的心。一个人在恍然大悟的刹那间,会觉得一切理由都同时带着亮堂堂的光辉,显得精确无误,无可辩驳,有凭有据,无法抗拒,就是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刹那间,他信服了,深信她肚子里怀着的那个下贱的倒霉孩子不是自己的儿子,于是如释重负,浑身轻松,几乎恢复了平静,不再想杀掉这个无耻的妇人了。

他用比较平静的声音对她说:

“站起来,滚吧,从此别让我再见到你。”她自认失败,服从他的命令,走了。

他从此再也没看见她。

他也动身走了。他朝南走了下去,朝着太阳走去,走到一个村子才停住,这个村子矗立在地中海边一个小山谷中间。他看中了一家临海的小旅店,要了一间房就住下了。他在那儿待了一年半,伤心绝望,孤孤单单。他带着苦痛的回忆在那里度日,回忆那个欺骗了他的女人,回忆她的风采,回忆她的笼络手段,回忆她那不堪对外人道的蛊惑媚态,一面还惋惜着不能再得到她的陪伴和爱抚。

他在普罗旺斯省的那些山谷间荡来荡去,阳光透过灰白色的油橄榄树叶洒下来,照着他那颗被一个念头苦苦纠缠着的可怜的脑袋。

不过,在这痛苦的孤寂生活中,他昔日的宗教观念,多少减弱了的早年的信仰热忱又慢慢涌回到他的心里。当初他把宗教看做是对付未知生活的避难所,现在他把它看做是对付欺骗人、折磨人的生活的避难所。做祷告的习惯他原本没有丢掉,在悲痛中他更热心做祷告了。黄昏时候,他常常跪在昏暗的教堂里做祷告,只有圣坛尽头点着一盏灯,那是天主存在的象征,祭坛的神圣守护者。

他把他的苦痛完全倾诉给这位天主,也就是他的天主听。他请求天主指点他,怜悯他,帮助他,保护他,安慰他;在他一天比一天虔诚的祷词里,他的激情也越来越强烈。

他那颗受过一个女人的爱情折磨、创伤严重的心并未关闭,依然在悸动着,渴望着爱;现在祈祷的次数一多,带着越来越虔诚的习惯过隐士生活的时间一长,又是一心一意沉浸在虔诚信徒跟那位安慰苦难者、吸引苦难者的救世主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于是渐渐地对天主的神秘的爱进入他的心房,战胜了另外的那一种爱。

他于是重新回到他最初的计划上,决定把他破碎的生命贡献给教会,而他本来也是应该把纯洁的生命献给它的。

他当了神父。靠了家庭和朋友的关系,他得到委任,派在他无意中碰到的这个村里当本堂神父。他把家产的一大部分捐出来办慈善事业,只留下一小部分,以便一直到死都能够救济和帮助穷人,他躲进了一种侍奉天主和关心他人的平静生活里。

他是一个眼光狭窄,但是心地善良的神父,他是一个具有军人气质的宗教上的导师;在生活这个森林中,我们的本能、爱好、欲念就是使人迷失方向的小径,他这个宗教上的导师用强迫的方法把迷失在森林中的人引到康庄大道上来。不过旧日的他还有好大一部分在他身上活着。他照旧喜爱剧烈的运动、高尚的娱乐和种种武器,但是他憎恶女人,一切女人,并且像孩子面对一种不可知的危险似的怀着恐惧。

跟在神父后面的那个水手完全是南方人的脾气,舌头痒痒的直想聊天。他不敢,因为长老在他的教民心目中,有很大的威望。最后,他冒险试了一下。

“那么,”他说,“您待在您那所小别墅里挺舒服吧,神父先生?”

所谓小别墅其实就是普罗旺斯城市或者乡村的居民到了夏天为了乘凉搬去住的那种小而又小的房屋。神父的住宅紧贴着教堂,挤在教区的中央,实在太小,他因此租下了这所坐落在田野里的小房子,离他的住宅有五分钟的路。

即使是在夏天,他也不常住在这乡下;他只是过个一阵子来住几天,过一过万绿丛中的生活,放放手枪。

“是的,我的朋友,”神父说,“我住得挺舒服。”

这所矮房子出现了,它盖在树丛中,漆成玫瑰色,从油橄榄树的枝叶间望过去,房子好像被划成长条,被剁成碎末,被切成小块;在这片没有围墙的橄榄园里,它仿佛是从地下长出来的一个普罗旺斯的蘑菇。

远远的还可以看见一个高个子女人在门前走来走去,她正在布置一张小饭桌,每次慢吞吞地走回来时,只在桌上摆一份刀叉,一个盘子,一块餐巾,一块面包,一只酒杯。她头上戴着阿尔地方的女人戴的那种小软帽,绸子的或黑绒的,尖顶上缀着一个白球。

长老走到她听得见声音的地方,向她喊道:“喂!玛格丽特!”

她停住脚步仔细一看,认出是她的主人,便叫道:“是您吗,神父先生?”

“是我。我给你打来了好多鱼,你马上给我煎一条狼鲈,用黄油煎,完全用黄油煎,明白吗?”

那个女仆迎着走来,睁着内行的眼睛端详水手带来的那些鱼。“不过咱们已经有一只米烧母鸡。”她说。

“那有什么法子呀!隔夜的鱼不如新出水的鱼好吃。我要好好地美餐一顿,这种事我是不经常碰到的;而且说到罪过,也不算大。”

那个妇人挑好狼鲈带走后,忽然又转身说道:“啊!神父先生,有一个男的来找过您三趟。”他随随便便地问道:

“一个男的?什么样的人?”

“看上去不像个靠得住的人。”“什么?是个叫花子?”

“也许是的,我不敢断定。我看多半是个‘马乌法唐’。”

这个词儿是普罗旺斯土话,意思是坏人、流浪汉,维尔布瓦长老听了哈哈大笑,因为他知道玛格丽特胆子小,她住在这所小别墅里,从早到晚,特别是夜里总想到他们会被人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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