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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永远的《红楼梦》

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最被人关注,最引发争论的,最没完没了又难以取得一致意见的,莫过于《红楼梦》了。

就从近些年的《红楼梦》的有关情况看,电视连续剧的上演,有人说好,有人说坏;通县挖出一块石碑,有人说真,有人说假;“程本”“脂本”之争,有人说对,有人说错;辽阳丰润祖籍之说,有人说南,有人说北;直到最近,一些专家对红学研究的发展,有人高兴,有人忧虑……这些持续不断的分歧,证明这部不朽著作,确实是中国文化界一个永远的热点话题,而且总能引起反响。

这就不由得不叹服伟大的艺术作品,永葆青春的强大魅力了。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事物,难免有过时之虞,流行的会落伍,时兴的会消沉,热闹过了,仍会冷清,风头一去,便成乌有,名人会过气,美女会憔悴,佳作会滞销,好歌会听腻,只有这部《红楼梦》,不管时隔多久,总能焕发常新的精神,令人注目,就因为它是说不完的。

正由于这是个中国文学中最大的谜,因此所有想在《红楼梦》上扮演一个把话已经说完,不准他人赘言的权威角色者,好像都有笑得太早的弊病。在红学领域里,谁的头上都不具有一顶永不暗淡的光圈。包括胡适之先生,包括他发现的那部脂砚斋本《石头记》八十回本,不也有人提出质疑了吗?

记得那部电视连续剧刚演出时,京师满城说《红楼》,在那掀起的一阵《红楼梦》热中,胡先生发现的这个脂本,是出足了风头的。对后四十回按照脂评改动的结局,其实民众是颇多争论的。所有研究《红楼梦》的专家,看法是否都保持一致,不得而知。作为一种很主观,很武断的试验,把一直梦寐以求的脂评线索,搬到荧屏上,一定令某些膜拜脂砚斋的红学家,有长舒一口气的痛快,那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真遗憾,可惜胡先生仙逝了,没有这个眼福,一睹那位胖乎乎的贾宝玉在狱神庙中的狼狈不堪的样子。如果,他看到了,是点头呢还是摇头,恐怕要左右为难了。

但老百姓,也就是绝大多数读者和观众,似乎对贾宝玉不去当和尚,不披那件猩红色的斗篷,不在白茫茫的雪地里飘然而去,深不以为然;看到这位怡红公子,破衣烂衫,最后落魄潦倒的终结场面,都瞠目结舌。估计这些不甚赞成的意见,比较普遍、强烈,正好说明美学力量,有时挺能左右人心的。当时,主持此项拍摄工作的人,慑于众怒难犯,声明要重拍结尾部分,自然是一种安抚舆情的造势。说拍,也未必真拍的,后来果然也未拍。但至少表明这种落实脂砚斋评语线索的尝试,以一种婉转的方式,在承认失败。若是真的要拍,这回,恐怕不得不依据高鹗续作了。

于是,我想,九泉下那位灰溜溜的兰墅先生,可以把头抬起来了。

也许《红楼梦》就是容易引起针锋相对的争议作品,什么都是两说着的。甚至由前后两个人的合成的这部书,至少在没有更强有力的反证出现之前,这种曹雪芹、高鹗的作者联署方式,是难以推翻的。然而,也怪了,对于这两位作者,也是一个看好,一个看孬,碧落黄泉,评说悬殊的。高鹗那“闲且惫矣”的形象,成了他固定的脸谱了。

一些近代红学家,对于高鹗续作的否定,尤为激烈,以至于恨得咬牙切齿的声讨,我始终以为有欠公允,好像不应该如此诋毁后四十回的。这后四十回存在的本身,被人接受和认可,便是它的价值所在。谁要不满意,谁都可以放开手去狗尾续貂,没有人拦着的,原作者曹雪芹没说过版权所有,续作者高鹗也不曾说过,他续了以后,就成了他的禁脔,不容别人置喙。但自从胡适之先生发现了这部八十回本脂评本《石头记》,不少红学家便把高鹗视为《红楼梦》的杀手,这实在也太过分了些。

在我看来,高鹗是位了不起的《红楼梦》的功臣。正如曹操所说:要不是我拒绝称帝,不知天下有多少人想当皇帝一样,若不是他来续定这部书,还不知有多少自作多情的和下三烂的文人来糟蹋这部不朽著作呢?

假定依据程甲本或程乙本的序中所说,曹雪芹的原书散失,后来又从鼓书担上找到了一部分,书商程伟元请求这位兰墅先生予以补缀而成的话,那么,不得不承认高鹗确是一位天衣无缝的修补高手,这是一。如果依照胡适和其后发现的脂评本子,只有八十回,完全是高鹗凭想象,硬续上后四十回的话,那么,他即使不胜过曹雪芹,也至少不亚于曹雪芹的文章巨匠,这是二。非此即彼,而无其他。所以,将高鹗对于《红楼梦》和对于曹雪芹的贡献,一笔抹煞,是不那么令人心服的。

无论红学家怎么说他的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在艺术成就上有着天壤之别,但他在续作中,敢于悖背中国人喜好大团圆结尾的欣赏习惯,虽然有“兰桂齐芳”的市俗之气,但能保持悲剧气氛到底,真是一位了不起的大手笔。“钗婚黛死”,“抄检大观园”,以及“宝玉出家”到整个家族的衰败,那效果毫不逊色于前八十回。

如果,曹雪芹丢失的或未竟的书稿里,并非现在这样的悲剧结局,那么,他向这位续作者脱帽致敬,将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后来那么多的续作《红楼梦》者,无不一一败下阵来,让曹雪芹的英灵,足足笑了个够。一直到今天,还有兴趣出丑者,没有一个不以闹出一屁股笑话而销声匿迹。足以说明高鹗的续书,是谁也不能逾越的高峰。但在职业红学家眼中,他的命运并不见佳,几乎绝大多数人,对他持非议否定的态度。而那个多少有些自恋的,还多少有些多情的,当然还有些倚老卖老的脂砚斋主人,一直被红学家置于尊崇的位置,是有点莫名其妙的。

若是真有这么一个了解曹雪芹的创作,以至到了能够和曹雪芹字斟句酌,进行探讨的亲密程度,而且,他又是最早认识到《红楼梦》的不朽艺术价值,以至曹雪芹死后,还在不断开掘这部小说的艺术成就,同时与曹雪芹有着某些血缘关系的这位脂砚斋主人,竟然忍心坐视这部书的散失,而不加以任何匡救,实在是不可理解的。

因此,姑妄言之,也许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个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时的场外指导,半合作者并兼总策划人的脂砚斋。

也许这个脂砚斋,是在曹雪芹成书并进入手抄本流通渠道以后,但《红楼梦》活字排印本还未出现以前的,某位或某几位评点家伪托的一个符号。若是他真的和曹雪芹在艺术上如此相知的话,到高鹗续书时,市面上尚能收集到断章残篇,那么这位脂砚斋却只知道埋头批注,而不去书肆逛逛,到鼓书担子转转,努力找到一些散佚的原稿,是无法说得过去的。程伟元之说,固然也有虚晃一招之嫌,但脂砚斋却未道及他对佚文的任何搜罗行动,是很值得怀疑的,他究竟是不是曹雪芹的朋友而珍重亡友的遗文,不使失落,千方百计把它付梓出版,以免湮没,是我们中国文人的神圣义务。

从他的批注口气,此公性格是比较爱表现的。如果他曾经搜集过遗稿的话,他会不在评语里夸夸其谈他的功劳么?但他曾经在批注中说过传阅原作时,有散失现象,并表示遗憾。他知道散佚,却不补救的感情,证明他和曹雪芹的关系,并非如他批注中说的那样亲密,亲密能够介入其创作过程。还有一处很露马脚的批注,第十八回的“画出内家风范,《石头记》最难之处,别书中摸不着”。这句夹批,似乎可以断定脂砚斋是外地人。其实,长住天子脚下的京师人,对于“有十来个太监都喘吁吁跑来拍手儿”,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有京外之人,才会对此大惊小怪。我记得我在劳动改造时,一位对我还算和善的小队长曾经认真地问过我,因我是从北京发落到他那深山老林里修筑铁路的。他要我证实,在北京中南海里清扫厕所的那个人,恐怕也得是个处级干部吧因此,脂砚斋有些像民间故事中那位乡下女人,下雨天,下不了地,很羡慕皇帝娘娘此刻肯定在包饺子吃的孤陋寡闻,才津津乐道吧!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就是脂砚斋在批注此书时,已是在程伟元和高鹗收集遗稿以后,再难找到什么断章残句的时候。这表明,他是晚于曹雪芹以后很久的一辈人。如此说来,批注中的什么“姑赦之,命芹溪删去”的长者口吻,就可能是变戏法的障眼术了。因为在中国,有些人特别爱当老爷子,有些人也就尽量不惹老爷子。他抓住了这一点,摆出一种老爷子的姿态,老三老四,让你坠其彀中而不觉。

红学家们一直把第十三回的这条批语,认定脂砚斋为曹雪芹家族中一个身分特殊的人,是直接进入曹雪芹创作过程中的评论家、知情者、指导者。他比现在那些拍电视的剧组中策划、制片、导演,对于编剧的影响还要大得多,可以命令他删去。如果不是曹雪芹,而是王雪芹,张雪芹,或许有这种遵命行事的可能,但像这样一位大师,能对这样一位有时连批语都写得不大通顺的脂砚斋,俯首帖耳么?

这都是不大可以说得通的疑窦,于是,红学家赶紧跳出来辩白,他是曹雪芹的叔叔。小仲马能不听大仲马的话吗?其实,写过东西的人都明白,作家创作的自主性,只是在极其强迫的条件下,才会屈从外来的压力,改变原来的想法和写法。如果,一个作家自己坚持不想删改的话,命令是不起作用的。否则中国文学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掉脑袋的文人了。

还有第七十七回的批语:“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也是被红学家奉为圭臬,当成理解曹雪芹《红楼梦》的一把钥匙。于是,他的所有暗示,成为续书真伪的试金石。由于,批语中这种煞有介事的词句很多,还有许多感慨,挺能把人唬住的。可自有小说这东西以来,没有一部作品,是像拍照似的,直接从生活中原样搬来的。脂砚斋主人根本不懂得文学形象和生活真实,是两回事,生活中从来不会有现成和完整的小说,等你去写,那用不着作家,派个速记员就够了。作家的形象思维,是真实,又不是绝对的真实,是生活,又不完全是生活的拷贝。脂砚斋把两者机械地等同起来,违背了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诸如“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等等只言片语的印证,纯属误导读者,如果文学创作就这么简单直接的话,一位大师所做的事,随便拉来一个低能儿,也可以干得了的。

据前些年病逝美国的张爱玲考证,她认为,从书中人物两套年龄系列来看,《红楼梦》有可能是在《风月宝鉴》和《石头记》两部作品基础上合成的,那么脂砚斋的“目睹亲闻”,很可能是他个人的幻境了。

幻觉对于某些太自作多情的人来说,不是没有可能产生的。鲁迅先生写二三十年代上海租界里的某些阔少,到妓院里叫上一大群姑娘,过过怡红院宝哥哥左拥右抱的瘾。也是《红楼梦》看得太多,沉迷其中,幻想自己是贾宝玉,才去追求这种感觉的。对于脂砚斋,不能不承认他把这部书看得太深太透太细太密太投入,以致分不出什么是艺术的境界和生活的现实,把真实和幻觉搅在一起。他把自己视为金陵那条街上荣宁二府中的一员,生活在臆想和白日梦里,也不是不可能的。脂砚斋在第四十九回眉批里说过:“今余亦在梦中,特为批评梦中之人而特作此一大梦也。”这倒恐怕是他精神状态的准确描写了。

脂评本第十七回有一句旁批:“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见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在这里,这位脂爷,已经登堂入室,不但视自己是与曹雪芹一样的不肖子弟,而且还和他一样的贵族家庭的经历,一样的簪缨世族的童年。那么,也自然是一样的文化教养,一样的书香门第。然而,这样一来,说不通的问题又来了。《红楼梦》中大量的诗词歌赋,酒令谜语,楹联字画,祭诔禅偈,表现大师达到极致境地的才华,未见脂砚斋有强烈的反应,这不由得不疑问?

而最起码的唱和,是中国旧文人最爱干的一件风雅事,他竟未在批注中留下一点痕迹。在文人最喜雕章琢句的推敲上,也未见他对曹雪芹做过任何助益的事情,这又有些费解了。于是,只能作曹雪芹写书时,脂爷并不在场的解释。而且他在那首《葬花词》的眉批上写道:“且读去非阿颦无是且吟”,也证明他未和曹雪芹有什么交流,如果像他所说的关系紧密,会不懂得是作家为自己的人物所写的诗吗?可见他一不懂文学创作是怎么一回事,二是他假戏真做,入戏之深,也太难以自拔了。竟相信非这个林黛玉,写不出这篇《葬花词》,那也太可笑了。

对于高鹗的贬,对于脂砚斋的褒,都有不实事求是之弊。还应该看到,中国人在造假作伪方面,是个有相当天才的民族,这是不可疏忽的一点。1927年以后,胡适之先生倡红学研究的“自传说”后,一下子发现了那么多的脂评本,巧合得令人蹊跷。前几年,又挖出了一块石碑,还有裸葬什么的神话,也是附会得让人惊讶。因此,再过若干年,爆出一条新闻,在某地某夹壁墙里,找到曹雪芹亲笔手书的足本《红楼梦》,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假钞票都造得出来,造一部假的《真迹红楼梦》,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我们这个国家,从《尚书》开始,那些老祖宗们,就学会了作伪,从此弄不清真假。后人为了辨伪,竟出了八卷《尚书古文疏证》来破析。所以,有那么一个自称老朽的脂砚斋,再加上什么畸笏叟、棠村、梅溪、松斋等一群热心之徒,好事之辈,冒充曹雪芹的叔叔,大爷,或其他什么人,使自己的评点批注的手抄本,更具有可信性、权威性,当然也有了可卖性,何乐而不为呢?商业价值是驱使作伪的动力,一部打出真本旗号的《红楼梦》或《石头记》,可以开口索价好几十两银子,自然就有人来做这样的假了。脂本之一种,那部蒙古王府本,可能就是一位到北京来出差的蒙古王爷逛琉璃厂,以高价从这些人手中买来,而后带回去珍藏,这来历是大致不会错的。

再说,这种在手抄本的批语上作伪,应该不至于多困难的。虽然印刷术在中国早就出现了,但中国文化学术的传播,特别是非官方的,更多是靠学子们一笔一笔地手抄流通的。抄书,是每个读书人必做之事。当时,有一大批受雇于宫廷的缮写人员,纪晓岚主持《四库全书》总编纂的任上,得有多少人伏案疾书啊!很遗憾,对于这些手民,简直没留下什么报道。他们拿多少工资,享受什么待遇,一天要抄多少字,是计时还是计件都不得而知了。除了这批官方抄写人员外,社会上,还有更多的职业抄写者,以替人抄写谋生。蝇头小楷,一笔一画,也是一项艰苦的劳动。

在这批抄书大军中,有的,水平不高,如《红楼梦》的某些抄本中,把贾芸给宝玉送海棠花的那封效忠信,结尾的“一笑”两字,本是夹批,被误入正本,就是一例。但有的,也许是并不弱的高手,不大甘于做枯燥无味的抄书匠,因此,在抄写比阅读还要深刻的理解过程中,渐渐生发出感想,生发出议论,然后于抄写之中,将这些触动,落诸笔端,夹评夹批,说出自己的见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特别是感情太投入于书中的话,那几乎不由自主,非要扮演这个角色不可了,这也是中国文人好说话的天生弱点。中国旧小说无书不被评点,这是一个客观因素,后来,印刷术普及,不用手抄书了,评点之风也就寝息了。

可是,这些想体现自我价值的抄书匠们,终归是无名的小人物,由于他们不能像李贽、李渔、毛宗岗父子、金圣叹那样亮出自己的牌子,可又不甘沉默,只好假托一个什么名目,最佳之计莫如扑朔迷离地虚构出一个作者的知友近亲,是最有蛊惑力的了。

于是,我不禁猜想,脂砚斋会不会就是这样的抄书人当中的某一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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