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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怪谈之《衣箱怨》(1)

看着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员无精打采地收拾着东西,吴言的心情也像外面的天气一样,阴沉沉的,下起了小雨。

他没有想到第一次的唱片签售活动竟如此的冷清,一点也没有他想象中的热烈火暴,他在昨天的梦里,甚至梦到了被无数的狂热的少女拥吻。而今天,在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的最大的书店里,他的签售仪式上,虽然也有人拿着他的光盘排队等待签名,但更多的人看都不看

他一眼,自顾自的挑选着电脑、经济图书甚至无聊的言情小说。

他的心情可以说沮丧透了。当他热情的问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孩子,还喜欢听他的什么歌时,那孩子茫然的摇摇头,并且告诉他,排队等他的签名只是因为在等一个同学,闲的无聊而已……

原本不长的队伍很快排到了头,吴言决定提前结束这个尴尬的仪式,原订的现场演唱和抽奖一概取消。

他礼貌的先和公司以及书店的人打了招呼,然后按捺住几乎可以用悲愤来形容的心情,强作镇静悠闲的踱出了书店的大门。他知道身后的人很可能在笑,但他决不能让他们看见他哭!

雨下的不大,绵绵的,很像是家乡的黄梅天气。

想到了家,他的鼻子真的酸起来,赶忙把墨镜戴上。在这样的天气戴墨镜是很好笑的,但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走过繁华的王府井黄金街——新中国儿童用品商店、新东安市场、教堂、世都百货……他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了,这一路上,他想的只有一句话,“我容易吗我?”

是的,他真的不容易。

在家乡小小的乌龙镇,他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漠视,在那里,他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年轻、英俊、有才华,在文化馆,他是唯一一个读过大学的人,他能写能演,能唱能舞,还吹的一手好笛子。据说他在静夜吹起笛子的时候,不知道乌龙镇多少正当妙龄的姑娘躲在被子下面哭出了声……而镇上的小伙子们,又是多么的嫉妒他,不光嫉妒他的才学,还嫉妒他能娶到那样可爱的女子为妻。

妻子是个清秀温婉,从不张扬的女人,她只读了中专,对能嫁到这样一个优秀的丈夫既感到庆幸,又怀有一丝自卑。她对他言听计从,最大的心愿是给丈夫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儿子。

这样的日子原本就像是镇子外的清水河一样,日夜流淌。

一切的改变源于那次电视台的下乡演出。

作为一个联欢性质的节目,他被邀请到台上和一个大红大紫的歌星同唱一首歌。没想到,他的嗓子一亮,歌星的声音马上就黯淡无光了。乡亲们更是在台下为他鼓劲,谁也想不到,那台晚会小小的**竟是由他掀起来的。

晚会后,一个唱片公司的经纪人找到了他,先是大大的夸赞了他一番,然后就动员他去北京发展,拍着胸脯说要把他包装成比刚才那个明星还要红的明星。

北京啊,那是多少人向往的地方啊!他几乎没有犹豫就点了头。

来北京之前,他按照公司的意思,先是签了合同,然后改了名字,原来那个吴元根的名字就让它彻底留在乡下吧。接着辞别了妻子,并且无奈的告诉她,因为包装的缘故,他不能说他已经结婚,那样会少了很多的少女追星族,所以他暂时不能带她去北京,甚至不能提起她,请她原谅。

妻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笑着,不过这一次笑容里含着泪花。她说,别在乎我,我等着你呢,等你从北京回来,咱们该生个儿子了……

抛家别妻,改名换姓的来到了北京,才知道北京真大啊,人真多啊,那不但是个令人向往的城市,同时也是个让人失望的城市。

失望的心情,此刻就揣在他的怀里。

半年多了,终于出了唱片,可是……

“哎呀……”一声**。

他赶忙抬起头,摘下墨镜,光顾着想心事了,撞到了人。

“对不起啊……”他说,目光停在对方身上,竟像是被粘住了。

那是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子,长发松松的用手绢系住,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清清爽爽的站在他面前,她面容白皙,五官仿佛是画上去的,说不出的玲珑秀美。女孩子也定定地望着他,带点疑惑,带点惊愕,突然,就是突然之间,她笑了,笃定的说:“你是吴言!”

他愣住了,禁不住的狂喜,终于有人能认出我了!还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子!

“是我,你认识我?”他尽量平静地问。

女孩子忽然露出狡猾的一笑,小声的但是坚定地说:“就是你!我认得你!”

雨下大了。

和骆樱的交往就这样在雨中开始了。那一天对于吴言来说,可以说是扭转命运的一天。因为骆樱简直就像是他的幸运女神,她轻轻的对他一笑,就好像是向他展开了幸福之翼。自从他们相识,他的事业变得无比顺利坦荡。他接连被邀请上了几个电视台的晚会,公司为他拍摄的MTV也获得了奖项,就连他原本不被看好的专辑竟然也突然的爬上了销售排行榜。现在他上街,想不戴墨镜都不成了,每天公司都会接到无数女孩子寄来的艺术照,希望和他成为“朋友”……

但是他对那些浓妆艳抹下的面孔毫无兴趣。

原因很简单,他有了骆樱。她甚至让他几乎忘记了家乡的妻子,更何况别的庸脂俗粉呢。

骆樱还在上大学,也许正是她那浓浓的书卷气吸引了吴言。腹有诗书气自华,用来形容这个女孩子绝不为过,更何况,她还有美丽的容颜呢。吴言深深的为她着迷,她也对他一见钟情。

一个是成名歌星,一个是莘莘学子,两人的交往只能是地下活动。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浓的化不开的爱恋。

在吴言租住的寓所里,经常会有骆樱的身影……

爱,总是能让人晕眩,致人昏聩,骆樱忍受不住相思的苦楚,坚持要从学校搬出来,和吴言住到一起。吴言明知道公司是不会同意的,怕造成绯闻,影响他的星途,但还是拗不过骆樱梨花带雨的哭求。

终于有一天的傍晚,吴言偷偷去学校接骆樱,她收拾好了行李,在学校门口等他。

远远的,他看见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夕阳的余辉里,身边一个大大的皮箱。看来,她是坚定的要和他走到一起。有那么一瞬间,吴言想到了家乡的妻……

看见他,骆樱兴奋地拎起皮箱,要向他跑过去。

“让我来……”吴言忙迎过去,妻的面容在脑子里倏忽而逝,他现在只心疼眼前这个娇弱的小情人。

“我自己来。”她嗔怪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来那么晚!”

“怕人多啊,你着急了吗?”

“当然着急,我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

“好好,我们这就回——家!”

他低头要帮她拎箱子,她坚决的要自己来——就在提起那一刹,她身子一歪,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你怎么了?”他慌了。

她不说话,煞白着脸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幽怨又怪异,似乎隐藏着一股得意,但是转瞬即逝。

看到血流出来,他傻了,忽然的明白,她,流产了。

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让媒体知道的。公司老板狠狠的骂了他一顿,因为他的新专辑马上就要面市了。这种时候出这种事情,无疑是毁灭自己。

他只好另找地方先安置了需要休养的骆樱,搪塞着她,打算在专辑出来之前先不见面。骆樱很是通达,她只是对着他笑,那笑容却让他不寒而栗,好象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他还来不及多想,新专辑的新闻发布会日期就到了。

相机,摄像机,话筒,闪光灯……他已经见惯不怪,能随时调整出合适的笑容来应对那些咄咄逼人的记者。

“请问,您的新专辑里有一首主打歌是您自己作词作曲的吗?”

“请问,您有没有打算在全国开个人巡回演唱会?”

“您想过要占领港台市场吗?”

……

很多问题都是公司事先安排好的“托儿”在提问,他只需要表现出谦虚的笑容予以承认就可以了。

“请问,”一个陌生的记者忽然站起来,“有传闻说前两周在医院看见您带一个女人去看急诊,那是您的女朋友吗?”

他楞了一下,余光看到公司的老板在皱眉头。

“不,当然不是……我的事业才刚起步,我……”

“那么是不认识的人吗?您是见义勇为吗?”记者不等他说完,就逼近一步。顿时,现场的气氛活跃起来,许多已经收起来的镜头重新把焦点对准了他。

“这个……”他开始出汗,预感到要大事不好。“就算是吧……”

“请您准确点回答,医院的目击者说,您带她去了妇产科,而且看你们的样子,好像是很熟悉的。”

他现在开始讨厌这些追踪花边新闻的无聊记者了。

“她是……我朋友的妹妹。我的私人事情请你不要问了吧?还是关心我的歌吧。”

“但是你的很多歌迷更关心你这个人,如果你是个品行有问题的人,他们岂不是要大大的失望了吗?您可是公众人物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有点恼羞成怒,控制不住自己。

“什么意思?我们了解,你在家乡乌龙镇是有老婆的,你为什么欺骗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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