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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朝圣年代》

~1916 瑞典~

The doves of thinking way, through the storm, drag and drop the wings, and shake over the autumn lake. Earth in combustion, emotion in the ferment, the pursuit of it, my dove, should never, never strayed forgotten island!

思维之鸽孤孤单单地,穿过暴风雨,拖拽着翅膀,在秋湖的上空飘摇。大地在燃烧,心潮在激荡,追求吧,我的鸽子,可千万,千万别误入遗忘之岛!

“获奖理由”

褒奖他在瑞典文学新纪元中所占之重要代表地位。

“名人小记”

魏尔纳·海顿斯坦姆(1859—1940)

如果说罗曼·罗兰是用音乐写小说的伟大艺术家,那么海顿斯坦姆就是用绘画来创作诗集的唯美领袖。

九十年代末,瑞典出现了一种新文学流派,它不主张传统美学思想,不主张现实主义流派,也不主张自然主义流派。它把幻想中的美与强烈的民族情感融合到主题中,主张文学创作,讲究感情与个性生活的情趣,作诗就应该像绘画一样,将它赋予生命和丰富的色彩。这种流派就是以海顿斯坦姆为领袖的“新浪漫主义流派”又称“瑞典唯美主义流派”。

1859年7月6日,魏尔纳·海顿斯坦姆在瑞典南部的一个贵族军官家族出世,那个地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奥斯哈马尔。他的父亲是一位著名的建造灯塔的陆军工程军官。海顿斯坦姆在斯德哥尔摩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每年清爽的夏天,他都会返回奥斯哈马尔度假,因为那里不光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还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度假胜地。但是,那个时代的贵族家庭情况已经日渐衰败。原本就心思细腻的海顿斯坦姆对此也产生了一种失落感。

他就像中国男版的“林黛玉”一般,满腹经纶,心思敏感却又体弱多病。十七岁的他因为患肺病而被迫停止了学业,之后奔赴意大利、希腊、埃及等地休养旅游。辗转来到罗马学了两年绘画,二十岁那年,他重返故土,回到瑞典。

1880年,他与父亲在是否从事艺术行业的问题上闹翻,带着新婚的妻子艾米丽·尤格拉出国。在瑞士逗留期间,他结识了瑞典著名的戏剧作家斯特林堡,两个人相见恨晚,开始频繁地交往。这段时间,斯特林堡给了海顿斯坦姆很多的创作信心。1887年,海顿斯坦姆回到瑞典,开始潜心钻研文学。

1888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朝圣与漫游的年代》。次年,他又发表了一部根据希腊神话编成的长篇小说《恩底弥翁》。他的创作几乎没有间隔,出版了这部长篇小说,马上就开始创作下一部作品。1892年,海顿斯坦姆主张的唯美主义诗体长篇小说《汉斯·阿里艾诺斯》。1895年,出版了诗集《诗集》。1897年—1898年,诗人相继出版了长篇历史小说《查理十二世的人马》。1905年。他又发表了著名的长篇历史小说《福尔孔世家》。

或许,在诗人海顿斯坦姆的心里,不断地为文学创作而努力,才能让生活过的踏实一些。又或许,他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让曾经对他失望的父亲感到安慰。总之,他成功了,在瑞典这个极度重视文学的国家。他被选为瑞典学院院士,尽管他在这茫茫世界中不曾被追捧,但是他的文学和思想,使他一夜成名,永垂青史。

1940年,他去世于一幢瑞典特色与意大利风格融为一体的建筑住宅中。在这里,他俯视了巴顿湖二十年。如今,他化作了泥土,巴顿湖依旧。

“内容梗概”

颓废派的唯美是瑞典文学上一朵盛开在角落里的花。诗人海顿斯坦姆带着这样颓废而唯美的情绪,创作出了《朝圣年代》。他将在国外游历的生活作为创作的素材,把看到的自然风光、人情冷暖、历史纪实都描绘成了一幅幅讲述神话故事的图画。诗篇虚幻、夸张、略带些神奇的色彩,使整个诗集显得华美而独特。《朝圣年代》在瑞典刚一出版,便引起了文坛上极大的反响,同时也成就了“唯美主义派”。

“精彩赏析”

十九世纪末,瑞典盛开了一朵前所未有的“花儿”,文坛上称之为“新唯美主义流派”。灌溉它的人被称作“瑞典文学新时代的首要代表”。

海顿斯坦姆的诗有一种新鲜生命的感觉。当那一篇篇短小而精湛的诗歌跳跃而入,就会感到一阵清香扑面而来,迷幻而奢华。它犹如一朵名贵的花儿或者一尊精致的瓷娃娃。

他的一生说起来是幸运的,没有太曲折的爱情,也没有太折磨的命运。他很感谢这无风无浪的一生,“虽然白昼没给我带来收获也没欢欣,怪的是我坐在这儿神志竟这般清醒;我度过的一生仍令我高兴无比。”然而,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愁苦与伤痛,“那隐藏在愁苦和伤痛中的一切,在今夜这倾泻的银光下颤抖不停。”

读到海顿斯坦姆的《家》时,总会觉得他是在怀念父亲和瑞典的家。因为年轻时期与父亲之间的矛盾,海顿斯坦姆整整七年没回自己的家乡。尽管他最后还是回到了瑞典,但这七年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我渴望回到森林中的家园,那草地上的一条小路。那海岬上的一座小屋啊,那里的果树还能采到大苹果吗?”那些快乐而美好的过去只能长存在记忆中,诗人再怎么渴望也只能在梦中回去。“被风吹拂着的庄稼,是否还在嘘嘘地响着摇晃?在我扎过帐篷的地方,是否还有钟声,有节奏地在夜间敲响?”诗人在怀念那个家,那段童年的时光,那里有他驻扎的帐篷和微风吹拂的庄稼地,还有一阵阵钟声响起。“那儿长存着我的记忆,那儿会活着我的死亡,我吝啬地用着漫长的岁月,那是我的命运在灰色线上摇动的岁月吗?”诗人也疑惑了,为什么总是渴望回去呢?正是因为那里长存着记忆,还有那漫长的岁月,也是因为“摇动的岁月”触及不到了。

“我像个阴影一样生活,我的记忆也在阴影中活着。树和小屋并不靠近,屋门还在沉沉的锁着。台阶上堆积着的是被风吹聚在一起的枯叶的地毯。”多么凄凉而颓废啊!一个阴影可以延伸到已经无人问津的过去吗?记忆中,生机勃勃的大树与小木屋相隔很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步子比较小的缘故。屋门紧紧地闭着,上面还扣着沉重的锁,台阶上堆满了泛黄的枯叶。如此凄凉的景色,是诗人虚幻的吧?可是,怎么会觉得它像真实的呢?

“让别人去狂笑吧,让新的潮水,在桥下过分宽阔的溪谷里,去汹涌流淌,我不想听,也不想说,我坐在我的屋子里,在窗户旁,独自凝思。那里是我的王国。”新的潮水就是新的世界,新的思想,它汹涌在溪谷,过去的一切就不复存在了。那时的人,那时的景色都变了。但是在诗人的心中,他们却永远高大。“当他们闭着眼睛坐着,永远不要以为他们老了。我们离开的那些人,我们抛弃的那些人,很快就会失去香味和颜色,如同花朵和青草,我们从心中撕碎,一个名字,就像从你的窗框上,擦掉陈迹灰尘。”他们是谁?是记忆,是过去,是童年的欢乐。诗人知道,他们很快地消失在自己的世界中,就如同那花朵与青草,只是一季的事物。然而,也正是这样,他们显得格外地珍贵,“就像高大的幽灵”,给诗人、给大地都蒙上了一层虚幻的阴影。每日回家,就仿佛那只离家的燕子又回到了窝中。那是灵魂的家啊,让诗人感觉安全可靠的家园。

这一切在《千年之后》就会全部消失吧?那个时候,诗人就不会再清楚自己是谁,也不会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但是可悲的是:他会连自己为什么哭泣都忘记,连这片深情思念的土地一并忘却。“在遥远的空中晃动着的,是森林里一个农庄闪烁的记忆。我叫什么?我是谁?我为什么哭泣?把一切都忘记吧,就像猛烈的风暴,旋转着在世界上消失。”诗人清楚地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管多么强烈的感情,多么狂热的事物,总有一天会消失不见,就如同猛烈的狂风暴雨,还不是张狂之后,消失在天边?

生与死究竟哪个才是真正地解脱?我们活着,是为了更好地死去,还是为了让死者羡慕?死者是不是也在窃窃私语,这世界还是不是那样的美好?“现在,人们对死者感到遗憾,他们不能在春天的时刻里,沐浴着阳光。”诗人觉得死者或许正在讲述一个个关于西洋樱草和紫罗兰的故事,只是没有能够听得懂。其实,死者比活着的人知道得更多,他们知道死亡的痛苦和生命的绚丽。“也许他们将比我们更欢快地,在夜晚的阴影中游荡,那些神秘的思想,只有坟墓才知道。”

只有坟墓才知道的思想一定是颓废而凄凉的,就像在废墟之中挣扎出来的嫩芽。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唯美,残留生命的毁灭。诗人海顿斯坦姆他能懂,懂那种不同于世俗的浪漫主义,懂那种不同于梦幻的现实主义。但是他更懂这种颓废带来的唯美有种奢华的力量,让他痴迷,疯狂。

瑞典文学院于1916年宣布将第十六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海顿斯坦姆。他这才被人们从废墟中挖掘出来,他生活得低调而华美,正如那一篇篇令人寻味的诗句一般。

“名家点评”

虽然海登斯塔姆在瑞典国内有不少热烈的崇拜者,可是我们必须承认,在瑞典以外的任何国家,不管普通人或文艺界人士,对他都是很陌生的。瑞典学院就像变魔术似的,使他在一夜之间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人物——瑞典学院这份赠礼对一个作家而言,要比巨额的现金珍贵多了。——巴黎《时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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