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051700000030

第30章 高粱情(1)

从我想写童年的那一刻起,就怀着崇敬的心情,想到了高粱,想写高粱。但高粱对于我来说太巨大了,我不敢轻易触及它,生怕亵渎了它。早应当写一首诗献给高粱。童年时,高粱是庄稼,是粮食,是童年的世界,60年之后,高粱成为一种超自然的净化心灵的力量。

我好好坏坏写过几百首诗,为什么没有一首是写高粱的?并不是我对它爱得不深,我忘记了它,绝不是。我总觉得,直到今天为止,我的诗仍弱小,还写不出可与它相匹配的大诗。在赤忱的高粱面前,我惭愧之余,只能写下这些零碎的高粱米似的文字。

人世间有许多与人永远同在的美好生命,对它们的记忆和感念,都不足以说明我们与它们关系的深刻性,它们与我的亲生父母和故乡同样神圣。高粱在我的心灵里就有着这种地位。一想到高粱,眼前就现出了它正直的茎干,硕大的血红的穗头,紧紧抓着土地的鹰爪般的根部,以及它那火的、酒的、美的品性。如果有现代图腾,高粱就是我的故乡和祖先最真实而永恒的象征。它能引起强烈的膜拜的情绪,“膜拜”这个词或许太旧了,不该用。

14岁那年我离开故乡之前,一年四季,顿顿饭离不开高粱。可以这么说,自从我断奶之后,高粱就代替了母亲的白色的乳汁。它塑造了我的体躯和生命,骨骼里、肌肉里、血液里、眼泪里,直至粗硬的头发里,都蕴涵有高粱的魂魄。高粱能酿酒,酿醋(我的祖母是酿醋的能手),是战马出征前的饲料,高粱也酿出我童年的牧歌。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祖母如果今天还活着,她也会理解,不要以为她没有文化,不懂诗文,我记得她说过一句话:“我们的命是高粱面捏的,黑茁茁的,有火劲儿。”

我的家乡在苦寒的雁门关下,土地灰茫茫的,十分的贫瘠,有一条暴躁的滹沱河,完全不能灌溉干渴的七沟八梁的田地,它缺乏能体贴大地的那种滋润的气质,它只能激化家乡人的犟脾气。雨水少,土地苦苦挣扎。能够种麦子的地极少,只有耐得住大自然折磨的强悍的高粱好养种。千百年来,大地、人、高粱只能相依为命,成为苦难与命运的悲壮的契合。

是的,我是吃高粱长大的,就像牛一生只吃草。鲜嫩的带着露水和晨光的草叶,以及它那苦香的青色而有黏性的汁液,养育出了一个个高大壮实的牛的生命;草叶的一滴滴汁液,神奇地化为甜的奶汁,化为威武的牛角,化为宽阔的充满了爱的鸣叫声。这些,我自小就能理会到。萨特说,童年最接近自然。童年的我,一口一口地吃高粱长成的骨架、血液,跟吃别的粮食长出来的骨架和血液,我觉得很不一样。因为,高粱酿的酒最醇香,一点就着,会腾一下升起清莹的火焰。高粱和它的魂魄所显示出的个性,在我的生命里无处不在,因而我也有了它那一点就着的火性子。

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不吃高粱了,但我不可能忘记它。对高粱的记忆不只是依靠心灵和梦,我的肺,我的手指和皮肤,也有着永不消退的记忆。夏天的清晨,从高粱地里升起的凝重的雾与滹沱河上翻腾的雾,色泽和气味都不同。高粱地的雾是近乎湿润的液体,仿佛是从人的胸腔蒸发出来的,带着热汗气息。字典里,我们的语言里,真找不出能够贴切地说明高粱气息的那个词。高粱的热气与人身上的热气十分相似。当高粱长得高过人头,高粱地成为“青纱帐”,(唉,我暂且借用青纱帐这个词,我觉得它太轻柔,纱和帐在我的感觉上跟高粱联系不起来,高粱是绝对的男性的。)每天清晨,我的手腕上挎着竹篮,到我家仅有的一亩水地的田边摘金针菜。金针菜刚刚绽开一点头,还没开成花。当我摘下来,有的竟然在篮子里开了起来。我常常不走大道,执意地穿过一片一片的高粱地,高粱叶的浓重的清香气息里开始带出丝丝甜味,不用抬头看,就可知道高粱穗子正在由青转红。凉凉的有弹性的叶片,轻轻划过我的面颊和敞开的胸脯,觉得高粱伸长了手来抚摩我,痒酥酥地在胸前留下了淡淡的像成熟的玉米缨穗的痕迹,毫无疼痛感,过一会儿就如朝霞一样地消失了。阳光正升起,看不见远方的日出,但能感觉到一天最初的阳光的那派鲜亮与生气;身上落下了闪闪烁烁跳跃的光斑,它们在皮肤上弹跳时,有一点快感和亲吻的重量。从一株株挺拔的高粱秆的缝隙中,人摇摇晃晃地穿行,就像梦中游走,浑身浸濡在高粱的人性般的神采之中。高粱一定晓得我爱它,在微风中笑出清脆的声音。我甚至听懂了高粱的奇异的语言,它的语言是以气味、声息和颜色脉脉地传播向大自然的。

所有的庄稼地,不论是麦田或谷子地,对于我都不存在诱惑力,它们矮小、稠密,只能是蚂蚁和小虫的极乐世界。童年时,高粱地才是一个真正广阔迷人的境界,可以深深地置身其中,隐藏在它的荫庇里。高粱拔节时期,不时能听见锄地的庄稼汉们拉长嗓子吼唱粗犷的情歌。我和同伴,多半是乔元贞,入秋后,常常躺在高粱的丛林里,比在河边的树林里还令人自在;人们即使知道我们在里面,可谁也找不到,我们消失在另一个世界。总有几处因缺苗而空间大点,我们就安逸地躺在这里。每块高粱地里又常有几棵野生的香瓜蔓,挂着几个长不大长不熟的瓜,它们绿得寂寞,闻着有青草气,咬一口苦得令人咋舌,我们勇敢地蹙着眉头连皮带瓤吞进了肚里。嘿,它好歹也是个香瓜,我们怜爱它,也理解它,它和我们都是苦的。我们家乡人说,半大的儿童,跟枣子、桃、杏和瓜一样,都有一段发苦的成长期。苦,是生命渴望成熟和酿出甜味的前奏。我们的生命需要味道,愈强烈愈好。苦得钻心更能满足无名的饥渴,对于生命来说,苦似乎也有营养。

周围安静极了,有风的时候,最为舒畅,风在高粱林里变得很柔和,像被篦子梳过一样,把沙粒、尘埃等全都梳掉了。风,摇撼着沉沉欲睡的空气;风,携带着遍野昆虫的歌,草花的香气和高粱的温馨,爱抚地浸泡着我们,肺里、血液里全都充满了昆虫的歌和柔润的高粱味的风……从颤动的高粱叶片上筛落下的露珠,装饰着我们赤裸的躯体,我们不知不觉地沉入了无底的绚丽的梦中。高粱晒米的时节,高粱穗像一颗颗青春的心脏在膨胀和搏动着,生发出浓郁的热气,我们仿佛被这千万颗热烈的心拥抱着烘烤着,浑身汗涔涔的。我和元贞肤色鲜红,正像两穗红高粱。隐约地听到我的姐姐和海大娘(元贞妈)在高粱地的某一处呼唤我们,她们找半天才找到了烂睡如泥已经与大地融为一体的两个地之子。哦,地之子,这个词创造得多美多神。天之子,应当是鹰或星星,绝不是皇帝;而地之子,却只能是我们,还有高粱。60年之后,我仍感到幸福。

一大群乌鸦常常在高粱地上空低低地旋飞,哇哇的噪叫声把我们从梦中惊醒,我们仰天张望,乌鸦黑压压的羽翼扑扇着,闻到了一股霉湿的鸟窠的臊味,宁静的天空被搅得破碎了。当乌鸦拍击着羽翼落下来,在高粱穗上啄食,我们愤怒地立起身,齐声呐喊,用土块轰击它们,乌鸦哇地飞向高空,高粱丛林又恢复了宁静和原有的风采。但那股鸦臊味久久地留在空气里,使人非常厌恶。我们从深深的高粱丛林走出来,有梦醒的感觉,我们像告别亲人似的说:“高粱地,明天见!”

大革命失败后,父亲从北京回到家乡,虔诚地种了7年地,也就是说,种了7年高粱。他和别的庄稼人不同,他不仅养种高粱,而且欣赏和敬重高粱。有几次,我为他送水到地里,看见他坐在野外最高的那个地方:一截古代的土城,村里人叫它“大墙”,总有近两丈高,像陡峭的山峰,父亲独自坐在上面抽烟,好半天好半天不下来。村里人说他坐在上面是“心里编曲儿哩”。每天黄昏后,他带领村里的“自乐班”又拉又唱,直到半夜才收场。回到家里,我问他:“爸爸,你坐在大墙上面干甚?”父亲笑着说:“我在看远远近近的高粱地。”我又问:“高粱地有甚好看的?”他说:“高粱在庄稼里最有血性,我和你都不如它。”我虽不理解父亲的话,但也能多少体味出他话里的意思,父亲有沉重和愧疚的心情,那些年他活得苦闷,有点消沉。“高粱也有血?”“有。”“它的血在哪里?”“在我们身上。”“爸爸,你说的我不懂。”“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60年之后我才明白了。高粱的血的确还湍急地流在我的生命里,我有感觉。父亲的血管里,到死也一定有高粱的血性。正如下游的河水里蕴涵着千里以远的源头的水。

父亲从北京回来已有好几年,他的打扮跟本村的庄稼人已没有两样,但他的面孔却又黑又瘦,没有别人那么结实红润。他的目光显得有些重浊,不像其他庄稼人的目光单纯透明。谁也不会想到,他常常深夜在油灯下诵读郭沫若和徐志摩的诗。他有时也伏在炕桌上写什么,我相信他多半在写高粱。他把几穗通红的高粱插在笔筒里,摆在炕桌上。不过我始终没有看到他写的什么。如果他写高粱,一定比我现在写得真挚,写得深沉。父亲已经去世30年了,他不会完成他心中的诗了。如今我来写高粱,苍茫的心灵感到惭愧,有愧于哺育我童年的高粱,也有愧于热诚地养种过高粱的父亲。

同类推荐
  • 钗外集

    钗外集

    本书内各自诗词,长短皆宜,婉约朦胧,欲说还休,淡淡道来,却又回味无穷,格近少游。其诗作不多,近词味,典雅纤巧,情思细腻。纵观蓝烟诗词,辞虽清浅,意却深婉,不用崛僻字,不涉晦涩典。
  • 致我们不愿辜负的未来

    致我们不愿辜负的未来

    15个最暖心的励志故事,有关青春、有关责任、有关未来、有关梦想。千万网友力荐,在迷茫时必读的温暖文字!人生充满未知,每一个努力的人,都会得到未来对他最美的回赠!包括人气网络名篇《青春不怕岁月长》《未来太远,现下就是永远》《一起欣赏这世界全部的漂亮》。关于“暖读”:希望它是可以让你按自己的心情随拾随读的书;希望它是在你等车、排队、疲惫时陪伴你的朋友;希望它是在你开心或悲伤时想起的文字。“暖读”——献给所有时光中的私语者,献给有故事的人。
  • 雨声不断

    雨声不断

    《雨声不断》散发出一股清肃的正气,饱含着世道人心里的坚硬与柔软、沉重与轻盈、虚伪与真实,语言老道而实在,不矫饰、不夸耀。于寻常处见光亮,从日常里书抒性灵,笔触细腻。内心丰富。《雨声不断》分为真实生活、往事如烟两辑,主要收录了悬崖上的舞蹈、凝望、那人、光头、倚窗而立、面对石头、我身体的伤疤、夜的体验等作品。
  • 野猪场

    野猪场

    《中篇小说集2010年卷:野猪场》主要收录了陈集益的八部中篇小说,包括《城门洞开》、《阿巴东的葬礼》、《瘫痪》、《告别演出》、《恐怖症男人》等。这些作品内容丰富,构思精巧,文笔精妙,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充分显示了深厚的文字功底及其独到的写作风格,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及可读性,非常值得欣赏。
  • 徐志摩诗文集

    徐志摩诗文集

    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读书又是一件愉悦的事。读书是求知的理性选择,同时,读书又是人们内在自发的精神需求。不同的读书者总会有不同的读书体验,但对经典之藏、对精品之选的渴求却永远存在。
热门推荐
  • 懒神爱上网红女主播

    懒神爱上网红女主播

    要么就快点死,要么就精彩地活着!不甘平庸的大学生,只想轰轰烈烈活下去……网红年代,网红主播界分四大派:唱歌派、跳舞派、口才派、生活派。而每个派又分两个系列,唱歌派为卖萌翻唱系与实力唱将系;跳舞派为诱惑舞蹈系与性感裸露系;口才派为MC喊麦系与脱口主持系;生活派为起居展示系与才艺术表演系。所有派系本书将一网打尽,总有一款适合您的口味……学院派,校园风,泡主播,撩网红,懒魔附身超级武功!(第一季已完结,请支持本人签约新书《狂暴江湖》跪谢!
  • 源存

    源存

    复仇后的少年沾满鲜血的双手为了所爱之人义无反顾地投入是生存在空间之中一步步向上还是死亡坠入深渊为了心中执念奋斗,挣扎……
  • 旋风少女5之爱永恒

    旋风少女5之爱永恒

    “百草能否打败婷宜?她的腿能否恢复?在比赛过后,婷宜会继续怨恨百草,还是会良心发现?百草在与婷宜的比赛过后还会遇到什么事情?百草最终能否和若白走到一起?初原,廷皓和婷宜最终又能否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敬请期待。”几年前,读完明晓溪的旋风少女后,淼淼意味无穷,便开始续写这部小说。这是作者第一次写小说,还请大家多多关照!作者会跟着自己的感觉写,不一定会按照晓溪的思路写哦!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读者多多包涵!(注:本书构思于2010年10月27日,发表于2015年8月19日)
  • 生肖徒

    生肖徒

    气分玄黄,人属阴阳.世人皆知身属对应的生肖属象,对其了解却仅限于婚丧或命途测算等,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每个人的生肖其实仿如人之第二灵魂,一直陷于沉睡之中,或许终其一生都不曾唤醒.尘世之中,有这样一个家族,他们背负独特的使命和永世诅咒,却终于不堪重负,想通过隐世改变命运,然而,纷争的介入并在意人的意志,他们终归无法打破命运的枷锁,尘世开始浮现他们的身影......
  • 黑子:黑市寻狗记

    黑子:黑市寻狗记

    2009年1月4日,一条名叫黑子的大狗被人下药偷走了。于是,狗的主人“我”走遍京城大大小小的地下狗市进行明察暗访,终于打听到了这条狗的下落,可惜,却是一个潸然泪下的结局…… 129天寻狗,是一个个充满血泪的日日夜夜。为了寻狗,“我”伪装成给公司领导买狗肉的小办事员,走进了屠宰场;为了寻狗,“我”顾不及面子,一次次地与狗肉馆老板交涉;为了寻狗,“我”与那些道貌岸然的狗贩子称兄道弟……每天都有人丢狗,每天都有人在杀,在吃,他们吃掉的都是狗主人的心头肉!该书也为了纪念它们——那些在黑市中悲惨死去的“朋友”!
  • 谢谢你

    谢谢你

    如果,时间可以像我们走过的路那样,该有多好!那样的话芸生就算拼尽一切也要走回去,回到刚一打开门就看见马路对面凭空出现三轮车的那个早上,纵使万水千山!
  • 青少年爱玩的魔术全集:校园魔术

    青少年爱玩的魔术全集:校园魔术

    本书内容包括:校园惊奇魔术、校园知识魔术、校园幽默魔术、校园神秘魔术、技巧魔术。
  • 复活传说

    复活传说

    心爱的人不幸辞世,强烈的爱和固执的性格让他走上了一条复活爱人之路。远古的传说亦真亦假,但爱始终是让他不悔的走下去···
  • 梦魇仙缘

    梦魇仙缘

    生活在公元2013年的苏粲,穿越到了异世大陆。身怀逆天修仙功法的他,是怎样一步步的踏上巅峰之路?
  • 末世地狱游戏场

    末世地狱游戏场

    末世降临,异世界生物入侵,全球被数据化,变成了一个充满怪物的地狱游戏场,人类危在旦夕!当十米高的岩石巨人轰开人类仅存的城堡时,当虫族与兽族与前线的战士交锋时,当天空骨龙与八方无尽鬼魂的交融时,当炼狱与天堂的决战,永生与死亡抉择的那一刻……夜天站在城池上方,面露不屑,指着异世界各族的入侵者淡淡说道……“干掉你们,我只需七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