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181200000025

第25章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5)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劳动部关于《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此,经研究,我们制定了《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下简称《规定》)确定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

二、关于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

1.《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2.关于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由于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都与制度工时相联系,因此,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1.5天。考虑到国家允许施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可以延期到1997年5月1日施行,因此,在过渡期内,实行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其日工资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数23.5天执行。

三、《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五、关于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1)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2)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二日

同类推荐
  •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本书立足于从法哲学角度,对有关法治的两重含义进行审视、反思和设想。一是法治的理念,这是一个民族基于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结构及其情感,对法产生的一种内心信念与基本精神;概言之,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情感和精神。二是法治的运作,这是法治原则与精神现实化的过程,从而使法治内容与形式在社会关系中得以具体实现。在承接《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撰写任务后,经过《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合著同行们几经切磋,形成《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构架。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土地管理法》等与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新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新修订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

    《中国文化知识读本: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以优美生动的文字、简明通俗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法律形式的历史演变、中国古代文本中的法律形式、中国古代法中的例、中国古代法的令等内容。
  • 百案法律导航

    百案法律导航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是沉默不言还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应在什么情况下运用法律、怎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由宁夏贺兰县人民检察长董克仁同志所编著的《百案法律导航》一书,选择老百姓面临困惑最多的吃、穿、住、行、婚、债、医、劳八个方面一百多个法律案例,从案例重现、法律分析和法律链接三个角度对每个案例进行剖析。
热门推荐
  • 总裁的逃婚新娘

    总裁的逃婚新娘

    一场商业联姻,她落入他的魔掌,新婚之夜遭遇羞辱,蜜月之期不断折磨,身心沦陷,痛失孩子之后,她毅然决定离开。五年后华丽归来,面对他的祈求,她断然拒绝!想求得原谅?先待她好好整他!
  • 紫渊

    紫渊

    这是一个妖魔乱世,大妖横行的世界,力量弱小的人类已经渐渐沦为了食物,没有丝毫抵抗的实力。此刻,或许唯有传说中的仙人才能抗衡一二,只是,他们到底在哪里。你我相聚前行,不畏将来,不问过去,只在此刻你我不弃。感谢腾讯文学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见色起意

    见色起意

    在正式见面之前,江瑟瑟亲切致电了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她想表明立场,这婚,绝壁不结!可是话还没有说出口,手机就被抢了。见了面之后——瑟瑟腼腆地笑了笑:“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感谢小偷,她未婚夫帅得她合不拢腿!这个男人绝对不能给别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青梅竹马排排萌系

    青梅竹马排排萌系

    【青梅竹马】无小三,无大虐,有点小白,宠到底。简介无能,不会写…还是看内容吧~么么哒~
  • 废材戏美男:重生三千后无限宠

    废材戏美男:重生三千后无限宠

    丑的无颜面对世人?废材得谁都厌恶嫌弃?见到男人就流口水?不好意思她上的厅堂下的厨房打得了渣男灭的了茶婊。猛然一个翻身把他压在身下,“别以为我爱你就可以每天欺负我。想在上面?打赢我再说。”他勾勾唇:“你可以欺负回来。”闷骚男,穿着衣服是绅士,脱下衣服是禽兽!「宠文宠文宠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尸王的阴阳医妻

    尸王的阴阳医妻

    三百年前,魔界魔尊强上无忧界君主,无忧界君主发誓一定要对魔尊实行猛烈打击报复,三百年后,两人再续前缘,只是这一次,君主为了魔尊改命格,死皮赖脸闯入她的生活,美名其曰为了社会和平,从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PS;故事背景是现代,女主下凡历劫,最后无意被男主阴差阳错害死,最终重生在一个女医生身上,女主能看见鬼魂,会捉鬼盗墓,金手指是石灵,一对一,偶尔那些冥界的会来友情出演,咳咳,智商着急,这就去吃核桃补一补。欢迎大家入坑,多多支持,笨作者感激不尽!!!????笨作者保证,真的不恐怖,大家放心入坑,再次感谢。
  • 我的契约尸妻

    我的契约尸妻

    这张契约书有些不同寻常,说是契约书但……更像是一纸婚书。契约的落款男方写着苏冥女方竟是一个血掌印。苏家少爷七月半大婚,娶了死人当老婆这件事似乎整个昆明城无人不晓,只是从未有人见过这位特别新娘。子时,红纱轻漫,杀鸡取血,烛光一闪红棺棺椁传来一阵阵震动,在场所有人摒气凝神使劲攥了攥手中各自的法宝,若是女尸出关,怕是已经做好了背水一战的准备,可红棺却不动了……
  • 火澜

    火澜

    当一个现代杀手之王穿越到这个世界。是隐匿,还是崛起。一场血雨腥风的传奇被她改写。一条无上的强者之路被她踏破。修斗气,炼元丹,收兽宠,化神器,大闹皇宫,炸毁学院,打死院长,秒杀狗男女,震惊大陆。无止尽的契约能力,上古神兽,千年魔兽,纷纷前来抱大腿,惊傻世人。她说:在我眼里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强弱之分,只要你能打败我,这世间所有都是你的,打不败我,就从这世间永远消失。她狂,她傲,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凌驾这世间一切之上。三国皇帝,魔界妖王,冥界之主,仙界至尊。到底谁才是陪着她走到最后的那个?他说:上天入地,我会陪着你,你活着,有我,你死,也一定有我。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不喜勿入。
  • 道武剑仙

    道武剑仙

    三尺青锋剑,一袭白衣袍。倚马踏江湖,仗剑行天下。这就是我理想中的江湖。“我本不知剑仙为何物,然而自从随了师父,我在剑仙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出自《不凡忆》【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