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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少年祭(2)

苏青红憔悴得很迅速。英雄气短,美人迟暮,自古都是悲壮而无奈的。可惜,她是美人,莫胡方却不是英雄。他要跟蒋文娟结婚。

我答应了,条件是把存折交给我全权保管。那本就是一个父亲为女儿省下的嫁妆。

把钱给苏青红,她淡淡地看着我,眼窝深陷,一脸蜡黄,有老人斑嵌在肌理中,像全麦面包上的核桃。她说,我收下,我会还的。

趁她转身之际,我对着空气做出口型,对不起妈妈。

高三的课程异常紧张。我觉得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是一件极其惬意之事。最美的未来是还有未来可期盼,可等待。它牢牢地握在我的手中,不容挑衅,极具威严。

青春真好。

三个月以后,贺纯良病情趋于稳定,出院的那天阳光极好。我没有去接,因为莫胡方结婚了。婚宴十桌,规模不算小。女方家人占了九成,这个城市与我们并不亲近,我们势单力薄,他们无可厚非。莫胡方笑得开怀,前晚特地去小店染了发。虽然我很恶毒地阐述着染发剂对头皮的危害,但终究抵不过新婚妻子一句“我希望你配得起我”。

彩带鞭炮碎了一地,大红喜字贴满楼层。有喜糖,喜蛋。

他们也会踩着满地的幸福进清冷的屋。

我知道贺纯良再也不会带着苏青红拿手的红烧狮子头来我家蹭饭,看陷在裂皮沙发里的莫胡方眯着眼睛,手指捏紧彩票,紧张地盯着屏幕上彩球翻滚,末了,一声叹息,然后我俩对视一笑。

几百年前清朝有个大词人复姓纳兰,在他老婆死后经常对着夕阳想心事,有一天终于悟了,轻描淡写地总结了世人失去以后才知珍惜的劣根性,叫当时只道是寻常。

果然兼具艺术性和写实性。

我曾不止一次深深地慨叹过,为什么人家是岁月如歌,而我就是一杯加了氯化钠的白开水,苍天何其不公。贺纯良一向鄙夷我为赋新词强说愁,他不知道很久以后有一个词专门形容像我这样的人,叫小清新。清雅脱俗,新陈代谢。

三个月前,肉包子已经办理了休学手续。当时在年级内颇为轰动,可是震感很快消失。我告诉他,大家都很忙的,你不要太有失落感。每星期我都会去看他,带着一身的疲惫和一肚子牢骚,他真是我的天然垃圾桶。

而接下去的半年,我们很少见面。因为学业愈发紧张,面对未来人心惶惶。因为我不常在家中,以免和蒋文娟相看两生厌。也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苏青红。

或者说,生离死别太过沉重,我以为只要把头别过去,就可以看不见,就可以假装永远不会发生。被现实的车轮轧成的小彩片,承不了大风大浪。

二模结束后,老师把我单独叫去谈话。我的成绩进一本大学不成问题。所以她的目标并不在我。她问我,你知不知道卢文浩和唐琪的事情。

我说,我不知道。

她点了点头,推了推滑下鼻梁的眼镜框,没有再为难我。

这段时间以来,卢文浩和唐琪两人仿佛要弥补这么多年被我搅乱的时光,成天耳鬓厮磨如胶似漆,成绩浩浩荡荡一泻千里,颇有当年荆轲刺秦王一去不回头的决心和气势。

我在教室窗外,目光平静地审视这一对璧人,年轻,朝气,有大把大把的精力去创造明天,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去长相厮守,可是他们急于求成,透支感情,浪费生命。

那也只好一事无成。卢文浩真可怜,卿本佳人,偏偏要体验一回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快感。

五年前,卢文浩在校庆表演上弹奏了一曲《童话》,十指翩翩,歌声撩人。13岁的我彻底缴枪投诚。情书写了三十封,谣言满天跑,利用舆论压力榨干美人。

我不知道同一天,同一个舞台,我喜欢的男孩喜欢上一朵穿着小短裙跳《快乐崇拜》的丁香花。

他们彼此骄傲,彼此矜持,自然便宜了我这么个厚脸皮的倒贴货。

贺纯良听完我的自我评价,陷入久久的沉默。就在我以为他也默认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说,晓槐,你怎么会喜欢他呢?你只是羡慕人家那样光鲜亮丽的青春吧。

一语中的。真是听得我晶晶亮,透心凉。

当我知道贺纯良病情再度反复的消息时,已经是他重新住院的半个月以后。老房子的拆迁计划进行顺利,拿钱的拿钱,拿房的拿房,媳妇熬成婆,拍着胸脯庆幸跟党走。卢文浩和唐琪填好了一张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志愿表,都是些不知名的三流学校。陈芬芳又寄来几个包裹,不过我都没拆。

站在病房外,我正使劲搓着脸上的两团肉,脸色红润我喜欢,可以表达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欢快。

可是他在哭。那种类似于小兽嚎叫的哀痛顷刻化为利刀戳入心肺。

书包里带着特地为他买的史铁生文集,刚出炉的毕业照,我的志愿表,和未读的陈芬芳亲笔信。可是两条腿像被灌满了铅,胸腔里的血都化成滴滴水银,向七经八脉汩汩流淌殆尽。从此心门紧闭,关山千里,再无故人。

转身见到苏青红。她说,免疫系统产生故障,就算稳定了这辈子也不能操劳,一个男孩子,还有什么指望。

我知道,这是富人病。只有富人家才能治得起,养一辈子。可是苏青红有什么呢?一个过气女人,在异乡,作异客,无亲无故,一无是处。

从门缝里看进去,他瘦了些,却一眼叫人看出病态的浮肿。听见声响,他突然用被子蒙住头,吼道,滚出去。

我想我从没有见过他哭。我以为贺纯良会陪着我长大,走出昏暗狭窄的筒子楼,参加高考,走进大学,转眼毕业,几年后心甘情愿困在一方小格子内在老板面前装孙子,一起手牵手,或是各自挽着良人佳偶。

我的命运,却不按照我的希冀。既然如此,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剧烈的疼痛从心脏向四肢百骸袭来,我几乎真的滚出了病房。

万水千山,一时半霎。

高考进入倒数二十天。一切尘埃落定。生活异常平静。

卢文浩会在课堂上穿小纸条给我,问,你怎么面无表情的?我答,面无表情也是一种表情。

太阳从走廊的一端照到另一端,一天就过去了。橙黄璀璨的光线,缠在桌脚,泛着死气。上海的五月开始闷热潮湿,大家胃口也差,学校领导叮嘱食堂加饭加菜,不知道莫胡方的工作量会不会加大。

贺纯良第二次出院只有我去接。我问,苏阿姨呢?他说,在家打扫。

然后彼此无话。我咳了一声,干笑道,你这次倒没怎么发酵。他说,嗯,你快高考了吧?填的什么学校?我说争取A大吧。

他瞥了我一眼,挖苦道,心高气傲,就你这样,小心跌到二本。

我转过身偷偷翻了他一个白眼。

话匣子渐渐打开,记忆像一串大闸蟹挥舞着大钳子横冲直撞,两个小青年开始无聊泄愤。什么我敲坏他四个溜溜球,刻坏他的典藏版圣斗士星矢卡片,骗他吞了一截大大卷,把他第一名的考试卷子垫桌脚等等,我越听越诧异,这苦大仇深的肉包子太记仇了。

他还偷我的流川枫粘纸贴被他口水沾到的课本呢。

他还用我省吃俭用买下的夜礼服假面海报送给他喜欢的小姑娘呢。

他还在刚学会骑自行车那会儿骑着我栽到沟里去呢。我靠!

然后我俩笑倒在床上,贺纯良把头埋在枕头里,微微颤抖着双肩。

贺纯良,谁不怕死,你有什么可装的。每天一个人哭到深更半夜的是哪个赤佬啊?!

我听到阳光爆裂的声音。

莫晓槐,妈的!你再吼一句试试。要死的是我不是你,你他妈的再给我吼一句试试!

纯良,生命再卑贱也是有意义的,不可以放弃。不管为了什么,都要活下去。

然后18岁的少年直起身板,一字一句告诉他的女孩,晓槐,这样的人生,我不眷恋的。

我笑,那祝你早死早超生。

从那以后,我一心做最后的考前冲刺,再不想贺纯良一分一毫。

毕业典礼后,各班撤回教室最后狂欢,每个人都上台表演节目。唐琪唱了一支歌,朴树的《那些花儿》,卢文浩在旁弹吉他,场面极煽情。不少同学都低头抹泪。

然后各科老师上台讲话。

光怪陆离,我以为遥不可及的时光已成了纷扰过去。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青春年少,有歌声,有鲜花,有掌声,我恨过,埋怨过,不甘过。可最终,我还是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了康庄大道。回过头,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一将功成万骨枯,只是再无人并肩。

贺纯良说,你忍心负气,绝情断义。以为全世界都欠你,理所应当记恨全世界。不宽容,爱记仇,充其量也就是执著无害。

彼时夜未央,天未亮,我无语反驳,纯粹听戏词。

如今想想,一语成谶。

台上有好看的姑娘唱梁静茹的歌,词写得催泪,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语毕,贺纯良出现在班级门口,引起万人空巷。

在聚会高潮,贺纯良赶鸭子上架表演特别节目,从头至尾都没有瞧过我一眼。

莫胡方和蒋文娟拿了一大笔拆迁费准备另辟新天地。最近忙着选地段挑房装修。我不知道他们的选择。

恍惚中,天气极热,电风扇吊在天花板咿咿呀呀地转着。有彩带花球,甜甜的奶香气,可乐味,掩盖青春的迟暮。咽泪装欢。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老话真毒。

贺纯良说,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缓缓鞠躬。掌声四起。

然后扯着他的鸭嗓,弹着他的蹼掌,深情款款地舔着麦克风唱起了一曲老掉牙的欧美情歌,发音极其恶劣,情动处还不忘抖一抖两弯粗犷的“小新”眉,整个场面一片混乱,我原本靠着椅背的熊躯笑得前俯后仰,由于动作实在太过激烈,只听“嘭”一声巨响,教室安静了下来。

我四脚朝天作田鸡状,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歌声刮过耳蜗,是我最喜欢的《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将手摁在心口,想,这真是我听过的最最难听的版本,以后绝对不会再听了。

因为再也听不到更难听的了。那样有气无力,仿佛临死遗言。此生难忘。此声难忘。

可我知道,有一天,当深秋遇见了初冬,猩红的枫叶错失了皑皑的白雪,我还是会将你遗忘的。因那是生命最壮阔的残忍。

亦是最深刻的慈悲。

压轴戏,我走上前台,录音机里放出班得瑞的轻音乐。天时地利人和。煽情这玩意儿我也会。环视四周,目光瞥到教室角落,贺纯良发福的身躯和唐琪的小家碧玉相得益彰。另一处,卢文浩沉静温和地看着我。我回以一笑,内心敬佩,哥们儿你真淡定,脑袋冒绿光了也不知道。他却仿佛看出我的心思,拿口型对我说,没事。

朝他翻了个白眼。我清了清喉咙,拿着麦克风,说,诗朗诵。

一切都已结束,

不再藕断丝连。

我最后一次拥抱你的双膝,

说出令人心碎的话语。

一切都已结束,

回答我已听见,

我不愿再一次将自己欺骗。

也许,

往事终会将我遗忘,

我此生与爱再也无缘。

和着最后一个音符,朗诵结束。四周极静,所有人都凝神闭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我。没错,我念的是俄语。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是极不标准的俄语。

贺纯良一定知道,这是普希金的《往事》。我曾用端正的小楷抄在他的日记本上。

也许注定都将遗忘。

我没有考入A大。这不重要,因为一个月以后我将要定居美国。

在莫胡方和蒋文娟结婚前夜,我曾告诉他,要他和苏青红结婚,动迁后我们拿房四人一起居住,苏青红拿钱给贺纯良治病。否则,我去美国,我选陈芬芳。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莫胡方抱着我哭了,说姑娘你咋能这样。我说,对不起啊老胡,我老是做错事,这次大概最离谱。我去美国,陈芬芳说她会给你一笔钱弥补的,你把这钱给苏阿姨好吗?我不能看着她被逼死。

他用力点点头。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不谄媚权贵,却注定为五斗米折腰。

我没有去看莫胡方的新居,也没有向任何人告别。据说他把我的闺房刷成了粉红色,挂好了玻璃珠子;据说卢文浩和唐琪考入了同一所外地大专,临行前举办了订婚仪式,请了除我以外的所有老同学;据说贺纯良一直在致力于减肥事业,不过丝毫不见起色。

飞机起飞的时候,空姐礼貌地提醒乘客关闭手机。她不知道,我只有一个老款BP机,贺纯良也有一个,我们耍过寻呼台的小姐无数无数次,专讲肉麻的情话,恶俗到极致。

把玩着BP机上挂着的阿童木吊坠,闭了闭眼,沁出一滴泪。

半个月后,收到莫胡方的来信。蒋文娟怀孕了,这真是让我无比震惊。信的最后写着一行话,我以为隐形眼镜出现问题,特地换上框架镜重新看了一遍——

贺纯良车祸身亡,苏青红将钱归回,离乡。愿一切都好。

人世间悲欢离合易如反掌,看那绿水青山别来无恙。

究竟是我还是你,忍心负气绝情断义。

贺纯良死后,我要么睡觉,要么逛天涯。我在论坛上发了一篇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帖子名字叫《再见,旧时光》,普通读者唏嘘感慨,文艺读者把自己的故事稍作润色也纷纷跟帖,二逼读者……马克。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得在床上鲤鱼打挺,然后伏地挺尸陷入深深的梦境。

梦境千篇一律,他牵着我的手放风筝,我们奔跑在小草坪上,不远处是一排排筒子楼,高城望断,灯火黄昏。线断了,风筝飘远了,他回过头问,你怎么就这样为我把自己卖掉了?然后我就掉进阴沟洞了,一边哭一边咒挖阴井盖的人买方便面只有调料包。

再再后来我迷上了穿越小说,幻想有一天因为某种奇妙的原因在另一个时空中开始一段狗血的际遇。遇见一个男子,板寸头,桃花眼,棱角分明,剑眉入鬓。无论轻松幽默,还是虐恋情深,我希望能陪他一起老。

跟他说,当我们抬头仰望星空,要相信有无数个你会在不同的空间轴上画地为牢,做不同的事情,爱各色的人。将要相遇,或已分离。

要论概率来算的话,总有能幸福的傻缺。

只是这一个,木已成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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