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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雨滂沱中的爱情

文/阿健

大学四年,他一直在暗恋班上最文静的女孩樱,却始终未曾向她表白。她似乎也在爱着他,和他一样,甚至也不曾对他有过一丝爱情的暗示。

直到那天,同学打点起行装,相互道别着准备奔赴各自的远方。霎时,伤感弥漫了整个校园,连天公似乎也受了感染,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猛然,他像发疯了似的,号啕大哭着冲进密集的雨帘中,一任滂沱的大雨恣意地浇注着周身,他对着她的宿舍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一遍遍地呼喊着“我不让你走!我不让你走……”

就在很多伸出窗口的脑袋望着大雨中他旁若无人地狂呼时,那个小巧玲珑的、平时一说话便害羞的女孩樱,也飞跑下楼来,冲进暴雨中,和他紧紧地拥抱到一起,让泪水和骤急的雨水一起汩汩流淌……

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响过,许多窗口纷纷地为他和她响起热烈的掌声、喊声、敲击声……

有幸目睹这一经典情节,可惜未留下珍贵的照片,但多年以后,当我把它讲给妻子听时,她感动的目光里充满了羡慕。

等我们长大了,都嫁给你

那个僻远的山村太贫穷了,好不容易盼来的几位老师又陆续地离开了,因为他们可以忍受生活的清贫,却不能忍受没有爱情的日子啊。

那年,他中师毕业,带着一股激情来到了那里。他那位曾表示愿随他到海角天涯的女友,来山村看一趟,便一次次地写信劝他离开那里,他未答应她,后来她就和他断了联系。

三年后,就在他最终决定要离开的那个早晨,他教的三、四、五年级的一大群女孩子围住他,喊出了让他一生心灵震撼的挽留:“老师,你别走,等我们长大了,都嫁给你。”

望着眼前那一群泪眼朦胧、稚嫩可爱的女孩子,他毅然地扔下打好的行囊,留了下来,并发誓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教学,永远不再离开。他真的说到做到了,虽说他至今没有成家,可他从不后悔当初的选择。

老师,你别走,等我们长大了,都嫁给你。听朋友讲完这个真实的故事,我紧紧地攥住他的手,久久地感动于那一声让我热泪盈眶的呼唤。

这段光阴别忘记

文/赵敏

第一次看见了你,便爱上了你,只可惜那是个哗哗不停的雨季。

仿佛我和你前世没有友情的缘,怎么相聚都是在密密的雨布里?你皱皱眉:“雨,真讨厌。”我舔舔唇:“讨厌的雨。”“无论如何,还是聚在了一起。”你说,“谈点别的吧!”

你推开桌上的稿纸,放下笔:“你想对我说点什么?”我什么也没回答你。剩下的是我和你沿着一条小路默默地向着郊外走,空中洒着蒙蒙的雨,像绵绵的情思。郊外显得空旷、凄清,偌大的苍穹下,就只有我们俩。前边是一片沙丘,荒草乱滩,我们走了进去。你说你常常来这里狩猎,而且每次都是战果辉煌。这里还有蛇,是土骨蛇。不说还罢,你这么一惊一乍,我可吓得魂不守舍,再也不敢呆下去了,你无声地咧开了嘴:“吓你呢!即便是有,我干什么去了!”

我和你之间,语言变得苍白起来,记得这就是第一次。

雨,不再是蒙蒙的了,变成了黄豆点的,“啪,啪”,落在头上,打在身上,“砸”得好不是滋味。仰脸望望黑云压顶的天。“嘘!”你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老是雨”。我惊讶地抬起眼。“你一定生在山乡,你的家一定在农村。”“我的家在豫中一个偏僻的村落,我的母亲是黄土地。”

就为那声土气的“嘘”,我已两个夜晚不能入眠。人到了中年或者老年,才喜欢追溯往事的,回忆中寻求幸福的记忆,忏悔中求得朦胧的慰籍。可我,未到而立之年,便过早地回忆起了往事,是太现实,还是太虚幻?

十七岁。听听这个数字,就足以令人神往,那是个放射着青春光芒的年龄,但却漫漫长夜无眠眠,整整赶上了十年的骚动和不安。

在乡间一呆就是五年,脸朝黄土背朝天,汗珠子“叭哒叭哒”掉进黑黄的焦土里,有苦,也有酸。来到乡间的第二年,我吃派饭。记得清楚,那是一个秋日凄冷的早上,我来到队上虎根叔家时吃饭。虎根叔七十多岁的老母在床上不停地咳喘。七岁的女儿杏妮躲在灶间的门后不时露出一张惊恐的小脸。灶台的锅盖上放着两张白面烙饼,一碗盛好的包谷糊糊冒着缕缕热气。“闺女,你吃呀。”虎根叔招呼我。我默默地点着头,拿起了锅盖上的烙饼。

“大姐姐呀!”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小杏妮光着两只乌黑的小脚从门后奔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脚,仰起泪迹斑斑的黄黄的小脸:“爹和娘都偏向你,给你烙羊皮张子吃……”我痛楚地,怔怔地看着杏妮那缺血的小脸,将两张烙饼卷在一起塞进了杏妮的小手里。身后传来了虎根叔一声压抑不住的长长的“嘘!”

几多风雨,几多惆怅,杏妮终于被送走了,远远地离开了父母,据说收留杏妮的孤寡老俩口,给虎根叔家拉来了满满地两袋包米棒。

五个春秋过去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从小患有神经衰弱的我,在许多个不能入眠的夜,眼前总是出现小杏妮光光的小脚,黄黄的小脸,总听见虎根叔那声惨然的“嘘!”

眼睛发酸,发潮。雨的傍晚,黑黝黝的,连风也是湿的,脸上冰凉凉的。就因为那声“嘘”,我和你的倏然缩短了距离。

我告诉你,身后那一行行深深浅浅的脚印,是我踩出来的。你指着那串脚印,眼睛流露出诚挚的光:“还不成熟,还幼稚。”我感激你,你像兄长那样扶着我,时时提醒我。你说,这不是你的话,这是一位作家的话:“……生活着,追求着,拼搏着,是美好的。生命,是因为有了美的追求才显得光辉;而美,正因为有了无畏的追求才显得珍贵。”我记住了。

夜,讲学归来,你拐到了我这里,我去接你。讨厌的是,又是这绵绵无休止的雨,泥泞的花街小道,毫不可惜地溅脏了你的鞋和衣。我带你到路边简陋的小吃店,一碗淡淡的水面,一双粗黑的木筷,你吃得香极了。我记着哩:你的母亲是黄土地。你说我成熟了,眼睛里变得有东西了。

我先是惊,后是喜。确实,因为你,我知道了自己应该奉献的价值。也愿意展现自己的价值。就像你说的:“自尊自爱,不卑不亢,不要是顾虑自己长得丑还是俊,重要的是心灵、气质。对人少谈自己,让人感觉你是朦胧的,这样,便完美了。”

生命因为有了爱才有价值,生命因失去了爱而变得更为富有……“要成熟起来,要热烈地去拥抱生活,思索人生。”有你的提醒,我是幸运的,我在心中深深自慰。

走过去的路,经历过的生活,是不后悔的。

这是泰戈尔的话:“生命因为有了爱才有价值,生命因失去了爱而变得更为富有……”

别蝴蝶胸针的男人

文/李晓影

元旦节前一天,一个清冷的下午,在汽车站等到两点多钟才登上回家的客车。人很多,别说座位,就连站立的空间都很小,我只好就近窗口的地方把自己安顿下来,一只手吊在扶手上。车子喘息着,如负重的蜗牛般在西环路上往前爬行。

还没有出城,又有人在前面拼命地招手。“不能再停了,站的地方都没有啦!”车厢内有人大声地抱怨,可车主照旧眉开眼笑地把车停在那人身边。门开了,一个男人拎着蛇皮袋挤进来,一只手向上摸索着。我赶紧往里挤了挤,给他腾出点空间,好让他抓住扶手站稳了。他抬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冲我憨厚地笑了笑。

车子继续前进,我忍不住奇怪地多瞧了身边这个男人两眼。你猜为什么?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点穷酸的男人居然在旧西服领子上别了一枚银色的蝴蝶胸针,虽然不怎么精致。他穿的是一套鸭蛋青的半旧的西服,有些皱了,领子是那种过时的大驳领,胸针别在靠近第一粒纽扣的上方,整一个不伦不类。我敢断定他是个外出做工的农村人,但很难说清他有30岁还是40岁。

见我不时地盯着他的领子,他不自觉地低下头,用粗壮的大手笨拙而珍惜地抚摸了一下那正在颤个不停的蝴蝶翅膀,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嘿嘿,给闺女买的。”停了停,又怕我不明白似的补充了一句,“我怕挤坏了,就别在这里啦。”

是那种城里的大街小巷早就流行过的蝴蝶胸针,一只深色的塑料夹子上焊着一只带弹簧的银色蝴蝶,一碰就颤动不已,两翅一张一翕,仿佛要飞起来似的。小女孩们喜欢买来别在胸前,或别出心裁地夹在衣领或发辫上,飘飘洒洒,但已经过时了。

我饶有兴趣地问他:“你在外面工作吧?”

“嘿嘿,打工赚钱呗,好养家糊口!”他说得老实而简单。

“做得还不错吧?”我又问他。

“那是,每年收入这个数,”他显得很得意,拿五个粗壮的手指头在我跟前晃了晃,“五千呢!”

“你还真能干。”我淡淡地夸了他一句。

他笑得更快意了,忍不住又低头摸了摸衣服上的胸针,问我:“你看看,我给俺闺女买的,不错吧?我做工的时候看人家城里女娃都戴,就想回家时给俺闺女也买个戴戴,准像城里的女娃那样俊。你看看,这个蝴蝶跟活的一样,多好玩,俺闺女肯定喜欢得很!”

“你挺会买东西的,城里的小女孩都喜欢戴这个!”

他仿佛受了鼓舞,显出掩饰不住的快乐和幸福,那神情好像马上就会站在家门口,看到他时时刻刻念个不休的妻子儿女。

我不由得重新打量着这个别蝴蝶胸针的男人,他不整洁,不富有,不显要,甚至不懂得怎样回避别人的眼光,但这丝毫不妨碍他的快乐,他的幸福,他的满足!

原来幸福是如此简单的事情:让自己爱的人接受一份朴实的爱的馈赠,同时得到他们的爱。就这么简单,他付出一份劳动挣得了一份收入,买了一枚蝴蝶胸针带回来给自己的女儿。他是幸福的,那个就要戴上蝴蝶胸针的女儿也是幸福的,幸福得让我感动。这份原汁原味的真情对于长期生活在城里的我,对于包围在城里那片矫情的、倨傲的空气中的我,对于生活差不多已失去了最初的憧憬和激情的我,是多么值得寻味啊。

原来幸福是如此简单的事情:让自己爱的人接受一份朴实的爱的馈赠,同时得到他们的爱。我深深地感动着,在这样一个清净的冬日下午,我是多么幸运啊,从一个不在乎别人怎么说的出外打工的父亲身上,找回了如此简单的哲理,得到了如此美好的感觉!

当了一回乞丐

文/孙延辉

前不久去省城办事,出了检票口,忽然发现随身带的270元钱不见了。我抱着侥幸的心理翻了所有衣袋,甚至查了无一点希望的公文包,结果只翻出两张一角纸票和一枚一角硬币。

我捏着手里仅存的三角钱,考虑如何发挥它的最大作用,可思来想去也没想出它的用场。打电话,不够;乘公共汽车,不够;甚至买一张报纸都不够。我想,我应该马上凑够一块钱,只要能坐上公共汽车,那么一些事情就都好办了。

时当中午,火辣辣的阳光直射下来,晒得广场上的柏油路渗出油来。我就直愣愣地站在那里。此时此刻,真希望哪位好心人主动帮我一把,可事与愿违,他们浮云般从我眼前飘过,似乎根本就没注意我的存在。看来,我只好主动张口了。

主意打定,我开始寻找目标。我觉得,女人最富有同情心,向她们求助或许能得到理解和帮助。这时,正巧三名妇女从检票口出来,我马上迎了上去。“同志,有件事想……”我的话还没说完,那三名妇女便不耐烦地走开了,一名妇女还说了句“有病”,我听得真真切切。

出师不利,我的自尊受到了不小的伤害,瞅着过往的行人不敢张口,生怕再出现刚才的尴尬局面。然而现实告诉我,今天就是跪下也得凑上一块钱,因为还有重要的事等我去办!

有一对情侣撑着一把花伞,甜甜蜜蜜地走了过去,我不禁窃喜。恋爱中的男女虚荣心强,说话做事总想给对方留下好印象,我想,他们一定会帮忙的。我不失时机地走过去,向他们诉说自己的不幸。也许是我离女孩太近的缘故,引起了那个男孩的反感,男孩拉了拉女孩,然后冲我丢了句“我见多了”,便携着女孩旁若无人地走开了。

我愤懑不已,想问那个男孩,什么见多了,并告诉他,我不是乞丐,末了又觉得自己好笑,明明伸手向人家乞讨,还说自己不是乞丐!细想想,真快“自尊”到孔乙己老夫子的地步了!

这时,有一辆的士在我身边停下来,一位留着平头款爷模样的青年从车里钻出来,很潇洒地拨了一通“掌中宝”。我知道,像这样的款爷一般都很慷慨,出入迪厅泡吧拿钱根本不当回事。于是我向这位款爷靠了过去。“你好,有件事想请你……”帮忙两个字还没出口,忽见款爷用“掌中宝”指了指远处,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看,并未看见什么。等回过头来,却发现那款爷已经扬长而去。我有一种被愚弄了的感觉。

忽然,我想起未被贼人偷去的证件,就赶忙从公文包里取出来。我先后拿给两名着装的同志,结果他们连看也不看走开了。我的自尊受到了空前的伤害。

离午后上班时间很近了,可我还没有挪出广场半步。此时,汗水早已浸透了我的衣衫,周身上下仿佛水洗的一般。我又饿又渴,加之叫阳光曝晒了一个晌午,此时直有些发怵。我捏着仅存的三角钱,在广场上徘徊着,想着下一步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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