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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劣根

我是一个大一新生,因为工科学校里的学生人文素质都相对偏低,所以我做了文学社的社长,还负责起很多学院的宣传工作。我这个本来充其量只能当个宿舍舍长的人突然变成了文学社社长,马上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头上多了一个天使的光环,事事处处都以“我是有着很高人文素质的人”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当上了社长,和我一样开心的当然是阿三。阿三是我的大学同学,其实很少人这样称呼他。他的名字叫阿培,因为时下“三陪”这个词语经常出现在书报杂志和电视、电台里面,所以在念“培”字之前就会不自觉地想多念一个“三”字。后来我才知道“三陪”的含义。为了不让别人误以为阿培坏到那种地步,他的几个好朋友,当然包括我在内,都亲切地叫他“阿三”。

媒体就是这样,经常把一些不良的东西灌输进我们“良好青年”的脑子里。例如时下提倡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教育孩子——他们不是从石头里爆出来的,而是通过两性结合产生的。当孩子一脸茫然地去问父母什么是两性结合的时候,他们的父母或是勃然大怒,或是羞答答地说两性结合就是两性结合。孩子是很好奇的,得不到答案绝对不会死心。于是他们就千方百计去弄明白什么是两性结合,最终导致孩子过早地两性结合。呜呼哀哉!

我就是被媒体肆意摧残过的人,简单地说,我不是一个好人。即使别人认为我是一个好人,也只不过是被我的“好人的皮囊”欺骗了。而阿三,就是那种典型的两耳不闻性教育,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钱途”不可限量的大好青年。我跟他有着天南地北的思想差异,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可能只是因为我跟他住在同一个宿舍。

在一个最适合春眠的早晨,我在半梦半醒之际感觉到了晨曦的温暖。阿三回来了。阿三说,六点半啦,我打了早饭啊,有白粥和馒头啊。我带着哭腔说,今天是星期六啊,你昨天晚上发高烧,今天还没退吗?你的大脑被烧坏了?阿三说,起来背单词呀,你不是要考英语四级吗?我说,昨天是馒头和白粥,今天还是白粥和馒头,老子我没有给你小兔崽子生活费吗?说了这话,代表我已经投降,决定起床了。因为我知道,我的强词夺理在阿三的大道理面前永远显得无比渺小。

手机传来了诡异的笑声,有短信。辅导员叫我去办建设学院的宣传栏。她说如果需要同学帮忙就再回短信给她。她知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整个宣传栏的,所以她一直很放心。即使我真的需要同学帮忙,也只是帮我捡捡纸屑、擦擦颜料。

这次宣传栏的主题是如何在舆论中提升自己。我想了想,把一张张天蓝色的纸贴在板上,拿起笔就开始写。这就是我的习惯,从来不打草稿,因为我觉得这样子会快一些。

在我写完最后一个小圆圈表示这篇《如何在舆论中提升自己》结束,再俯身捡起地上颜料盒的时候,我看见身后站着一个女孩子。她手里拿着汽水,咬着吸管,圆瞪着眼看着我,一脸惊讶。

通常小说里都会花很长的篇幅去描写女主角的美貌,但这样的话女主角的美丽程度只与作者文笔的好坏有关。又因为所有用来形容女主角美貌的词语大概都被用过了,所以我只想说,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好看之余还很可爱。

我这样看着她应该有20秒了,但是她好像没有一点儿羞涩,一直望着我,或许惊讶已经使她忘记了女孩子惯有的羞涩了吧。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这个想法是错的。她走向我,对我说,我看着你整整半个小时了,你好厉害啊!我看着你就在上面直接写……她吐了吐舌头说,我叫婉婉,然后对我倾城一笑。我说,大家都叫我小风。她说,很有性格的名字!我帮你收拾,等一下我们一起去食堂好吗,我是校报记者,我想采访你。我想,反正她是一个美女,我当然不会拒绝。相当一部分男生希望找到一个漂亮的女朋友,除了他们自己可以看着赏心悦目以外,他们还认为美女是男生们猎杀的共同目标,找到漂亮的女朋友就是能力的体现。由此观之,我没有理由拒绝这个弯下身就能捡到的体现能力的机会。

到了食堂,我点餐的时候故意点了两份完全不同的菜。因为跟美女单独吃饭,我总会奢想出现美女喂俊男的温馨场面,点两种不同的菜就可以在吃饭的时候对女生说你的菜看起来很好吃啊,然后女生就会哺育这只嗷嗷待哺的色狼。当然,这是奢想,不是说热血青年就喜欢做梦吗,看来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热血青年。

婉婉已经找到靠窗的一张四人桌子坐下。食堂的位子本来就不太够,而且连在一起。我和婉婉一人坐一边,我张开双腿,把屁股坐在两张凳子的中间,而且尽量地去占面积。相信即使食堂的位子再不够,也没有人会走过来问我们介不介意坐过一点儿空两个座位出来。因为怎么看我跟婉婉都像是情侣,俊男永远配美女嘛。

吃饭的时候,婉婉突然笑着对我说,我想吃你的炸鸡。我刚想说我也想吃你的菜,但话刚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只是说,好啊,你自己夹吧。婉婉说,你夹给我行吗。我迫不及待地说,行行行……就夹起了一块炸鸡。婉婉说,我不要这块,我要那块。我夹起了婉婉指定的那块炸鸡,放进了婉婉的碗里。她夹起来就扔进了嘴里,眼珠子向斜上方看了看,像是用心品尝,眉宇间透露着稚气、无邪,然后说了句好吃。我的心怦怦直跳,才认识不过一个小时,那股绵绵的爱慕之情已经在我的身体里流淌了,心想莫非婉婉在暗示我什么。我对自己说,小风呀,你不能把雄性动物的劣根挥洒得如此淋漓尽致呀,别想歪了。

当我仍然处于这种一见钟情、相见恨晚的小说情节的时候,我看见了阿三,就像是当你在欣赏一个性感美女的时候,这个美女突然放了个屁一样——情调全失,气氛马上变得不和谐。阿三面对着我,咬着吸管,一脸邪笑。我打了个眼色叫他走,他笑得更邪了。可恶!敢坏了你老子我的好事就宰了你这只小兔崽子。我在心里咬牙切齿地对阿三一顿臭骂。阿三这一招真狠,他知道我绝对不会叫他,因为我害怕面前的美女会让我叫朋友过来一起坐,那么他就可以用眼睛“污辱”这位美女。因此,我只能眼睁睁地任由阿三用猥亵的目光糟蹋这位美女的背影。

原来太阳是有从西边升起来的时候的,当我再抬头的时候,发现阿三已经消失在视线之中,阿门,我真的要感谢我的真主。看来阿三已经参透了色即是空的道理了。

吃完饭,婉婉向我要了手机,在键盘上敲了几个数字后还给了我,然后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姿势,再送一个够我回味一个晚上的微笑,就独自离开了食堂。

回到宿舍,我发现多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跟阿三的好朋友water。water的老爸是一个暴发户,water的高考成绩远远不够我们学校的投档线。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至于为什么water分数不够但是又能够在我们学校里念书,我就不知道了。其实water的中文名字叫阿水,自他老爸暴发的那天起,water奖励了自己一个英文名字。听说water五行缺水,他老爸才给他起这个名字的,还理直气壮地告诉别人,我的儿子五行缺水。其实名字叫阿水也是挺土气的,不过我想water老爸坚信世界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组成的,好歹也是个唯物主义者,即使只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我不太抗拒wa-ter的名字。

阿三和water邪邪地看着我笑,不问也知道,阿三已经把刚刚在食堂的所见即使不添油加醋,也至少和盘托出地告诉了wa-ter。water说,小风,那个读室内设计的婉婉是不是你新的猎杀对象呀。water怎么会不见庐山真面目就知道那是庐山?肯定是阿三走了之后找到water又回到食堂,然后躲在一个我看不见他们而他们又可以看见婉婉正面的角落,用猥亵的目光远程“污辱”过婉婉一次。water这小子也挺厉害的,我真的不再怀疑在他的辖区范围内没有他不认识的美女。不过我也暗自欣喜——原来婉婉是念室内设计的,而我是道桥班的学生,我们同在一个学院。相信先不要说在学校,至少在学院,我小风她怎么也应该听说过吧,说不定其实她早已经留意我了。在我还没有确定我是否喜欢婉婉的这一刻,我就暗自下了决心,我要婉婉做我的女朋友。雄性动物的劣根!

第二天,water又来找我和阿三,严格来说,是找我来了。他铺开作战详图。真夸张,一张A2的白纸被他涂鸦得密密麻麻,而且图文并茂、色彩斑斓、中英结合。我和阿三都看得目瞪口呆。于是我们三个人开始部署作战计划。最后water讲了一句结束语——我们“三大淫侠”誓要并肩作战,攻下婉婉这座碉堡。话音刚落,他的脖子马上被我跟阿三同时掐住。我跟阿三异口同声地说,这里只有你一个是淫的,我们都是正人君子。

我就有这两个经常跟我打打闹闹、陪我同甘共苦的好兄弟。即使water刚刚说过“并肩作战”四个字,我也坚信water没有要和我一起分享婉婉的意思。我们之间,亲密无间、互相信任。

一天下午,阿三毛手毛脚地把婉婉的自行车轮胎里的气放掉了。当婉婉走到自行车前面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就假装刚好拿着打气筒经过。

有一次,校报记者团要拉赞助办一份副刊,water直接联系团长说钱绝对不是问题,不过要婉婉直接找他。当婉婉怯生生地打电话给water问他有关赞助的问题时,water二话没说就告诉婉婉他只相信我小风一个人,所以叫婉婉亲自找我。

然后是接二连三的类似招数,我跟婉婉接触多了,认识加深了,越混越熟。到了最后一招必杀技了,按照water的说法这一招要讲求天时地利,就是既要万事俱备,又要不欠东风那种,所以从未失败过。

前一天晚上,water在阳台夜观天象,然后走进来大喊,今晚肯定下暴雨,明天要趁热打铁,按计划行动。我和阿三冷冷地说,谁不知道你看了今晚七点半的天气预报。

第二天,空气果然清新了很多,地上湿漉漉的。我早早就潜伏在了婉婉上第一节课的教室附近。教室旁边的走廊因为施工的时候出了点问题,果然积了三四厘米高的水。

我的女神出现了。婉婉那天很早就已经到教室了,那时教室里的人肯定不超过五个,他们大概是飞过去的吧,我想。wa-ter说早到迟退一向是婉婉的习惯。婉婉发现了地上的积水,显得有点窘。这个时候我马上从角落里冒了出来,婉婉见到我,吐了吐舌头,而后又耸耸肩。我说,我送你过去。当婉婉还是一脸迷惑的时候,我的脚已经踩在水里,水很快就往我的鞋里灌。我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说,你踩在我的脚上,你的脚就不会湿了。婉婉的眼神晃动了一下,还是看着我,然后真的先把左脚踩在我的右脚上,再把右脚踩在我的左脚上。她的手,也很自然地搂住我的腰,而且她的身体也微微地贴在我的身体上。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向教室门口。在这种小说式的情节里,男主角肯定会痛恨美好时光的转瞬即逝,然后希望这样的路永远走不完。眼看还有不到半米就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当然,婉婉也不得不停住不动,就好像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我的双眼上一样。我第一次看到婉婉脸上的微微怯意。我控制我的音量,用一种刚好可以让婉婉听到的声音温柔地对她说,婉婉,接受我好吗?婉婉没说什么,只是把头埋在我的怀里。灌进鞋里的水使我觉得脚很冷,但我的心是暖烘烘的。

为了感谢我的战略伙伴,我决定请客。现在婉婉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所以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她带到我们的party里,就像社会上有体面的人出席晚宴都会带上一个美女做伴一样。

看见婉婉,阿三跟water的邪笑有所收敛了。我对婉婉说这是阿三,这是water。婉婉说,哦,原来这位就是帮我的自行车轮胎放气的阿三,这位就是不要求我们帮他做任何商业宣传就答应掏5000块赞助费的water,失敬失敬!还有你,婉婉指着我说,不准我从另外一个门进教室,要我踩在他的脚上玩水的小风。

我们三个先是目瞪口呆,然后大眼瞪小眼,最后哄堂大笑。眼前的婉婉,不但美丽可爱,而且冰雪聪明。我想我真的爱上她了。

因为婉婉是念室内设计专业的,所以有一定的美术功底。以后办宣传栏的时候,婉婉都负责画插图。我们一会儿嘻嘻哈哈,一会儿情意绵绵,招来了不少路人羡慕的眼光。

婉婉去采访的时候也拉着我去。有一次,婉婉要采访我们学院的副院长,问他对我们学校打造强势本科的看法。婉婉带上了Mp3,录下院长所讲的话,我就在旁边拿着笔装着帮她做做笔记。访问完了,我对婉婉说,其实以后如果你带我去采访的话就不必带Mp3了。我把我写的东西递给她,那是关于这次访问的稿子。婉婉装着生气,说有什么了不起的,然后把稿子塞进兜里。其实婉婉的文笔也是很好的,只是写得没有我快,不能一次完成,而几乎像曹雪芹那样,要“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如果是平时,婉婉必定不要我帮她写,因为她总是说当女人还有能力的时候绝对不能依赖男人,我听了心里就乐,这话总会让我联想到那是妻子对丈夫说的话,甚至令我想起那些足以叫我邪笑一个晚上的东西。不过今天下午我和婉婉说好了去逛街,所以婉婉才接受了我的稿子。

在大学城里,什么消遣场所也没有,去逛逛超市已经是一种很高级的享受了。我和婉婉坐上了381路车,到了附近的超市。在超市里,我用较为强壮的右手推着手推车,左手拉着婉婉的右手,让婉婉的左手奉行“拿来主义”。走着走着,婉婉突然停下来,她说你可不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要去买点日用品。我马上立正,目视正前方,右手几乎要敬上一个军礼。婉婉拍了拍我的脸,像一个母亲爱抚刚刚停住哭声的孩子,表示对他的听话给予赞许。其实我心里在想,买了还不是要放在车子里嘛,不知道婉婉用哪个牌子的呢?

我们在学校旁边的餐厅吃完饭就回学校了。走着走着,我突然想起晚上七点要在教学楼召开文学社的例会。我看了看表,My God,六点五十了!我二话没说,拉着婉婉的手就跑。婉婉以为我跟她闹着玩,笑着说,我们私奔到哪去?

找到那间教室,七点零一分,还好,还没有开始。但我又马上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真笨,我还没有到,当然还没有开始。我一走进教室,一双双大大的眼睛望着我。我想,虽然这样的例会早到是我的义务,但是我毕竟才迟到了一分钟,四舍五入就是刚刚好赶到,你们也不必这样子看我嘛。原来我的右手挽着超市的购物袋,那些大苹果在袋子里呼之欲出,左手还拉着婉婉。主持人马上从旁边搬过一张凳子放在原来空在正中间的凳子旁边,然后做了一个邀请的标准社交姿势,真不愧是我“钦点”的主持人,不过我这一次真的体会到什么是OUtsMart Oneself了。

在我还极度尴尬的时候,婉婉笑着推我进去,教室里无端响起了掌声。我想,既来之则安之吧!于是平伏了一下心情,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然后就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其实对于这次例会我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只是跟婉婉在一起,不知道美好时光总是飞逝,才忘了时间。但是当我讲到上个月文学社里部分成员对学校垃圾场旁边小山冈进行描写的时候言辞过于偏激,引起副校长和部分老教师的不满时,一股气流从我的胃直涌上来,接二连三地。我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打嗝?我在那里不知所措,婉婉竟然弯下身去找地上的塑胶袋,弄出沙沙的响声。我的脸马上变得烫烫的。然后婉婉站起来对在座的人说,不好意思,我想暂停会议两分钟,然后就拉着我走出教室。大概我的元神在这种窘态中还没有归位吧,跟着婉婉就走了出去。也可能小时候看过《西游记》,当身陷困境的时候就会希望有神仙搭救。走出教室,婉婉叫我张开嘴,伸出舌头。她把一块用来冲咖啡的方糖放在我的舌头下面,叫我衔住半分钟。奇迹般的,我不打嗝了。我看着婉婉笑了笑,然后她示意我快进去。这次婉婉没有进教室,而是在外面等我。我知道,世上原来真的有神仙,婉婉就是我的女神,我的生命从此不能没有婉婉。

那天把婉婉送到宿舍楼下,婉婉说,哪天,我想去你宿舍看看。回到宿舍,我匆忙把water留下的那些诸如《美女图库》的杂志全部扔进垃圾筒里。虽然婉婉说是改天来,但是这东西还是尽快清掉的好,免得到时忘记了,即使忘记只有十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诚然,这些书我也粗略地浏览过两三遍,但是皮囊下的我不管有多丑陋,都要为自己制造一个美丽的“皮囊”。这就是我的雄性动物劣根。

我们宿舍有四个人,除了我,其余三个都是那种把高中的勤奋一直延伸到大学的学生,包括阿三在内,天天晚上都到教室自习。有的时候他们还会一起去吃夜宵,回到宿舍已经十一点多了。所以,晚上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就算婉婉天天来也可以。

第二天,婉婉真的来到我们宿舍,她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就像是好奇的小孩子走进了成人用品专卖店一样。

俗话说一次生两次熟,第三次都已经不在乎了。所以往后的日子,婉婉不管有没有得到我的邀请甚至允许都会擅闯我的宿舍,毫不在乎我是否准备好了。从此我认识到宿舍不再是我可以挥洒劣性的地方了。看来我的“皮囊”要造得更大一点,大得可以把整个宿舍都包进去。

学生会即将举行一次漫画比赛。这次漫画比赛比较特别,主办方准备了一张很长的白布,参赛者要在规定的区域内发挥。那天婉婉拿了报名表让我填,她说她想和我一起去参加。我说,去玩玩也好。比赛那天,天气很好,阳光很柔和。参赛者很多,几乎都是四五个人一组的。学生会根据人数去安排该组负责的面积大小。所以我和婉婉只负责一块很小的面积,大概有三米长两米宽。比赛刚开始,周围的人就都开始埋头苦干了,我想他们应该是冲着大奖来的。我和婉婉也开始画了。我拿起笔在上面胡乱地画了点东西。大概婉婉跟我的心态是一样的,都是想着重在参与吧,所以她也在上面胡乱地画了点东西,然后跟我相视一笑。我把颜料抹在掌心,然后在白布上印了一个掌印,婉婉也学我一样。我看着微笑的婉婉,用沾了颜料的大拇指按了按她的鼻子,哈哈大笑。婉婉干脆把两只手紧贴上我的脸颊。后来,婉婉把鞋子脱了,卷起了裤管,站在那条白布上,轻舞起来,白布上全是婉婉的脚印。我看着婉婉开心的样子,想起了王菲的那首《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在柔和的阳光下,婉婉雪白的皮肤,长长的睫毛,两个深深的酒窝……五官和五官以外的一切都配合得如此完美,眉宇间还透露出一股稚气,看起来既美丽又可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婉婉有两排很整齐很洁白的牙齿。这是我选择女朋友的一项重要指标,因为整齐洁白的牙齿才能给我一种干净、清新的感觉。

大概我和婉婉现在已经非常惹人注目了,但是我没有理会周围的人,因为我觉得,我和婉婉开心就足够了。我想婉婉也是这样想的。

比赛结束了,我背起了婉婉,婉婉两只手拿着鞋子,头就紧贴在我的脖子上。我跟婉婉一起沐浴在黄昏的阳光里。

这天,阿三把他的女朋友燕薇带回宿舍了。因为有一种蝴蝶叫做燕尾蝶,所以我们都喜欢叫她“燕尾蝶”。其实燕尾蝶也算是一个可人儿,不过可能是LoVe is Blind的原因,我觉得她跟婉婉根本不在同一个级别上。燕尾蝶来到我们宿舍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打扫卫生。或许女人只有在帮男人打扫卫生的时候才能体现她们的价值吧,不然为什么连婉婉也堕入了这种俗套当中呢?

燕尾蝶跟阿三的邂逅是没有半点浪漫可言的。这不是因为燕尾蝶缺乏那种女生与生俱来的对浪漫的趋向性,而是阿三本来就是一个不解温柔的男人。只是燕尾蝶觉得阿三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所以才把自己以“跳楼价”出售。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班里组织户外活动,到学校的足球场放风筝。放完风筝,班长把大家召集在一起玩游戏。每个人在一张纸上写上自己的愿望,然后由班长随机地派给每一个人。我记得我在纸片上写着亲你右边的那个人,不论男女。结果我的好兄弟阿三承担了我的罪孽,不幸地拿到了我写的那张纸片。坐在阿三右边的就是燕尾蝶。燕尾蝶的脸“刷”地红了,但绝对不比阿三红。大家都知道阿三这种铁汉最害羞,于是起哄的时候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来劲。阿三就像是一只蜗牛,希望蜷缩在坚硬的外壳里保护自己软弱的身躯。但是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不采取一些行动绝对无法平息沸腾的民声。所以燕尾蝶主动亲了阿三的脸一下。相信在那一刻,阿三脸上火烫烫的高温几乎可以把他这块钢铁熔化掉。紧闭的心房一旦被打开,最容易盛开灿烂的花朵。自从燕尾蝶的香吻首次问津阿三这块荒田,阿三就心花怒放。他大概有一个星期没有去洗脸,每天回味燕尾蝶用双唇在他脸上留下的体香。我到那一刻才知道什么是情窦初开。

有一次阿三跟燕尾蝶在图书馆相遇,阿三鼓起积攒了十九年的勇气,对燕尾蝶说了那三个古老而简单的字,而且是突然冒出来的那种,使当时本来已经局促的气氛变得让人窒息。幸好燕尾蝶被赐予了爱神那种要接纳一切爱的宽容,答应了阿三,而且为了使阿三刚才无端冒出的“我爱你”在对话中不显得别扭,燕尾蝶很婉转地说只要你真心对我好,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其实燕尾蝶真的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只不过阿三这种好男人已经濒临绝种罢了。

宿舍外面传来了water的咆哮声。wa-ter肯定遇到了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情,否则不会轻易以这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方式出场。先是看到笑得面容扭曲的water,然后看见了water背后的女人艳容。其实我们一直觉得艳容的父母没有帮女儿取错名字,艳容的确有一个很“艳”的容貌,至于是“美艳”的“艳”还是“妖艳”的“艳”就见仁见智了。water跟艳容是那种经常因为小事而吵架,又因为小事而和好如初的情侣,套用water的话,这样算是有波澜的爱情,有波澜才值得回味和珍惜。

艳容一向以浓妆示人,套用艳容的话,这样把脸蛋搞得好看一点,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这是社交的基本要求。她脸上的浓妆,确实是掩盖了那些她这样的年纪本来不应该有的、但是因为她长期夸张的笑容而带来的皱纹,不过也掩盖了她本来的脸型,使得她脸部原有的阴影有所移位。简单来说,就是不像本来的样子。

艳容跟water既然是情侣,也就理所当然会有一段情史。不过对于water来说,是一段血泪史。自water父亲暴发那天开始,water就说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就算不知道她家里真正的经济收入,至少也要看上去差不多。所以艳容这种有着很“艳”的容貌的人就很适合water。water为了配合艳容这根潮流的指针,大胆地做出了从来未有过的尝试甚至突破。本来头发数量左右比例为3:7的标准发型被搞得乱蓬蓬的,还染成了金色。那段时间water甚少回家,因为water第一次让老爸看到金毛的时候,就被他老爸揪住金毛说,你这狗娘养的东西,人家会以为你不是我生的。为避免家庭纠纷,water选择用时间冲淡一切。water用尽了三百六十计一次性摧毁了原来的形象。最后water在我跟阿三面前炫耀所作出的突破没有白费,宣布终于采到艳容这朵悬崖上的花朵。其实我心里想,艳容这样不计成本地去装饰那块脸蛋儿,别以为真的就有那么多钱可以花。碰上了这种暴发户的儿子,除了说声求之不得以外,就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不过作为water的好兄弟,当然希望金钱只是打开他们爱情大门的钥匙,只要他们有了真正的爱情,就能驱散金钱这团雾了。后来才知道,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否则艳容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跟water吵架。毕竟喜欢玩火自焚的人很少,除了中了邪或者练了法轮功的人。

看见艳容我就说,Mrs water,你我数日不见,你还是玲珑浮凸、娇艳动人呀!艳容马上目露凶光,就要挥拳。但艳容的眼球突然被燕尾蝶吸引住了,那股已经运到掌心的内力被迫收回,相信一定损耗了艳容不少的元气。艳容觉得跟好姊妹侃总比打我要来劲儿。因为除非她真的把我打死,否则即使再打我五十万遍,我也会这样说下去。water从来就很够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总是重友轻爱、冷眼旁观,这可能就是他经常跟艳容吵架的原因。

我们五个人就像是一家人,我在他们面前,对自己的形象不会有过多的修饰,几乎摘下所有的面具,以本来的面目示人。

燕尾蝶说,今天人齐了,我们去买点东西回来吃好吗?water说,燕尾蝶你有所不知了,如今只有我们五个人已经不算是人齐了。我们的小风已经摘到室内设计的那朵美丽的班花婉婉了。我在心里对water一顿臭骂,真不够朋友,怎么到这个时候才说呢。你为什么不说是我们学院的院花,看看Mrs water怎样处置你。转念一想,何止是班花,就算是校花,婉婉也是当之无愧的。

燕尾蝶说,那好,小风,现在就叫她来呀,我要看看小风你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艳容也马上附和着。我说,怕就怕婉婉站在两位美女面前,会显得没有神采呀!既然你们盛意邀请,我只好硬着头皮吧。艳容说,她叫婉婉呀,很好听啊,不如以后你们叫我艳艳或者容容,听起来更可爱。一听到这句话,我前两天吃进去的饭马上在胃里翻滚作浪。燕尾蝶说,小风你的嘴从来就是这样子像喝过油吃过糖一样,我哪里是什么美女,在婉婉面前千万不要这样子油腔滑调,女生最不喜欢这样的男朋友,她会觉得你是那种非常花心的男生。阿三说,你不要吓唬小风,小风绝对不是那种人。小风,快打电话吧。还是阿三够朋友,帮我解围,替我申冤。其实我口是这样说,心里却有一点点认同燕尾蝶的话,而且还有点心虚。

婉婉到了。走进宿舍,一番简单的介绍后,艳容、燕尾蝶就拉着婉婉走到一边侃,好像已经认识了好久一样,艳容说要教婉婉化妆,燕尾蝶说要教婉婉织毛衣。可能因为婉婉是我的女朋友,她们跟婉婉一拍即合。因为婉婉的加入,我感到这个大家庭更加温暖了。

记得以前有什么喜庆日子我们五个人走在一起,他们说要拍照,拿照相机的一定是我。吃饭的过程中发现不够吃或是饮料不够,下去再买的肯定又是我。这下子我有了婉婉,以前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将会被取消,以后有什么苦役都可以轮流。Hooray!

燕尾蝶像猛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培,去买点吃的回来啦。阿三从来就不懂得用行动说话,推门将要出去的时候还补了一句——好的!water当然不会让这个穷学生出钱,于是跟了出去。我也没必要留在宿舍内偷听她们的女生话题,也跟了出去。

那天晚上玩得很开心,原来看着别人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缠绵,即使那个人是你最好的朋友,也比不上自己跟喜欢的人一起缠绵开心。或许,这就是区分友情跟爱情的最好方法。

因为我们这个家庭有了新鲜血液,所以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更多了。2004年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们三兄弟要感谢真主赐予我们人世间最重要的东西——爱情。先不深究三个女孩子以前有没有拍过拖,我、阿三和water三个都是首次堕入爱河。我们又聚在一起吃喝玩乐了。

因为这天特别高兴,我喝了比平时多两倍的啤酒,头特别痛。当我感觉到一块热东西敷在额头上的时候,我吃力地睁开仿佛有千斤重的眼皮,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婉婉就坐在我身边。我在迷糊之间看到婉婉好像在擦眼睛,她的眼睛也好像有点红肿。我拉着婉婉的手,感觉婉婉的手软弱无力,跟平时有点不同。我用力再拉婉婉,她被我拉倒了,伏在我的胸膛上,我的双唇紧贴着婉婉的双唇。本来跟婉婉亲吻我已经是驾轻就熟了,但这一次给我的感觉是婉婉好像有点抗拒。借着几分酒意,我的嘴在大脑的命令下向下移动了20cM。“啪!”清脆利落的一个声音,随之而来的是我的脸上一阵灼热。我醒了,我彻底地醒过来了。婉婉的眼泪不停地往外流,滴在我的胸膛上。婉婉挣开了我的手,跑出宿舍。这时阿三和water刚好回来了,我听到了他们好像在叫婉婉冷静点。我之所以没有追出去,是因为我的头痛得好像快要裂开似的。

我坐起来,按住额头,望着满脸愁容的阿三和water。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water推了推阿三叫阿三说。阿三像一个一直不肯承认历史的日本人即将正视历史一样,低下头,忏悔般地说,刚刚你喝了很多,乱说话。我努力地回忆刚才发生的事情,我说,没什么大不了呀,只是多几句粗言秽语,燕尾蝶跟艳容也不需要走,婉婉更不需要哭肿了双眼啊。water说,如果只是这样就好了。你刚才说了很多诸如什么女人就是男人释放欲望的回收站,你也知道你有多高的文学修养,说得不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而且相当露骨。这话怎能在女生面前特别是女朋友面前说呢,男人的事男人自己心里清楚明白,关上大门你在里面干啥都没人管你。我和阿三堵不住你那张嘴,艳容和燕尾蝶都听不下去要回去了。你的婉婉更惨,哭肿了双眼。我想她多多少少对你有点失望,但是还守在你身边一边帮你敷热毛巾,一边给自己擦眼泪。阿三说,小风,你这次也太没节制了。

听了他们的话,仿佛有一把利剑狠狠地插进我的心脏。平时在婉婉面前戴上的面具竟然在醉酒后被我自己撕得粉碎,我的本来面目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下、空气中,原来是这样的丑陋,丑陋得叫人窒息。想起婉婉还默默地守在我的身边,想起婉婉临走前我的行为,我真的想拿刀子在自己身上乱砍一通,用血来清洗我的污垢。雄性动物的劣根在我身体里蠢蠢欲动,我恨不得马上剖开自己,拔掉这条劣根!

对,我就是这样一只低等的雄性动物,婉婉这么好的女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和我在一起,去饰演现实生活中的Beast and BeaU-ty。其实每个人都至少为自己准备了一个面具。water是暴发户的儿子,他要时刻戴上一个时髦的面具来掩饰已经钻进骨子里的俗气。刚刚我看见阿三偷偷地擦去眼角的一滴眼泪,因为他不忍心看着好兄弟心如刀割。阿三在他的铁汉形象将要崩溃的一刻戴上了一个更加硬朗的面具。而我,为了掩饰自己雄性动物的劣根,为自己戴上了一个品行检点的面具。我伪装得如此的好,以至于这个面具就像是一块脸皮,把我的本来面目掩饰得完美无瑕。只有婉婉,从来没有为自己准备过半张面具。她知道自己不是那种男生所向往的淑女,什么感情都收放自如。对我产生仰慕的时候就死盯着我办宣传栏,对我产生爱慕的时候就主动说要吃我饭盘里的菜。不像其他女生,遇到什么事情都用手遮住故意绷紧双唇肌肉好让别人赞美像樱桃一样的小嘴,在那里耍矜持、装淑女。婉婉给人的是自然美,像一股在山涧中流淌的清泉,虽然没有经过氯水的杀菌,但是带着那种自来水永远不会有的甘甜。

走在校园里,脑海里到处是婉婉留下的美好回忆,仿佛听见婉婉曾经在我耳边细诉的甜言蜜语。悲哀才会使人落泪,而我已经到了心死的层次上,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所以我已经超出了悲哀,眼泪始终没有流下来。我的心死,是我对小风这个人失去了希望,平时满口仁义道德,实质上是豺狼品性。如果附近有一座和尚庙,再多给我一点勇气,我一定去出家。

我的文学创作,在我没有认识婉婉之前可以算是得心应手,认识了婉婉之后可以说是天马行空,婉婉离开我以后就变成了江郎才尽。平时在宿舍里准备写点什么的时候,婉婉会帮我戴上一副几十度的近视眼镜,坐在我旁边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钢笔在纸上挥舞。当我写累了就贪婪地向婉婉要一个吻,然后我们就双唇紧贴。她总是闭上双眼,让我欣赏她的专注。我们再一起把写好的文章塞进信封,寄给报社或是杂志总编。当我的草书变成了铅字,她就会陪我分享那份喜悦。稿费寄来了,每次当我想买份礼物给她的时候,她总是拉着我去银行把钱存起来,说是纪念没有白费的劳动。当我说买再贵重的礼物给她也无所谓,反正她嫁给我以后那东西还是我的的时候,她总是一本正经地问我你真的肯要我吗?而我又会说当然是假的的时候,她总会白我一眼……

如今的我,不要说把文学创作当成是一种乐趣、有空的时候会去争取享受这种乐趣了,即使是辅导员布置的论文,我也写不出来。

我天天都不去上课,在宿舍里无泪痛哭,回想以前和婉婉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阿三看得心痛,竟然变成了老太婆,不停地在我耳边说,小风,振作一点,大丈夫能屈能伸……还逼着我天天吃饭、刷牙、冲凉。

一天下午,宿舍门被人一脚踢开。没等我抬头,有人一把抓住我的衣领,然后对我咆哮,你在这里作孽是吧?要是爱婉婉就去找她呀!我用一种不知道是冷峻还是鄙视的目光看着water。water二话没说一记重拳就打到我的脸上。一阵剧痛马上从我的脸传到全身。我像一块沾了水的泥巴,软绵绵地掉在床上。阿三看见不对劲,马上抓住了water。water还在吠,小风,你醒醒啦。然后挣开阿三,又抓起我的衣领,一模一样的重拳落在我同一边脸上,鲜血流了出来。我看见water的眼眶布满了红丝,泪水就要夺眶而出,临走的时候还丢下一句:不是兄弟的就不理你了。我的视野模糊了,看见阿三也在偷偷地擦眼睛。宿舍里一片死寂,我的脸很痛,阿三拿药帮我止血。

我一个晚上没有睡,脑子里全是water的悲愤和阿三的忧郁,当然还有婉婉洒泪而别的那一幕。我不能让我的兄弟为我担心,想重新获得就不能够再沉沦下去,我要去找婉婉!我要请她原谅我,不管我曾经做过什么使她失望的事,我只想有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

第二天,我带着那颗沉甸甸的心,一步一步地走向婉婉的宿舍。敲了敲门,婉婉的室友绮媚一看见我就双手叉腰对我说,小风,你怎么这个时候才来,婉婉这样子对你,你真是没良心,你自己进来看一下吧!我什么也没有说,走进去,来到婉婉的书桌前,马上变得瞠目结舌。在婉婉的书桌上贴了很多我的素描,喜、怒、哀、乐都有,大概有二十张。绮媚说,从那天晚上开始,婉婉不休不眠地用了三天的时间去画你。她希望把你给她留下的印象画下来,然后带走,永远保存在记忆里。当她画到最后一幅的时候,本来已经止住的泪水又重新从眼睛里冒了出来。画完之后她决定还是不带走,因为她知道,有那么一天,你会鼓起足够大的勇气来这里找她。她想告诉你,她是曾经深爱着你的。

原来一直都是我不能面对自己。只是恐怕一切都为时已晚。我问绮媚,婉婉到哪去了,绮媚说,婉婉请假回去了。

我说了声谢谢就匆匆离开了,收拾了行李,叫阿三帮我打听到了婉婉的地址,然后去辅导员那里请了半个月的假。辅导员问我什么原因,我说要去找我的女朋友。幸亏我一直是辅导员的得力助手,而且成绩也很好,所以辅导员批准我这个无理的请假要求,替我在请假纸上写明了请病假,签上了同意两个字,还对我说凡事不要太执著,路上要小心。我觉得,辅导员就像是我一个很亲密的朋友。原来关心爱护我的人很多,唯独我不自爱。

到了上海,找到了在上海念书的堂兄,叫他帮我找到了我要找的地址。

婉婉住在一条宁静的大街上,她的家很气派,淡红的外墙,很有古典美。我鼓起勇气去敲门。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我想应该就是婉婉的爸爸。他有些愕然,且从我的口音判断出我不是上海人,但是他还是很有礼貌地用那种带着上海腔的普通话说,请问你找谁。我说我想找婉婉。我突然觉得非常紧张,双手放进裤兜里又拿出来,拿出来又放进裤兜里。幸好他并没有为难我,只是说:原来你找我的女儿,请进吧。我又惊又喜地走进这间大屋。

走进大厅,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递给我一杯热红茶。不难看出她就是婉婉的妈妈,因为样子跟婉婉特别相似。虽然她的脸上有不少皱纹,但是可以看出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他们说,婉婉回上海只留了两天,前天已经走了。我们这个女儿做事从来就很有分寸,所以我们也没有多问什么。前天说要回学校,我们就把她送到机场了。

婉婉的爸妈叫我在他们家里留两天再走,但我的心早就飞回了广州,所以我说我要马上回去。婉婉的爸妈真的特别善良,没有半点使人觉得矫揉造作,我这样冒昧地找他们的女儿,他们竟然没有问我是什么原因。我要上飞机的时候他们也一起到机场送我,像送自己儿子上飞机一样。婉婉的爸妈,我真的希望有一天可以喊你们一声爸妈。只是我想到自己亲手毁了这个机会,心里就一阵苦涩。

在飞机上,我一直在想,婉婉回到广州的机会其实不是很大,她应该还在漂泊,希望用时间去治疗伤透的心,只不过婉婉不想爸妈担心罢了。

回到广州,只有阿三接我。我心里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我的好兄弟water,你要生气生到什么时候呀,难道你要我像廉颇一样负荆请罪才肯原谅我?虽然被打的是我,看上去我才是受害者,但是我知道错的不是water,而是我。

阿三抢我手中的行李就说,小风,婉婉已经回到学校了,你快……我喜出望外,没等阿三说完就冲出了机场叫了一辆taxi,叫司机以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高速度飞向学校。

我跑到婉婉的宿舍门前还是气喘吁吁的,深呼吸了一下,敲了敲门。门是虚掩的,我直接推门进去。我的女神,就站在我的面前。当我准备把那些早在脑海里默念过十万次的忏悔语说出来的时候,婉婉转过身,用手捂住我的嘴,泪水滴在我的肩膀上。我不知所措,眼前这一幕,我是未曾预想到的。

婉婉说,其实我明白每个人都有几张脸,会在不同的场合换上不同的脸,这是因为人是需要在各种场合表现自己,使得自己更有价值。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别人有的缺点你都有,你经常把这些缺点放大,因为你鄙视这些缺点,最终导致你连自己也看不起,无法面对自己。

我的视野模糊了,把婉婉搂得更紧。

婉婉顿了顿说,不过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以后不准再喝酒,否则我就不理你。

我的泪水终于再一次流了出来,这是我近七八年来的第二次流泪。第一次是为了我的好兄弟water对我的关心,第二次是为了婉婉对我的理解。

这时,我看到门外出现了一张久违的脸孔,是water。他举起拳头做了一个要打我的姿势,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接着阿三、燕尾蝶和艳容也出现了。我赶紧擦干了眼泪,因为男儿有泪不轻弹嘛。

我和婉婉又重新在一起了,我比以前更加珍惜这段感情。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次婉婉没有回上海,她一直在宿舍阳台,看见我知道她回上海就二话没说去上海找她很感动才原谅了我。婉婉打了个电话回家告诉爸妈,会有一个男生去找她,叫爸妈说她已经离开上海回广州就可以了。想不到未来的岳父岳母也挺会骗人的。

原来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阿三知道我一直把男生都有的思想当成是不可原谅的过错,有着沉重的罪恶感,于是和她们一起导演了那场戏。至于我那天晚上借着酒意想对婉婉显示“雄性动物劣根”就是真的,不过我从此改过了,以后都没有喝酒。

其实,什么雄性动物劣根根本就不曾存在过,只能说那是男人的共性。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正视这一点就无所谓优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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