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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日光城

(一)

出校北门,左拐,走上三分钟,如果其间没有遇到红绿灯,没有被车撞到,没有人拦住我请我配合他填写一个调查表,没有冒充失学儿童的乞丐抱住我的腿叫我叔叔,我就可以到那家名叫“传说”的奶茶店。

三分钟,一共三百六十五步,边走边默数,我讨厌其间有人打断我。也许那并不是家奶茶店,因为里面同时经营着咖啡、冰淇淋,甚至红酒。可是我每次去只喝奶茶,所以我叫它奶茶店。

通常我会带一本文化周刊或者散文集,找个靠窗的僻静角落,点一杯原味奶茶,躲在窗帘后面,翻翻手中的书,看看街上的行人,茶凉,人走。

店主兼服务员是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如果单用眉清目秀形容她,不足以让你过瘾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她皮肤很好,虽称不上吹弹得破,起码没有斑点或者小红疙瘩。如果你还觉得不过瘾,那就太过分了,她又不是故事的女主角,我写她那么多干吗?我只是想说,看到她我很开心。客人不多的时候,她会坐到我对面的位置上和我聊天。老实说客人从来没有多过,所以我们经常聊天。

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她不能容忍我大口大口像喝啤酒一样喝咖啡,我看不惯她动不动就一脸忧伤地抬头看天。和她恋爱的那段时间,我没有来过这家奶茶店。她喜欢走路,脚步很快,所以我只能看她的背影。她随风跳跃的头发,她被风吹起的裙角,北方,入秋,一直有风。偶尔她的鞋带会开,我帮她系过一次,从此她喜欢上我系鞋带时潇洒的手势以及一根带子相互缠绕而产生的不同的造型。她突然之间的沉默、仰望,会让我也不自觉地抬头。可是我看不到什么,那些无规则的移动着的云朵上面,没有我想要的。分手后,我曾担心她会因为再也系不出漂亮的鞋带而懊恼。后来遇见她,发现她不再穿有鞋带的鞋子了。

我们就聊这些。

我是一个人家送我个馒头我就想以身相许的那种人,所以有时候店主免费送我一包薯条的时候,我会想帮她打扫一下店里的卫生。甚至想一直呆到打烊,帮她拉上那沉重的卷帘门。可是她不需要这些,直到她关了这家店去往别的城市之前,她送了我一个杯子。她说杯子代表一辈子,不相忘,可是杯子被我打碎了,就在从奶茶店回学校的路上。

奶茶店里没有卫生间,所以偶尔不等茶凉我就会回学校。进厕所,我不会立刻去解裤子。要先看看周围有没有女同学。别误会,我虽然思想龌龊,却还不至于进女厕所解决自己的问题。

可是,女同学会进男厕所,后来,老师和食堂的师傅也从这里过。

因为这里有一面墙,墙后是一条很繁华的街。“非典”肆虐的时候,校门紧闭。于是就有人开始爬这面墙,久而久之,墙越来越矮,最后竟成了一条路,侧身就可以通过,当然,胸大的同学可能有些困难。这面墙验证了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校方曾在墙上涂上“米田共”,可是,一点臭味怎能封了这条捷径。墙后有家书店,店主曾和我是同学,后来因为搞大了老师的肚子而被开除。我常去他那里买一些打折的旧杂志或书,拿到奶茶店里看。

“你有没有出走的打算,我是说我想去西藏,可是怕有高原反应,所以想找个人做伴,路费和生活费我全包,就是想万一出了意外有人照应。”他一边往书架上塞书一边问我。

“你去学校贴个布告,估计有不少人有这个打算,遇到美女报名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一边翻看堆在一起的杂志一边回答。

“我是去西藏,那么神圣的地方,不想和陌生人一起去,你考虑一下,如果学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吧。”

“神圣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铁路修通后,每天想必有数以万计的人往那里跑。像赶集一样,赶集的事情你觉得神圣么?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失恋,也许可以借此机会散散心。”

“又失恋了?是那个奶茶店的老板?”

“她走了,留给我一个杯子,碎了。”

“我们明天就去吧。”

“这么急?”

“怎么?你还想看那些甩你的女孩子挽着别的男人的胳膊在校园里溜达?”

“哦。”

我挑了一本侦探小说,走在回公寓的路上,太阳像是被拉灭的灯,天空迅速地黑了。

(二)

我答应陪老K去西藏,他答应回来之后把最漂亮的那个表妹介绍给我认识。其实去哪里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哪个地方的人民也不会欢迎我这么龌龊的人。拉萨,又名日光城,日照时间很长,想必会很热。我想那里的姑娘大概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穿着裙子。

我不打算带什么行李,反正老K有的是钱。缺什么让他买就是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西游记》里的几句歌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啦啦……”可是这歌好像跟这文章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人家西上取经是为了普度众生。我却是为了看看西藏的美女和北京的有啥不同。老K恐怕更离谱,我寻思他可能只是为了以后指着地图自豪地对儿子说:“你爹去过那里!”

其实有的人去某个地方,只是为了抵达,完成一个心愿,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唐僧取经估计是因为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追求意义做什么?觉得有意思就可以了。

夜深了,我的上铺在看小说,邻铺在写论文,其他几个室友正围着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毛片。我不打算把我要去西藏的消息告诉他们。没有必要的。我消失一天,他们会以为我去外面通宵上网了。消失一周,他们会以为我泡了外校的姑娘在外面租房了。消失一个月,他们会以为我把黑社会老大的女儿肚子搞大了。消失一学期他们也不会想到我是去西藏了。我和他们之间除了偶尔借一下毛片或小说之外,再没别的交流可言。

在去往火车站的出租车上,我说服老K走慢一些,若走青藏线的话太快了,不如走川藏线,先去四川溜达溜达。据说那里的姑娘特别水灵,出来一次也不容易。

老K背了很大一个登山包,里面装着洗漱用品、帐篷、衣服、指南针、药品以及瑞士军刀等等。而我只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书。毛巾用他的,牙就不刷了。

在火车上,我问老K为什么突然想出来。他说和他同居了半年的女友突然跟别人走了。其实他早想放下一切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看看了,正好,失恋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老K的女友我见过几次,就是在老K的书店里,是一个很性感的姑娘,好像在念大三。老K说她把追求自身享乐看作人生目的,忽略了人生责任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生活方式也跟老K的女友差不多。颓废,逃避,极端的个人主义。到现在也没找到展示自我存在的方式,尝试过音乐,最后却只证明出自己是个没耐心的家伙。现在尝试着写作,却总是表达不出自己真正的想法。突然想起好像是王越说过的一句话:人云亦云固然无聊,自说自话同样可耻。

那么,我恐怕已经到了不知羞耻也不在乎羞耻的地步了。老K说:这是一种境界。

哎,屁股坐得好疼,先写到这里吧。从北京到成都这么远的距离居然买硬座,老K也真够抠门的。我估计到不了西藏我们俩就各走各的了,除非他答应补成卧铺。

(三)

我终于还是和老K分道扬镳了。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老爸脑袋里的一根血管突然爆裂了,生命垂危。他是家中的独子,就算不顾及父子之情,单是为了那份分量可观的遗产,他也得回去一趟。

他把所有的行李都交给了我,又塞给我一笔钱。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向他要了一笔钱。但是行李绝对是他主动留下的,千真万确,我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撒谎。(他的行李后来被我廉价卖给了一个小贩,我也是迫不得已。你想想,哪有背着一个大包闯荡江湖的。万一闯了祸,跑不出三米就得被摁倒。要是被摁个脸朝下倒好了,背包还能替我挡一些拳脚,要是脸朝上,那还不跟乌龟一样,多影响我玉树临风的形象。)临别前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一定要到西藏。”

看得出来他很悲伤,不知道是因为不能去西藏,还是因为父亲的病。或者两者兼有。我试着安慰他,我说:“以后你完全可以指着地图对你儿子自豪地说:‘我哥们儿去过那里。’”

看他依旧不开心的样子,我又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死了,有的人还在老妈的肚子里的时候就没了爹,相比之下你已经很幸运了。人生七十古来稀,你爹有五十岁了吧,该知足了。”

我的话好像刺激到了他,他长吼一声。我以为他要打我,赶紧退离他三米之外。谁知道竟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哭,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人。

许多年后,我想不起老K的模样了。但是,却总也忘不了,在那个陌生的火车站,一个一米八五的男子蹲在地上无助地哭的情景。我一直陪他等到回北京的车开来,他的背影,一下子矮了许多。

回到火车上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了。虽然老K说他处理好一切也许还会回来找我,可是我认为他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找了也找不到。我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在经过的墙角刻上特殊的记号。在开个鞋店都要放烟花庆祝一下的今天,老K想必也认不出哪个是我心血来潮放的召集同门的信号弹。

我挺喜欢武侠小说的,惊险,刺激,充满了未知。要是我会盖世武功就更好了,匡扶一下正义,救活几个美女。听说西藏盛产灵芝,不知道吃了之后能不能增强功力。

就这样,告别了老K之后,我脑海接连不断地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最后,我终于还是在晃荡的车厢里睡着了。入梦之前,我许了一个愿。但愿,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会躺一个漂亮姑娘。做我的徒弟或者情人。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如果她非要做我师傅,那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她。

(四)

成都,天涯石北路。

我嘴里咬着糖葫芦,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群小女孩身上。

她们在打架,三打一。被打的那个女孩蹲在地上,抱着头,任凭拳脚雨点般地落下,并不哭。若不是练过刀枪不入的武功,想必就是早已习惯。

按理说我一个外乡人,多管闲事并不好。可是最后一个糖葫芦含到嘴里之后,我还是出现在她们身边。

我把山楂籽吐到那三个张牙舞爪的女孩头上,大喝一声:“住手!”很有武当少侠张无忌的风采。可惜被打的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子,算不上是英雄救美。所谓的歹徒也不过是三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见我一脸凶相,马上一哄而散。

那被打的小女孩抬起头,用并不友善的眼光扫了我一眼。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冷冷地抛出一句:“谢谢你了。”

然后,离开。

我手里还握住那根用来串山楂的小木棍,我真希望它能突然化成一柄宝剑。那样我就可以将剑尖指地,目送她翻身上马,待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马蹄踏起的烟尘中之后,缓缓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谢!”

她走出五六米远又回来了,抬头看着我深陷在幻想中如醉如痴的样子说:“发什么呆呢?跟我回家,我做饭给你吃。”

虽然我并不饿,可还是跟上了她。与其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不如看看她想耍什么花样。

她好像很讨厌跟我并排走在一起,脚步放得很开,偶尔回头看我一眼,也只是确定我是不是还跟着。我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发现她尽拣小路走,越走越荒凉,最后竟然到了一处坟地。

我说:“你不会就住这里吧?”

她说:“当然不是,来这里是挖荠菜,呆会儿包馄饨给你吃,荠菜包馄饨,味道很鲜美的。”

我说:“其实我并不饿的,做不做饭都无所谓。”

她说:“你不饿我饿啊。喏!这是我爸妈的坟,你磕个头,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我一惊,说:“我连你名字还不知晓,如何能说你是我的人呢?”

她说:“那你给我取个名字吧,以前的名字不算。”

我想取名先要看姓,可是墓碑上字迹很小,待我凑近想看看她爸爸姓什么的时候,却发现墓碑上只有一行字:“当你看清这行字的时候,你已经踩到我了。”

我连忙退后几步,心想:果然是父女,做事都这般异于常人。

我静下心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相貌,虽然脸色有些苍白,眼神有些呆滞,牙色有点泛黄。可是如果从现在开始就补充充足的营养的话,以后长成美女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想了想说:“以后你就叫璎珞吧,很多武侠小说中的女孩都叫这个名字。”

她说:“随你。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说:“倪采。”

她说:“我猜不出来。”

我说:“我不是让你猜,我是说我叫倪采。我老爹崇拜尼采,所以就给我取名倪采。”

她说:“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我说:“我来自北京。”

她说:“你来成都做什么?”

我说:“我是要去西藏,只是路过这里。”

她说:“去西藏做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做什么,我本来是陪一个朋友去那里,半路出了意外,他就回去了,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去。”

她说:“你陪人家去,人家都不去了,你还去干吗?”

我说:“我不去又能干吗?人活着总要有个目标,总要有点事做,否则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现在的目标就是——去西藏。至于去做什么,去了再说。”

她说:“那我跟着你去吧。”

是夜,我和她挤在一张小木床上,那床很不稳定,翻个身会吱吱哑哑地响,再加上蚊虫叮咬,我睡得很不爽。间或做一些醒来就忘的梦,总算折腾到了天亮。她的家是城郊的一间草房子,虽然狭小简陋,但比起周围那些外来打工的人临时搭建的塑料帐篷总的来说还算完整,只有她一个人住。她平日靠偷吃骗喝生活,那天偷了三个小女孩的漫画书,没能及时逃脱,结果吃了一顿好打,幸好我及时赶到,再后来的事情我已讲过。

她说:“你打算怎么去西藏?”

我说:“坐车。”

她说:“那样多不那什么诚?”

我说:“虔诚。”

她说:“对,虔诚。那是圣地,我听说许多人是走一步跪一下,双手合十拜一下再走,走了许多年才走到的。”

我说:“那不算什么,外国有个叫耶路撒冷的城市,也是圣地,去那里的人,走一步,往地上趴一下,四肢和身体紧紧地贴住地面,然后站起来再走,有的人走了一辈子也没走到。”

她说:“为什么没走到?”

我说:“半路死了呗。”

她说:“怎么死了?路上有野兽吗?去西藏会不会遇见野兽,或者妖怪?像《西游记》那样?”

我说:“可能是遇到炎热的天气,柏油路面,他一趴下,就被粘住,烤死了。”

她说:“那么残酷啊。我们可不要那样。”

我说:“那叫信仰,我们都没有信仰,所以不用那样。”

她说:“信仰是什么?”

我说:“就是对某种事物坚信不疑,还仰视它。”

她说:“那我有信仰的。”

我说:“你的信仰是什么?”

她说:“就是你啊,我死心塌地地跟随你,你比我高,我跟你说话要仰视你,你不就是我的信仰吗?”

我说:“扯淡,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怎么去西藏吧。你不想坐车吗?”

她说:“我坐什么车都头晕恶心,要不我们折中一下,步行吧。”

我说:“我是扁平足,走路走多了脚疼。”

她说:“不怕,又没有时间限制,我们走走停停,不会太累的。”

我说:“行。”

(五)

璎珞喜欢拾荒。在我眼里,她捡的那些脏兮兮的饮料瓶子、皮鞋底子、奇形怪状的石头、花花绿绿的纽扣等等都是没有用的东西。但是在她眼里这些都是宝贝。有的可以卖钱,有的可以观赏把玩。

她一脸平静地接过我给她买的新衣服、新鞋子,连声“谢谢”也不说。而捡到一个磨损得坑坑洼洼的塑料珠子,却能令她兴奋得大呼小叫。以她的年龄,应该没听过“变废为宝”这个词,更不晓得化腐朽为神奇是什么意思。她说,她这么做除了打发无聊的光阴之外还有一个崇高的目的——就是攒钱。她觉得像我这样只出不进,总有一天要把钱用完。那时候她积攒的钱就可以派上用场了。我对此不屑一顾,我曾打开她的钱袋看过,只有一堆硬币和几个金属纽扣,加起来不会超过五十元。我打算用一张五十元的纸币换她的硬币,那样可以减轻一下她包裹的重量,可她白了我一眼,好像我想占她便宜似的,或者就是觉得我瞧不起她。

书上说:“川藏公路是我国目前最长的一条公路。它以里程之长、跨越高山大河之众、修筑及维护之艰享誉世界。选择川藏公路入藏,颇为艰险,但沿途景观之多之奇却是其余几条线路所无法相比的。”

从成都开始,经雅安、康定,在新都桥分为南北两线:北线经甘孜、德格,进入西藏昌都、邦达;南线经雅安、理塘、巴塘,进入西藏芒康,后在邦达与北线会合,再经巴宿、波密、林芝到拉萨。北线全长2412公里,沿途最高点是海拔4916米的雀儿山;南线总长为2149公里,途径海拔4700米的理塘。南北线间有昌都到邦达的公路(169公里)相连。南线因路途短且海拔低,所以由川藏公路进藏多行南线。

我决定走北线,我打小喜欢把自己放到大多数之外,觉得扎堆的都不是什么牛逼的人。而璎珞说还是走南线好,南线走的人多,废弃品也多。最终石头剪子布,她赢了。我们走南线,此后每到一座城池,洗澡休息补充粮食之后,她都要去找废品收购站。我为了维持我那点可怜的自以为是的尊严,一次都没陪她去过。

(六)

行走在有“死亡之线”之称的川藏公路上。第一天,我还赞美过那干净得像被汰渍洗衣粉洗过的天空,路边的参天古树和埋伏在夕阳后面的青山也让我感到心旷神怡。偶尔有搭载游客的汽车从身边驶过,看到从车窗探出的好奇的脑袋,我还会冲他们扮鬼脸。

可是才三天,汗水就将我的鞋袜粘在了一起,双脚像放在腌制咸菜的罐子里。一开始我拿唐僧和堂吉珂德给自己打气,后来想想,他们俩好歹还有马骑,我连头驴子都没有。而璎珞却对这点辛劳不屑一顾,好奇心使她一再地停下脚步,蹲下身子研究路边的花花草草,我呼唤她,她嘴上答应着:“就来,就来!”身子却纹丝不动。

有时没能在天黑前赶到村落里投宿,我们就靠着大树或找一处山洞,生一堆火,相拥而眠。尽管我的衣服被汗水打湿又被太阳晒干再被露水打湿,味道独特得我都想去申请专利了,可璎珞还是将我抱得很紧,睡得很香。我常会在半夜里惊醒,看着月光肆无忌惮地撒在大地上,顺便也撒在我和璎珞身上,我有点精神恍惚。而璎珞那微红的面颊和微微翕动着的鼻翼,更让我觉得这不过是场虚无缥缈的梦。梦醒了,我肯定还是躺在北某大男生公寓那狭窄的钢丝床,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应当一如既往地打着飞机。

我们应当遇到一些妖魔鬼怪才对,那样打打杀杀的几千公里的路不知不觉也就走过了。可也许是因为我不是唐僧,吃了我的肉除了塞牙没别的用处。结果导致我们走了三天除了飞鸟外连只野兔也没看到。

璎珞说:“你真娇气,才走这么点路就怨天尤人的。我一夜之间父母双亡,沿街乞讨无人同情饿晕街头又被冻醒时,都不曾埋怨过谁。”

我说:“等西藏之行结束了,就送你去学校读书,再也不过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了。”

璎珞说:“那你呢?”

我说:“这条路的尽头,是下一条路的开始。我生平就两大乐趣,看好玩的书,走陌生的路。”

璎珞说:“你不是还喜欢下棋吗?”

我说:“那是小乐趣。”

璎珞说:“那上学有没有乐趣?”

我说:“上学没乐趣,可是上学可以让你学会体验更大的乐趣。我这句话不是病句吧?”

璎珞说:“不知道是不是病句,也不晓得你要表达什么意思。”

我说:“比如我平时看见村落人家,很漠然。而在荒郊野外行走几日后,再看到村落人家,就觉得格外的亲切,格外的兴奋。”

璎珞说:“这和上学有什么关系?”

我说:“刚才那个比喻不算,这么说吧。看小说让我感到很愉快,可是不识字我就看不成小说,不上学我就不识字,这其间的因果关系你可明白?”

璎珞说:“可我并不喜欢看小说,听你讲故事我就很愉快了。”

我说:“我的故事总有讲完的时候。”

璎珞说:“讲完了就睡觉啊。”

我说:“我的意思是,你认识了字,就可以看到更多有意思的故事。”

璎珞说:“那你教我识字啊。”

我说:“我突然发现虚构一个你出来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算了,为了避免被你气死,这个小说就写到这里吧。”

◎卢洪营

曾获得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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