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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跑路还靠十一路

“你没事吧!”

孙以恒虽然不是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老司机,但还是很关心公子婉君的。毕竟他第一次坐林青的车时,当时也是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公子婉君艰难的笑了笑,“没事,你继续开!”强忍着呕吐的冲动,蜷成一团坐在副驾驶上。伦敦城和布鲁塞尔是欧洲飙车最疯狂的城市,阿彻思这群伯明翰黑帮土著也都是狂野飙车的忠实爱好者,这时见孙以恒把出租车当三级火箭开,自然也不甘落后。

宝格丽大酒店是伦敦最为繁华的地段所在,马路上除了人多就是车多。如果孙以恒正常发挥的话,那伦敦高层今天一定会以为中东所有恐怖分子集体入侵,顺便拉响橙色警报。

好在孙以恒是个大场面选手,或者说这里是伦敦不是华夏,没有那么多飞蛾扑火式的碰瓷选手,所以人们在看到这辆疯狂程度不亚于秋名山a186的出租车横空出世之后,很自然就躲开了。

毕竟他们没有州长大人比钢铁还坚硬的躯体,而紧随其后出现的两辆宝马和警车穿过众人以后,众人方才感慨刚刚的决定是有多么正确。

小孙同志一路顺风顺水的跑完了两个直道以后,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弯道。由于刚刚的快速推进,所以他这时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一种盲目的自信,这直接表现于他在转弯的过程中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漂移。

轮胎在歇斯底里的挣扎中,给地面留下了一道伤疤。幸好伦敦的出租车不是夏利或者中华,不然就他这么一下,今天非车毁人亡不可。

但巨大的动能还是把出租车直接横向抛飞,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后车门撞上马路边一根柱子上,这才止住了势头。但强大的撞击力还是险些让两人突破挡风玻璃,好在公子婉君有系安全带的习惯,孙以恒则机智的抱住了公子婉君,这才幸免于难。

从这也可以看出,人可以盲目自信,但不能盲目得瑟,不然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失误,绝对是失误!”

公子婉君没好气道:“人都追上来了,还不快点开!”

孙以恒哦了一声,重新发动出租车。随着发动机再次运转,四扇车门应声而倒,也不知被他抢劫的出租车司机看到自己坐骑之后会是个什么心情。

不过没了车门的保驾护航之后,孙以恒也不敢没事再来个漂移了。这要是把公子婉君甩飞出去,就算公子定康那老头不找他拼命,他自己也得内疚死。

毕竟这世上最不能辜负的就是女人的信任。

但是作为一个没有丝毫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小孙同志正经开车还不如飙车来得平稳。所以说有的人的人生就是一部轰轰烈烈充满了铁血和眼泪的电影,因为老天爷在赋予他们生命的同时,还恩赐了他们玩命的技能包。

所以在极不顺当的一段路之后,孙以恒决定甩开膀子继续飙车,至于安全什么的,还是听天由命吧!

阿彻思坐在车里,不停催促着手下马仔跟上。但在超水平发挥的孙以恒面前,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废物,一群废物!宝马居然跑不过出租车,你们是怎么开车的!”

“老大,德国人的车就和德国人的坦克一样,都是看起来很好,这也是德国佬二战败给我们的原因!”

说话的是个黑人,虽然他的祖籍一定是非洲某个不知名的部落,但他这句话却很有一股英国本土的黑色幽默。虽然距离日不落帝国的无上荣光已经过了一百多年,但固执的英国人还是觉得他们和岛国一样,都是活在世界中心的国家。这也直接造成很多英国人都自觉高人一等,就算是纽约来客,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一群来自乡下的暴发户。

不过阿彻思现在显然没有开玩笑的心情,怒吼一声,“mother fuck,你要么就追上那辆该死的出租车,要么就立刻从我面前消失,不然我一定会把你送到布鲁克斯顿监狱,让那些该死的白人钙佬狠狠疼爱你的菊花!”

布鲁克斯顿是大英帝国最为著名的监狱,从古至今收押了无数大名鼎鼎的囚犯。相传大不列颠传奇盗贼罗宾逊当年也在这里蹲过,只是后来被他给跑了。

不过最近这几十年来,布鲁克斯顿监狱真正为世人所知的显然是另外一桩事——欧洲攻受心中的圣地麦加!

那黑人原本就有一脸堪比石油的肤色,听到阿彻思的话,更是脸色大变,哪还敢发挥他冷幽默的特长?

不过人这个物种,很多时候就是需要外部压力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所以在超车无望之下,他突然掏出手枪。

当然,他这不是要自杀,毕竟生命是很可贵的,而他显然还没活够。之所以掏枪,是为了打爆孙以恒的车胎。

孙以恒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育,这次不再得瑟,刚准备继续提速,谁知出租车忽然在原地打了个滑,跟着便如陀螺一般在原地转了起来。

这时候就体现出一个擅长望闻问切的中医是有多么可贵,眼角余光一扫,恰好看到那个黑人司机还没收回的手枪。

他当机立断,一把扯开安全带,将公子婉君搂在怀里。掐准时间,算好角度,在出租车背对阿彻思等人之际,忽然从车上跳了下来。

别看动作片里没事就表演跳车跳楼跳高架桥,但人体的力量完全都来自脚下的大地,所以跳是个非常危险的事,跳车更是如此。所以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带着盲目自信跳车,那结果只有一个——医院见。

上次黄苗苗教他开车时,两人曾经遇到过不得不跳的尴尬局面,因为再不跳车,两人当时就得跳河了。所以孙以恒也可以说是个富有经验的跳车队员。

深呼一口气,一脚踏在座椅上,猛力一踢,两个人顿时飞到半空中。身后的阿彻思等人看着孙以恒鹞子翻身一般干净利落的动作,不由全都傻了眼。

如果小孙同志今天代表华夏国男子花样跳水队的话,他的动作毫无疑问能得个满分。但眼下这种情况……还是果断火速撤离吧!

但刚跑了两步,公子婉君就摔在地上。没办法,作为公子家的女儿,她就是当代的公主殿下。如果她愿意,从出生那天起就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今天可以说是她这辈子亲自走过的最远距离。

汽车没有机油会闹情绪,公子婉君走路走多了,人虽然没情绪,但脚和高跟鞋同时闹了情绪。这直接表现于,她突然十分玄妙的崴了脚。

看着断了根的高跟鞋,孙以恒实在是非常无奈。虽然这是现实生活不是演电影,但他还是搞不懂,为什么每次跑路,不管是林青黄苗苗还是苏小仙柳含烟,只要穿高跟鞋,那就必然会崴脚。

难道冥冥之中有一个高跟神对他下过什么惨无人道的诅咒,这才逢跑必崴?

所以说,高跟鞋和女人一样,都是一半天使一半魔鬼。虽然好看,但很多时候也会成为巨大的负担。

但这时候再抱怨也没什么意义了,孙以恒背上公子婉君便向一条巷子跑去。所以说靠东靠西都是没用的,因为人最后靠的还是自己。而跑路这种事,最终还是要落实在11路上。

好在他当年在药王村时就磨练出了一双能够跑死马拉松冠军的好腿,这时背上虽然有个负重,仍然压力不大。

孙以恒虽然初来伦敦,并不了解伦敦城的地形,但根据他多年跑路经验,要么就往胡同里乱七八糟穿上一顿,要么干脆就哪儿人多往哪跑。

但是根据阿彻思这伙人的尿性,他们队伍里还有两个钢盔,对于不明所以的围观群众来说,很可能把自己二人当成飞贼。毕竟在高贵的英国人眼里,外国人要么就是乡巴佬,要么就是罪犯。这种盲目到极点的民族自豪感,只能用一句丧心病狂来形容。

两人跑了一阵之后,终于远远的甩开了阿彻思等人。但两人悲剧的发现迷路了,这一来是因为两人初来乍到,对伦敦城不熟。二来则是因为小孙同志刚刚又是蛇形跑又是曲线跑,搞得跟越南战争一样复杂。所以绕老绕去,阿彻思等人还没跟丢,先把自己给弄丢了。

从这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向导在古代行军作战中那么重要,原因就在这了。

“脚还疼吗?”孙以恒把公子婉君放在路边的长椅上。

公子婉君心里一热,摇了摇头。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孙以恒脱身之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问她脚还疼吗,这让她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极难说明的感觉。

从这也可以看出男女看待问题的区别,从公子婉君的角度来看,孙以恒把她的安危看的比性命更加重要,而这种男人,往往只有四个字可以定义——托付终身。

但其实若是换了男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其实小孙同志虽然也很关心她,但他更多的还是想要确定自己接下来是不是还要当骡子当马。

所以说,这世上一半以上的感动,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因为这多半是自行脑补出来的!

孙以恒虽然不是祖传老中医,专治跌打伤,但经过上几次的崴脚教训,他对这种疾病很是下了一翻苦心,所以手法上也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从这也可以看出,推动进步很多时候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很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孙以恒脱下公子婉君的高跟鞋,虽然她刚刚连龟派气功都毫无保留的吞进去了,但对于玉足被孙以恒掌握,还是感到十分害羞。

“怎么,是我手重了吗?”

公子婉君摇了摇头,暗想孙以恒这个呆子可能永远都不会懂得女儿家的心事。不过他不懂女人心都能让林黄苏柳四女牵肠挂肚,如果他真要懂得女人心,那还不知道他要造多少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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