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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叶弥:天鹅绒(1)

叶弥(1964年~),原名周洁,江苏苏州人。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美哉少年》;中短篇小说集《钱币的正反两面》、《成长如蜕》、《粉红手册》、《天鹅绒》等。

从前有一个乡下女人,很穷。从小到大,她对于幸福的回忆,不是出嫁的那一天,也不是儿子生下的那一刻,而是她吃过的有数的几顿红烧肉。

这个乡下女人真的非常穷,她家里的炕上一年四季只有一床薄而破的被子,被子下面一年四季垫着一条芦席。她有一双干净像样的布鞋,用作逢年过节和走亲访友时穿—光着脚穿,因为她没有袜子。当然她更不可能有牙刷、牙膏、指甲钳之类的东西。

这是1967年的中国,距今不远,想忘也忘不了。

问题不在于她的穷,在于有另外一个女人背后嘀咕她:“连袜子都不买一双,敢情真想做赤脚大仙?”

这一句话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是个自尊要强的女人,曾经在脱盲班里学到过一些学问,譬如:地球是椭圆形的,在宇宙里像一只鸡蛋那样无休无止地滚动。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共产党一心救中国等等。但是很多很多的学问在脱盲班里是学不到的,譬如人和人之间怎样协调相处。

她既不能一笑了之,也无法去找那个背后说三道四的女人吵上一架。问题是她没有钱买袜子。

她思来想去,想到一个主意。那是冬天,已经过完春节了,她的儿子在学校里读高一,十八岁,功课很好,好到同班的一个女同学送了他一支钢笔。还有几天他就要从高一升到高二了。这个女人把儿子叫到面前,告诉他:读到高中毕业,又能怎样呢?

十八岁,是帮家里挣工分的年龄了,某某的功课不是比你更好,去年就不读了,帮着家里挣工分,还订了一门亲。

她把儿子的几个学费揣在怀里,不顾一切地朝集市上走去。集市上有一家商店,方圆十几里惟一的一家商店。大号叫“××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供销社里每一个营业员都像干部一样有权。

女人要了一双深灰色的腈纶袜子,仔细打量之间,心里又有了盘算:买了一双袜子,不过是跟别人一样有了一双袜子,不过是逢年过节穿一下。

她放下袜子,就在供销社里转悠开了。转完供销社又到集市上转悠。不觉天就黑了。她看见集市上一下子冷清下来,就昏了头,心里敲响了锣鼓,越敲越响,越敲越乱……她想到该回去给儿子丈夫弄一点糊口的,想到有点对不起儿子,想到她这么个又穷又傻的女人,却生了个聪明听话的儿子。突然间,这个女人做出了一个行动:买了两斤猪肉。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进了村,她上了一趟茅厕,把肉拴在茅厕外面的木棍上,她出来的时候,肉不见了。

但是她这个人还在。这个人从此就负载着一个沉重的任务,她要为失去的两斤肉喊冤。她不上工,不下灶,几乎不吃不喝,每天站在她家的屋门口,脏话连篇地骂,骂谁偷了她的猪肉。村里的女人一股劲地劝,告诉她,谁都相信她是买过肉的,也许那块肉被饿狗拖跑了。

她转而骂狗,听上去就像在骂人,比直接骂人还难听。这回没有女人去劝了,因为种种迹象已表明,她病了。

儿子运气比她好。他回乡务农后,当了队里的会计,那个送钢笔给他的同学是大队书记的三女儿,有点心脏病,有点哮喘,眼睛有点斜视,但他还是娶她。这样他二十多岁就当了他那个队的小队长,管着四十多户人家,二百多号人。

我在《司马的绳子》里这样提过:后来,大批大批“下放”的人开始返城。我们一家回去了,唐叔叔吃了官司,他的老婆拖儿带女地也回去了……唐叔叔杀了那个乡下穷女人的儿子。这件事人家是这样说的:小队长和姓唐的老婆有了男女关系,女人的丈夫用一杆猎枪毙了小队长。

唐叔叔大名叫唐雨林。祖父是印尼华侨,那杆猎枪据说就是他留下来的。唐雨林的老婆叫姚妹妹。姚妹妹上头有五个哥哥,到了她终于是个女孩子了。父母亲又喜又怨地,索性把她叫做了姚妹妹。姚妹妹到了四十岁还是姚妹妹,会赌气,会俏皮,会耍赖。圆而白的脸上,总是带着一副观察的神情,观察的目的是为了在该笑的时候奋力大笑。结婚晚。她三十九岁的时候,女儿才九岁。女儿喜欢在小辫子上系两只蓝蝴蝶结,偏偏她也喜欢在两根大辫子上系两个蝴蝶结,也喜欢蓝。于是她这样跟女儿商量:

“囡!蝴蝶结是大人戴的。妈给你头上扎一条宽宽的红带子。”

女儿不干。女儿搬来了父亲唐雨林。唐雨林这样跟老婆商量:“乖妹妹,你们两个人换一换,她戴蓝蝴蝶结,你扎宽宽的红带子。”

姚妹妹不干。唐雨林哄劝了半天,口干舌燥,伸出巴掌,恶狠狠地扇了她两大巴掌。姚妹妹的眼泪还未曾干,她的爹妈就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跑来了,坐在客厅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苦:“带大一个女儿不容易啊!生下她也不容易啊!从来不舍得打她一下。现在倒好,送上门给人家打耳光了。”然后,她的五个哥哥也来了。

有客人上门,唐雨林总是这样介绍老婆和女儿:“这是我的大女儿,这是我的小女儿。”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个人是棒打不散的赌友。

这三个人在赌场上是好汉,好汉们各有特点:司马是智者,我父亲是仁者,唐雨林是侠者。唐雨林脾气火暴,除了对老婆没办法,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怕。有时候他会带着那杆猎枪去赌,所以赌场上的小人见了他退避三舍,不敢赊账,更不敢做手脚。

大约从1969年“下放”那年开始,三个人约定:每年的大年初一下午聚合到一起,豪赌一夜,第二天上午八点分手。为了一夜豪赌,也为了老友相聚,唐雨林要顶着寒风,骑一个半小时的车子。一个半小时是指正常的行驶时间,不包括他在路上打猎的时间。我们记得他当时的样子:背着猎枪,满脸通红,双目发光,鬓边汗湿着,自行车后面捆着年货,年货里有他即兴打来的野物。我们老远就冲着他咧开嘴巴笑,他的口袋里还装着白果,他教我们如何把白果埋在灶膛热灰里爆着吃。有一次,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白果爆裂的声音特别像他放屁的声音。于是我们扔下白果,爬到他的身上,把他揍到求饶。

总而言之,他一点也不像个杀人犯的样子。

姚妹妹跟着丈夫“下放”那年恰好整四十岁。她一点也不伤感,她认为将来会有许多变通的方法。但是唐雨林心情沉重,这儿太穷了,太穷的地方总是像死一般寂静,他不喜欢这种毫无内容的寂静。他跟在向导后面,不动声色地打量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当地人,在赌场上他就经常用这种目光打量对手。他发现他走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她走着走着,就和那个穷女人的儿子碰上了。

穷女人李杨氏,她的儿子叫李东方。李杨氏疯骂了许多年,恰巧在唐雨林一家来的这一天清醒过来。她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少时候,赶紧梳了头,洗个澡,穿上鞋子,急急忙忙地跳河了。

她跳河的地方忽然热闹起来,许多人朝河边跑过去,又围着河嚷嚷:“死了死了。没用了。”向导扔下唐雨林一家过去看热闹,一会儿过来说:“死的是小队长的老娘。丢掉了二斤猪肉,就疯了。听说今天清醒了,梳个头,洗个澡,穿上鞋子,就投河了—洗什么澡?多此一举,反正要投河嘛。”

于是唐雨林看见了李东方,李东方就看见了唐雨林的那杆猎枪。他一愣,眼里露出惘然的神情,一时竟无话可说。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猎枪,这杆猎枪看上去与本地民兵训练时用的“三八”式步枪有很大的不同,它很华丽,带着城市里陌生的富足的气息。它有些咄咄逼人,他不知道对它说些什么。

他黑而瘦,裤管和袖管看上去空荡荡的,没有屁股,肩膀宽宽的,因而整个人像个“T”字形状,硬而且冷,设着一道防线。但是他的神情却是不设防的,他细长的眼睛里流露出对什么都认真的样子—什么都认真,却什么都不准备问的样子。眼梢略略上扬,眼眸晶亮,令人想起某种驯顺的食草动物。另外,他经常随着外部情况而变换表情,这个习惯使他像一个没有多少心思的孩子。

这是唐雨林一家和李东方初次见面的情景。说实话,唐雨林有点看不起这个顶头上司,但是他知道不能流露出这样的感受。唐雨林阅人多多,唐雨林百战百胜,唐雨林从不伤害好人。

但是姚妹妹在伤害人了。姚妹妹皱起了鼻子,说:“有问题吧?我妈总说他们是有问题的。你看看,二斤……二斤……又不是二百斤。”

她的女儿问:“二斤?二斤是多少啊?”

姚妹妹说:“二斤嘛,比一斤多一斤。”

她突然大笑。二斤,比一斤多一斤,这样的回答确实让人想起来觉得好笑。这样,唐雨林就不得不板起了脸,说:“姚妹妹,人家悲伤的时候,不要这么大笑。让人家听见了不好。我们下乡来接受人家再教育的。”

冬天,做什么样的事最美呢?吃饱了饭,穿得很暖和,坐在无风的太阳底下。吃姚妹妹炒的葵花子,喝从苏州带来的五窨碧螺春茶,听女儿唱简简单单的儿歌。唐雨林几乎适应了改变生活后的巨大落差,但是他知道这样悠闲着会有一些麻烦。李东方上工的时候,经常绕着路走过唐雨林的家门口,不吭声,不回头,给唐雨林看一个僵硬的后背。他是小队长,唐雨林知道会有一些麻烦,他必须跟这位李东方达成某种协议。

李东方的娘下葬那天,唐雨林也去吊唁。他扛着那把猎枪,大刀金马地朝桌子旁边一坐,人群哄然一声朝后退避,像潮水一样,留下了搁浅的李东方。李东方和唐雨林在空无人处面面相觑,中间搁着那把猎枪,都有些慌张。突然,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给了对方一个微笑。笑的含义是各不相同的,突如其来的尴尬境地让他们有了第一次和善的交流。

唐雨林这一天收获颇丰:李东方一个半生不熟的然而友善的微笑,一只野兔子,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他把猎物扔到姚妹妹脚下,说:“去!用盐腌了,挂在风口上吹着。改天请李队长来吃饭。”

李队长来吃饭的情景值得一说。他穿上了新褂子和干净的解放鞋,两只手背在身后,耷拉着脑壳,扛着一对瘦而笔直的肩膀,来到唐家大门口。他小心地叫了一声:

“老唐。”

老唐和妻女都在灶房里忙活,没有听见。他站在那儿缓慢地转动着脑袋,认真地四下里看了几眼,不知为什么突然一惊,迅速地几步跳到了屋后。过了一会儿,他看上去轻松了,浑身从脖子那儿开始松弛,松弛的结果是,他慢悠悠地蹲下了,眼睛看着河边几根没有收割的芦苇。

唐雨林和姚妹妹轮流到大门口去张望,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唐雨林心中焦躁。姚妹妹说:“不会掉到河里去了吧?”唐雨林刚想责备她几句,就听得女儿惊喜地大叫:“找到了。”—她在屋后找到李队长了,并且拖着他的袖子不放。

唐雨林跟着姚妹妹笑起来。

趁着吃饭,唐雨林和李东方达成协议:他可以暂时不出工,替李东方管教队里的几个痞子。那几个痞子老在集市上转悠,喝酒赌钱,扰乱地方治安。

这顿饭,姚妹妹喝的酒比他们两个人加起来的还多。酒至酣处,她撇开丈夫跟李东方发牢骚:“说什么我也要离开你们这个地方。我是很认真的一个人,我说的话都是真话。我为什么说真话,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小,父母哥哥都宠我,所以我胆子大,不怕得罪人。我这个人天生有福,从来没有吃过亏。你是农民阶级,我是工人阶级。那,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都应该说真话。我要得罪人了—你们这个地方真是野猫不拉屎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没有。我保证你没见过小笼汤包和虾仁烧卖。”

李东方神往地问:“虾仁烧卖是什么?”

唐雨林从来就管不住姚妹妹。他站起来对好脾气的李队长说:“她这种言论,该枪毙。交给你好好教育,我要溜之大吉了。”

唐雨林提着枪出去了一阵。傍晚,他一无所获地回到家。姚妹妹在房间里睡觉,圆脸上睡得一团粉红。厨房里,李东方还呆呆地坐在那里,看见唐雨林走进来,脸上什么表示也没有,站起来就走了。唐雨林走到屋子外面,问踢毽子的女儿:

“你妈下午怎么了?”

女儿说:“下午没怎么。”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人中,我父亲是仁者,司马是智者,唐雨林是侠客。这三种人,只有侠客具有这样的两面性:既有令人生畏的铁石心肠,又有无处不在的悲天悯人。

唐雨林遵照与李东方订下的协议,每日到集市上去转悠。那几个泼皮确实难缠,但唐雨林是何等样人,连吓带骗,没几天就把这帮泼皮收服了,令他们不再扰乱百姓。他也确实向他们动过武,那是他实在生气不过,把猎枪搁在一边,捋下几根柳条,狠狠地揍他们的屁股,把他们揍得四下里逃窜。后来,他就给他们表演枪法,谈城里的见闻和吃穿用度,给他们做红烧野鸭煲西瓜野鸡盅什么的。如此不出半年,他就是几个泼皮家的常客了。他们在一起有许多事情可做,譬如打猎、赌博、空谈。

他们都觉得相识是缘分。

唐雨林对泼皮们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的朋友……”泼皮们响应:“朋友啊!”

唐雨林又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的爹。”泼皮们再次响应:“老爹啊!”

这种富有层次的关系肯定给唐雨林带来了莫大的愉悦,不然的话,他为什么经常在外面不回家呢?不想姚妹妹炒的南瓜子,也不想苏州带来的五窨碧螺春茶。

这就冷落了姚妹妹。

姚妹妹确实是在这时候与李东方好上了,一件看上去极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一件非理性的事件,一件考验人类智商的事件,一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的事件。每当这样的事发生后,我们冥思苦想,智商受到极大挑战。我们只能这样猜度:这是不正常的事情。

初夏的一天,唐雨林如往常一样,扛着枪到他一个小泼皮家里去。坐在人家屋外的苦槐树下,喝酒猜拳,热闹到半夜,他觉得露水渐重,就对泼皮们说:“散了散了吧。”泼皮们上来按住他,说:“老爹不是说今晚要住这里吗?”唐雨林诧异道:

“我什么时候说了?”泼皮们一齐回应:“说了。”唐雨林一头迷雾,抓耳挠腮地想了片刻,站起来果断地说:“没说。回去。”

他说走就走。

泼皮们跟在他后面,不住嘴地劝:“住吧住吧,老爹!再睡一刻天就亮了,不在乎这一时半刻地赶回去。”

唐雨林不理睬他们,他心里一个劲地想赶回去。他突然发现,这世界太空旷了,令人想起一些让人不安的物事。

他大步流星地走了片刻,觉得身后有异样。回头一看,泼皮们全都跟着他,默默地,像一群鬼魅,难怪他听不到声音。他生气了,把枪从肩膀上卸下来,举起枪柄作势要打过去。这一次,没有发生他预想中的逃窜场面,泼皮们不动。

那,我们就不送老爹了。

老爹你留神脚下,慢慢走。

不管有什么事,老爹你明天一定要过来喝酒。

雾渐渐地深了,漫过了路面,淹没了唐雨林的脚,四周围全是湿淋淋的麦田。湿透的麦苗在深夜里也醒着,发出异样的香味。有一点风吹过来,卷不动浓重的雾,却把唐雨林的脸吹得冰凉。

到了家。

家是三间草房,冬暖夏凉。西边是吃饭的地方,女儿的小床安在中间,他和姚妹妹的大床在东边,那是他的天堂。

天堂里有了陌生的声音,这就是泼皮们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的原因。

唐雨林愣在窗口。

他听到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姚妹妹说的,“我家老唐说我的皮肤像天鹅绒。”第二句话是李东方先生说的,“我要做你用的草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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