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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城市欲望地图(3)

4月我硕士毕业,回北京上班。回来之前就在网上租了房子,朋友帮忙过去看过一次就直接交了定金。上班地点在朝阳门,房子在工体东路,10分钟的路程。房子是上世纪90年代盖的塔楼,电梯旧得叮叮哐哐直响,走廊的灯阴暗昏黄。我的室友是一个在大使馆上班的姑娘和一个昼伏夜出的法国人。我在那儿住了不到三个月,其间见到法国人的次数远远少于在公共浴室见到他丢在洗衣机上的内衣裤次数,每天早晨五六点钟他开门进屋的声音都会把我吵醒,像闹钟一样精准。虽然生活在北京,但我们还是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一样有时差。5月我再次经历分手,和同一个人。吵了几个月,我在这小屋里摔电话,把铁盒里所有的照片和两个人旅行的船票都撕得粉碎,无印良品店里买回来的伦敦眼笔筒被摔掉了一个角。我们相互折磨了几个月终于宣布和平分手。之后每天下班我都拎着楼下买的麦当劳或者肯德基把自己关在屋里看《甄嬛传》,希望整整76集的宫斗能让我逃离苍白无力的现实。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过去,半夜醒的时候薯条还在枕头边。就这样睡了醒,醒了吃,慢慢就到了夏天。

我又一次搬了家,这次在东城的小胡同里,红砖小楼里一套四居室。房子是上世纪80年代建的,里面房东留下来的旧家具和旧书最早可以追溯到50年代,都成精了。我常常做梦有一对老夫妻在屋子里看俄文书,老先生还抽着手卷的烟丝。他们看起来很慈祥,我也从来不害怕。上班依旧很近,我一直在这房子里住着,和跟我相识了十年的两个高中同学一起过上《老友记》一般的日子,从此再也不关心58同城的租房板块,扔掉了留给租房中介的电话卡。

我一直等了三个月才敢往屋里添家具,搬家次数太多,几乎不能相信自己会在那里住久。queen-size的新床,实木衣柜,一点点地房间越来越满,我才真的踏实起来。一年来我都在北京、杭州、长春三个城市不停游荡,从海淀搬到朝阳再到东城,我不多的东西在一次次搬家中扔得七零八落,毫无心痛之感。连心爱之人都丢了,东西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有时会梦见刚来北京的那一天,我茫茫然站在宽阔轰鸣的大停机坪上,抬头看灰白的天,只是已经不记得当时自己期待的北京生活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在一条已经存在上百年的小胡同里住着,是不是每天同样的上下班路线,是不是在15层健身房跑步时看着拥挤的二环路时的惶然。

2013年1月,某个不想起床的早晨,我躺在床上看《三联生活周刊》,有一篇叫《中国式自尊的阵痛与嬗变——“蜂巢”里生活的他们》。“一张坚硬的木板床、一张窄小的电脑桌和一个简易方便衣柜,一扇高高在上、面对走廊的推拉式小窗,四堵用白色挂历纸糊好、粘了吸附式挂钩的白墙,总共不过3平方米的空间,就构成了绍伟的整个世界。绍伟用手比画了一下这个狭小的空间,问’你认为一个人活成这样,有尊严吗?‘这是位于北京西三环紫竹院桥附近某楼盘的一处150平方米的复式公寓,连同天台在内,它被精心隔成了38个闭塞的窄小空间,宛如一个蜂巢。晾衣架上,颜色各不相同的文胸、内裤、袜子、枕套,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

我起来倒了一杯凉牛奶,看完了这篇文章。过去的一年零四个月水一样淌过眼前。在北京辗转住过的几个地址还存在亚马逊的常用地址里,而我再也没回去看过。这几个房子就像我所有的过去一样,被扔到了角落里,我的记忆也像居住的房间一样狭小,装不下太多过去。我不知道这些房子里现在住着谁,这对我不重要。

欲望总是在膨胀,从住地下室到租一居室到东挪西借付首付到换大房子再到期待大别墅,没有人能止得住向往更安逸的生活,青春就在房子和房子间偷偷溜走,变成中年时坐在窗边摇椅前发丝间的一缕灰白。很多人怀揣梦想来到北京,可当才华在恢宏的高架桥面前显得脆弱不值一提,激情被日复一日地铁换乘挤得消失殆尽时,眼睛里的光也只能慢慢黯淡下去,开始认真关心粮食和蔬菜,奶粉和金价,最后在心里把梦想两个字撕个七零八落。我们就这样慢慢毁了自己的生活,被城市无情吞噬。

最近在读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在《城市与记忆之三》里他写道:“城市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然而,城市不会泄露自己的过去,只会把它像手纹一样藏起来,它被写在街巷的角落、窗格的护栏、楼梯的扶手、避雷的天线和旗杆上,每一道印记都是抓挠、锯锉、刻凿、猛击留下的痕迹。”

和北京千千万万幢房子里的年轻人一样,我没有时间怀旧,我把太多记忆的碎片扔进了城市的洪流里。为了达到北京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9.26平方米的平均值,我们只能拼命向前奔跑。说着为了梦想,首先要为了生存。如果没有父母的资助,没有名校的学位证书,也许那一个个小蜂巢里就有一个我。我从来都不是最惨的北漂,我不知道和37个陌生人挤在一个比我父母的家还小的房子里是什么感受,也没尝试过把所有饮食起居的细节都透过薄薄的复合胶板隔断暴露在隔壁邻居的生活里。我没想过现在就离开北京,我已经开始有心情享受CBD不夜的灯火,习惯周五晚上穿过三里屯太古里的火树银花去酒吧街小酌,一杯龙舌兰日出下肚,我不会有任何现世悲凉的自怨自艾。这城市分明已经是我的一部分。

但是其他房子里的年轻人,不敢恋爱、不敢大声呼吸、不敢请年假旅行、不敢驻足新光天地的奢侈品店,即使相貌姣好,即使心比天高,囊中羞涩的他们也只敢在午夜梦回时悄悄想念起似乎从来没有真实存在过的梦想,然后盖住被子小声地哭一会儿,第二天照常起来上班,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被抛弃的小镇

我出生在北方一个叫泉阳的小镇,靠近长白山,10月就开始下雪,雪大时连路都会封死。人生的前6年我在这里长大,每天凌晨4点钟左右,有一列火车会在小镇短暂停留再开走。外公去世后我经常被火车的汽笛声吵醒,然后看到外婆坐在破晓前的黑暗里默默流泪,想念她的丈夫。对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到大部分需要靠想象和父母的讲述,可是我一直记得那列火车在夜里“轰隆轰隆”呼啸而过的声音,每次我都在心里想,火车就是分离,它带走我爱的人。

白天的时候我会经常跑去铁路边上玩儿,夏天的中午铁轨被晒得发烫,我就赤着脚拎着塑料凉鞋在上面走。从来都不知道一直走下去会到哪里,也没有想象过世界有多大,只是一直努力走,直到蝈蝈不再叫为止,因为那会儿太阳就落山了。这是我对幼年仅存不多的记忆之一,我甚至不确定是否加上过幻想。但是6岁之前,小镇上扎着羊角辫儿的我像铁轨边上的野草一样疯长。

农历六月,《礼记·月令》里写:鹿角解,蝉始鸣。半夏生,木堇荣。

铁轨边上住着一户人家,在我很小很小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妈妈经常推着儿童车带我过去串门,每次都要经过一段坑坑洼洼的路,石子把小车里的我颠得直哭。那里住着妈妈的好朋友,她有一个儿子,比我大一些,有一次看到我哭就大声说:“长大以后我要做工人,修一条最好的路直通到超超妹妹家,让她每天都高兴来我家玩儿。”

4岁起妈妈就把我送进学前班,和珠算老师学习打算盘。我还是那么小,轻轻一拎就能提起来,站起来和课桌一样高,每次老师要把我抱起来放到凳子上,我才能够得着练习本和木头算盘。我一点儿都不喜欢算算术,一点儿都不喜欢把数字加来减去,那么多位,还要记住复杂的口诀:“七去三进一,七上二去五进一??二上三去五,二退一还八??”旁边发黄的卷子上工整地印着一个个算术式,如“129768+32698=”,粗糙的油墨把戴在胳膊上的粉色小花套袖蹭得黑黑的。我无法想象129768是一个多大的数,我觉得我一辈子都不会用到它。那时候觉得时间好慢呀,珠算课上完了还有画画课,要什么时候才能到楼下和小朋友们玩儿呢?有一个下雨天,下课时所有的学生瞬间就都走光了,我妈妈还没有来接我,老师就陪我在教室里等着。她把我抱到凳子上,我俩一块儿趴在窗台上看外面下雨,好多人穿了塑料雨靴,于是使劲地往水坑里踩,才不在乎会不会溅一身水。我们等呀等呀,过了好久我妈妈都没来,雨都停了。老师把我抱下来,拉着我的手去买茄梨。雨后的小镇街道被洗得无比干净,小贩又提着篮子出来沿街兜售,扁担上还挂着水珠,滴答滴答,歪着头对着太阳看就能看到一个小小的彩虹。我们买了几个梨回去,老师把它们洗干净放在课桌上,我问老师:129768个梨会有多少?会不会叠起来比整个学校都大?能铺满一个操场吗?农民们要多久能种出这么多的梨?

那个雨天之后我再也不记得还有没有上过珠算课,学校给我发了一身鹅黄色的校服,我上了小学。妈妈带我去照相馆拍了张一英寸照,照片里我的表情无比严肃,小小个人儿绷着一张脸,满脸写的都是对未知的困惑和止不住的好奇。我在那所小学读了3个月就和父母搬家离开了小镇,那时我刚过完5岁生日,坐着凌晨4点的火车在半睡半醒中离开了我的北方。

搬家之后每一个寒暑假父母还会把我送回小镇的外婆家。她和外公住在一个家属大院里,一个院子住着那么多小孩儿,上午被大人看着草草写完作业后我们就从楼里溜出来,聚集到一起,跟着带头儿的大男孩满院子疯跑,跑到果园里偷摘果子吃,被狗追得跑到心都要跳出来。我的膝盖经常摔得淤青,一个伤口刚结痂,新伤又添上,常年都涂着紫药水。有一个盛夏的午后,太阳把每一块石头都晒得滚烫,大院里一个小朋友跑到我姥姥家敲门,我们风一样一起溜出去,他拽着我的小辫儿追着我跑,塑料凉鞋的带子都被我跑断了。我们跑出居民区,穿过一片矮矮错落的平房,听着各家的狗叫此起彼伏。我们不知道跑了多远,小镇被丢到身后,云越跑越低。我们跑进了一片草场,看到马儿和羊群,它们充满警惕又傲慢地看着我们两个小孩,用“咩咩”的叫声表示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前一天下过雨,泥土沾到红色的小凉鞋上,不停把我拽回大地。我俩跑累了,趴在小山坡上晒太阳。他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我采了一大把波斯菊、一年蓬和蒲公英拿在手里,唱着刚刚学会的歌谣:

“晚霞中的红蜻蜓,

你在哪里哟,

停歇在那竹竿尖上,

是那红蜻蜓??”

空旷的山冈上站着我们两个小孩,所有的风只向我们吹,所有的日子都为我们打开,阳光特别明亮特别耀眼。长大后我去过那么多草原,却没有一个比那片泥泞的,野花这儿一簇、那儿一片随意开放的小草场更美。那年夏天我跟着这个比我大半岁的小男孩混进游戏厅里打拳皇,在堆满了木材的厂子里疯跑,塑料凉鞋跑几步就会甩出去,把我绊倒在地上。暑假结束的时候,我的膝盖紫紫的,远看像一幅模仿莫奈的粗糙油画。离开小镇的前一天,我的小朋友跑到我外婆家,送了我一个石头挂坠,雕刻成一颗心的形状。后来这个吊坠一直陪伴我住了那么多所房子,挂在我每一个卧室的窗帘旁。

再后来父母带着我又一次搬家,我们从中部的工业城市搬回到北方海边,每天晚上餐桌上都有海鲜,3月春天就来。我在这儿迅速长大,认识新的朋友,学习新的方言。3年之后我们再次搬走,新家打开窗子时空气里再也没有海风咸咸的味道。再后来我长大了,提一只大箱子去江南读书。又过3年,背了一个登山包就把全部的生活搬到北京。

每当我回头审视自己走过的路,写过的故事,我都会悲哀地发现,唯有一件事是永恒发生的:所有的一切都在飞速离开我。我应对的方式就只能是再也不回头看。我在不同的城市长大,刚刚生下一点根就被拔起来,再扔到另一堆土壤里,重新适应湿度和阳光。次数多了,我也不在乎了。辗转搬家多次,让我对城市的留恋感下降到分别时没有眼泪的地步,我对它们抱有感情,但也仅此而已。现在长大了,想着从小散落在各地的亲友,想着地图上分割成一块一块的记忆,也没有伤感和难过。新环境、新城市对于我从来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迅速学会各种方言,适应那里的习俗气候和食物。如果遇到一个异乡的男人想要带我回到他长大的地方,我可以义无反顾地跟他走。反正和父母不在一个城市,哪里都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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