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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杜甫(九首)(5)

老妇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这样做的。从老妇一家的遭遇来看,她是竭力反对战争的。自己两个孩子已经在战场上牺牲了。但这不幸的命运仍然落在自己头上,这帮不通情理的差吏,迟迟不走,看来他们抓不到人是不会罢休的。如何是好呢?让老头子去吧?不行。家里不能没有个男人。让媳妇去吧,孙子就会饿死。为了小孙子有母亲照顾,为了不让老头子去送死,这位已经献出了三个儿子的老母亲挺身而出,忍着丧子之痛走上了河阳前线。这是一个多么高大的爱国者形象啊。她痛恨战争和黑暗的兵役,但还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站出来为救国作出牺牲。作者这里塑造的是一个既有一定牺牲精神又有一定反抗精神的劳动妇女的形象,她的复杂而矛盾的心理正典型地概括了那个时代的本质,而这也正是诗人杜甫思想上矛盾性的反映。

第三段从“夜久语声绝”至“独与老翁别”,写“老妇”被抓走后的情景。“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大意说:夜深了,说话的声音断绝了,仿佛听到有人在断断续续地哭。天亮了,“我”要踏上旅途了,就只和老头子一个人告别了。“夜久”,夜深,表明很长时间。“语”,讲话。“绝”,断绝。“如闻”,好像听见。“泣”,低声哭,有泪有声叫“哭”,有泪无声叫作“泣”。“幽咽”,时断时续地哭泣声。

“夜久语声绝”暗示“老妇”已被拉走。“语声绝”,烘托出一种可怕的寂静。“如闻泣幽咽”,写出了儿媳独自吞声哭泣的凄惨情景。这里的“闻”与前面的“听”相呼应,表现了诗人对这一家的关切和同情。毫无疑问,诗人也彻夜未眠,心情同样也是悲痛的。

“天明登前途”,是说天亮了要奔赴前程。这与首句“暮投石壕村”相应,说明一夜之间发生的事件。由“暮”而“天明”,时间、情节的发展交代得清清楚楚。最后“独与老翁别”中的“独”用得极好,感情深沉,发人深省,有想不到,有慨叹,有同情等含义。老妇被抓走,老翁在天明以前,已偷偷地溜回家了,所以说“独与老翁别”。这里已点明了事件发展的结局,因而诗也戛然而止了。

这是一首叙事诗。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作者不加议论,让事实本身说话。全诗以白描手法,按着时间的顺序,从“暮”到“夜”,从“夜久”到“天明”,冷静而客观地描写了“吏夜捉人”的全过程。第一段“夜捉人”是故事的发生,第二段“前致词”是故事的发展,第三段“独与老翁别”是故事的结局。结构完整,层次井然,前后呼应。诗人把主观感情融入到客观的叙事之中,融入到具体人物形象的描写中,使事件本身更加显得真实,更加感人至深。

其次,语言精炼含蓄,朴实无华。陆时雍称此诗“其事何长,其言何简”,是颇有见地的。诗中有叙事,有对话,但差吏没有出面讲话。这些都在言外,我们可以从老妇的“致词”中看出差吏的冷酷、凶恶。诗的结尾含有不尽之意,给读者留下了充分的回味余地。

暮婚晨别悲伤自见

——读《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三吏”、“三别”是杜甫“即事名篇”(即事,耳闻目见之事)的时事乐府。《新婚别》是“三别”中的头一篇,与《石壕吏》同时,即唐肃宗乾元二年(759)三月,杜甫从洛阳(时称东京)返回华州(今陕西省华县)途中所作。

《新婚别》写的是一位青年男子头晚结婚,第二天早上就被征去当兵的故事,但全篇除开头两句用比喻作起兴外,其余部分都是以新娘子的口吻叙述的。

这首诗可分为三段。第一段从开头到“何以拜姑嫜”;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兵气恐不扬”;第三段从“自嗟贫家女”到最后。

先看第一段。这一段主要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

开头两句用比起兴,“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兔丝”,指菟丝子,是一种蔓生植物,常缠绕在其他植物的枝干上生长。“附”,依附,附着,依托。“蓬”,多年生的草本植物。“蓬”和“麻”的枝干都长得不高,菟丝依附其上,所以引蔓自然也不长。“蔓”,细长能缠绕的茎。“故”,一作“固”,本来,自然。《古诗十九首》:“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杜甫在这里以此比喻女子嫁给征夫得不到好依靠,相处不能长久。一说这是比喻女子嫁给男子总得在一起生活,不该分离,如同菟丝缠绕在蓬麻上,伸出蔓来,也不会有多长。这种解释似与下文语意不吻合。所以笔者个人的意见,还是以前一种解释为好。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语气的说法,是说把姑娘嫁给当兵出征的人,还不如当初丢在路边。这两句激愤语,显示新妇的怨气之大。为什么她会如此痛怨呢?请看下面的诉说。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结发”,犹言束发。苏武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李善注:“结发,始成人也,谓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取笄冠之义也。”“君”,指丈夫。“席”,指垫席,代铺垫用具。“席不暖”,比喻夫妻相处时间之短。昨天晚上刚结为夫妻,席子还没睡暖,今天早上你就得走,这未免太匆忙了。“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犹言“岂不是”。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这两句可看作诗人的讽刺之辞。“河阳”,在河南省孟县,本是内地,可现在却成了要“守”的“边”。“边”,边防。“君行虽不远”的“不远”二字,暗示战争已打到家门口,可见敌人(安史叛军)猖狂到了何等地步。敌人如此之猖狂,广大地区沦陷,这就意味着统治者的昏庸无能。导致新婚别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妾”,是古代妇女的自称。“身”,指在家中的身份。“何以”,凭什么。“姑嫜”,过去称丈夫的母亲为姑,称丈夫的父亲为嫜。根据古代的婚礼,妇人出嫁三日后,要先告宗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谓之成婚,才算是定了名分。婚礼完毕,方可称丈夫的父母为姑嫜。可现在刚结婚一天,婚礼还没有完成,身份不明不白,又怎么好去拜见公婆呢?仇注:“此叙初婚惜别,语意含羞。”

接着,第二段回忆自己出嫁前后的事情,反映了她想随丈夫从军,又怕发生意外;不愿丈夫冒死从军,而又不得不鼓励丈夫从军的矛盾心理。

她先说在娘家父母不让随便出门:“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古代封建礼教的规矩,女子到十四五岁,就深藏闺中,不得轻易与外人相见,即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入”。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归”,这里作出嫁解。“鸡狗亦得将”,是说嫁给谁就得跟谁在一起生活,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将”,作跟随解。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这两句写出了新妇的沉痛心情。暮婚晨别的丈夫,要到生死莫测的战场去,即使结婚很久的夫妇,碰到这种生离(也许是死别),也是很难割舍的,何况“暮婚晨别”,怎能不令人感到悲痛呢?然而,这位新娘子又是深明大义的人,想到国家的艰危,她表示:“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我”决心要跟着“你”到军中去,但形势又不许可。“苍黄”,同仓皇,意思是多不便、更麻烦。于是又转过来鼓励她新婚的丈夫说:“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这两句是说,“我”不能跟着你去,你不要以新婚妻子为念,在军中要努力作战。“戎行”,从军打仗。诗人在这里,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为公忘私、颇识大体的青年妇女形象。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这两句可看作上文“形势反苍黄”那一句的注脚。正是由于冷静地考虑到这一点,她才决定不跟随丈夫前往。兵气不扬,是说士气不振作。《汉书·李陵传》:“我士气少衰而鼓不起,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搜得,皆斩之。”但妇人从军,在唐代亦实有其事。据《通鉴》卷二一一载,肃宗乾元元年(758),也就是杜甫写此诗的前一年,有妇女侯四娘、唐四娘、王二娘“相与歃血,请赴行营讨贼”。可见当时军中实有妇人。所以诗中新妇有“誓欲随君去”之语。清人施鸿保认为:“‘妇人在军中’二句,当在‘誓欲随君去’二句下,再接‘勿为新婚念’二句,词意方顺。若以此二句横隔其中,便解不去,且此二句下,即接‘自嗟贫家女’四句,上文亦无了结,当亦传写误倒者。”(《读杜诗说》)笔者以为这种怀疑也不无道理。

最后第三段,写新娘对丈夫表示忠贞:“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这几句说,可怜“我”这贫家女,多年来好不容易置了这么多绮罗绸缎的好衣裳,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来做新娘子,可你就要走了,从今儿起,“我”哪有心情梳妆打扮,趁你没走,“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久致”,很久才制成。“施”,这里当穿着解。“洗红妆”加“对君”二字,写出了新妇对丈夫的爱的专一,被明人王嗣奭称为“精妙”之笔。(《杜臆》)新妇的话,虽说是表示对丈夫爱情的忠贞,但其目的仍然是勉励丈夫,好让他放心,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认为只有平定了叛乱,夫妻才能团聚,百姓才有可能过上安定一点的日子。

末尾四句以比兴收结,与开头呼应:“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仰视”,抬头看。“翔”,飞。“错迕”,错杂,不如意。这几句是说:抬头见百鸟飞翔,大的小的都成双作对;人世间的事虽多半不顺心,但“我”和你永远盼望重聚。这是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让他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走上战场,杀敌立功而凯旋,同时也是诗人杜甫对战争胜利的希望。

这首诗描写新娘子送丈夫从军,既难分难舍,又鼓励丈夫前去努力作战的矛盾心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同时表现了作者既同情人民的苦难,又支持这场平叛正义战争的爱国精神。另外,诗中也反映了浓厚的封建伦常观点,如“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等,这是应当加以批判的。

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三别”与“三吏”有所不同。对这一点,清人浦起龙已说得很清楚。他说:“《三吏》夹带问答叙事,《三别》纯托送者、行者之词。”(《读杜心解》)这首《新婚别》全篇都是新娘子对她即将出发的丈夫所说的话。诗中几乎抛开了一般的描绘和叙述,而全以送者之口吻,将所写人物的思想斗争,矛盾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后使人感叹无穷。陈式《杜意》说:“篇中只叙述新妇口中语,不更增一言,而悲伤自见。”浦起龙《读杜心解》也说:“语出新人口,情绪纷而语言涩。”这些评论都很中肯。

其次,诗以“菟丝”四句开篇,以“百鸟”四句收尾,从比体起,到比体止,首尾呼应,一气呵成。

此外在用韵上,这首诗押的是近体韵,而且一韵到底,这与《石壕吏》几次换韵的方式也不同。萧涤非先生认为“这大概和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翁的诉说,也便于读者的倾听”(《阅读与欣赏》),这个看法是很有道理的。

八句诗便抵一篇绝大文字

——读《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作为“西蜀贤相,南阳纯儒”的诸葛亮,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已成为忠诚和智慧的化身。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也成了对事业坚贞的同义语。杜甫对他无限仰慕,多次写诗对他表示敬意。

这首题为“蜀相”的诗,是杜甫于唐肃宗上元元年(760)春初到成都访问诸葛武侯的祠庙时写下的。这时持续了五年之久的安史之乱尚未平定,国家命运仍在风雨飘摇之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杜甫到成都郊外的武侯祠去凭吊,写作此诗,自然不单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含有忧时忧国的深意的。

开头两句“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用自问自答的方式,点明祠堂之所在,但目的不是交代地理位置,而是寄寓感情,故用“何处寻”以显访庙吊古的急切之情。第二句则是对上句作答,妙在以景物起兴。据有关历史记载,武侯祠前有大柏树,相传是诸葛亮亲手栽种。“柏森森”正指此而言。这三个字,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写实,交代地点与景物,实际上它还起着渲染气氛、烘托心情的作用,给人一种安谧、肃穆之感。

三、四两句“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是由上面写祠外到写步入祠内所见的内景,进一步凭吊抒情。“映阶碧草”、“隔叶黄鹂”本是春天美丽的景色,但着一个“自”字,表明春色虽好,却无人欣赏;一个“空”字,可见英雄已去,空余祠庙,好音徒然伤悼。两句写祠堂荒凉,而感物思人之情却在言外,尤其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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