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荒原上的清晨是微凉的,即便穿了几件布衣,即便修为达到启灵境,云墨还是被冻醒了。看着身旁早就烧成碳灰的柴火,云墨不禁打了个哆嗦,天还没有亮起来,只是夜幕不再那样的黑,天空的星光也都藏了起来。紧了紧衣袖裤腿,原地蹦蹦跳跳驱散彻骨的寒意,云墨想不起昨夜他是如何睡着的。他只知道昨晚他特别害怕,一个人在荒原上过夜谁会不害怕?可是昨晚他躺下,看着漫天的星光,他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至少在他看来是一个梦,梦中同一片星光下,高楼大厦弥红四处,在那弥红深处的一座建筑物中,一个青年在打游戏,他不记得青年在玩什么,可是青年心中的话语他读得出来,“若是有机会回到古代,一人一剑仗剑行天下!”将墨竹剑背回身后,又擦干大黑马马鞍上的露水,一切收拾妥当,看了看远处初生的霞光辨清了方向,黑发男孩挥鞭向着南方飞驰而去。
一阵狂奔,驱散了身上所有的困意,云墨回身看了看来时的方向。昨晚他真的有些后悔了,因为他真的怕了,他亲手摸过李二狗的尸体,也亲眼见过流寇在自己面前被罗成一刀砍掉了头颅,那头颅滚落到他脚边。他怕那些鬼魂来找他,他也怕荒野上的狼群将他吃掉。看了看远处的红日,云墨不禁觉得自己太过于幼稚,怎么说自己也是个启灵的修行者,最重要的是此刻他还活着,这样看来昨夜的恐惧真的是多余了。右手摸了摸肩上的墨竹,目光触及前方未知的远处,云墨想着他现在不就是一人一剑吗?额,是两剑,云墨的腰间还系着把短剑。想到这云墨再次挥鞭,看着跑得欢的大黑马心道:“小爷这就仗剑行天下去!”
北方边疆地广人稀,不宜人居的气候与环境使得边疆居民特别少,千里原野似乎是个天然屏障用来挡住北原的蛮人,城池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所以如土城那样的城池并不是很多,好几天也找不到城池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好在供人休息的驿站倒是挺多。好多驿站大多是私人经营,给人们一个歇脚的地方喝酒吃饭,备着点马儿吃的草料,甚至还有供人住宿的房间。云墨就找到了这么一家,自从出了绿洲,云墨才发现土城的环境还算不错,至少土城周围又是也长些荒草什么的,总是比得过这漫漫黄沙地。
一路向南,云墨本想着中午便能找到歇脚的城池,可是云墨想多了。他甚至在想自己是否走错了方向,因为一直往南走得云墨发现自己越来越走进荒原深处,这样的环境甚至可以称为沙漠。好在就在云墨想要往回走的时候看到了一家驿站,驿站很大,双层的房子,下层是土质上层是木质。类似于四合院的那种样子,只是有一面是马厩与大大的门框,其他三面都是双层的房子。看着渐渐昏暗的天空,云墨不禁有些庆幸。
“这位小客官!你是要打尖还是住店?看这天色已晚不如就在小店住下!”看云墨在门前下了马,小二赶紧上前招呼。这一番说辞倒是流利的很,并没有对云墨这样一个十岁孩童独自来驿站有太多惊讶,只是深深看了眼云墨背后的剑。云墨自然不会在意他的眼神,此刻云墨又渴又饿,于是在小二的带领下找了个地方坐下。一个身着蓝色布衣的中年女人给云墨沏了杯茶道:“看这位客官风尘仆仆显是没吃好饭,要不要来一份小店特色的涮羊肉与烧酒?”火锅和烧酒是寒天里最美味的吃食,此时是秋季并不是吃这些的时节。不过云墨也不多想,沙漠中跑了一天了,此刻有口热菜吃吃还有住的地方无疑是最好的。
“我是这客栈的老板金玉环,小兄弟不弃叫声金姐就好!”老板娘的话让云墨想到了罗成,跟罗成喝酒的时候他也是叫云墨小兄弟,也不知他有没有从丁太爷爷那拿到云家大院的房契。“那就麻烦金姐了!”云墨从怀中取出十两银子放在桌子上道。“哪里哪里!”寒暄中烧酒刷锅都已经摆上了桌子,云墨看了看锅中翻腾的羊肉片,不禁口舌生津。
羊肉的味道没的说,是个北方人都可以吃得出这羊肉很新鲜,涮得也是十分美味。烧酒刚刚打开,客栈的门再次打开,进来一位老者。只见老者径直朝云墨走来,看身材倒是和云墨差不多,瘦小的老人头发蓬乱,衣着倒不至于褴褛,只是灰色的布衣上有些灰尘,这样看着不免有些脏。老人在云墨对面坐下道“客官这饭菜可还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