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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闺密

沉默的女子大多有非凡的洞察力,眼角眉梢处流露出几分敏感与精明。爱玲不爱说话,却喜欢静静聆听。在这所学校里,形形色色的学生汇集在一起,他们青春,充满活力,对世界充满了想象,好像还体会不到什么叫忧愁。

在爱玲的眼里,很多人和事都是奇妙而新鲜的,她贪婪地吸收那些有趣的故事,接受那些从未想象过的文化和生活,世界的帷幕缓缓地向她打开。偶尔高兴起来,她也会顽皮得像个孩子,故意学别人的家乡口音,并跟着人家大跳家乡舞。很多女孩子疯闹在一起,空气里弥漫着年轻的味道。

印象中,有一位马来西亚的华侨姑娘,名叫金桃,脸色淡黑,略有点龅牙,总是一副大小姐的样子,娇滴滴地不能吃苦。当地人都要在修道院进修,可她只读了半年就离开了。

活跃的金桃爱唱又爱跳,带动了一股马来舞蹈的风潮。男男女女排成两行,或摇摆着身体小步往前走,或只是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尽情地挥洒着,唱着:“沙扬啊!沙扬啊!”“沙扬”即“爱人”的意思,歌曲简单而直接,却亦有种质朴的感染力。

金桃说,马来女人只有宴会和过节的时候才穿旗袍,平日里都是洋装或短袄长裤。她所住的城市里有一家电影院,是每晚必去的场合,若是撞到其他小姐,身上的行头输了阵势,急得二话不说,立刻赶回家去换衣服,再急匆匆于电影开场时赶回来。这种文化倘若画在纸上,该是一种原始意象做底,再附上一层小家气的文明。爱玲觉得,那就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盖不住脚。

相比较起来,另一位叫月女的姑娘生得更清新秀丽,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大眼睛忽闪忽闪,释放出甜蜜可人的气息,连女人见了也忍不住想捏她一把。

第一次给爱玲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白底小花的睡衣,伴着幽香的味道,白净的脖子上挂着一枚小小的银十字架,装饰得恰到好处。

动起来也是美的,她笑得眼睛弯弯,有礼貌地向大家鞠躬,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说话时,也不断地咯咯笑,整个人都透着明媚。

见所有人的吸引力都被自己勾了过来,她讲得更加起劲了:“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捋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上擦肥皂。真是……”一边说着,语气和神情都纠结起来,看起来既有趣又可爱。

她父亲是商人,好不容易发达了,盖了新房子,可全家人搬进去没多久,他就迷上一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

“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月女愤愤地说。

“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爱玲建议道。

“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月女极力辩解。

“即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爱玲尝试着表达自己的看法。

不等爱玲讲完,月女便抢过话头:“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

她还说:“马来人顶坏!骑脚踏车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她只知道他们的坏。

月女会跳交际舞,可是只肯同父亲和哥哥跳。

直至多年以后,爱玲还会想起月女,想起那双纯真的大眼睛,那种常有的羞耻伤恸的表情。

有个很好玩的锡兰姑娘莫娅喜欢找爱玲玩,两人成为好朋友。和莫娅在一起是件开心的事,莫娅不懂中文,但很喜欢中文,爱玲为她取中文译名叫莫黛,但听起来像“麻袋”,不好听。日本古传说中有一种吃梦的兽,叫獏,又改名獏梦,后来又为她取了一个更好的名字——炎樱。

炎樱是爱玲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

炎樱姓摩希甸,父亲是阿拉伯裔锡兰人(今斯里兰卡),信奉回教,在上海开了一家摩希甸珠宝店。母亲是天津人,为了与青年印侨结婚跟家里决裂,多年不来往,炎樱的大姨妈住在南京。在爱玲眼里,那是个典型的、守旧的北方人家。

炎樱生得漂亮,性格又可爱活泼,而且常常语惊四座。她个子小,但很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而她从不为这担忧,还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爱玲根据“暖玉温香抱满怀”勉强解释的。炎樱的原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one armful.”)

她和爱玲到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却一本也没买。报贩没好气地说:“谢谢你!”炎樱笑答:“不必客气。”

有一次,炎樱、爱玲,还有一个女同学出去散步,默默走着,这位女同学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

炎樱低声加了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爱玲大声地笑了,那位小姐也笑了,反正大家开惯玩笑了。

有时候她的言论很大胆。中国有句俗语:“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句相似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即两个人的头脑智慧胜过一个人。炎樱化腐朽为神奇,将这句谚语改为:“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还公然把这句话写在了作文里面,而批阅卷子的教授是位神父。

炎樱是一个聪明、有趣,又富有诗意的人,爱玲把她说过的一些有趣的话记了下来,就成了那篇妙趣横生的《炎樱语录》。

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爱玲几乎被感动得落下泪来。

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话说得真是漂亮极了。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原来,这个女孩说话不仅有趣,还可以来得诗意盎然。

炎樱这样形容女人的头发黑:“非常非常的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言语中透着逼人的灵气。

爱玲真心喜欢炎樱的风趣、幽默、诗意、淘气,甚至是小气,和自己一样的小气,两人为此常高兴得大笑。

和别人在一起,爱玲常常有很多顾忌,怕自己说得不好,怕别人嫌烦,总不爱多说话;可与炎樱在一起就不同了,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话特别多,而且聊得也投机。

炎樱爱说也爱听,女孩子都是爱唠叨的。之前,爱玲是不敢和人“唠叨”的,终于找到了可以一起“唠叨”的人。

她的心里大抵是极珍惜的,这份难得的情谊久存心间,在繁华的乱世里,给她温暖。

凭着一副伶牙俐齿,炎樱又很会砍价。每次买东西,付账的时候总要抹掉一些零头,以至后来在上海,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照砍不误。

一次,她把包翻了个底朝天,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的,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

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的……”

可是,店老板被炎樱的孩子气打动了,他微笑着,让步了:“就这样吧。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还告诉她附近哪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也许他曾有过这样一个棕黄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夭的姐妹,也未可知呢。

炎樱的话常带给爱玲很多乐趣,一个偶然的机会,竟通过炎樱认识了她后来创作的小说《连环套》里的主人公。

有一天,炎樱邀爱玲一块儿去看电影,说是她父亲的一个老友请她的。爱玲觉得,单独请女性看电影,古今中外大抵都觉得不合适,炎樱可能是出于这个考虑,才请她陪着去的。

起初,爱玲坚持不去,可炎樱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

那是中环的一家电影院,香港这类的古建筑有点像早期澳洲式,给人感觉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然而街道却出奇的狭窄拥挤。

门口立着大广告牌,多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使人提不起兴趣,却也目不暇接。

站在门口,对面有人迎过来了。来人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已绝迹了的。整个人像极了毛姆小说里的人物,那些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和白头发一个色,全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眼睛像印度人,只见那麻黄的大眼睛里缠满了血丝。

“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她是我同学,叫张爱玲。”炎樱把爱玲介绍给他。

不料那人露出窘迫的神色,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往炎樱手里一塞,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便匆匆往外走。

炎樱赶忙说:“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

那人只摆了摆手,走了几步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的一个纸包又塞给了炎樱。

爱玲还不知是怎么回事,炎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微笑着向她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

打开半透明的纸包,是两块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面包包装纸包着,花花绿绿的,外面的黄纸袋还浸出油渍来。

她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的电影院,楼上出奇的大,坡斜得又厉害,很少见的险陡角度。

在昏黄的灯光里,跟着领票员翻山越岭上去,狭窄的阶梯走道铺着麻袋式粽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呈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

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了,可银幕厅太小,看不清,也听不大见。

黑暗中,炎樱递了煎面包给爱玲,爱玲拿在手里,怕衣裳沾了油,就吃了起来,味道不错,但想起潘那矶先生窘迫的神情,吃着吃着就变了味。两人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实在没意思,对看一眼,都说:“走吧,不看了。”

回去的路上,透过车窗,窗外霓虹闪烁,炎樱说:“你愿意听他的故事吗?不过那可有一些凄婉!”

原来,那位潘那矶先生是个帕西人,祖籍波斯,是名印度拜火教徒,小时候生在香港,从前生意做得很大。

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是广州人家的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之同居的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她有很多孩子。

她跟这位帕西人认识,也一直嚷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他是喜欢宓妮的,可那时她只有十五岁,还在学校读书,死活不肯答应。麦唐纳太太就骑在女儿身上打,硬逼着她嫁过去了。

好景不长,很快两人就离婚了,宓妮才二十二岁。两人生了一个儿子,离婚后,儿子由宓妮养,也不给他看。他很爱儿子却见不着,从此生意就走了下坡路,越来越蚀本。宓妮在一家洋行做事,儿子已十九岁了,跟她像姐弟一般。

恰巧有一天,宓妮要请炎樱吃饭,炎樱就让爱玲一起跟了去,正好见见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在那间广州茶楼,爱玲第一次吃到菊花茶,加糖。

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薄嘴唇,有点深目高鼻。

爱玲觉得她很像自己的母亲,一顿饭下来,还是觉得像,便问炎樱是不是像。炎樱是见过黄逸梵的,说“是同一个典型”,但没有爱玲觉得像。

后来,听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朋友,年纪比她小,三人在一起很快乐。

港战后,爱玲在上海炎樱家中见到了麦唐纳太太,她早已搬到了上海,好像在囤货做生意。她人生得高大,长方脸,略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粗且结实,很爽利,头发乌黑,梳着光溜溜的小扁髻,很有东方韵味,看不出已六十多岁了,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眼睛一眯,仿佛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这些人和事给了爱玲很深的印象,后来回到上海后,她根据这个故事创作了小说《连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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