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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生命之歌(1)

【第一章】

孔宪云晚上回到寓所时看到了丈夫从中国发来的传真。她脱下外衣,踢掉高跟鞋,扯掉传真躺到沙发上。

孔宪云是一个身材娇小的职业妇女,动作轻盈,笑容温婉,额头和眼角已刻上45年岁月的痕迹。她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来伦敦的,离家已一年了。

“云:

研究已取得突破,验证还未结束,但成功已经无疑……”

孔宪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她早已不是易于冲动的少女,但一时间仍激动得难以自制。那项研究是二十年来压在丈夫心头的沉重梦魇,并演变成了他唯一的生存目的。仅仅一年前,她离家来伦敦时,那项研究依然处于山穷水尽的地步。她做梦也想不到能有如此神速的进展。

“其实我对成功已经绝望,我一直用紧张的研究来折磨自己,只不过想作一个体面的失败者。但是两个月前,我在岳父的实验室里偶然发现了十几页发黄的手稿,它对我的意义不亚于罗赛达石碑,使我二十年盲目搜索到又随之抛弃的珠子一下子串在一起。

我不知道是否该把这些告诉你父亲。他在距胜利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突然停步,承认了失败,这实在是一个科学家最惨痛的悲剧。”

往下读传真时,宪云的眉头逐渐紧缩,信中并无胜利的欢快,字里行间反倒透着阴郁,她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但我总摆脱不掉一个奇怪的感觉,我似乎一直生活在这位失败者的阴影下,即使今天也是如此。我不愿永远这样,比如这次发表成果与否,我不打算屈从他的命令。

爱你的哲

9.6.2253”

她放下传真走到窗前,遥望东方幽暗而深邃的夜空,感触万千,喜忧交并。二十年前她向父母宣布,她要嫁给一个韩国人,母亲高兴地接受了,父亲的态度是冷淡的拒绝。拒绝理由却是极古怪的,令人啼笑皆非:

“你能不能和他长相厮守?你是在5000年的中国文化中浸透的,他却属于一个咄咄逼人的暴发户民族。”

虽然长大后,宪云已逐渐习惯了父亲性格的乖戾,但这次她还是瞠目良久,才弄懂父亲并不是开玩笑。她讥讽地说:“对,算起来我还是孔夫子的百代玄孙呢。不过我并不是代大汉天子的公主下嫁番邦,朴重哲也无意作大韩民族的使节,我想民族性的差异不会影响两个小人物的结合吧。”

父亲怫然而去。母亲安慰她:“不要和怪老头一般见识。云云,你要学会理解父亲。”母亲苦涩地说,“你父亲年轻时才华横溢,被公认是生物学界最有希望的栋梁之材,但他几十年一事无成,心中很苦啊。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一个杰出的天才,可是并不是每一个天才都能成功。你父亲陷进DNA的泥沼,耗尽了才气。而且……”母亲的表情十分悲凉,“这些年你父亲实际上已放弃努力,他已经向命运屈服了。”

这些情况宪云早就了解。她知道父亲为了DNA研究,33岁才结婚,如今已是白发如雪。失败的人生扭曲了他的性格,他变得古怪易怒——而在从前他是一个多么可亲可敬的父亲啊。宪云后悔不该刺伤父亲。

母亲忧心忡忡地问:“听说朴重哲也是搞DNA研究的?云儿,恐怕你也要做好受苦受难的准备。不说这些了。”她果决地一挥手:“明天把重哲领来让爸妈见见。”

第二天她把重哲领到家里,母亲热情地张罗着,父亲端坐不动,冷冷地盯着这名韩国青年,重哲则以自信的微笑对抗着这种压力。那年重哲28岁,英姿飒爽,倜傥不群——孔宪云不得不暗中承认父亲的确有某些言中之处,才华横溢的重哲的确过于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母亲老练地主持着这场家庭晚会,笑着问重哲:“听说你是研究生物的,具体是搞哪个领域?”

“遗传学,主要是行为遗传学。”

“什么是行为遗传学?给我启启蒙——要尽量浅显啊。不要以为遗传学家的老伴就必然是近墨者黑,他搞他的生物DNA,我教我的音乐多来米,我们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内政。”

宪云和重哲都笑了。重哲斟酌着字句,简洁地说:

“生物繁衍后代时,除了生物形体有遗传性外,生物行为也有遗传性。即使幼体生下来就与父母群体隔绝,它仍能保存这个种族的本能。像人类婴儿生下来会哭会吃奶,小海龟会扑向大海,昆虫会避光或佯死等。有一个典型的例证:欧洲有一种旅鼠,在成年后便成群结对奔向大海,这种怪僻的行为曾使动物学家们迷惑不解。后来考证出它们投海的地方原来与陆路相连。毫无疑问,这种迁徙肯定曾有利于鼠群的繁衍,并演化成可以遗传的行为程式,现在虽然已时过境迁,但冥冥中的本能仍顽强地保持着,甚至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行为遗传学就是研究这些本能与遗传密码的对应关系。”

母亲看看父亲,又问道:

“生物形体的遗传是由DNA决定的,像腺嘌呤,鸟嘌呤,胸腺嘧啶,胞嘧啶与各种氨基酸的转化关系啦,红白豌豆花的交叉遗传啦,这些都好理解——怎么样,我从你父亲那儿还剽窃到一些知识吧?”她笑着对女儿说,“可是,要说无质无形、虚无飘渺的生物行为也是由DNA来决定,我总是难以理解。那更应该是神秘的上帝之力。”

重哲微笑着说:“上帝只存在于某些人的信念之中。如果抛开上帝这个前提,答案就很明显了。生物的本能是生而有之的,而能够穿透神秘的生死之界来传递上一代信息的介质,仅有生殖细胞。所以毫无疑问,动物行为的指令只可能存在于DNA的结构中,这是一个简单的筛选法问题。”

一直沉默着的父亲似乎不想再听这些启蒙课程,开口问:“你最近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重哲昂然道:”我不想搞那些鸡零狗碎的课题,我想破译宇宙中最神秘的生命之咒。”

“嗯?”

“一切生物,无论是病毒、苔藓还是人类,其最高本能是它的生存欲望,即保存自身、延续后代,其他欲望象食欲、性欲、求知欲、占有欲,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有了它,母狼会为了狼崽同猎人拼命,老蝎子心甘情愿作小蝎子的食粮,泥炭层中沉睡数千年的古莲子仍顽强地活着,庞贝城的妇人在火山爆发时用身体为孩子争得最后的空间。这是最悲壮最灿烂的自然之歌,我要破译它。”他目光炯炯地说。

宪云看见父亲眸子里陡然亮光一闪,变得十分锋利,不过这点锋芒很快隐去了。他仅冷冷地撂下一句:

“谈何容易。”

重哲扭头对宪云和母亲笑笑,自信地说:“从目前遗传学发展水平来看,破译它的可能至少不是海市蜃楼了。这条无所不在的咒语控制着世界万物,显得神秘莫测。不过反过来说,从亿万种遗传密码中寻找一种共性,反而是比较容易的。”

父亲涩声说:“已有不少科学家在这个堡垒前铩羽。”

重哲淡然一笑:“失败者多是西方科学家吧,那是上帝把这个难题留给东方人了。正像国际象棋与围棋、西医与东方医学的区别一样,西方人善于作精确的分析,东方人善于作模糊的综合。”他耐心地解释道,“我看过不少西方科学家在失败中留下的资料,他们太偏爱把行为遗传指令同单一DNA密码建立精确的对应。我认为这是一条死胡同。生命之咒的秘密很可能存在于DNA结构的次级序列中,是隐藏在一首长歌中的主旋律。”

谈话进行到这儿,宪云和母亲只有旁听的份儿了。父亲冷淡地盯着重哲,久久未言,朴重哲坦然自若地与他对视着。宪云担心地看着两人。忽然小元元笑嘻嘻地闯进来,打破了屋内的冷场。他满身脏污,抱着家养的白猫小佳佳,白猫在他怀里不安地挣扎着。妈妈笑着介绍:

“小元元,这是你朴哥哥。”

小元元放下白猫,用脏兮兮的小爪子亲热地握住朴重哲的手。妈妈有意夸奖这个有智力缺陷的儿子:“小元元很聪明呢,不管是下棋还是解数学题,在全家都是冠军。重哲,听说你的围棋棋艺还不错,赶明儿和小元元杀一场。”

小元元骄傲地昂起头,鼻孔翕动着,那是他得意时的表情。朴重哲目光锐利地打量着这个圆脑袋的小个儿机器人,他外表酷似真人,行为举止带着5岁孩童的娇憨。不过宪云透露过,小元元实际已17岁了。他毫不留情地问:

“但他的心智只有5岁孩童的水平?”

宪云偷偷看看爸妈,微微摇摇头,心里埋怨重哲说话太无顾忌。朴重哲毫不理会她的暗示目光,斩钉截铁地说:

“没有生存欲望的机器人永远也成不了人。”

元元懵懵懂懂地听着大人谈论自己,转着脑袋,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虽然宪云不是学生物的,但她敏锐地感觉到重哲这个结论的分量。她看看父亲,父亲一言不发,掉转身走了。

孔宪云心中忐忑,跟到父亲书房,父亲默然良久,冷声道:

“我不喜欢这个人,太狂!”

宪云很失望,斟酌着字句,打算尽量委婉地表明自己的意见。忽然父亲说道:“问问他,愿意不愿意到我的研究所工作。”

宪云愕然良久,咯咯地笑起来。她快活地吻了父亲,飞快地跑回客厅,把好消息传达给母亲和重哲。重哲慨然答应:

“我很愿意到伯父这儿工作。我拜读过伯父年轻时的一些文章,很钦佩他清晰的思路和敏锐的直觉。”

他的表情道出了未尽之意:对一个失败英雄的怜悯。宪云心中不免有些芥蒂,这种怜悯刺伤了她对父亲的崇敬。但她无可奈何,因为他说的正是家人不愿道出的真情。

婚后,朴重哲来到孔昭仁生物研究所,开始了他的马拉松研究。研究步履维艰。父亲把所有资料和实验室全部交给女婿,正式归隐林下。对女婿的工作情况,他从此不闻不问。

【第二章】

传真机又轧轧地响起来,送出一份传真。

“云姐姐:

你好吗?已经一年没见你了,我很想你。

这几天爸爸和朴哥哥老是吵架,虽然声音不大,可是吵得很凶。朴哥哥在教我变聪明,爸爸不让。

我很害怕,云姐姐,你快回来吧。

元元”

读着这份稚气未尽的信,宪云心中隐隐作痛,更感到莫可名状的担心。略为沉吟后,她用电脑向机场预定了机票,是明天早上6点的班机,又向剑桥大学的霍金斯教授请了假。

飞机很快穿过云层,脚下是万顷云海,或如蓬松雪团,或如流苏缨络。少顷,一轮朝阳跃出云海,把万物浸在金黄色的静谧中,宇宙中鼓荡着无声的旋律,显得庄严瑰丽。孔宪云常坐早班机,就是为了观赏壮丽的日出,她觉得自己已融化在这金黄色的阳光里,浑身每个毛孔都与大自然息息相通。机上乘客不多,大多数人都到后排空位上睡觉去了,宪云独自倚在舷窗前,盯着飞机襟翼在空气中微微抖动,思绪又飞到小元元身上。

宪元是爸爸研制的学习型机器人,比她小八岁。元元像人类婴儿一样头脑空白的来到这个世界,牙牙学语,蹒跚学步,逐步感知世界,建立起“人”的心智系统。爸爸说,他是想通过元元来观察机器人对自然的适应能力及建树自我的能力,观察它与人类“父母“能建立什么样的感情纽带。

元元一出生就是在孔家生活。很长时间,在小宪云的心目中,元元是和她一样的小孩,是她亲亲的小弟弟。当然他有一些特异之处——不会哭,没有痛觉,跌倒时会发出铿锵的响声,但小宪云认为这是正常中的特殊,就像人类中有左撇子和色盲一样。

小元元是按男孩的形象塑造的——这会儿孔宪云感慨地想:即使在科学昌明的23世纪,那种重男轻女的旧思想仍是无形的咒语,爸妈对孔家这个唯一的男孩十分宠爱。她记得爸爸曾兴高采烈地给小元元当马骑;也曾坐在葡萄架下,一条腿上坐一个小把戏,娓娓讲述古老的神话故事——那时爸爸的性情绝不古怪,这一段金色的童年多么令人思念啊。开始,小宪云曾为爸妈的偏心愤愤不平,但她自己也很快变成一只母性强烈的小母鸡,时时把元元掩在羽翼下。每天放学回家,她会把特地留下的糖果点心一古脑儿倒给弟弟,高兴地欣赏弟弟津津有味的吃相。“好吃吗?”“好吃。”——后来宪云知道元元并没有味觉,吃食物仅是为了取得能量,懂事的元元这样回答是为了让小姐姐高兴,这使她对元元更加疼爱。

小元元十分聪明,无论是学数学、下棋、弹钢琴,姐姐永远不是对手。小宪云曾嫉妒地偷偷找爸爸磨牙:“给我换一个机器脑袋吧,行不行?”但在5岁时,元元的智力发展——主要指社会智力的发展——却戛然而止。

在这之后,他的表现就像人们所说的白痴天才,一方面,仍在某些领域保持着过人的聪明,但他的心智始终没超过5岁孩童的水平。他成了父亲失败的象征,成了一个笑柄。爸爸的同事来家访时,总是装作没看见小元元,小心地隐藏着对爸爸的怜悯。爸爸的性格变态正是从这时开始的。

以后父亲很少到小元元身边。小元元自然感到了这一变化,他想与爸爸亲热时,常常先怯怯地打量着爸爸的表情,如果没有遭到拒绝,他就会绽开笑脸,高兴得手舞足蹈。这使妈妈和宪云心怀歉疚,把加倍的疼爱倾注到傻头傻脑的元元身上。宪云和重哲婚后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对小元元的疼爱,还掺杂了母子的感情。

但是……爸爸真地讨厌元元么?宪云曾不止一次发现,爸爸长久地透过玻璃窗,悄悄看元元玩耍。他的目光里除了阴郁,还有道不尽的痛楚……那时小宪云觉得,大人真是一种神秘莫测的异类。现在她已长大成人了,还是不能理解父亲的怪异性格。

她又想起小元元的信。重哲在教元元变聪明,爸爸为什么不让?他为什么反对重哲公布成果?一直到走下飞机舷梯,她还在疑惑地思索着。

母亲听到门铃就跑出来,拥抱着女儿,问:“路上顺利吗?时差疲劳还没消除吧,快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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