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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2)

第十一章 (2)

费尔法克斯太太向我道了声晚安,态度非常和善。我闩上了门,随意地向四周里看了一下,刚才那空阔的大厅,那座又黑又宽的楼梯,再加上又长又冷清的走廊让我觉得这儿有些阴森恐怖,但这种感觉现在明显被冲淡了,只因为小房间里的景色相比较而言充满了生机。这时候,我想起了这一天我的身体劳累异常,精神也总是处于一种焦虑状态,而如今我终于来到一个温暖的安身场所,一阵强烈的感激之情涌上了我的心头,使我不禁地跪在床边,向上天表达了我衷心的谢意,它应该值得这一切的。在我祈祷结束之前,我期望它仍会在我今后的道路上赋予我帮助和力量,让我不会浪费这些赐给我的好意,我觉得此刻我还无权享受它。那一晚,我的床上没有荆棘,我的卧室虽然孤单但没有担心和害怕,由于疲倦和满足的双重作用,我不一会儿就香甜地进入了梦乡,待我重新睁开了眼睛,天早已亮了。

色彩明亮的蓝色花布窗帘的缝隙里有阳光照进来,使四周一切都跃入我的眼帘,四壁糊着墙纸,地板上铺着地毯。与洛伍德的光秃秃的地板和脏兮兮的灰泥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我眼中,这个房间是个明亮的小天地,它的清爽让我精神为之一振,表面的东西对年轻人的影响很大,我于是产生自己正在走入生活中一个幸福的时代的感觉,这个时代既有艰辛和苦果,但同时也有鲜花和快乐,由于周围的事物变化了,并且加上前面是一个新的希望天地,我全身的兴奋都被唤醒过来,准备为将来拼搏。我并不明白它们所盼望的到底是什么,但应该会是令人高兴的事物,也有可能它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来临,而不是这一天或这个月。

我起床了。穿什么样的衣服让我费了好大一会儿来考虑,虽然穿着必须简单朴素,即使我的衣服每一件都是这个标准,由于天性,我还是希望穿着整洁麻利,我不会不注重自己的外表,我在乎别人对我的印象,虽然我长得并不算漂亮,我却期望可以尽量好看一些,尽可能给别人留下更多的好印象,对于自己的容貌,我都会自生怜惜 。有时,我特别渴望自己有红扑扑的脸蛋,笔直的鼻梁和樱桃小口,我还希望自己身架匀称,高大挺拔,我觉得自己有些矮小,过于苍白,五官不端正又特征明显,别人一眼可以看到这些缺点,真是太不幸了,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奢望呢?这样的遗憾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但不管怎么样,我是有自己的理由的,而且听上去自然、合情合理。总之,等我把头发梳下来,修得很整齐,再穿上那件黑色外套,样子虽然说有些像贵族教徒,但至少很有合身的意味,然后收拾好洁白的领圈,这下已足够体面了,我可以感觉良好地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而且我感觉我的新学生不会对我产生厌恶感了。我打开卧室的窗户,确定了已整齐地摆放好了梳妆台上的东西,放心地走了出来。

长过道上铺着地席,橡木楼梯擦得很光滑,然后我来到了大厅里,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看了挂在墙上的几幅画,一幅画着一个男子,披着胸甲,模样严肃,还有一幅是一个贵妇人,涂着发粉, 挂着珍珠项链。一只青铜做的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一座黑檀木做的大钟由于常年的擦拭而变得乌黑发亮,它的钟壳用橡木做的,刻有精细花纹,这一切在我眼中显得宏伟、庄重,但我却很少有机会见识这种华丽的场面,有一扇门镶着明亮的玻璃,此刻正开着。我于是走出门去,今天早晨天气极好,秋高气爽,树丛也已经变黄。但田野仍然碧绿,朝阳安安静静地照在上面,我走上前几步来到草坪上,抬起头审视这座宅子的正面,它有三层楼高,规模已算不错,但算不上壮观。这应该是一座绅士拥有的庄园,而不是贵族的府第。

雉堞分布在屋顶四周,给它增添了几分诗情画意,门面是灰色的,衬托在宅后的一座树林里,那儿白嘴鸦经常出没,此刻它们正在呱呱乱叫地四处飞翔,越过草坪和庭园的上空,纷纷地落在一片大草场上。那里和宅子被一道已经歪倒的篱笆隔开了,一排高大的老荆棘树丛长在旁边,一棵棵都很粗大多枝节,就像是一些大橡树,这正好表明了为什么这座宅子被如此命名,再过去一些是几座小山,没有洛伍德四周的那么高,那么嶙峋,也不像壁障,将人世隔在外面,但它们也比较荒凉和幽冷,而且好像将桑菲尔德围成了一个世外桃源的僻静场所。它竟会存在于距米尔科特这个繁华地带如此近的地方,这是我做梦也不会想到的,有座小山村零散地分布在一个小山坡上,那儿屋顶和树尖混在一起,离桑菲尔德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教堂,钟楼古老的屋顶,出现在宅子和庭园正门中间的一个土丘上方。

这里的景色静谧,空气清新宜人,让我不禁沉醉其中。我开心地听着呱呱的鸦叫,观察着宅院宽阔而古老的正面,心中却在思考着,费尔法克斯太太,一位如此小巧的妇人孤单地住在这儿,这地方显得确实太大了。恰好,这位老太太就出现在屋子门口。

“哎哟!都已经出来外边啦?”她说,“我可以看出你是个习惯早起的人。”我走过去,她非常亲切地吻了我一下,握了握我的手。

“你以为桑菲尔德如何?”她问我,我说我非常喜欢这个地方。

“是呀,这是个很美的地方,但我害怕它会逐渐破旧下去,挽救的办法是罗切斯特先生可以回来这儿长住,或者至少应该常来看看。要想维护好大宅子和美丽的庭园,主人是必须时常注意的。”

“罗切斯特先生,他是谁呀?”我惊叫道。

“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表情从容,你还不知道罗切斯特是他的姓吗?”

自然我不可能知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他,但这位老太太却似乎以为他的存在是举世皆知的事。每个人只要依靠自己的感觉就可以知道。

我于是说:“可我以为你才是桑菲尔德的主人呢。”

“我是主人?上帝,我的孩子,这个想法太古怪了!我只是个管家,或者说管理人。确实,从他母亲那方面的关系来说,我和罗切斯特家是远亲,至少我丈夫是的,他是个教士,是山坡那边的小干草村的教区牧师,那座教堂,离园子大门不远的,就是属于他管的,现在的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姓费尔法克斯,她的父亲是我丈夫父亲的堂兄弟,但我从来不夸耀我是他的亲戚,也从不把这回事放在心中,我只以为自己是一个没有什么特别的管家,我的东家待我挺好的,礼貌客气,我还有什么想奢求的呢?”

“那么我的学生,那个小姑娘呢?”

“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孩子。他吩咐我给她找一位家庭教师, 依我的想法,他们想带她到这儿来抚养成人,于是她就来了,带着她的‘bonne’,她是用法语这样称呼她的保姆的。心中的迷雾终于散开了,这位个子不高但亲切的寡妇并不是一个贵妇人,和我一样,也只是个被雇用的人。但我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如以前一样喜欢她,恰恰相反,我反而觉得更高兴,她和我之间的地位是非常真实的平等,并不是因为她这个人甘心降低自己的贵族身份,这样更好了,我以后的生活会更自由和轻松一些。我还在考虑这个新发现,一个小姑娘从草坪上跑了过来,后面跟着一个侍候的人,我在注视着我的学生,但她开始似乎没意识到我,她只是一个孩子,大约七八岁模样,细长的身体,苍白的脸色,小而可爱的五官,卷发长长的,一直低垂到腰间。

费尔法克斯太太说:“早安,阿迪拉小姐,过来跟这位小姐说说话,她是来教你读书的,这样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有知识、聪明的女孩。”

“Oest la ma gouvernante?”她用手指着我,问她的保姆,(法语:这是我们家庭教师吗?)保姆回答说:

“ Mais sui certainement。”(法语:是呀,当然啦!)

“她们是外国来的吗?”听到她们说的是法国语,我很吃惊。

“保姆是外国人,但阿迪拉生在大陆上,我敢保证她一直没离开那儿,但六个月之前她来到这儿。刚来的时候,她一点儿也不会讲英语,现在不管怎么说会讲一点儿了,我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她总是一句话中既有英语也有法语,但我相信你会理解她的。”

所幸我有个不错的优势,我的法语是和一位法国女士学的。何况,我一直精心地努力找机会和马丹比埃洛对练,再加上这七年的时间中,我每天还背一些法语,尽量让我的语调和法国本地人的语调一致,所以现在呢,我对这门语言的掌握已相当精通了,用在和阿迪拉小姐交谈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她一听到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就走了过来和我握手。然后,当我领她去吃早餐的时候,我用她会的法语和她说了几句,起初她非常简短地回答了我的问题,可当我们在餐桌前坐好,她用她的那对淡褐色的大眼睛看了我整有十分钟的样子,就忽然滔滔不绝地开口讲了起来。用的自然是法语。

“啊!你法语说得不错,可以和罗切斯特先生相比了。这样,我跟你说话可以向跟他一样了,还有索菲,她也会高兴的,因为她说的话,这儿谁也不明白,费尔法克斯太太只会英语,索菲就是我的保姆,我们从海的那边坐一条挺大的、还会吐烟的船过来的,我有些晕船,索菲也是这样,还有罗切斯特先生也想吐,罗切斯特先生躺在一个沙发上,是在头等舱中的一个很漂亮的房间,我和索菲睡在另外一个房间的一张小床上,有一次我几乎从小床上掉了下来,它真像一个放东西的架子,后来……对了,小姐,你姓什么?”

“爱———简?爱。”

“埃尔!哎哟,我可发不出这样的音,哦,后来,早上还没出太阳的时候,我们的船就停在一座大城市的岸边,这座城市可真大,但房子是黑乎乎的,满眼望去全是煤烟,一点儿也不像我以前住过的城市那样整洁优美,罗切斯特先生抱起我,经过一条跳板走上了岸,索菲也跟在后面,我们一起坐上了马车,然后我们来到了一座又大又漂亮的房子面前,叫旅馆,比这个地方好多了,在那儿我们逗留了大约一个星期。我和索菲每天都去一个公园,那儿可大了,里面长满了绿色的树木,很多孩子也在那儿玩,中间有一个水池,许多美丽可爱的鸟儿生活在里面,我常用面包屑喂它们。”

这时费尔法克斯太太问我说:“你能明白她说的话吗?她说得实在是太快了。”

我一个字也没拉下,因为即使是马丹比埃洛那么流利的法语,我也可以应付自如。

“我想,”这位和气的太太接着往下说,“你可以问她一下关于她父母亲的事情。我不清楚她是否还留有他们的印象。”

“阿黛尔(阿迪拉的法文名),”我问道,“你刚才提到的那个整洁优美的城市里,你和谁住在一起呀?”

“很长时间以前,我是和妈妈住在一块儿的,但她去圣母玛利亚那儿了。妈妈总教我唱歌呀,跳舞呀,还朗诵诗歌。有许多先生太太们来看妈妈,我经常表演舞蹈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的膝头上唱歌给他们听,我非常高兴这样做。现在你愿意听我唱歌吗?”

她已经把早饭吃完了,所以我答应了她的请求。她爬下椅子过来坐在我的膝头上,将手合拢放在胸前,样子还挺严肃,把卷发往后一甩,抬起两眼注视着天花板,唱出一段歌剧里的选曲来。这首歌描写的是一个被抛弃的女人,她在为情人的变心难过之后,想以自豪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她让仆人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用上最光亮的珠宝和最华丽的衣服,她到晚上的一个舞会上去见一见那个负心人,她一定会表现得欢快幸福,并向他表示,他的离开对她没有一丝负面的影响。

由这样小年龄的歌手来唱这首歌,显得有些古怪,但我猜测如此表演的目的,是想让别人听一听孩子是如何用幼稚的声音发出爱和嫉妒的体会的,依我个人的看法,这种目的实在是太低级了。

阿黛尔非常悦耳舒心地唱了这支短歌,中间还流露出她所在年纪的那种童真。唱完了这个,她从我的膝头跳下,说:“小姐,现在我要给你背几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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